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5章 朋友

小说:1975年我下乡避祸 作者:佚名
    张晶晶的信是周六收到的,夹在一摞书里,被宿舍同学从系办捎了回来。
    同学把一叠课本往他桌上一放,隨口提了句:“李承霄,你家信,系办堆了好几天了。”
    他正低头翻著地质系的专业书,指尖一顿,抬眼时目光落在那只普通的牛皮信封上。
    信封上的字跡是张晶晶的手笔。不算好看,却一笔一画格外认真,李承霄捏著信封,看了足足好几秒,指腹反覆摩挲著边缘被风吹得发毛的纸角,才慢慢拆开。
    信不长,就两页纸,字跡密密麻麻。她说陕西的学校挺好,宿舍八个人挤在一间小屋里,挤是挤了点,却热闹得很,夜里总有人说悄悄话,倒也不孤单。食堂的饭比想像中好,白面馒头管够,菜虽简单,却不用自己蹲在灶前生火做饭,每月发的饭票省著点用,够吃一整月。她分在了中文系,课程排得满满当当,古汉语、现代文、文学史轮番来,每天抱著书本背得头昏脑涨,夜里躺在床上,脑子里还全是诗词句子。
    前面的字都写得坦然,唯有最后几行,字跡忽然缩得很小,墨色也浅了些,像是握著笔犹豫了很久,反覆涂改又划掉,才终於落定:
    旦旦挺好的,软乎乎的,就是还不会叫爸爸妈妈。妈说,等你回来教他。
    你……还好吗?
    短短一句,藏了万千未说出口的牵掛。
    李承霄把信轻轻折好,叠成原来的模样,压在了枕头底下。棉絮微凉,那封信像一块小小的石头,沉在他心底最软的地方。
    晚上借著昏黄的电灯,一字一句,再看了一遍。
    每一个字,都像敲在心上。
    然后他拿出纸笔,笔尖在纸上顿了许久,才落下第一笔。
    晶晶:
    信收到了。
    我也到燕大了,一切安好。宿舍四个人,空间比你们宽敞些,上下铺之间还能放得下一张书桌。食堂的饭还行,比想像中好,菜色简单,却也够吃。
    地质系的课排得很满,从早到晚都是课堂与野外实习的內容,没太多空閒时间。但忙点好,忙起来就不用想別的,脑子一空下来,反而更难熬。
    你那边天冷,陕北的冬天比北京长,开春也晚,记得多穿点,別只要好看冻著自己。好好吃饭,別省那点饭票,身体要紧。我这边学校补贴够用,每月还有补助,不用惦记。
    你好好念书,別担心我。我在这儿挺好的,一切都顺。
    承霄
    信写得很短,不到一页纸。他把信折得整整齐齐,装进新的信封,认认真真写上地址,第二天一早,便赶在上课前跑去校门口的邮局寄了出去。
    寄完信,他站在邮局门口,从口袋里摸出半包香菸,点燃一根。
    他吸了一口,烟雾在眼前散开,模糊了远处的街道。烟燃到尽头,烫到指尖,他才猛地回神,把菸蒂掐灭在墙角的灰堆里,转身往学校走。
    地质系的课排得真的很满,满到没时间发呆,没时间回头看,没时间想起那些撕心裂肺的过往。
    挺好。他一遍遍告诉自己。
    这样就挺好。
    没有课的时候,他不愿待在宿舍,总会一个人出去转转。脚步不受控制,七拐八绕,竟走到809医院的家属院门口。越往前走,越觉得脚步沉重,像灌了铅,胸口闷得发紧,连呼吸都变得不畅快。
    那是他从小长大的地方,是父母工作、生活、最后离开的地方。红砖墙还在,梧桐树还在,门口的传达室还坐著熟悉的大爷。
    他就站在巷子口,不敢往前迈一步,也捨不得转身离开。
    “承霄,你怎么在这儿?”
    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温和又惊讶。李承霄浑身一僵,缓缓回头,看见一个中年女人站在不远处,是母亲生前医院的同事,王阿姨。
    “承霄,不认识王阿姨了?”女人走近,眼神里带著心疼与惋惜。
    李承霄喉结滚动,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认识又怎么样?能说什么?说自己的母亲当年有多温柔,医术有多好,全院上下谁不称讚?说父亲一辈子钻研学术,老实本分,最后却落得那样的下场?说他亲手弄丟了父母一生的心血,连家都守不住?
    他什么都说不出口。
    李承霄几乎是逃也似的转过身,快步走开,脚步越来越快,最后变成奔跑。他跑出好远,一直跑到街边的红墙下,才撑著墙壁弯下腰,大口大口地喘气,心臟像是被一只手狠狠攥住,撕裂般地疼,疼得他站都站不稳。
    他就这么颓然坐到路边的石阶上,背靠著冰冷的砖墙,眼泪毫无预兆地砸在手背上。他一边哭,一边一根接一根地抽菸,烟雾混著泪水,模糊了整张脸。那些压抑了许久的痛苦、愧疚、无助、思念,在这一刻再也绷不住,汹涌而出。
    “李承霄,你怎么在这?”
