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异世界还是好人多啊

    “嚯,前面那个餐厅人那么多,看起来挺热闹啊?”
    “啪!”
    羽翼骑士一巴掌把死囚格林拍倒在地:
    “那他妈是人家在办丧事吃席呢!”
    ……
    “我去,不早说!”
    格林骂骂咧咧的爬起。
    这能怪他吗?
    谁知道这沟槽的异世界办个丧事还穿得花花绿绿的,搭那几个花棚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大排档呢!
    “哼,你小子最好老实点。”
    押送格林前往彼得堡监狱的羽翼骑士没好气的说道:
    “也不知道你哪儿来的胆子刺杀圣女大人,等裁判庭的判决书下来后,明天中午就是你的死期了。
    希望到时候你还能跟现在一样有心思开玩笑,但在那之前,先去监狱里好好待著吧。”
    虽然这b骑士让格林很不喜欢,小嘴吉祥话一套套的,但很不幸的是,他说的都是事实。
    明天中午,格林就要因为刺杀圣光教会圣女被菜市场斩首,变得没头没脑了。
    事情究竟是怎么发展到这一步的?
    格林试著回忆。
    爱丽丝是格林的青梅竹马兼义妹,也是他的挚爱亲朋,从小一起在孤儿院长大。
    一年前,他跟爱丽丝一起穿越到了这名为泰勒拉的异世界。
    但爱丽丝却在穿越后没多久离奇失踪了。
    无论格林怎么努力,都无法找到任何关於爱丽丝的线索与痕跡,就像她人间蒸发了一样。
    格林很討厌违背承诺的感觉。
    当初格林承诺过:
    “爱丽丝,现在你认我当义父,这辈子我罩著你了!”
    可惜认义父是没成功,爱丽丝退而求其次认他当了义兄。
    格林是个信守承诺的人,说好罩著爱丽丝,那就绝对会罩著她!
    因此,在孤儿院生活的那七八年里,根本没有人敢找爱丽丝的麻烦。
    80孤立?懂不懂什么叫沙包大的拳头啊魂淡?
    这个承诺到了异世界依然奏效。
    所以即便爱丽丝跟人间蒸发了一般,格林也不曾放弃寻找爱丽丝。
    必须找到!一定找到!绝对找到!
    你以为哥们到现在还单身是为什么?
    不就是为了等爱丽丝成年吗?
    开个玩笑。
    虽然很不愿意承认,但爱丽丝这傢伙的確比自己聪明,以她不下自己的惊世智慧,就算到了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异世界,估计也能活下去。
    当初要是有她在的话,自己估计也就不会被那群西大陆的蛮子当成流民,被强行扣押在前线去跟魔族打仗了。
    在战场上不断的重伤、死亡,再爬起来。
    格林花了整整一年时间才找到机会,趁著那群督军喝醉,从战爭泥潭里逃出来。
    西大陆战爭形势严峻。若说爱丽丝失踪后,最有可能去的,那便是唯一与西大陆接壤,並且社会较为安稳的南大陆帝国。
    於是,从绞肉机般的战场逃出来后,格林悄悄爬上了一艘货船。
    在货船里体验了一把在中世纪三角洲贸易商品的感觉,最终来到了南大陆名为彼得堡的城市。
    没多久,格林就在城里打听到一个重要的消息——
    “半个月前,那传说中头戴轻纱,金髮如瀑,眼眸似繁星般耀眼的教会圣女被市长接待。”
    根据格林的观察,这群异世界佬的发色一般以棕色与灰白色调为主,少数贵族为黑色。
    至少就他见到的人,没有一个是金髮。
    那酒馆冒险家口中描述的教会圣女金髮如瀑,眼眸似繁星耀眼...
    这跟格林印象中的爱丽丝十分吻合。
    他就说嘛,以爱丽丝的脑子,在异世界绝对过得很好!
