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加到17之后,舞蹈课上的状况就一天比一天少了。
昨天旋转还歪,今天就能站稳了。前几天滑步还踉蹌,今天节奏就跟上了。
孙老师看他的眼神也变了。
之前的课上看他像看个该被打死的孽畜,过了几节课,她的眼神缓和了些,变成“还行,有点进步”。
到后来什么都不说了,只是偶尔对他点个头,算是认可。
舞蹈基础课上不再出洋相了,但吃饭的问题还在。
北舞附中的食堂每顿只给学生打一份荤菜。
三,四块排骨,或者几块鸡肉,精確得像用天平称过的。
练功的人要保持身材,这个规定有它的道理,但李思安受不了。
上辈子他是个无肉不欢的人,连早饭都不喜欢吃纯素的。现在每顿就给那几块肉,跟餵猫似的。吃了半个月,嘴里淡出鸟来。
这样的日子过不下去了。必须得挣钱改善生活。
怎么挣?抄歌?抄了也找不到人买,没人会信任一个15岁的小屁孩。
抄电影,写剧本,都是一个道理。
想来想去,最靠谱的还是写东西。
上辈子看过的那些网文主角穿越之后不都这么干吗?
做文抄公是无数重生前辈已经趟出来的路,不用自己再开荒了。
不过呢,写网络小说,现在没有网络。写传统出版的长篇,周期又太长,而且他那点记忆撑不起一部长篇。
精神加到17之后,他的记忆力是好了不少,但还没到过目不忘的程度,看过的文章能记住大意和关键细节,逐字逐句复述还做不到。
那就只能先给杂誌投稿了。周期短,来钱快,一篇稿子几百块,够他吃好几个月红烧肉的。
上辈子李思安念高中的时候,每个月坐车回家,上车之前都会在车站的报刊亭买本《知音》,一路看回去。
《知音》上的文章他太熟了——苦命的女人,负心的男人,懂事的孩子,开头永远是“如果不是那场意外”,中间永远是“泪水模糊了双眼”。
看得多了,他闭著眼睛都能猜到下一段写什么。
2007年天涯上火了“知音体”,他跟著围观了好几天。
后来顺手搜了一下《知音》的稿费,才知道这本杂誌从八十年代末起就以稿费高出名。
千字一百到三百,一篇稿子顶他好几个月生活费。当时他没往心里去,他又不是写稿的料。
现在不一样了,他脑子里装著几十年后的故事,不用这个优势赚钱,那真是暴殄天物。
周三晚自习,李思安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从抽屉里摸出稿纸和钢笔。
他选定了一个前世在天涯上看过的帖子。
女孩从小被抱错,在穷人家长大,后来亲生父母找上门来,发现是有钱人,但她已经跟养父母有了深厚的感情,最后选择了两边都认。
够狗血,有衝突有泪点,適合《知音》。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標题他写的是——《花季少女啊,是什么让你面对两对父母的选择泪流满面》。
这题目写得他自己都想乐,但没办法,《知音》就好这一口。
晚自习两个小时,他写了一千五百字。周四晚自习接著写,把剩下的部分写完了。
最后一段他还特意写了点温情——养女最后还是认了亲生父母,但逢年过节都回养父母家,两边的老人都叫她“闺女”。
这是《知音》的路数,光有悲剧不行,得有那种“含著泪的微笑”。
周五中午,他把信封投进了学校门口的邮筒。
匯款单是两周后的周五下午到的。拆开,样刊,匯款单--三百二十块。
他一个月生活费两百,这一篇稿子顶一个半月。
从那天起,食堂对他来说是就成了备选。
他的午饭晚饭基本都在南门那条街上解决,红烧肉、糖醋排骨、宫保鸡丁轮著点。
食堂每顿只给一份荤菜的规定,跟他没关係了。
整个1993年,从5月到12月,李思安在《知音》上发表了七篇文章,差不多每个月一篇。
