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暴雨 这雨下得又大又急,让河面飞速上……

小说:穿书后我成了女帝 作者:决绝
    那日, 晋砚秋用可乐来砸南阳军士兵的脑袋。
    那些罐装可乐在砸中目标后,就摔到地上。
    有些可乐摔得不巧,比如从城墙上摔到了城墙下, 当场就裂开了,从中喷溅出黑色、带气泡的水。
    这让南阳军士兵被吓得够呛,他们下意识觉得这些罐装可乐有毒。
    后来, 镇北军让他们将可乐收集起来,说这可乐能喝的时候, 他们都觉得不可思议。
    但镇北军都喝了, 他们便也尝了尝。
    这一尝,很多人就喜欢上了,六当家就是其中之一。
    南阳城城破后, 六当家观察了镇北军一天。
    镇北军将士对老百姓非常好, 镇北军很强大,镇北军的主公还能拿出无数美食……
    六当家觉得弥河营打不过镇北军,也没必要打, 就主动跟镇北军说了自己的身份, 还说自己可以帮忙劝降弥河营。
    他在南阳军这边,并没有做过什么恶事,还帮助过一些百姓, 因此镇北军对他的态度很好, 在他投诚后, 更是将他夸奖了一番, 还奖励了他五罐可乐。
    那些可乐,他在路上喝了一罐,剩下的四罐要给家里留一罐,还要拿两罐给李时海这些兄弟分, 也就只能给李时雨一罐。
    想到这里,六当家又道:“姐,没想到你已经降了,我还想来劝降你,好立个功……”
    李时雨听了义弟这话,气不打一处来:“滚!”
    六当家道:“我这就滚,我把可乐拿去给大哥尝尝。”
    六当家是庄头安排给李时雨的帮手。
    庄头很喜欢李时雨,哪怕后来发现李时雨是女孩子,也依旧让六当家跟着李时雨做事。
    六当家是李时雨的人,但他跟李时海的关系也很好。
    李时海虽然脑子不好使,但他力气大胆子大,年少时上树摸鸟蛋下水抓鱼,总能弄到很多吃的,六当家小时候,特别乐意跟在他身后当小弟,好讨一口吃的。
    嗯,庄子上的孩子,都跟他一样。
    他们习惯在弄到吃的后,将最好的那份给李时雨,至于剩下的,就一起分一分。
    从李时雨处离开,六当家就拿着两罐可乐,去找李时海和他别的兄弟。
    弥河营手底下的士兵都去忙活了,但李时海和李时雨一样,留在了总部。
    只是李时雨每天都有很多事情要做,忙得团团转,李时海的话……他在附近的河里打鱼。
    “最近这河都满了,冲下来好多鱼!”
    “快抓快抓!”
    “凑够一桶小鱼了,你们快拿去给婶子们!”
    ……
    李时海满身鱼腥味,在船上大呼小叫,正喊着呢,他突然道:“我看到炊烟了,他们这是要做饭,我们洗刷一下去等着!”
    李时海身边的那几个手下连忙响应。
    他们在河里洗了洗,穿着湿透的裤衩子往食堂跑,半路上正好遇到六当家。
    “老六你回来了?你可有福了,我们今天抓到了很多鱼,等下有炸小鱼吃!那炸小鱼真美味,我以前都不知道,鱼还能这么好吃!”李时海一边说,一边狂流口水。
    他们抓到大鱼后,会做成熏鱼存着,小鱼不适合做熏鱼,就尽快煮了吃掉。
    他们以前吃小鱼,是连头带尾,用石头捣碎后煮着吃,这样可以不挑鱼刺。
    冯管事尝了一口小鱼糊糊,就不肯吃第二口了,还建议他们将小鱼洗净后,用油炸着吃。
    他们试了试,然后发现炸小鱼香得过分!
    六当家听到李时海的话,兴冲冲地跟着李时海去厨房。
    今天中午吃杂粮粥和鸡屁股炖野菜,李时海他们这些首领,还有炸小鱼吃。
    他们到的时候还没开饭,但饭菜已经煮得差不多了,李时海就朝着那个正在炖鸡屁股的大娘笑,说要帮忙尝尝味道,让大娘给他两个鸡屁股。
    做饭的大娘无奈地看了李时海一眼,给了李时海两个鸡屁股。
    李时海笑着接了,用刀将之切成八份,分给身边人。
    每个人只分到四分之一个鸡屁股,但他们将之含在嘴里,都很满足。
    这可是油,还是咸的!
    “鸡屁股多好吃,神仙竟然不吃还将之扔掉,真是不可思议。”
    “也不知道神仙的鸡是怎么养这么肥的,那些鸡油都老大一块。”
    “那些猪肠子上的油也很多!我以前杀猪,从没见过猪肚子里,有这么多油。”
    ……
    包括李时海在内的,很多弥河营的人在吃了几天鸡屁股后,就已经相信晋砚秋是神仙了。
    她要不是神仙,从哪弄来这么多肥肥的鸡屁股?
