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荫小道,404宿舍眾人正赶往教学楼,一路上,许多新生都是以一个宿舍为单位扎堆凑在一起。
王大伟的头髮还是湿的,一边走一边用手往后捋,力求打造出那种“隨意中透著精致”的造型。
刘驰跟在他旁边,头髮也是刚洗过的,但没有王大伟那么夸张,只是用毛巾擦到半干,自然垂著。
林峰走了几步,忽然扯了扯孙奕诚的袖子:“诚哥,你看我后面头髮翘起来没有?就后脑勺那里。”
孙奕诚歪著头看了一眼:“没有,好得很。”
王大伟冷笑:“不洗头就是白搭,每次洗完头我都觉得自己变帅了很多。”
“原来你也有这样的感觉!!”林峰疯狂点头,“我还以为只有我有。”
李默看著这俩活宝,笑道:“那可能是因为脑子进水產生的错觉。”
王大伟一听这话,扭过头来瞪著李默:“你懂啥呀,你个土老帽儿,男人就是要自信!懂不懂什么叫自信?”
“伟哥说得对!”林峰在旁边疯狂点头,一边点头一边又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自信的男人最有魅力,这是真理。”
李默不理他们,落后眾人一步和李如虎並排,他一路上捧著一本杂誌,不得不佩服的是,这傢伙不用看路,走的毫无阻碍。
“你看的是《黑鹰传奇》的连载?”
李如虎一脸诧异地看向李默,“嗯?你也看过?”
这本小说目前只在杂誌上刊登连载,还没出版成书。
“女主角可是我的白月光。”
“白月光?”
李默笑道:“你可以理解为理想对象。”
李如虎那双藏在镜片后面的眼睛猛地亮了一下,像是找到了知己。
“你也爱看小说?”
李默上学时就喜欢看小说,后面更是短剧爱好者,懂市场,也懂套路。
“不仅爱看,我还写过。”
他那时投资过一个短剧平台,还投过自己写的剧本,当时自信地给自己起了一个笔名,结果就是…拒签!
“你也写小说?”李如虎惊讶地说。
李默上下打量他一眼,反问:“嗯?你平时会写小说?”
李如虎脸色微红,立马低下头,小声地说:“我就瞎写点……”
说这话的时候,他的耳朵尖都红透了,目光躲闪著,不敢看李默的眼睛。
李默看著他那副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的样子,忍不住笑了。
学生时代写小说被人发现,確实会让年轻人感到羞耻。
那种羞耻感很微妙,不是因为做了什么坏事,而是因为把自己心里最柔软的那一面暴露在了別人面前。
你可以跟人聊喜欢的球星、聊游戏的攻略、聊哪个女生长得好看,但你不能让人知道你偷偷写了一个关於江湖恩怨儿女情长的故事。
那种羞耻程度,大概仅次於“挊”的时候被人当场撞见。
“你脸红什么?”李默故意逗他,“写小说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李如虎推了推眼镜,努力让自己看起来镇定一些,“没…没什么……”
“你发过稿给杂誌社没?”李默问。
“发…发过,只不过都被拒绝了。”
“再接再厉!”李默鼓励了一句,文在网际网路兴起之后发展迅速,要是他能坚持写下去,以后说不定也是一位知名作家。
“你笔名叫啥?”他好奇地多问了一嘴。
李如虎不好意思地说:“我当时实在不知道起个什么笔名,就突然想到我们川省的一种小吃,叫……叫狼牙土豆。”
“狼牙土豆,名字这么奇特……不对!等等!”
“你刚说你笔名叫什么?”
李如虎又重复了一遍,“我叫狼牙土豆啊。”
李默:……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哥们儿,原来是你啊!!
李默定了定神,又问:“你之前投的稿子都是什么类型的小说啊?”
李如虎又低下头:“不…不是传统武侠这些,新题材。”
他还是有些不好意思说,实在是自己写的题材太新奇了。
“我明白了。”李默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坚持你自己的理念,你的小说会有很多人喜欢的,一时遭到拒绝也不要气馁,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李如虎愣了一下,嘴里重复著:“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他忽然变得有些激动,脸色红润地继续说:“名句,名句啊,我一定要把这句话写进我的小说里!”