    於是当晚,格林就潜入了市中心,那间接待圣女的別墅房间外,透过窗户看去。
    圣女端坐於床,正翻阅著圣经。
    她有著九成与爱丽丝相似的容貌,但与爱丽丝相比,眼眸缺少了那一抹小狐狸般的狡黠,脖颈处更是少了一颗小痣。
    这些细节,如果不是格林非常熟悉爱丽丝身体,根本分辨不出来。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爱丽丝在玩cos呢。
    更重要的是她胸前佩戴的那支掉色的淡金色羽毛笔……
    ——————
    “爱丽丝,下个月就是你生日了,你想要什么?”
    “嗯……我想想,我最近挺想要一支羽毛笔来著,最好是金色的。”
    “羽毛笔?你要这玩意做什么?”
    “气质,气质你懂不懂啊!你想想,大人们把羽毛笔佩戴在胸前的样子是不是很帅很淑女?让人一看就很有文学素养……
    算了,跟你这个国语只有70分的低分崽说不下去。”
    “滚滚滚,低分怎么你了?上次考试我只是失误了而已。还有,要叫我义兄大人,没大没小的。”
    ……
    格林记得很清楚。
    当时那跟爱丽丝长相相似的圣女胸前佩戴的羽毛笔上,用小字刻著不同於泰勒拉语的文字。
    那是四个汉字:
    赠,爱丽丝。
    格林刚想进去询问他送爱丽丝的羽毛笔怎么在那圣女身上,下一刻,就被屋外巡逻的骑士发现当成刺客抓了起来,根本不给自己解释的机会。
    格林因此被安排了个刺杀圣女的罪名,明天中午行刑斩首。
    格林皱起了眉头。
    倒不是害怕明天中午的斩首。
    被砍个头而已,就跟吃饭喝水,没什么稀奇的。
    他想,消失许久的爱丽丝,应该能在这位圣女身上找到突破口。得找机会越狱,好好问问这女人。
    一路上,格林又看见几个“大排档”,心想最近死人挺多啊。
    “咔嚓”
    监狱铁锈的大门咔嚓咔嚓的响著。
    彼得堡监狱,到了。
    格林被羽翼骑士押著进入监狱。
    “刺杀圣女可是重罪,你小子就在最深处呆著去吧。”
    监狱最深处。
    大部分监牢都空著,只有两间牢房装著人。
    一个骑士,还有一个巫师打扮的老头。
    不用想也知道,能被关在这儿的,起码都是犯了跟格林一样掉脑袋的重罪。
    个个都是人才。
    监狱的犯人都被戴上了禁魔项圈,所以也就没有小说里描述的那样会浑身散发恐怖气息。
    那小骑士靠在监牢的墙角,看上去格外纯良。
    而那巫师老头脖子上掛著一圈骷髏项炼,眼窝凹陷,一看就不像是什么好人。
    “砰——”
    格林被关进牢房之中。
    对门的狱友正是那巫师老头。
    待羽翼骑士走后,那巫师老头露出一口大黄牙,桀桀桀的怪笑了几声后,声音沙哑的说道:
    “喂,新来的小子,你叫什么名字,犯了什么事儿?”
    “格林,刺杀圣女。老东西没事一边儿玩去,別烦我。”
    格林正忙著研究监狱结构,思索如何越狱。
    所以隨意敷衍了几句。
    巫师老头被他轻描淡写一句“刺杀圣女”给呛住了。
    不论是哪个教会的圣女那可都是宝贝一样的人物,容貌、天赋与才情都是顶尖。
    虽然有些疑惑,但最近圣光教会圣女来彼得堡的传闻就连他也听说了,那圣女一手医术出神入化,在市里开设诊所,救人无数,一时名声大噪。
    “好小子,有胆!”
    巫师老头桀桀桀怪笑一番后,神秘兮兮的问道:
    “小子,你想不想越狱?”
    “越狱?”
    这倒是跟格林此刻的想法不谋而合了。
    毕竟被斩首之后再想去找那圣女问个清楚,得花不少时间。
    於是点头,“当然想,老东...咳,你有什么计划吗?”
    这两人也不知道关在这儿多久了。
    是时候向牢前辈取取经了。
    “別那么著急嘛小子。”
    巫师老头指了指对面牢房的骑士,桀桀桀的说道:
    “我跟他商议了很久的越狱计划,虽然有九成把握能成功,但一旦被发现可就完了。
    所以你想加入我们的话……桀桀桀,就必须得给点『投名状』,这样我们才信得过你。”
    巫师的目光幽幽,隔著铁栏看向格林的左手。
    格林明白了,原来这老登是想要自己的手啊!
