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谁对我好,我就帮谁咬人!(求收藏推荐追读)
莱昂走了,只留下李维在家中做最后的准备。
下城区那个破窝棚其实暂时没有回去的必要,因为是真的家徒四壁,啥都没了。
等到母亲病好一点,可以试著带一点东西回来。
不过李维认为是没有什么好带的。
还有——这个房子是莱昂让自己暂住,还是直接就送给自己了?
李维一时间有点记不清了。
主要是昨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以至於回忆这件事情的细节的时候,有点回忆不上。
正常情况下应该是暂住。
但是他是莱昂啊。
一会去见莱昂问一下?或者说暂时先住著,顺便攒点钱?
即使说不能暂住了,至少也可以在別的地方租房。
无论如何,行政区这边的居住环境,是要比下城区那边好出太多的。
说到攒钱,李伟还是把那个紫色的天鹅绒钱袋拿了出来,放在桌上。
钱袋在光滑的核桃木桌面上投下一小片暗紫色的影子,安静得像一只蜷缩的猫。
沉甸甸的,还没有检查,虽然莱昂已经介绍过里面的內容,可是介绍总比不上自己亲手亲眼来见证。
打开钱袋,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那些薄薄的银幣。
与现代人印象中的典型银幣如袁大头不同,中世纪的银幣,说是银幣,其实更像是银片。
毕竟袁大头的標准质量是26.7克,而格罗索的质量不过两克出头。
李维从中拿出来一枚端详,只见正面是翡冷翠的鳶尾百合纹章,花叶繁复立体。
背面则是施洗约翰,翡冷翠的主保圣人。
李维尝试著將这枚格罗索银幣提交给深渊。
但是提交的按钮是灰暗的。
嗯,可能是价值不到一个渊幣,所以深渊拒绝接受。
除了银幣之外,这个钱袋里面还有两个独立的单独小钱袋,大小差不多,都是白色天鹅绒材质。
但是分量有所不同。
李维拿出较轻的那个打开,金色的光芒瞬间有些晃瞎自己的狗眼。
里面是一叠叠的金幣。
弗洛林金幣。
李维再拿出一枚端详,大小其实和格罗索银幣相似,只是因为黄金密度更大,所以在手中更沉一点。
质量是3.5克左右,採用手工锤制,边缘不规整,有著轻微的凹凸,没有现在硬幣常见的锯齿边,因为那是牛顿担任造幣局局长之后才有的发明。
至於正反面图案其实和格罗索银幣是一样的,因为用的大概是一套模具,中世纪的资源比较匱乏,可以理解。
尝试提交。
【弗洛林金幣一枚,中世纪標准贸易金幣,硬通货,价值一个渊幣。】
【是否提交?】
李维暂时没有提交。
其实相对於绝大多数玩家,李维在物品提交方面还是有研究的。
毕竟绝大多数玩家根本找不到深渊会收的东西,毕竟弗洛林金幣已经算是提交的下限了。
“一枚弗洛林金幣质量是3.5克,价值一个渊幣,但如果提交金首饰的话,两百克的金首饰只能换取二十渊幣。”李维自言自语地说道。
他此时不在母亲的臥室,而是自己的房间。
“如果从性价比上来说,一次提交一枚金幣是最划算的,但是因为有提交的次数限制,一天提交一枚的话,我这两百枚弗洛林金幣要提交半年多才能花完。”
“也就是两百渊幣,差不多价值二十万现金,在渊幣的兑率不发生波动的前提下。”
“这就意味著一天一千块的稳定收入,一个月三万,对於我来说是完全够用了。”
其实別说一个月三万,就算是一个月一万,就是李维之前不敢奢望的高薪了。
“当然,这两百枚弗洛林金幣单纯从重量来说,差不多是七百克的样子,如果能够把它带到现实世界,按照金价基本七十万朝上。”
“而如果將这一袋金幣作为整体提交的话,兑率则是差不多十克一渊幣,那就是七十渊幣,只能换七万现金。”
李维这样自己给自己分析。
他其实还是吃了脑子笨的亏,直接在脑內推理容易出错,所以很依赖组织语言来减慢思考的速度。
“那么,金幣可以作为今后的现实开销,而银幣则是在游戏里的日常开销,这一点应该没什么问题。”
“不过。”李维沉吟了一下。
他表情有些疑惑不解。
“为什么莱特会给我150金幣这么多?”
“忠诚的奖赏又是什么意思?”
“虽然我昨天晚上拒绝了现实中大老板的诱惑,但是他一个npc是不可能知道的。”
“应该也是不知道的吧,毕竟莱特说的是——提前奖励你的忠诚。”
“这算是提前给我钱奖励收买我的意思?毕竟他这样的大人物,网罗人心很正常。”
“但是如果我要是答应了大老板的交易,这笔钱应该也会送过来吧,那个时候。”
李维嘆了口气。
那个时候大概收起来就有点做贼心虚了。
“难不成这个世界还真是好人有好报?毕竟似乎有女神存在呢。”
这样想著,李维將一枚弗洛林金幣提交给深渊,换取了一枚渊幣,再將两袋金幣在自己的房间妥善藏好,银幣则单独放在外面比较显眼的地方。
这同样是经验,如果真的遭贼,不是特別专业的贼的话,找到银幣应该就会风紧扯呼了,算得上是弃车保帅。
再单独將十枚银幣拿出来放在自己的亚麻布钱袋里面,李维检查了一下行头,准备出门。
昨天那套破破烂烂又脏又臭的衣服已经送给了城里的浆洗女僕,毕竟身为圣殿骑士扈从,自己也不能给莱昂丟脸。
之前莱昂说了,让他准备好之后,就去行政区的梅迪奇老宅,那里好像莱特会给他命令。
那个深不可测的npc大人物。
李维走出房门,深深吸了一口气。
屋外,清晨的空气中带著一丝凉意,远处的屋顶上镀著一层薄薄的金色阳光。
他没什么文化,说不出人以国士待我,我必以国士报之这样文縐縐的话。
但是他的生存哲学也很简单,那就是谁对他坏,他就一定要冷不丁咬他一口。
谁对他好,他就帮他去咬別人。
皮娜,莱昂,简怀特,莱特。
他们都对自己很好,很好,好到自己认为自己根本不配这样好的待遇。
但是,这也意味著,他可以毫无顾忌地帮他们去咬人。
“汪汪汪!”李维发出肆意的狗叫,然后眼眶有点湿,伸手擦了擦。
穿著一身洁白外袍,配著黑色皮甲的青年,走入了金色的晨光之中。
他的影子被阳光拉得很长很长,无声地拖在石板路上。
……
……
行政区,梅迪奇老宅。
李维不费什么力气就找到了这里,门卫也没有怎么拦他。
这是李维第一次看到如此美丽的花园,而在花园的一角。
花园里的露珠还没有完全散去,在晨光中闪著细碎的七彩光芒。
他一眼就看到简怀特。
简怀特正穿著白色的长袍,金色的长髮披散。
她手持著一把长弓,正在尝试射向远方的箭靶。
而在她的周围,李维也看到了平常装束的莱昂和穿著和简怀特相似白衣的莱特。
少女鬆开弓弦。
箭羽激射而出,如蛇般蜿蜒前行,然后直接命中远处的箭靶红心。
尾梢战慄不止。
箭靶周围的尘土被微微扬起,在阳光中漂浮成一小片金色的雾。
李维站在原地,不敢靠近。
即使现在,他也感觉,那不是属於自己的世界。
他还是感觉,自己应该躺在阴沟里当自己的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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