你得为这点醋去包盘饺子啊……李默笑了笑没有再接话,这傢伙確实是个人才。
很快,他们一群人来到教学楼三楼,走廊里已经有不少人了,三三两两地站在教室门口聊天。
306的门开著,里面已经坐了不少同学。
“后面后面。”王大伟在他身后推了一把,压低声音说,“坐前面多不自在,坐后面想干嘛干嘛。”
这话正中李默下怀,他点了点头,径直朝最后一排走去。
404宿舍几个人心照不宣地占据了最后一整排的位置。
王大伟坐在李默旁边,一坐下就把腿伸直了,整个人往椅背上一靠,二郎腿翘得老高,活像个来视察工作的领导。
孙奕诚和林峰坐在最边上,两个人凑在一起,小声地討论著班里的女生。
“你看第三排那个,穿粉色t恤的女生,真好看!”孙奕诚用下巴点了点。
林峰顺著他指的方向看了一眼,“一般般吧,我更喜欢第五排那个扎丸子头的。”
“你那个不行,脸太圆了。”
“圆脸怎么了?圆脸可爱你懂不懂?”
“不敢苟同!”王大伟適时插嘴,“你们看第一排左边,穿白裙子的那个,这才叫好看,不过和宋鹰比起来还是差点意思。”
“我去,还真是,班花啊!”林峰小声说。
李默顺著他们的目光看过去。
第一排左边靠窗的位置,坐著一个穿白色连衣裙的女生。
从后面看只能看到一个背影,头髮微卷,发尾微微內扣,披在肩上。
连衣裙的款式看起来简单,但腰线收得很高,把身材比例拉得特別好。
李默只看了一眼,嘴角就微微翘了起来……老王啊老王,原本以为你我同一境界,没想到也是凡夫俗子。
小宋甩这种档次八条街好吗?
“哥几个,我劝你们不要打她的主意。”
“为什么??”林峰他们几个异口同声。
“因为你们把握不住。”
孙亦诚皱眉问:“什么意思?”
李默如实分析道:“这个女孩是有点小心机的,她的水很深。”
话说到这儿,就连土豆哥都忍不住凑了过来竖起耳朵听。
“首先,白色。”李默说:“白色在新生堆里最扎眼,你们看看教室里,穿什么顏色的人最多?”
几个人扫了一圈,確实大部分人穿的要么是黑白t恤,要么是深色的运动装,偶尔有几件粉色,黄色的,但白色连衣裙只有她一个。
“然后你们注意看那条连衣裙的腰线,收得特別高,快到胸下面了。”
“这种设计叫高腰线,最大的作用是拉长腿部比例,你们从后面看,会觉得她腿特別长,但其实未必。”
“臥槽。”孙奕诚小声感嘆了一句,“默哥你连这个都懂?”
“而且她的发尾特意卷过,不是自然直,连坐的位置都有点讲究。”
“第一排靠窗,从后面看在灯光下有轮廓光,从侧面看有侧脸光,看起来就很美。”
宿舍几个人集体沉默了大概三秒钟。
林峰用一种近乎崇拜的眼神看著李默:“默哥,你侦查兵啊?”
“多看书,都是从书上学的。”李默笑了笑,把目光从那个女生身上收回来,看向窗外。
他前世见过太多这样的人了,朋友圈里的精致,都是精心计算过的摆拍。
发一张咖啡的照片要试十七个角度,说一句“今天好累”其实是在等別人问“怎么了”。
这些套路他太熟了,熟到一眼就能看穿。
但看穿归看穿,他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女孩子爱美,想在第一次班会上给人留下好印象,这本身没什么错。
他只是觉得有意思,这些十八九岁的年轻人,已经开始在这个小社会里试探著经营自己的形象了。
“默哥说的没错,我还是喜欢那个扎丸子头的,可爱。”
“我喜欢粉色短袖……”
王大伟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妈的!又被他装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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