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似乎被暂停了一样。
不知过了多久,钱莎莎才犹犹豫豫地开口。
“对...不...起。”
像是下定了很大决心,声音小的,像是根本没开过口一样。
可李牧,还是听见了。
他笑了笑,很是满意。
“我接受了。”
“可恶!我凭什么要向你这个傢伙道歉!”
“就不该喝这么多酒!”
钱莎莎撅起嘴,有些可爱。
“现在后悔,已经晚了。”
李牧直接哈哈大笑起来。
“好吧,那你说说,你是怎么知道的?是谁,告诉你的?”
钱莎莎双手抱胸,表情严厉了起来。
“其实,是我们结婚之后,岳...不,你父母找了我一次。”
李牧开始会议,缓缓开口道。
“我爸妈?怎么会去找你?”
钱莎莎一听到是自己父母,更加疑惑了。
她的父母,可谓是老古板到家了,当初,就是二老操办婚宴,强行给钱莎莎安排的婚事。
可钱莎莎当然不吃这一套,便想出,和李牧结婚这一办法。
“把这杯喝了。”
“喝就喝。”
两人,很快便大口大口地干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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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往前,差不多是一年前的时候。
她和李牧,是在一次登山活动中认识的,后来,又机缘巧合下,见了几次面。
好巧不巧,李牧因为朋友委託,他便去钱莎莎的公司,送一些东西给她本人。
李牧在钱莎莎的公司,被她那英姿爽爽的女强人气质,给吸引了。
说白了,就是有点一见钟情。
二话不说,李牧直接对钱莎莎展开了攻势。
李牧便主动去联繫钱莎莎,想要约她。
可那时的钱莎莎,就是一个冰山美人。
她觉得,所有男人,都不是好东西。
特別是接触她,想约她的,不是贪图她的美貌,就是別有用心。
当然,她觉得李牧,也不例外。
李牧越是约她,越適得其反。
可没多久,钱莎莎的父母,直接给她安排了一门婚事。
对方是大企业、大家族的公子,对自己家族帮助很大。
钱莎莎可不管这些,她当然不会答应。
可对方家大业大,如果拒绝的话会对她现在的公司,造成影响。
这个自己一手创办的公司,是钱莎莎唯一在乎的。
所以,她便想了个办法,“假结婚”。
自己和別的男人已经结婚了,那还说什么呢?
最后,钱莎莎便从认识的所有男人里,挑了还算不是那么討厌的李牧。
(当时李牧是-30,其他男人都是-100、-200)
这场突如其来的婚姻,李牧当然欣然接受。
这场“轰轰烈烈”的婚礼,震惊了许多人。
虽然遭到许多人的阻拦和反对,但最后,婚礼还是办了下来。
李牧和钱莎莎,还领了证。
当然,效果也是立竿见影。
可结婚当天,钱莎莎便和李牧“约法三章”。
只有在一些特殊场合,李牧才能碰钱莎莎,还得演戏,装出很恩爱的样子。
而每天晚上,两人都是分房睡的。
一开始,李牧还想著,自己能够融化钱莎莎这座冰山,让钱莎莎,真的爱上自己。
让钱莎莎成为自己,真正的老婆。
一个月后,绝对不分房睡!
可一个月过去,无论李牧做什么,钱莎莎软硬不吃,似乎,还更討厌李牧了。
李牧这时,认清现实,打算放弃。
再这样下去,自己的尊严何在?