    “行,没问题!”
    格林豪爽的答应下来。
    “咔嚓”一声,格林將左手炼筋带骨的折断,撕破皮肤,露出森森白骨。
    血滴飞溅到格林的脸上,他笑著把左手通过监牢缝隙丟到巫师老头怀里。
    贴心的问道:
    “光要一个左手就够了吗?其他器官要不要?”
    巫师老头看著怀里血淋淋的左手,愣了:
    “吔?”
    格林感激的看著巫师老头。
    没想到这老登只要一只左手就愿意带著自己越狱。
    监牢冰冷的灯光下,格林沾著血滴的嘴角咧起。
    异世界还是好人多啊。
    如此感慨。
    不多时,格林断裂的左手处就开始缓慢长出新的肉芽,血管、神经与白骨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缓慢增生。
    10分钟后,一只崭新的左手出现了。
    格林隨意活动了一下,便彻底適应。
    “你是骑士职业超凡者?”
    巫师老头看著这见鬼的一幕,摇头。
    不对。
    格林脖子上也被带了禁魔项圈。
    一般来讲,没有人能在戴著禁魔项圈的情况下施展魔法与超凡能力。
    巫师老头相当清楚,研究出这玩意的可是学院里那些严谨到极致的学者,不可能出现差错。
    格林回答:
    “我只是一个恢復能力比较强的普通人而已。”
    嗯。
    至於超凡者这种东西……
    格林也想当啊,但当不了你明白吧。
    成为超凡者选择职业的前提是掌握三门lv3精通的技艺。
    战场上根本没有时间让格林修行技艺,目前他才给【基础战斗技巧】、【基础锻炼技巧】、【基础长跑技巧】掌握至lv2,熟练。
    在魔法使方面,格林也没什么天赋,到现在为止才学会了一个魔法。
    “呵,普通人?”
    巫师老头心说骗鬼呢。
    谁家普通人閒著没事去刺杀圣女啊?
    油饼食不食?
    格林也懒得解释。
    抬手,看向右手手心上那奇怪的符文。
    “爱丽丝,你画什么呢?”
    “令咒啊!你忘了昨晚我们偷偷看的那个叫fate的动漫了吗?里面那些拥有令咒的人可厉害了。”
    “哈?byd昨晚我担心你偷看电视被护工小姐发现了,帮你把了一晚上的风,一点儿没看好吧。”
    “哎呀我忘了嘛,下次我帮你把风,你去看动漫!
    別生气了格林,我把这个令咒送给你,这可是我创造的,名为不死人的令咒,肯定能保你平平安安永远不死!”
    ————
    爱丽丝的话语迴荡在耳畔。
    格林右手之中的奇怪符文,正跟当年爱丽丝所画下的,名为“不死人”的令咒一模一样。
    在爱丽丝消失的那天,这令咒就出现在了格林手心。
    无论他遭受到什么样的伤害,身体都会隨著时间流逝而恢復。
    並且,就跟人锻炼一样。
    同一个部位受到伤害的次数越多,血肉神经恢復重组的越快。
    唯一的缺点就是痛觉依旧存在了。
    刚刚格林能面不改色的折断左手,单纯是因为这种程度的痛次数多了已经在他接受范围內了。
    直到现在,格林也没搞明白这令咒究竟是为何出现的。
    不过,早知道的话就让爱丽丝当初设计这令咒能力的时候多添一条“不会感受疼痛”的词条了。
    格林还记得第一次上战场就被一只魔物给砍掉了左手。
    那时候他还以为自己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结果左手在一天后就重新长回来了。
    恢復如初,根本看不出有什么排异反应与不適。
    他记得,受伤最严重的一次是被一只无头骑士给斩断的脑袋。
    在战场上躺尸了半年时间,格林的脑袋才重新长回来。
    在西大陆跟那群操蛋的魔物打了一年,格林身上全都有受过伤的地方。
    因此,格林身体上上下下不断的重组。
    就跟锻炼一样,肌肉不断的在重组的过程中变强。
    现在格林的身体素质早就远超普通人了,至於有多强,他也不是很清楚。
    不过肯定是比不上那些高阶超凡者的。
    巫师老头:“好吧,你过关!桀桀桀桀...有了这只左手当燃料,应该明天晚上左右我们就能越狱成功了。”
    巫师老头打量了格林一番,那只被丟到他怀中的左手不知何时消失不见了。
    他自我介绍道:
    “在商量越狱计划之前,先自我介绍一下吧。
    小子,你可以叫我华克。职业巫师,是黄金祖树的子民,只要你信仰黄金祖树,那我们就是朋友。”
    隨后,他又指了指对门监牢从开始到现在都一声不发,仿佛在沉睡一般的骑士。
    “小子,你別看他像是睡著了一样,实际上是在修炼技艺。
    在彼得堡城里,还真找不出第二个跟他一样厉害的骑士。”
    “这么强?”
