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2章 兵散於府,將归於朝

小说:争鼎十六国 作者:佚名
    “陛下、太后。”
    冉閔站起身,朝著石世和刘太后拱了拱手道:“关於寓兵於农之事,臣已经与王景略商议过,的確適合我大赵。”
    “臣认为,自永嘉之乱以来,中原民生凋敝,百姓困苦,土地荒芜,各地的豪强、坞堡林立,朝廷实际上能掌握的丁口甚少,不利於徵收赋税。”
    “因此,朝廷不妨寓兵於农,实行均田制。”
    闻言,刘仙卿颇为疑惑的询问道:“魏王,何为『均田制』?难道是把天下的土地,都平均分给所有人吗?”
    冉閔摇摇头道:“並非如此。太后,所谓均田制,是让天下人都有田可耕,使土地不再荒芜。”
    “以臣之见,凡十五岁以上的男子,每人授给种植穀物的露田四十亩,女子二十亩。”
    “拥有奴婢和耕牛的人,可以额外获得土地,奴婢同普通农民一样受田,人数不限,土地归主人。”
    “丁牛每头受露田三十亩,一户限四头。所受之田不准买卖,年老身死,还田给官府。”
    露田都是无主荒地,因考虑休耕轮作,故授田时—般按休耕周期加一或两倍,也称“倍田”。
    听见冉閔要颁布这样的均田制,就算是张举、赵庶这般地方豪强出身的大臣,都为之面面相覷,並没有提出反对意见。
    毕竟这种制度並未触动他们的利益:
    制度本身並未废除土地私有制,反而通过永业田、奴婢受田等方式,保障了官僚地主占有大量土地的特权。
    “初受田者,男子每人另授桑田二十亩,限三年內种上规定的桑、枣、榆等树。”
    “桑田可作为世业田,终身不还,可以世袭,但限制买卖。在不宜种桑的地方,男子每人另授麻田十亩,女子五亩,奴婢同样受田,按露田法还受。”
    “新定居的民户还可分到少量的宅田,每三口一亩,奴婢五口一亩,宅田也属世业。”
    一听这话,张举皱了皱眉头,朝著冉閔拱了拱手,颇为困惑的问道:“魏王,老夫不解,这桑田可是世业?能否买卖?”
    冉閔笑了笑,说道:“张太傅问得好。桑田按现有丁口计算,盈者得卖其盈,不足者得买所不足,不得卖其分,亦不得买过所足。”
    “另外桑田为世业,允许买卖其一部分。原有桑田已超过应授田数,无受无还。达到应授额的,不准再受,超过应授额部分,可以出卖。不足应授额,可以买足。”
    张举微微頷首,又安坐下来。
    只要冉閔不是想依靠强制手段收取他们这些地方豪强家里的田地財產,一切好说。
    冉閔又道:“此均田制,也要照顾到孤寡老弱和残疾之人。若全家都是老小残疾的,十一岁以上及残废者各受丁男一半之田,年过七十的不还所受,寡妇守志,虽免课亦授妇田。”
    “如果地狭人多,百姓可迁移到地广人稀的地方受田,反之亦然。不过,朝廷也要发布禁令,不许百姓无故迁徙,可隨力所及向官府申请借种受田以外的土地。”
    “因犯罪流徙或户编无人守业的土地,收归朝廷所有,作均田授受之用。”
    在座的群臣都不由得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起来。
    苻健的眼珠子转悠一番,跟著站了起来,朝著冉閔躬身行礼,一脸阿諛諂媚的表情:“魏王英明!”
    “如此一来,我大赵治下的百姓,就人人有地可耕了!”
    “这都是託了大王的鸿福!”
    苻健的这一记马屁拍得好,冉閔会心一笑。
    诸如姚襄、孙伏都、刘銖等大臣,都颇为鄙夷的看著苻健,深感不齿。
    这小子真是转了性,何故一再巴结討好冉閔?
    冉閔正色道:“百姓要耕作,我等臣僚也不能置身事外。”
    “各级地方官吏按照官职高低授给不同数额的公田,离职时移交后任官。”
    “地方官吏各隨在职地区给予公田,刺史十五顷,太守十顷,治中、別驾各八顷,县令、郡丞六顷。新旧任相交接,不许出卖。”
    “这就是均田制。陛下、太后认为,此均田制可推行否?”
    刘仙卿微微頷首,瞥了一眼坐在御座上的石世。
    石世跟个提线木偶一般,只说了一声:“准奏。”
    “多谢陛下。”
    冉閔朝著石世拱了拱手,又环顾四周,道:“颁布《均田令》之事,就交给中书令韦謏、尚书令王猛负责。”
    “除了均田制之外,寡人认为,此前王景略所奏的寓兵於农,可称『府兵制』,与均田制可谓是相辅相成。”
    “府兵的户籍划归地方州县管理,与平民无异,士兵依均田令受田,免纳赋税徭役。”
    “各地军府,统一称为『折衝府』,长官为折衝都尉,府下设团、队、火。这些折衝府分属禁军诸卫管辖,由殿前司总领。”
    “府兵从拥有土地的农民中选拔,平时在家耕种,农閒时接受军事训练,並轮流到京城担任宿卫。”
    “府兵出征时,武器、鎧甲、粮食等都需要自己准备。作为交换,府兵家庭可以免除赋税和徭役。”
    “战时,由朝廷临时任命將领,从各折衝府调集府兵出征。战爭结束后,兵散於府,將归於朝!”
    屯田制和府兵制,可谓是一对“唇齿相依”的制度组合。
    简单来说,均田制是府兵制的经济基础,而府兵制是均田制在军事上的保障。
    因为农民有了土地,才有能力自备物资当兵,因为府兵不用国家发军餉,国家財政负担大大减轻,从而能维持庞大的军队。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两个制度的高明之处,所以没人敢反对。
    当然,作为穿越者的冉閔,也知道均田制与府兵制的弊端,但那是之后的事情。
    古往今来,歷朝歷代的兵役制度大抵相同,但后期都垮掉了。
    是何缘故?
    问题就出在人身上。
    比如均田制,虽然限制了土地买卖,但允许“永业田”的存在和买卖,这本身就埋下了土地兼併的种子。
    一旦口子撕开,豪强就会通过合法或非法手段吞併农民的土地。
    然而,这不是冉閔现在要考虑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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