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录製《50 Ways to Say Goodbye》
纽约,曼哈顿。
jungle city 录音室
林季从sls amg標誌性的鸥翼门下走出来。
手里提著两杯咖啡。
门口,卢克正双手抱胸,满脸幽怨地盯著他。
那表情,活像个被始乱终弃的小媳妇。
显然对昨晚林季半路把他赶下车,去私会亚歷珊德拉的事,还耿耿於怀。
“诺,你的。”
林季將其中一杯焦糖拿铁递过去,算是对自己昨晚行为的补偿。
卢克的脸色瞬间由阴转晴,开心地接过,猛喝一大口。
然后,他的脸唰地一下又垮了下来。
“见鬼!怎么是少糖的?j!我昨晚在纽约的冷风中足足站了四十分钟打不到车!我需要充足的糖分来抚慰我受伤的心灵!”
林季不说话。
只看了一眼卢克被衬衫勒紧的肚子。
冷冷地笑了一下。
这种无声的嘲讽,杀伤力比任何毒舌都强。
“……”卢克被噎了一下,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肚子,默默闭嘴。
林季没理会他便秘般的表情,推开玻璃门往里走。
“乐手都到了吗?”
《50 ways to say goodbye》在吉米秀上首唱时,林季只用了一把木吉他做伴奏,主打一个隨性。
但但正式发行的录音室版本,他要做得更丰富、更具层次感。
加入更多的拉丁元素。
康佳鼓的热情,弗拉明戈吉他狂野的扫弦,还有小號明亮的旋律线。
带一点痞气,带一点嘲弄,像是在葬礼上吹出欢乐颂的那种戏謔感。
用欢快的编曲去反衬歌词里那些离奇的死法。
只有节奏感足够强,那种讽刺的黑色幽默才能彻底释放出来。
“都到了,等你半天了。”卢克小跑著跟上来,“都是圈里最好的那批乐手,档期特別满,为了给你录这首歌,推了好几个活儿。”
林季走进录音棚,几个肤色各异的乐手正在调试乐器。
看到林季进来,他们停下动作,目光齐刷刷扫过来。
眼神中带著好奇,以及不加掩饰的轻慢。
j·lin,这个最近在乐坛传得沸沸扬扬的名字,他们耳朵都快听出茧子了。
但传闻中那个“一个人包揽词曲编录混”的故事,在这些身经百战的老炮儿眼里,多半是唱片公司立人设的夸大噱头。
一个刚二十出头的亚裔小伙子,能有多神?
“大卫,吉他手。马特,鼓手。保罗,贝斯手……”卢克在一旁简单地介绍了一圈。
林季没有寒暄。
他直接走到控制室的调音台前,打开笔记本电脑,把提前做好的编曲思路文件投到了墙上的显示屏上。
“各位,今天我们要录的歌你们应该都听过demo了。
吉米秀上那把木吉他只是个半成品,那是为了脱口秀的效果。这首歌的正式版,我要它听起来更热闹,更疯狂一点。”
马特走到康佳鼓前,拍了两下:“节奏要多快?按照原版demo的速度吗?”
“bpm提快一点,120左右。”林季指了指大卫,“副歌部分的扫弦,我需要那种极具攻击性的感觉。”
大卫皱了皱眉,语气带著点『前辈』的傲慢:“要哪种攻击性?男孩,你得说明白。音乐可不是靠嘴说的。”
林季没废话,直接走过去,朝大卫伸出手,一把接过了他手里的弗拉明戈吉他。
手指在琴弦上精准落位。
他的右手动作极快,弗拉明戈特有的轮扫技巧在他的手下直接炸开,指甲击打琴弦的声音犹如暴雨倾盆。
清脆而急促的吉他声在录音棚里炸开,节奏感强得让人头皮发麻。
大卫看直了眼。
他本来以为林季只是个会写流行歌的偶像,没想到这吉他功底这么扎实,这扫弦的力度和速度,绝对是下过苦功夫的。
林季面无表情地弹完一小段,把吉他交还给大卫。
语气依然平淡:“就是这种感觉。骚气一点,放开一点。別收著,越夸张越好。”
大卫彻底服气,態度180度大转弯:“懂了,交给我。”
林季转头看向马特:“
康佳鼓的底鼓要沉,手上的拍击声要脆。副歌高潮的时候,你要把整个场子的气氛推上去,不要怕抢了人声的风头。”
马特重重地点了点头,比了个“ok”的手势。
林季拍拍手:“好,大家先过一遍伴奏,找找感觉。”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林季在控制室里化身为一个吹毛求疵的音乐暴君。
“鼓点再密一点!马特,不要收著,放开打!你没吃饭吗?”