正所谓,无巧不成书。
钱莎莎的父母,突然上门,找上了李牧。
李牧还是第一次,见岳父岳母。
就连大婚当天,二老都没出现。
也正是这次会面,让李牧彻底改变了心意。
“这里是五千万,离开我的女儿。”
钱莎莎的妈妈,面无表情地,將一张支票,拍在了高档的红木茶几上。
一旁的钱莎莎父亲,也是一副不怒自威的表情。
钱莎莎的母亲穿著一件剪裁得体的黑色旗袍,头髮盘得一丝不苟。
眉眼间与钱莎莎有三分相似,但和钱莎莎的冷漠不一样,多了几分刻薄。
从她看李牧的眼神,就能看出来。
钱莎莎的父亲,则是一身深灰色中山装,身材魁梧,国字脸上架著一副金丝眼镜,镜片后的目光凌厉如刀。
他端坐在沙发上,脊背挺得笔直,从头到尾没正眼瞧过李牧一下,偶尔扫过来的余光,都带著毫不掩饰的鄙夷,仿佛多看一眼都会脏了自己的眼睛。
李牧则是望了望那张支票,又望了望二老。
原来,那些狗血剧里演的桥段,是真的。
李牧没有急著去看那张支票,而是起身,先给两位长辈倒了茶。
双手捧杯,恭恭敬敬地放在二人面前,动作不紧不慢,礼数周全地挑不出半点毛病。
“伯父、伯母,先喝茶。”
他语气温和,脸上掛著得体的微笑。可心里,却像一台高速运转的机器,飞快地转著念头。
五千万。
这个数字可不小,自己怕是一辈子都挣不到。
但是,他不会要的。
他在思考,该用什么话术婉拒。
其实和钱莎莎结婚,答应她那些“约法三章”,她也是打算给李牧很多钱的。
但李牧,一分没要。
他是想挣钱,想孝敬父母,但不会要这些钱。
钱莎莎的母亲端起茶杯抿了一口,见李牧半天没吭声,眉头便拧了起来。
她放下杯子,手指轻轻叩了叩茶几桌面,语气里带著不加掩饰的轻蔑。
“怎么,嫌少?”
她上下打量了李牧一眼,目光从他那件便宜的衬衫领口扫过,嘴角微微一撇。
“李牧,阿姨说话直,你別不爱听。”
“你就是一个穷小子,还幻想著癩蛤蟆想吃天鹅肉?”
她顿了顿,冷笑一声。
“再说了,你们俩那点事,真以为能瞒得住谁?”
“假结婚,演戏给我们看,对不对?莎莎那丫头,怎么可能真看上你?”
李牧端著茶杯的手微微一顿。
说谁是癩蛤蟆呢?
他放下杯子,抬起头,目光平静地直视著钱莎莎的母亲。
脸上的笑容没有消失,反而更温和了。
李牧还是很有家教和礼数的。
“伯母,您说得都对,我確实是个穷小子。”
他顿了顿,语气不卑不亢,“但有一件事,您说错了。”
“我和莎莎,不是演戏,是真心相爱。”
“我也一定,会让莎莎幸福的。”
李牧露出一脸幸福的表情。
红木茶几对面,沉默了几秒。
钱莎莎的父亲第一次正眼看了李牧一眼,镜片后的目光微微一闪,但很快又恢復了那副不怒自威的模样。
他伸手按了按妻子的手背,示意她说这些没用。
接著,又拉扯了几个来回,无非是威逼利诱、冷嘲热讽。
李牧始终客客气气,茶凉了就换,话不投机了就笑著沉默。
最后,钱莎莎的母亲提著包站起来,脸色铁青。
“好,好得很。”
“李牧,你记住今天的话。”
她走到门口,回过头,语气冷得像淬了冰。
“你以后,一定会后悔的!”
门重重关上。
那天之后,他没有再提过离婚的事。
当然这件事,钱莎莎並不知道,李牧也没跟她说。
两人就这样,又过了半年。
钱莎莎觉得时机差不多了,便和李牧离了婚。
李牧在这半年里,也不是一无所获。
虽然没能收穫钱莎莎的真心,虽说也是靠著钱莎莎的关係。
但是,他確实是靠自己的双手,赚到了不少钱。
他给父母买了城里的大房子,好好地孝敬父母。
所以这段婚姻,李牧並不觉得有什么好后悔的。
可没想到,命运多舛,两人会再次相遇。
会在这个公路求生的游戏中,成为队友。
在经歷了这么多事之后,李牧和钱莎莎,都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特別是钱莎莎对李牧的態度还有感官。
似乎,这个男人,真的有点不错。
李牧这时,一脸凝重地注视著钱莎莎。
钱莎莎此刻脸颊緋红,让人看了就想亲一口。
李牧温柔地牵起她的手,钱莎莎笑了笑,没有挣脱。
李牧牵著钱莎莎那软若无骨的细嫩小手,內心狂跳。
“钱莎莎小姐,如果是现在的话...”
李牧的表情,非常凝重,语气也是一样。
要不是快死了,他也不会问。
“嗯?”
钱莎莎轻轻回应。
“你愿意,再次嫁给我,正真的,做我的女人嘛?”
李牧说完,心跳得更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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