    熟悉的声音响起。李承霄慌忙抬手,用袖子狠狠擦了把脸上的泪,抬头一看,是陈平和唐宋。
    陈平穿著一身笔挺的衣服,神色著急,唐宋依旧是那副清冷寡言的模样,站在一旁,目光落在他通红的眼尾上。
    “没事。”李承霄声音沙哑,偏过头,不愿让人看见自己的狼狈。
    陈平多少知道李承霄家里的事,他没多问,上前一步,一把拉起他,拍了拍他肩上的灰,语气乾脆:“走,喝酒去,我明天就走了,今天哥几个聚一场。”
    李承霄没力气拒绝,也没心思拒绝,就这么浑浑噩噩地跟著两个人走了。
    三人找了家小馆子,要了个僻静的包间,菜很快端上桌,陈平就频频举杯,一口一句感谢唐宋。三杯酒下肚,话渐渐多了,李承霄沉默地听著,慢慢才听明白——陈平的调动办成了,要去南京,回去只等调令下来就可以了。
    唐宋还是那个冷清性子,话少,表情淡,可眼底的暖意藏不住,看得出来,他和陈平是很好的朋友。
    唐宋不喝酒,陈平就拉著李承霄喝。玻璃瓶的二锅头,烈得呛嗓子,一杯接一杯灌下去。两瓶见底,陈平明显喝多了,舌头都大了,搂著唐宋的肩膀,一遍一遍喊“好兄弟”。
    唐宋一脸嫌弃,轻轻把他推开,转头看向李承霄,声音平静:“你行不行?”
    李承霄喝了七八两二锅头,脑袋发晕,脚步虚浮,意识却还算清醒,他撑著桌子,低声道:“我没事。”
    唐宋点点头,起身:“我去结帐,你找个附近的招待所把他扔下就行。”
    可结完帐,唐宋还是不放心。他开车过来的,索性先把烂醉如泥的陈平送回了家,安顿好,才又开车送李承霄回学校。
    车里安静得很,暖气开得很足,却暖不透心底的凉。
    沉默许久,唐宋忽然开口,声音低沉:“你父母的事,陈平跟我提过一嘴。放心,以后会有说法的。”
    李承霄原本黯淡的眼神猛地一亮,像黑夜里闪过一丝光,可那光亮只维持了一瞬,便彻底熄灭,只剩下一片死寂。他垂著眼,声音轻得像嘆息:“人都没了……”
    有说法,又能怎么样呢。
    人都没了。
    唐宋没再说话。他与李承霄不过见过两面,算不上熟悉,有些痛,旁人劝不得,只能自己扛。
    二锅头的后劲上来得又猛又快,回到宿舍,李承霄几乎是爬上自己的床,衣服没脱,鞋没踢,倒头就睡。
    梦里,他又见到了妈妈。
    还是记忆里温柔的模样,穿著白大褂,笑容温和。沈清芷拉著沐婉的手,指尖轻轻点著沐婉腕上的那块手錶,眼神篤定,一字一句对他说:“承霄,这个儿媳妇我认。”
    李承霄懵了,怔怔地问:“妈,我有媳妇了?还有儿子了?”
    沈清芷却轻轻摇头,语气依旧温柔,却带著不容置疑的坚决:“那我也不认。”
    猛地一醒。
    天已大亮,李承霄躺在床上,睁著眼望著天花板,久久回不过神。他抬手,轻轻拍了拍自己发烫的脸,脑子里反覆迴荡著梦里的那句话。
    这是母亲的意愿,还是他自己潜意识里的想法?
    他不知道。
    不,他不敢知道。
    他还没有想好,更没有做出任何决定。
    日子就这么不咸不淡地过著。每个周五,沐婉都会来燕大校门口等他,永远是那套乾净的衬衫长裤,安安静静,不多话,只说家里改善生活,崔文静叫他过去吃饭。
    李承霄推了几次,推脱不掉,也不忍心再拒绝。后来慢慢成了习惯,每周五下了课,便跟著她回去,陪沐承言喝两杯白酒,听崔文静坐在一旁,念叨著工作上的小事,吃一顿热热闹闹、却又心照不宣的饭。
    沐婉不怎么说话,只是安安静静坐在他旁边,偶尔看他一眼,趁人不注意,悄悄给他夹一筷子他爱吃的菜。
    “承霄,你瘦了,多吃点。”崔文静总是这样说。
    李承霄点点头,低头扒饭,一口一口,吃得很慢。
    饭桌上,没人提过去的事。
    就只是吃饭。
    直到有一个周六,他和沐婉跟张桂英、宋妍聚在了一起。小馆子里人声嘈杂,宋妍是个心直口快的性子,盯著他俩看了半天,终於忍不住,笑著打趣:“你们这是……”
    空气瞬间一静。
    沐婉几乎是立刻抬起头,抢先开口,声音平静,却带著一丝刻意的疏离:“朋友。”
    简简单单两个字,像一根细针,轻轻扎进李承霄的心里,不深,却细密地疼。
    他握著茶杯的手指微微收紧,骨节泛白。
    窗外的阳光正好,春风温柔。
    可他心里清清楚楚地知道——
    错过,真的就是错过了。
    一步之差,便是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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