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四点。
沙漠的太阳依然毒辣,但比中午的时候稍微好了一点。
林季站在舞台中央,视线扫过空荡荡的草坪场地。
此时这里什么都没有。
没有疯狂的人群,没有震耳的吶喊,没有迷幻的灯光。
只有黄色的工程围栏、散落在地上的电线卷,以及远处音响塔上几个戴著安全帽的技术人员在调试设备。
但两天后,这个半圆形的场地里会站满一万五千名乐迷。
林季深吸了一口气。空气乾燥,吸进去有点刺嗓子。
“这套dw定製鼓的音色勉强能听,比我那套差远了,不过在户外演出,颗粒感强一点也还行。”
史蒂夫敲了两下,满脸挑剔。
皮诺和大卫也各自拿起了贝斯和吉他,插上音箱,开始试音。
顶级乐手就是顶级乐手。
哪怕只是隨意的几个拨弦,那种扎实的功底和独特的律动感就立刻显现出来。
旁边几个工作人员直接看直了眼,连手里的活都停了。
彩排很顺利。
顺利得甚至有点索然无味。
別人家的彩排是“这里不对,那里再来”,他们的彩排是“一遍过,下一首”。
林季放下麦克风,转头跟三个老傢伙抠细节。
“史蒂夫,第二首进入副歌的时候,底鼓再重一点。”
“没问题。”
“皮诺,第一首和第二首之间的过渡,贝斯线要做一个半拍的延伸,把情绪托住再下潜。”
“明白了。”
“大卫,最后一首的结尾,吉他別急著收,让那个失真尾音多掛两秒。”
“收到。”
三位老手应答乾脆,没有任何质疑。
跟神仙阵容合作就是爽。指哪打哪。
而且做出来的东西,永远比你脑子里想的更好。
林季环视了一圈三人,最后说。
“明天的曲目,就按我们排练的那样。十五分钟,不用废话,直接用音乐把他们砸晕。”
“有问题吗?”
史蒂夫咧开嘴笑了。
“放心吧小子,我们会把这帮加州小子的耳朵震聋的。让他们知道什么叫真正的live!”
他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猛地一拍大腿。
“等等!既然我们要同台演出,是不是得给咱们这支乐队取个响亮的名字?总不能上台的的时候说我们是『j.lin和他的三个老爷爷』吧?”
大卫一听,立刻来了精神:“有道理!不如叫『比基尼终结者』怎么样?一听就感觉我们能把台下姑娘们的比基尼都给震碎!”
“去你妈的比基尼!老子可是玩重金属出身的,要叫就叫『地狱『四』头犬』这才够劲!”史蒂夫怒吼。
皮诺也不甘寂寞,举著贝斯插嘴:“我觉得叫『银河牛仔』比较有格调”
史蒂夫和大卫同时朝他吼:“闭嘴!你一个弹贝斯的有什么发言权?”
眼看著三个傢伙,要在台上为了个破名字干一架,林季无奈地揉了揉眉心。
他直接打断了这场闹剧:“行了,別吵了。就叫『191』好了。”
“191?”三个老头齐刷刷停战,一脸懵逼地看向林季。
史蒂夫挠了挠乱糟糟的头髮:“这名字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吗?”
“没有。”林季面无表情
“我今年22岁,史蒂夫你69岁,皮诺57岁,大卫43岁。四个人年龄加起来正好191。简单,又好记。”
全场安静三秒。
史蒂夫嘴角疯狂抽搐:“……你小子,是在讽刺我们老吗?”
“只是陈述事实而已。”林季拍了拍手,“好了,好了,下班了。”
“终於结束了,去喝一杯?”大卫放下吉他,舔了舔乾裂的嘴唇。
“老天爷,还不到五点呢!你们这群酒鬼!”卢克在台下绝望哀嚎。
“你们这群酒鬼能不能有一天是清醒著过完的?”
