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0章 宋士明拒绝去城管大队

小说:官路画皮 作者:佚名
    我的工作调动?
    宋士明愣了下,拿出了香菸。
    “小宋。”
    等宋士明给他点上烟后,李南征乾脆地说:“明天,我就会去省两院新成立的城管大队,担任大队长。我有三个副队长,其中两个由我来推荐。”
    就凭宋士明的德行——
    在李南征看来,他和创建妇劫会的朱辉一样,那就是干城管的天才型种子选手。
    他们两个不干城管,那就是最大的人才浪费!
    最关键的是。
    李南征主导城管大队后,势必会对某些不听话的小商小贩,施展雷霆手段。
    这种拉仇恨的事——
    爱惜羽毛的李南征,自然不会亲自去做,得找人背锅。
    小宋、小朱就是最佳人选。
    当然了。
    李南征也不是那种只管压榨,却不给回报的地主老財。
    只要小宋、小朱两个同志乾的好。
    最多半年甚至三个月內(文明卫生城市通过),就能向前跨一步。
    被省两院直接领导的青山城管大队,无疑是晋升最快的黑马。
    这是好事。
    有好事,李南征自然得想著小宋、小朱这两个自己人。
    “您明天,就去什么城管大队报到?”
    “您想让我去城管大队,干副队长?”
    “专门驱赶小商贩,欺压开店摆摊的?”
    “不去!不去。”
    “老李,我现在缺的是实干成绩,不是级別。”
    “我现在对灰柳镇的一草一木,都抱有很深的感情。”
    “我要在有生之年,把灰柳镇打造成第二个锦绣乡。”
    “我希望我儿子以后长大了,去了灰柳镇后。会骄傲的说灰柳镇能有今天,他爸功不可没。”
    “而不是让我儿子走在市区大街上,被小商贩指著脊梁骨骂!诺,那个小杂种,就是谁谁谁的儿子。”
    “总之你去找別人,別来浪费我有限的生命。”
    “拜拜了您呢。”
    宋士明搞清楚咋回事后,衝著李南征就是一顿喷。
    然后瀟洒的抬脚走人。
    喊都喊不住的那种。
    满脸口水的李南征,看著宋士明的背影,开始怀疑这个世界不真实。
    啥时候——
    就连变態小宋这种货色,也在意自己的名声了!?
    “朱辉不会也有这个想法吧?不行,我得赶紧给老朱打个电话!让他吩咐他闺女,明天七点半之前,必须得去省城管大院门口。”
    宋士明的反应,可算是给李南征提了个醒。
    他已经先后失去了大嫂、小宋这两口黑锅代言人。
    如果朱辉再不去的话,总不能让韦妆妆亲自上阵吧?
    妆妆那么娇憨可爱,关键是他娘的不识数啊!
    一天踢了几个“场子”,她都算不过来,怎么当副队长?
    妆妆只配给李队长拎包、开车、捶腿、暖床此类的。
    当然。
    黄少军也是个人物。
    去了城管大队后,他肯定能让各路小贩,把“黄少军”这个名字里的“少”字去掉。
    但黄山镇那边的工作很重要,离不开老黄。
    还有隋唐。
    李南征胆子再大,也不敢带著天东第一少,去大街上踢场子。
    要不然。
    老隋绝对会拿著鸡毛掸子追杀他:“混帐东西!你就是这样对待小舅子的?”
    赶紧给老朱电话——
    老朱不愧是老朱,从不让李南征失望。
    得知李南征去了新单位,第一个想到的追隨者,就是他那个乖巧的宝贝闺女后,激动的差点老泪横流。
    把心口拍的砰砰响,授权李南征:“辉辉如果不听话!你这个当叔叔的,直接揍!別留情,我闺女皮厚不怕伤。”
    搞的李南征,都不好意思的了。
    无论怎么说,他把小辉辉成功从某冷水衙门內捞了出来,成为了首席爪牙。
    那么。
    第二个副队长人选呢?
    李南征开始后悔,不该藏著掖著,事到临头才找人。
    可这能怪他吗?
    谁能想到小宋的觉悟,会忽然间的那样高了?
    不去祸害百姓——
    那他娘的,还是宋士明吗!?
    “要不然让清中彬他老婆,去当副队长?”
    “傍晚喝酒时,老清还说他老婆埋怨当老师太平淡,想找个刺激点的工作。”
    “被无数小商贩戳脊梁骨,算不算刺激?”
    李南征心里想著,回到了家里。
    时隔一个月,再次回到我的家。
    熟悉的感觉,那简直是扑面而来。
    家还是那个家。
    家具啥的也没变。
    客厅沙发上的两个娘们,和一个女孩子,还是那样子。
    不对!
    妆妆没变,还是那样貌似娇憨奶酥,职业狗腿气息十足。
    秦宫和李太婉,则都有了质的变化。
    李太婉比一个月之前的样子,要年轻了至少五六岁。
    满脸的胶原蛋白,腰肢明显细了几寸,屁股更桃,腿型更修长。
    这还是肉眼可见的变化。
    她的內在,有没有出现年轻化的变化?
    再说宫宫——
    儘管是在家里,可守著妆妆太婉,她依旧比“韦妆”还要会装,小脸酷酷的没有丝毫笑容,眼神清冽。
    可她的眉宇间,却洋溢著“青涩果实变桃”的少妇风情。
    整个人就像含苞待放的花骨朵,一夜暴雨过后,爭相渲染绽放那样。
    皮肤更嫩,眸光在某个瞬间则会娇艷欲滴。
    “我的功劳啊。”
    李南征徒增强大的自豪感,暗中感慨。
    妆妆不悦的问:“怎么才回家?怎么没带回点夜宵来?只管自己在外吃的满嘴流油,心里还有这个家吗?不想过了那就早点说,咱们散伙!宫宫拿50%的家產,小妈拿5%的家產!剩余的家產是多少?多少的,都算我的了。”
    李南征——
    看著一只白嫩35码,踩在茶几边缘的韦妆妆,忽然想到了西游记里的二师兄。
    二师兄不就是动不动说散伙,分行礼吗?
    可李南征不是唐长老,是刚结婚的模范丈夫啊。
    小狗腿就这样咒他,那还了得?
    “我让你胡说八道!”
    李南征走过去,一把掐住妆妆的后脖子,按在沙发上,抬手噼里啪啦。
    收工。
    神清气爽。
    没事打妆妆,绝对是打发时间、缓解心理压力的最佳运动。
    “幼稚。”
    大碗小妈撇嘴,满眼的挑衅。
    挑衅啥意思?
    还不是盼著李南征,掐住她的后脖子,噼里啪啦的来一顿?
    呵呵。
    老娘们,你想得美!
    李南征坐在宫宫身边,端过她的水杯,咕咚咕咚的几口喝乾。
    “有个事,和你商量下。”
    宫宫的小脚丫,轻轻踢了下李南征的腿。
    “说。”
    李南征目光扫过六条腿,不得不承认最性非太婉。
    咳。
    秦宫轻咳一声,很隨意的语气:“那会儿秦天西给我打电话来说,让咱们帮他在青山安排个工作。这个工作,最好是能经常看到朱辉。你懂得!秦天西想祸祸老朱闺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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