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字缝里的字

    “某君昆仲,今隱其名……”
    纸页的开头,是一段半文半白的小序。
    周明轩眉头皱了一下,这文风有些晦涩,读起来却让人感觉沉甸甸的。
    紧接著是白话文。
    “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
    “赵贵的狗,又看了我两眼……”
    周明轩拿起茶杯,一边看,一边將茶送到嘴边。
    一开始,他觉得这像是一个精神病患者的梦囈,字里行间里透露著被迫害的妄想,確实很符合现在的猎奇標籤。
    甚至连一条狗的眼神,都是神经质般的阴冷。
    但隨著视线一行行地往下,周明轩送到嘴边的茶杯,停住了。
    办公室里很安静。
    陆让靠在沙发上,静静地看著窗外的平京市。
    平京很大,大到足以成为华夏的缩影。
    但平京也很小,小到可以被写进一张薄薄的纸上。
    周明轩看到了第二页。
    “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
    看到这里,周明轩的腰背已经完全僵硬了。
    他隱隱感觉到,这根本不是什么连环杀手视角的犯罪小说,在这些文字下面,像是有什么庞然大物在暗流涌动。
    直到,他的目光撞上了一段话。
    “我翻开歷史一查,这歷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著『仁义道德』几个字。”
    “我横竖睡不著,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著两个字是『吃人』!”
    吃人。
    这两个字,就像两根生了锈的钢针,在周明轩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猛然间扎进他的瞳孔里!
    他屏住了呼吸。
    端著茶杯的手不受控制地颤抖了一下,几滴滚烫的茶水洒在手背上,但他似乎毫无察觉。
    这篇手稿一共只有三页,总共四千多字。
    但这位向来一目十行的老总编,却足足看了將近二十分钟。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
    “救救孩子……”
    当看到这句结尾的时候,周明轩感觉自己的头已经沉重到抬不起来了。
    他依然保持著前倾的姿势,仿佛整个人被这短短四千多字抽乾了灵魂。
    不知过了多久。
    “呼——”
    周明轩缓缓地吐出一口气,慢慢摘下鼻樑上的老花镜。
    他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手心,已经渗出了冷汗。
    “周老,觉得怎么样?”
    周明轩没有立刻回答,他抽出一张纸巾,擦了擦手心的汗。
    然后將那几页写满字的a4纸,在桌面上轻轻磕齐。
    从笔筒旁边拿过一个厚重的汉白玉镇纸,小心翼翼,甚至有些虔诚地压在上面,仿佛担心一阵微风把这几页纸吹散了。
    做完这一切,周明轩才抬起头,看向陆让。
    他的目光有点复杂。
    有震撼,有难以置信,但更多的是……茫然。
    就像一个站在山脚下仰望了一辈子星空的人,突然看到有人一刀劈开了苍穹。
    “看到开头,我以为这是一部悬疑小说。”
    “看到中间,我以为这是吃人的猎奇故事。”
    周明轩低声笑了笑,这笑容里既有欣慰,又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怯懦。
    欣慰是因为,他庆幸於自己当初亲自拜访了陆让,他亲手挖掘出了一个天才。
    而怯懦……他一个堂堂国家级出版社的总编,竟然在陆让的这篇文章里,感受到了自己的渺小和卑微。
    周明轩首先是一位作家,其次才是编辑。
    可他自问,再给他几十年的时间,他也写不出这样的文字。
    尖锐、精准,像一把手术刀。
    而这是陆让在他面前,花了二十分钟写下来的。
    他不会去在意陆让是之前就已经想好了全文,还是临时想到的。
    他只知道,陆让写出来了。
    周明轩看著陆让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道:“陆让,这是一把手术刀。”
    “你不仅用这把刀,割开了所谓『仁义道德』的偽善皮囊,你甚至……”周明轩的喉结艰难地滚动了一下,“你在剖析这个时代,你在解剖这几千年里,人吃人的社会痼疾。”
    说著,周明轩注意到,陆让一直在隔著窗户,看远处的高楼大厦。
    他顺著陆让的目光看去。
    在不远的地方,有一栋大楼,曾经属於华星传媒,后来被深海文化和华北矿业吞併。
    再后来……
    那里成了一座空楼。
    他忽然明白了陆让写下这些文字的初衷。
    人吃人的社会现实,从来就没有变过。
    无非是……
    吃人的换上了一层皮囊。
    被吃的选择了自投罗网。
    隔著窗户的防盗网看去,整个平京市都被笼罩在铁网內。
    “陆让……”周明轩压抑著胸中的激盪,“这篇东西发出去,会震动整个文坛的。”
    “不仅是小说界,学术界、思想界……所有人都会被你惊动。”
    “甚至,会触痛很多自詡名门正派的文化人的神经,他们会把你当成异类。”
    陆让闻言,偏了偏头。
    “当所有人都睡著的时候,第一个醒过来的人,在他们眼里,不就是个疯子么?”
    “所以我叫它《狂人日记》。”
    周明轩浑身一震。
    他看著坐在沙发上的陆让,只觉得眼前这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身体里仿佛住著一个歷经了百年沧桑,看透了人世间悲凉的幽灵。
    是啊。
    星空文化和博雅图书,重金请来的那些悬疑名家,以为把人的肠子肚子写出来,把主角写成心理扭曲的死小孩,就能写出深渊了。
    可陆让却用了仅仅几千字的文字告诉他们……
    这世界上最恐怖的深渊,从来不是什么变態杀手,而是这个时代本身。
    是这个时代酝酿出了那种吃著人、还满嘴仁义道德的麻木。
    也是这个时代,赋予了他们全新的身份。
    小一点说,他们被称为经纪公司、文化公司、传媒公司。
    大一点说,只有两个字,叫“资本”。
    资本本身没有对错,但这个时代,和这个时代里的人,赋予了他们吃人的权利。
    周明轩的目光缓缓移动,落在茶几边缘的三本样书上。
    《血色盛宴》、《深渊恶童》、《碎裂的青春》。
    一个小时前,他还觉得这三本书是资本围剿华夏文艺的利器,是难以抵挡的泥石流。
    但现在,周明轩再看这几本所谓的“王牌新作”,只觉得滑稽。
    就像在看几份用彩色包装纸,精心打包好的垃圾。
    “什么狗屁华夏新文学季……”
    周明轩突然低声骂了句粗话。
    他一把抓起桌上的座机电话,拨通了內线。
    “告诉编辑部所有主任,五分钟后到我办公室开会,另外,把手头上所有常规选题全部往后推!”
    掛断电话,周明轩转头看向陆让,眼神灼灼。
    “陆让,这篇小说太短了,只有四千多字,虽然分量很重,但单发一本书不现实,只能上文学期刊。你刚才说……”
    “我说过,全书有几万字。”
    陆让站起身:“这篇《狂人日记》,只是一本短篇小说集的开篇。”
    “剩下的十几篇,回到靖川后,我会通过邮件,陆续发给您。”
    “这本集子,我给它取名叫《吶喊》。”
    “《吶喊》……”周明轩细细品味著这两个字,眼神越来越亮,“好!好名字!”
    他在办公桌后站定,一扫之前的愁苦,“下个月的新文学季,我们会把这颗炸弹丟进去。”
    陆让微微頷首。
    走到门边,握住门把手,陆让突然停了一下,回头看向周明轩。
    “对了,周老。”
    “这本小说集的作者署名,不要用陆让。”
    周明轩愣住了:“不用你的名字?那用什么?你现在身上流量这么大,加上你的名字……”
    “不需要流量。”
    陆让打开门,门外的嘈杂声涌入一丝进来。
    “署名,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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