林季没搭理这群老傢伙的日常发癲。
刚准备下台,余光瞥见一个人影从通道走上来。
硕大的蒙大拿帽,鲜艷的印花短袖,配著白色长裤。
走路姿態松松垮垮,但每一步都踩在天然的律动上
林季一眼就认出了他。
法瑞尔·威廉士,人称菲董。
格莱美十三冠的全能製作人。n.e.r.d.乐队主唱。2014年全球最热的音乐人之一。
更是今年科切拉的头牌之一。
他的一首《happy》如同病毒般席捲全球,火到没边,被网友戏称为法国国歌。
只不过很可惜……
这首神曲,现在正被林季的《uptown funk》死死按在b榜第二的位置上。
连续数周,纹丝不动。
这是继水果姐之后,《uptown funk》之下的第二位“受害者”了。
法瑞尔显然也看到了林季。
他没有任何犹豫,径直走了过来。
脸上掛著让人如沐春风的笑容。
“j.lin,对吧?久仰大名。你在纽约拍的那个mv很酷,粉色西装很適合你。”
他的声音很柔和,带著维吉尼亚口音特有的拖腔。
林季看著眼前这位大佬,稍感意外。
他发现法瑞尔的谈吐和气质,跟他以往见过的很多黑人截然不同。
他身上没有任何刻板印象里的街头匪气,也没有满嘴跑火车的脏话。
咬字清晰,措辞讲究,举手投足之间,全是老派绅士的从容。
“谢谢。你的《happy》也很棒,製作的也很棒,律动感一绝。”
林季伸出手与他握了握,礼貌回应。
这句话不是客气,是真心话。
《happy》的编曲看似简单,实则功力深厚,那种能让全世界都忍不住跟著拍手的旋律,是天才才能写出来的。
法瑞尔耸耸肩,做出一副无奈的表情。
“可惜还是被你赶下来了。不过没关係,音乐就是这样,总会有更棒的节奏出现”
他走到林季身边,看向空旷的场地:“听说你是这次的惊喜嘉宾?我很期待你的现场哦。”
“不会让你失望的。”林季自信开口。
法瑞尔没急著走,话锋一转。
“《uptown funk》……你真的是一个人包办了全部?”
“別误会,我指的是词曲、编曲、所有乐器实录,甚至还有混音。”
“嗯,全是我。”林季平静地直视他的目光,没有丝毫谦虚或炫耀。
法瑞尔打了个响指,满脸不可思议。
“老天,你简直就是个年轻版的prince!(王子)”他毫不吝嗇自己的夸奖。
prince。王子。紫色雨中的天才。
那个音乐风格横跨了放克、摇滚、灵魂乐、爵士、嘻哈……等的音乐怪物,在整个现代流行音乐史上都无法被定义的传奇。
林季的手指微微动了一下。
他在音乐学院读书的时候,prince是教科书里的常驻案例。
prince最疯狂的地方,不只是才华。而是他对“一个人完成一切”这件事近乎偏执的追求。
1984年,《purple rain》。整张专辑几乎全是他一个人完成的。
吉他、贝斯、键盘、鼓机、合成器,甚至连弦乐编排都亲自操刀。
词曲、编曲、录音、混音……一个人坐在录音室里,从第一个音符干到最后一个音符。
整个流行音乐史上,能做到这种事的人,一只手数得过来。
而prince,就是金字塔尖的那个。
在音乐圈,这已经是天花板级別的夸奖了。
林季沉默了一瞬。
他没有像面对大多数夸奖时那样轻描淡写地带过。
“prince是传奇。”
他开口,声音不大,但很稳。
“我很荣幸你会这么说。”
然后,他抬起眼认真的看著法瑞尔。
“但我不会是第二个prince。”
“我会是第一个j.lin。”
法瑞尔愣了一秒。
然后笑了出来。
不是客气的笑,是那种发自內心觉得有趣的笑。
“好。”他点点头,“我记住这句话了。”
他的视线在舞台上扫了一圈,当他看到鼓架后面那张熟悉的脸时,脚步猛地一顿。
“史蒂夫·加德?”
法瑞尔快步走过去,语气里满是惊讶。
史蒂夫抬头,认出了来人,笑了起来。
“菲董!好久不见。”
“上次见你是……零八年的格莱美?”
“零九年。你喝多了在后台跳跳霹雳舞,一脚把茶几踢翻了。”
“那件事我可一点都不记得了。”法瑞尔笑著跟史蒂夫碰了一下拳。
然后他又转回来看林季。
“j.你的乐队……很『不错』。”
他指了指三个老炮儿。
“史蒂夫·加德、皮诺·帕拉迪诺、大卫·哈里斯。这阵容放在任何一个体育场巡演都够了。你拿来打科切拉的十五分钟?”
“凑合够用。”林季轻笑。
法瑞尔也笑了。
“你这个人很有意思。”
他认真说道,“等音乐节结束,有机会来我的录音室坐一坐吧,我想我们两个会有很多共同话题可以聊。”
“有机会一定。”林季点了点头。
“舞台上见。”法瑞尔朝他抬了抬下巴,带著隨行人员,慢悠悠地溜达回了休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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