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被溜了

    陆朝阳有自知之明。
    老天赋予他什么,他就將其发扬光大。
    虽然眼下他只有一把破弓,但照样也能横扫一小片虾兵蟹將。
    只见,陆朝阳又往林子深处走了几百米,遇见了一条溪流。
    流水潺潺,清澈见底,时不时能见几条小鱼在里面游。
    陆朝阳大概估摸了一下。
    他从进了山到现在,已经走了两公里左右。
    过了这片小溪,越往深处去,林子越密,光线越暗。
    参天古树遮天蔽日,头顶枝叶交错,密不透风,空气里都裹著一股潮湿的腥气。
    软的像烂泥一样的黑色腐土上落著厚厚一层腐叶,一脚下去能陷进去半只脚,黏糊糊,又湿又滑。
    草丛里,树根下,倒木缝隙中,毒虫蛇蚁无处不在,稍微不慎,就可能搞丟半条命。
    有多屁股穿多大裤衩子。
    有多大能耐办多大的事儿。
    在没有十足的把握前,陆朝阳不能拿著命硬拼。
    所以,他把这条溪流定为分水岭,將自己的狩猎区域定在后山外围至內部两千米的范围。
    在这里,要想弄到大钱,就全凭天意了!
    “扑稜稜!”
    陆朝阳正拨开半人高的蒿草往前走。
    忽的,他身前密不透风的树丛里猛得一震。
    一声震耳的振翅声隨风传来。
    两只肥硕的野鸡猛得从树丛里冲天而起。
    只见那野鸡个头极大,羽毛油亮,头顶一抹鲜亮的翠绿,赤红色的修长尾羽,简直漂亮极了。
    那两只野鸡因为受惊便飞落到高树上避难棲息。
    陆朝阳见状,內心惊喜过望,可却不敢发出一丝响动,怕把那野鸡惊跑了,忙把身子伏低,抽出一支木箭,缓缓拉动手里的长弓。
    只见他目光如炬,手臂稳如磐石,直直朝著那野鸡射去。
    “咻——”
    木箭破空而出,精准的穿透了那雄鸡的翅膀。
    只听那雄鸡发出一声悽厉的鸣叫,扑腾翅膀要飞,却因为翅膀被木箭射穿,直接从树上摔了下来,落入草丛。
    都说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那雌鸡受了惊,扑棱著翅膀,慌不择路的往林子深处窜去。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陆朝阳正觉得一只野鸭子不足以满足自己的胃口,一只大肥野鸡就自己飞上了门。
    他扯过背篓里的破布条。上前將那只大肥野鸡的腿脚绑的结结实实,然后扔到了背筐里。
    这只野鸡,毛色鲜亮,膘肥体壮,可是上等的好货,比那野鸭子值钱多了。
    到了镇上黑市,很抢手,根本不愁卖,一只最起码能卖5块钱。
    別小看了这5块钱,眼下是1972年,普通工人月薪才30块出一点头。
    这一只野鸡就顶得上工人小五天的工资了,能买三十斤白面,就是粮票难搞。
    陆朝阳计划著去黑市把这野鸡卖了,一部分换粮票一部分要钱。
    这时间跑起来就像是一头髮了疯的野驴。
    不知不觉间就到了中午。
    陆朝阳没带饭,他顺著溪流往下游走去,捉了几只趴在河底的趴地虎。
    这鱼可傻,反应迟钝,陆朝阳都怀疑这鱼没长脑子。
    长年趴在河底淤泥里或者石头缝里,都不需要什么工具,就靠著一双手就能捞上几条。
    这鱼傻归傻,可肉多刺少,贼香。
    陆朝阳捉了八条,留了五条最肥的砸晕之后扔到了背筐里,剩下的他就地取材,找了几块边缘锋利的石头,將其內臟处理乾净。
    然后又捡了一块乾柴,在河边生起火,烤起了鱼吃。
    这鱼肉质鲜嫩,饱满多汁,最適合炭烤。
    填饱肚子后,陆朝阳靠在河边的石碓上休息了一会儿。
    充好电,他继续启程。
    可他下午的运气显然告竭,在荒林子足足逛了两个多小时,除了上树掏得了一窝鸟蛋外,再无所获。
    期间,他遇见了一只极其漂亮的野生紫色狐貂。
    这东西,那可是个宝贝。
    一身皮子就价值好几十。
    陆朝阳本来都设好了陷阱,將一条鱼搁在陷阱里,让那野狐貂闻著味上鉤,他再將其一箭拿下。
    那野狐貂闻见了鱼腥味,也是馋的不得了,一直围著陆朝阳布好的那个陷阱打转。
    就在陆朝阳找准时间,弯弓搭箭准备狠狠地射上一发的时候,那野狐貂就像是开智了一样,朝著陆朝阳发出了一阵桀桀桀,似人非人的笑声,然后拔腿就跑的无影无踪。
    陆朝阳被一个畜生给溜了,心里那叫一个气愤!
    不过这也让他突然明白了,他前两次猎得野物,不过是侥倖。
    后山能搞钱的资源確实不少,可主要都集中在山的最深处,只有经验十足的老猎手才能在这里进出自由。
    陆朝阳现在没装备对於后山地形也不完全熟悉,只敢在黑丛林边摸索,想要进入深山穴洞,还要颇费一番功夫。
    他刚进山,就能打到这些野物,已经是老天爷庇佑了。
    可这些不过是小打小闹,要是想靠著进山狩猎发家致富,还需要多动动脑子。
    要是人人进山都能赚的盆满钵满,那红牛村的人早全都进山了,何苦还苦哈哈的每天累的跟三孙子似得掘大地呢?
    “嗖!”
    突然,一道黑影从陆朝阳眼前闪过。
    竟是一只果子狸。
    从一旁的草丛里腾空而出,嗖的一下钻进了另一旁的枯树洞里。
    这玩意,身手敏捷,速度出奇的快,比狐狸还鸡贼,听觉更是极其敏锐,难抓的很,拿著猎枪都不是它的对手,更別说陆朝阳手里这把破弓了。
    要按之前那么顺,陆朝阳根本不会打这玩意的主意,可这一下午一无所获,陆朝阳的心態都被搞崩了,就想著將其拿下,重振雄风!
    弓箭射不中,只能套陷阱了。
    好在他临出门前拿了一根草绳以备不时之需,现下正好派上了用场。
    这设陷阱也得需要诱饵。
    陆朝阳记得这果子狸最爱在树下打洞,然后偷食果子。
    果子狸最爱吃的一种野果子是羊奶子。
    陆朝阳往出寻了几米,找到了一株羊奶子树,眼下三月,羊奶子树尚未开花结果。
    枯树枝上刚刚冒出了几点零星的绿色,上面掛著几颗去年冬天未落的羊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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