    格林感觉那靠在墙角一动不动的骑士一瞬间高深莫测了起来。
    听著两人交流的声音,骑士打起了呼嚕。
    格林:“……不过他好像真在睡觉。”
    巫师老头:“……喂,醒醒!”
    骑士无动於衷。
    巫师老头:“这里有牛头人,有牛头人吶!”
    骑士猛地起身,杀气凛然:“哪儿呢?哪儿有牛头人?”
    格林:“??”
    这骑士真厉害吗?他怀疑这巫师老登刚刚在骗自己。
    “別找牛头人了。”巫师老头说道:“有新人加入我们的计划了。”
    骑士听闻,生气道:“我知道了,只要他不是牛头人,那我都不反对。”
    巫师老头满口答应,看向格林:
    “这人是个纯爱战神,入狱的时候就嚷嚷著什么自己不过是为民除害杀死了个牛头人而已。至於名字嘛我也不知道,你叫他屠牛骑士好了。”
    格林疑惑:“屠牛骑士?专门屠杀魔族牛头人的那种?还是宰牛场的?”
    “不是这个牛头人。”
    巫师老头摇头:
    “至於他入狱的原因嘛...据说他之前是一个伯爵家的近卫骑士。半夜起来上厕所的时候发现伯爵的儿子想要强上伯爵夫人,一剑就把伯爵儿子给砍了。”
    “结果分好处没捞著,还被伯爵夫人控诉:
    她们母子俩好好地在后花园散心,儿子突然就被路过的屠牛骑士给砍了。最终被那伯爵送到了这监狱里。”
    格林听完,直呼好傢伙,原来是这个屠牛骑士啊!
    別人都是嘴上说说自己是纯爱,这屠牛骑士看见伯爵儿子想回出生点了,有牛他是真砍啊。
    哈基屠,你这傢伙,果真屠牛骑士。
    巫师老头点评:“真是蠢货一个,那伯爵母子一看就是你情我愿,哪儿有他的事儿。”
    屠牛骑士不屑:
    “呵,你个老登还好意思说我?我可是听狱卫说了,你可是一天能吸四十公斤叶子烟的超级走私犯,罪大恶极,早就该被斩首了才对。”
    格林一听,好傢伙,看不出来啊,这老登也是个高手。
    叶子烟的成癮性比他穿越前世界的任何药品都强,绝对的非法品。
    西大陆打仗时军队里就会发叶子烟或是把叶子烟打碎混食物里。
    这样上战场后就能亢奋精神,屏蔽部分痛觉,增加填线宝宝的战斗力。
    格林之前就深受其毒害,最终实在是受不了了,一刀把脑子给绞碎,快痛死他了,这才恢復过来。
    而这巫师老头看上去乾枯瘦弱的,他一天居然能吸四十公斤?