    正说着呢,做饭的大娘开始炸小鱼了。
    李时海不停嗅着这股诱人的香味,已经没空说话。
    李时雨一边小口抿着可乐,一边在弥河营的营帐里走,也闻到了炸小鱼的香味。
    她肚子里也是缺油水的,若非要面子,早已忍不住前去讨要炸小鱼。
    这样的美味,据她所知就连世家子弟,都很难吃到。
    这时,她听到了身边那些正在杀鱼的妇人说的话:“这味儿真香!”
    “我要是能分到几条就好了。”
    “炸鱼总共没多少,还要给镇北军送些呢,就连李娘子也只能分到两三条,我们肯定分不到,不过没事,我们把大鱼的鱼肠洗出来,等下可以让做饭的人炒了分着吃。”
    “也是,炒鱼肠吃着也香。”
    “主公真厉害,竟然能弄来油,有了油,真的是做啥都好吃。”
    “是啊,以前把鱼肠放粥里煮,味道真不怎么样。”
    “主公是神仙,能不厉害吗?”
    “感谢主公!”
    李时雨听得心情复杂。
    弥河营是她辛苦建立的,她为了让这些人活下来,花费了不少心神。
    结果镇北军一来,好吃的东西一给,这些人心心念念的,就是镇北军那位他们从未见过的主公了……她知道这是人之常情,但难免失落。
    她甚至想着,自己就吃亏在没有晋明堂这么个父亲,不然说不定也能统帅几十万大军。
    但今日听了六当家的话,意识到晋砚秋确实有神异本事,她心中的不甘终于消散,同时开始思考这段时间发生的种种事情。
    镇北军的军纪让她惊叹,镇北军的言语更是让她有醍醐灌顶的感觉。
    她觉得,包括她在内的老百姓,在接触到镇北军以后,都会对镇北军产生认同感,都会想要成为镇北军的一员。
    不知不觉中,李时雨已经来到厨房附近,见到了李时海等人。
    “妹子,快来!”李时海招呼李时雨过去。
    而李时雨一坐下,他就从他们刚到手的炸鱼里,挑出最大的三条给李时雨。
    至于他们,每个人就只有两条小的。
    他妹妹要操劳的事情多,身体还不好,必须多吃点补补。
    李时雨拿了一条炸小鱼吃,问六当家:“你跟我详细说说南阳城发生的事情。”
    六当家是很乐意说这些的,只是之前那香味儿太冲了,他那些兄弟没心思听,现在大家吃上了饭,终于能好好说话,他也就迫不及待地说起来。
    他说镇北军是怎么安置百姓的,说镇北军对那些犯事的人的惩罚,说公审大会……
    越说,他眼神越是狂热。
    而他身边的人,听着听着,眼神也狂热起来:“也不知道主公什么时候才能到我们这里。”
    六当家道:“你们放心,主公很快就到了!”
    李时海闻言满脸期待,就连李时雨也一样。
    就在这时,终于开饭了!
    李时雨很瘦,但她一口气喝了两碗粥,吃了一碗装了五个鸡屁股好些鸡皮的炖菜,还吃了青山大师送她的一根香肠。
    吃完,她摸了摸肚子,神采奕奕地去工作了。
    每次吃完饭,她都觉得干劲十足,现在,弥河营管辖范围里的人都已经收到洪水即将到来,他们需要搬迁到高处生活的消息。镇北军将士和弥河营的士兵,还找到他们,帮他们搬家。
    而弥河营总部的人,也需要搬迁——他们所处的地方地势低洼,越奈判断此地会被洪水淹没。
    他们要做的事情很多,偏偏这时候又开始下雨,还连着下了两天。
    下雨天动物不爱动弹,人也一样。
    弥河营管辖下的一些百姓,面对下雨天,就不想搬家。
    一个四五十岁的男人,一边走一边抱怨:“一直在下雨,路上满是泥泞,要去的地方还这般远……这不是存心折腾我们吗?”
    中年男人身边那个脸上横七竖八好几道疤的年轻女子说:“爹,要发洪水了,人家让我们搬家,是为了我们好。”
    他们父女两个姓吴,吴家在青州乱起来前,家中颇为富裕,但又没有世家的底蕴。
    当老百姓饿得受不了开始反抗,最先遭殃的,便是他们这样家中有余钱和余粮,却又不像世家那般有私兵的人家。
    他们家的人死了大半,只他们父女两个逃了出来。
    他们身上藏了些金银首饰,这让他们活了下来,只是随着年纪渐长,吴小娘子的容貌越来越出色,引来许多觊觎。
    吴小娘子的母亲因姿色不错,当年被乱民凌辱致死。而类似事情,吴小娘子在逃难过程中,不止一次看到。
    她担心自己的相貌惹来麻烦,就狠下心,用刀子划伤了自己的脸。
    这几年,父女两个生活在弥河营的地盘,虽然穷困,但日子还算安定。
    吴小娘子过怕了以前朝不保夕的日子,对给了他们一份安定的弥河营很有好感,但在吴父看来,弥河营也是由乱民组成的,他对弥河营同样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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