写到第四篇的时候,编辑部来了封信,稿费从千字一百涨到了千字二百。
暑假里他又给《少男少女》写了几篇。那种青春疼痛文学,男孩女孩之间的爱恨纠葛,误会、错过、遗憾、成长。
他上辈子在郭敬明的杂誌上看得太多了,一个晚上就能搞一篇。稿费虽然低,但积少成多。
给《少男少女》投稿他没用笔名,直接署的真名——李思安。
暑假快结束的时候,他存了有两千多块钱。
没做太多考虑,他拿著攒下的钱去了趟菜百,挑了三个最便宜的金戒指,凑足十克。回到外公家,关上小屋的门,把戒指吸收了。
【当前等级:2】
【升级所需:100克黄金】
【可用属性点:2】
他把2个属性点都加到了体质上。春天时体质是11,暑假吃得好练得多,自然涨到了12。
加上2点,现在是14。加的时候没什么感觉,就是一股暖流走了一遍。
但开学之后,变化来了。
个子躥了,肩膀宽了,衣服换大了一码。刘洋说他“跟吹气球似的”。
十月中旬的一天晚上,他在水房洗澡,无意中往墙上的破镜子里看了一眼。
肩膀宽了一圈,胸腹的线条清晰了,连小兄弟的配置,也从“够用”升级到了“能拿出去炫耀”的地步。
他对著镜子看了两秒,笑了。当初加体质的时候还嘀咕是不是白加了,现在看来,没白加。
不过身体的变化只是一方面。真正让他在学校里出名的是另一件事。
《少男少女》那本杂誌,北舞附中的学生看得多。
食堂等饭的时候翻翻,宿舍躺著的时候翻翻,上面那些青春爱情故事,正好是这帮十五六岁的姑娘最爱看的东西。
《知音》没人看,但《少男少女》几乎人手一本。
九月份的杂誌上登了李思安的一篇文章,署名是“李思安”。有人看到了,在班里传开了。
“咱班有人在少男少女上发了文章。”
“谁啊?”
“李思安。就那个——就坐最后一排那个。”
一开始只是班里的人知道。后来別的班也知道了,再后来整个年级都知道了。
九十年代能在杂誌上发表文章的学生,在一个艺术类中专里,那简直是稀有动物。
北舞附中的姑娘们见多了长得好看的男生——这地方最不缺的就是好看的人——但长得好看又能写文章的,没几个。
更何况他写的是那种青春疼痛文学。男孩和女孩之间的错过、分离、重逢,那种青涩的、让人读到结尾会嘆一口气的故事。
十五六岁的姑娘最吃这一套,看了之后还要討论,討论完了还要去找作者本人长什么样。
然后她们发现,这个李思安长得不是一般的好看。
他本来就长得像木村拓哉,七八分像,底子摆在那儿。暑假回来之后个子躥了一大截。
肩膀也宽了,整个人长开了,五官的轮廓比以前更加分明,少年感里混了一点硬朗,站在人群里扎眼得很。
简直就像他自己笔下的主人公出现在了现实里。
能写文章,长得又帅,这两样东西加在一起,杀伤力不是一加一等於二,是等於十。
不知道是谁先叫的,反正到了十月,“白马才子”这个名头就在学校里传开了。
一开始是几个女生私下聊天的时候这么叫,说他长得帅打扮又时髦,是白马王子,然后又会写文章能上杂誌,是个才子,综合起来就叫“白马才子”。
后来传来传去,就变成了公开的外號。
走在走廊里会被人多看两眼,去食堂打饭会有人主动让位置,上课的时候邻班的女生趴在窗台上往里看——看的就是他。
校草的名头就这么自然而然的落在了他头上,这所学校的小姑娘们用一本杂誌、一张脸和一整个秋天的窃窃私语,把这个头衔硬塞给了他。
李思安对这个外號的態度是,表面上看起来无所谓,实则心中暗爽。
上辈子他长相平凡,可从来没享受过这种待遇。
有时候走在操场上,听到身后有人小声说“就是他”,他就会不自觉地稍微挺直一下腰板。
没办法,虚荣心这种东西,四十岁的老男人也照样扛不住。
本站所有小说均来源于会员自主上传,如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