    巫师老头反驳:“小子,別听他瞎说,我那是我把叶子烟献祭给了黄金祖树碎片而已。”
    一阵友好交流后,终於来到正题。
    “好了,现在我们来说说越狱计划吧。”
    巫师老头正色道:
    “彼得堡这个监狱的防卫力量很强,之前禁魔项圈还没普及的时候,为防止犯人逃跑,其中一招靠的是摧毁魔法迴路。”
    “摧毁魔法迴路这招虽然对魔法师是致命打击,但对那些以肉身强度为主的超凡者们来说可不是。”
    “之前就有超凡者挣脱了身上的手銬,试图强行闯出监狱,结果就是被乱枪打死。
    火枪被学院学者开发普及之后,早就成了狱警的標配,现在还像旧时代超凡者那样强闯监狱是不现实的。”
    格林认同。
    毕竟,七步之外,枪快。
    七步之內,还是枪快。
    超凡者在没有点燃命途之前,拋开超凡手段,光肉体强度还是很难抵御有魔法加持的火枪子弹的。
    “强攻不可取,所以我们得另闢蹊径。”
    巫师老头接著说道:
    “我早就调查清楚了,这个监狱的下水道是跟市中心的下水道连结在一起的。只要我们找机会钻进下水道里,就算成功了一半。
    再躲过监狱的下水道的魔法探测灯跟那两个看守的怪物,咱们就能成功越狱了。”
    “並且,如何进入下水道这点你们不用担心,等到时间,我会用魔法把你们传送进下水道。”
    “魔法?”格林看向巫师老头脖子上的禁魔项圈。
    巫师老头傲然抬头:“当然不是普通魔法。禁魔项圈阻断了我的魔法迴路,所以我靠的是黄金祖树碎片的余威!”
    黄金祖树。
    据说曾经的世界皆是黄金祖树的子民。
    但隨著魔王出现,太阳沉入深渊,黄金祖树也跟著支离破碎,世界陷入迷雾与永恆黑夜。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传说中那第一位勇者出现。
    现在还信仰黄金祖树的,估计是试图復现黄金祖树的祖树教派信徒。
    巫师老头:
    “最近彼得堡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死人增多,亡灵之气比过去更加浓郁,用来餵养我身上这块黄金祖树的碎片,大概明天晚上,就能施展那传送魔法了。”
    格林疑惑:“既然都用传送魔法了,那为什么就把我们传送到下水道?”
    巫师老头嘴角一抽:“你以为我不想只啊?施展传送魔法到监狱下水道已我的极限了。”
    “行吧。”格林继续说道:“不过,我明天中午就要被带去砍头了,可等不到明天晚上。有什么办法能加快你这魔法施展吗?”
    巫师老头沉思:
    “当然有。除了亡灵之气外,还能以血肉充当柴薪,不然我就不会要你的左手了...”
    不,其实他一开始就没想要格林的左手,只是看他白白嫩嫩的,一点没刺杀圣女的样子。
    说“投名状”是想问问他身上值钱的东西,想收他一笔入伙费来著。
    毕竟能被关在这儿的,多少有能藏住东西的本事。
    谁知道这小子一下就把左手摺断丟了过来。
    “不过,就算你的超凡职业特殊,短时间內也没法再次恢復血肉吧?想要在明天中午前施展传送魔法,至少需要你10只左手当柴薪燃烧。”
    巫师老头摇头。
    据他所知,各个超凡职业中,唯有考取命途证,点燃命途的骑士职业超凡者,才能在短时间內消耗精血,进行连续断肢重生,自化高昂医债,强横无比。
    在他看来,格林能被抓到这监狱,说明肯定不是点燃命途的超凡者。
    什么?
    你说格林万一能呢?
    “噗嗤”
    別逗你华克哥笑了。
    看来是没办法了。
    现场三个人,全凑齐了也就三双手。
    就算加上双脚,到时候传送到下水道,一群缺胳膊少腿的,怎么跑出去?
    格林歪了歪头:
    “你说,就要十只左手?”
    巫师老头嘆息:“是啊,整整十只左手...看来你终於逃不过死亡的命运啊,可惜可惜。”
    “你这老登挺会说吉祥话啊。”
    格林不屑:
    “我还以为要多少呢。就这还没有爱丽丝玩魂3被初始墓地冰狗打死破防的次数多。”
    这傢伙嘰里咕嚕说什么抽象话呢?
    巫师老头听不懂,並缓缓扣出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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