苏家。
苏婉的房间里没有开灯。
她坐在窗边,望著窗外的夜空。
那双眼睛已经消失很久了。
但她脑海里,还是那双暗金色的瞳孔。
冰冷。
漠然。
俯瞰眾生。
她不知道那双眼睛和林海有什么关係。
但莫名地,她觉得熟悉。
那种感觉说不清。
就好像……就好像那眼睛,她见过。
在哪里见过?
她拼命想。
忽然,一个念头涌上心头。
那双眼睛……
不会和林海有关吧?
又或者说……
那双眼睛,本身就是林海的?
她被这个念头嚇了一跳。
怎么可能?
林海已经被剥离了诡异,他就是个普通人。
一个普通人,怎么可能拥有那样的力量?
可是……
她想起今晚那只宫女诡异,跪在地上朝拜的姿態。
那只诡异,曾经是林海的。
它离开林海后,被移植到赵建春体內。
可今晚,它主动走出来,跪拜那双眼睛。
为什么?
除非……
那双眼睛的主人,是它真正的主人。
是林海。
——
苏婉的手微微颤抖。
她拿出手机。
屏幕亮起。
还是那些照片。
叶枕星踮脚亲吻林海。
林海站在那里,没有躲。
那个眼神……
她以前从未见过林海那样看任何人。
那眼神,是信任。
是温柔。
是……
她不愿意承认的东西。
她闭上眼睛。
深吸一口气。
然后,她拨出一个电话。
“爸。”
她的声音有些沙哑。
“我想见林海。”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
然后传来一声嘆息。
“婉儿,算了吧。”
她父亲的声音苍老而疲惫。
“他已经不是以前的林海了。”
“他身上的ss级诡异已经没了,他就是个废人。”
“你就安安心心等著嫁给赵建春。”
“赵建春,才是我们家族的希望,也是你的未来。”
苏婉张了张嘴。
想说什么。
但最终,她只是嘆了口气。
“我知道了,爸。”
她掛断电话。
把手机按在胸口。
窗外,诡雾缓缓流动。
她看著那片灰濛濛的夜空。
父亲说的没错。
林海被剥离了诡异,这是事实。
所有人都知道的事实。
他不可能再有任何希望。
那双眼睛,不可能是他的。
只能是巧合。
只能是……
她闭上眼睛。
眼角有一滴泪,无声滑落。
六年前,她第一次见他。
那时候她十七岁,他十八岁。
高一新生入学仪式,他作为优秀学生代表上台发言。
穿著洗得发白的校服,站在台上,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他身上。
他有些紧张,说话磕磕巴巴。
但那双眼睛,很亮。
她记得自己当时想:这个人,有点意思。
后来家族安排她接近他。
她起初只是完成任务。
可慢慢的,她发现他真的很特別。
他会在她训练累的时候,默默递上一瓶水。
会在她被欺负的时候,站在她前面。
会在她生日的时候,送她一本手写的诗集——他自己写的,字很难看,但每一句都真诚。
那时候她想,就这样也挺好。
哪怕他以后成不了大人物,她也愿意。
直到他召唤出ss级诡异。
那一刻,她知道自己押对了。
她以为,他们会一直走下去。
她以为,他会成为这座城市的王。
她以为……
可惜没有那么多以为。
现在,她只能嫁给赵建春。
那个草包。
那个连站都站不稳的废物。
可谁让他生的好呢。
苏婉苦笑。
她低头,看著手机屏幕上那张照片。
叶枕星亲吻林海的那张。
她盯著看了很久。
然后,她把手机屏幕按灭。
房间里陷入彻底的黑暗。
她靠在窗边,望著夜空。
心里空空的。
像丟了什么。
再也找不回来。
窗外。
诡雾翻涌。
远处的天际线上,隱隱有什么东西在游动。
这座城市,从来不缺悲欢离合。
也不缺遗憾。
……
赵建春的別墅里,一片狼藉。
茶几碎成几块,玻璃渣子溅得到处都是。
花瓶的碎片散落在地毯上,原本插著的百合花被踩得稀烂。
那台一百二十寸的液晶电视,屏幕中间破了个大洞,周围的裂纹像蛛网一样蔓延。
赵建春坐在沙发上,大口喘气。
他的手上全是血——砸东西时划破的,但他感觉不到疼。
脸色铁青。
眼睛通红。
像一头被困住的野兽。
手机屏幕亮著,被他死死攥在手里。
上面是手下刚传来的消息——
周伯通死了。
那个他花了大价钱、託了无数关係才请动的老怪物,死了。
死在那家ktv里。
死得莫名其妙。
手下还说了另一件事:那个叶家大小姐,叶枕星,当时也在场。
不用说,赵建春用脚指头都能想到——
肯定是叶家带了高手,保护了林海。
肯定是叶家的人出手,杀了周伯通。
否则,就凭林海那个废物,怎么可能动得了周伯通?
可越是这么想,他心里的火就烧得越旺。
凭什么?
凭什么!
他猛地站起来,一脚踹在已经破碎的茶几上。
碎片又飞出去几块,在地板上弹跳。
他想起几个小时前,自己还在苏婉面前得意洋洋。
“ss级诡异太强了。”
“林海已经是过去式了。”
“普通人只是普通人,在我们眼里不过是路边的一条野狗。”
那些话,现在回想起来,像一记记耳光,狠狠扇在自己脸上。
野狗?
那条野狗,现在有叶家大小姐护著。
那条野狗,让周伯通死了。
而他赵建春,堂堂赵家三少,却只能坐在这里,像条丧家之犬一样发疯。
“啊——!”
他怒吼一声,抓起沙发上的抱枕,狠狠砸向墙壁。
抱枕软绵绵地落在地上,毫无杀伤力。
就像他现在的心情——满腔怒火,却无处发泄。
他颓然坐回沙发。
手还在抖。
不是因为怕。
是因为不甘。
是不服。
是嫉妒。
疯狂的嫉妒。
凭什么?
凭什么那个林海,一个一穷二白的孤儿,能有这么好的运气?
他从小就喜欢苏婉。
苏婉长得漂亮,家世好,性格温柔,是他心里最完美的女人。
他追了她多少年?送了多少礼?说了多少好话?
可她呢?从来对他不冷不热。
结果呢?她跑去陪林海,一陪就是六年。
六年!
他赵建春连她的手都没碰过,林海却和她朝夕相处,卿卿我我。
好,这他认了。
谁让林海走了狗屎运,觉醒了ss级诡异?
他忍著,等著,谋划著名。
终於,他成功了。
他联合联盟里的人,设局偷袭林海,强行剥离了那只ss级诡异。
那只诡异,现在在他体內。
他以为,这下苏婉总该属於他了。
她確实来了,和他吃饭,和他谈婚论嫁。
可今天,在餐厅里,那双眼睛出现的时候,他嚇得瘫在地上,裤襠都湿了。
而苏婉看他的眼神——
那种失望,那种冷淡,那种“你不过是个草包”的眼神——
他这辈子都忘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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