“保罗,贝斯的律动不对!第三小节的滑音太生硬了,重来!”
“大卫,吉他的扫弦速度还要提!我要听到那种吉普赛式的热情,而不是在咖啡馆里弹给小女生听的调调。”
“再来一遍,副歌进管乐的时候,小號的音色再脏一点。”
“再来一遍。”
“再来。”
林季对著麦克风不断下达指令。
一遍又一遍的重录,乐手们被折磨得满头大汗,但他们清楚,每一遍重录,效果都在肉眼可见地提升。
这个二十二岁的小子,耳朵灵得像声吶。
而且他从来不会含糊地说“感觉不太对”“再来一遍试试”。
他给的反馈永远是具体的——哪个小节、哪个音、往哪个方向修、修多少。
精確到让人无从反驳,只能乖乖照做。
林季戴著监听耳机,身体隨著节奏轻轻摇摆。
脑海中,那场属於失恋者的盛大狂欢正一幕幕上演。
他时而拿起对讲机,对某个乐句的细节提出修改,时而又完全放手,让乐手们自由发挥,捕捉那些灵光一闪的即兴火花。
整个录製过程,在林季的高压指挥下,高效得惊人。
直到傍晚六点,林季听著最后合成的音轨,终於满意地点了点头。
这才是他想要的效果。
乐手们如释重负,陆续从棚里走出来,收拾乐器准备离开。
大卫出门的时候停了一下,敲了敲门框。
“嘿,j。”
林季抬头看他。
大卫认真地看著他,语气诚恳:“下次有活,叫我。”
林季看了他一秒,嘴角微微勾起,点了下头:“好。”
林季继续坐在控制室里,独自完成最后的人声贴合与缩混调整。
等他从录音室出来,外面天已经黑透了。
林季拒绝了卢克共进晚餐的提议,独自开著那辆银灰色的奔驰跑车回家。
刚开上日落大道,车载蓝牙响了。中控屏幕上闪烁著“林婉女士”的名字。
林季按下接听键:“喂,妈。”
“喂,小季啊。”林婉的声音透著掩饰不住的兴奋,“妈刚看了新闻!你是不是谈对象了啊?”
林季心想平时不看新闻的老妈消息还真灵通。
“对,谈了。”
“哎哟,照片上那姑娘真俊!眼睛蓝得像宝石一样!”林婉乐得合不拢嘴,“什么时候带来给妈看看?”
“还早呢。”林季的语气里带著些无奈,“刚开始谈。”
“我刚才在网上查了一下她的资料,她是不是比你大几岁啊?”林婉突然压低了声音,像是在刺探军情。
林季轻笑一声,语气里带著几分调侃:“对,比我大,到时候带回来,正好给您抱两块金砖放店里镇宅。”
电话传来林婉的笑骂声。
“臭小子!大六岁怎么了,年纪大点会疼人。我跟你说啊,谈恋爱就好好谈,別学娱乐圈那些乱七八糟的风气。妈就是提醒你一下,別嫌我囉嗦。”
“妈,您放心吧,”林季哭笑不得,“您儿子什么人您还不清楚吗?”
“有你这句话妈就放心了。对了,你什么时候回洛杉磯啊?”
“过阵子吧,纽约这边还有工作要收尾。”
“行,工作重要,你们年轻人自己安排,妈就是问问,不烦你了啊,店里来客了,掛了哈!”
掛断电话,绿灯亮起。
林季踩下油门。
这周末就是亚歷珊德拉的生日了。
送什么礼物好?
包?衣服?化妆品?
林季在脑子里把这些选项过了一遍,然后全部否决。
这些东西,她自己什么都不缺。自己隨便买个名牌包,未必能买到她心坎上。
送这些东西,太普通,也太没诚意了。
他想要送一件有特殊意义的礼物。
车子不知不觉地开到了第五大道。
这里是纽约最顶级的商业街,匯集了全世界所有的奢侈品牌。
林季把车停进地下车库,他戴上鸭舌帽和黑口罩,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走进了这条纸醉金迷的街道。
路过lv旗舰店,他摇了摇头。
路过gucci橱窗的最新款竹节包,还是觉得不够惊艷。
走到prada门口时,他下意识绕开了。
逛了半个多小时,他始终没找到想要的东西。
直到那一抹標誌性的蓝闯入视野。
tiffany & co.(蒂芙尼)。
林季停下脚步。
珠宝?
这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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