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先生,我们得撤。对方人太多,而且至少有三个能力者。”
“看他们的装备和纪律,这些劫掠队,也是部落正规军的一部分,甚至比一般的正规军还要更加精锐一些,我们对付不了。”
两个嚮导你一言我一语的,显然是害怕唐哲会有什么不切实际的想法。
杰拉德也比较冷静,他看向唐哲问道:“要回去报信吗?”
“当然要的。”
唐哲隨后安排了任务。
首先是两位嚮导,要儘快返回安朗镇,向卡曼爵士报信。黑麦村已经沦陷是一件事,另外就是要警告卡曼,敌人的速度可能比想像之中的还要更快。
其次是杰拉德,他要按照原路返回,警告各个村落,然后配合他的母亲卢亚夫人,安排全部的四个村庄,加快撤离进度。黑麦村既然被毁,其他村子肯定也不安全,隨时有可能出现新的劫掠队发起袭击。
这些安排都没啥毛病,但唯独少了唐哲自己。
杰拉德皱眉:“那你呢?”
“我留下来。”唐哲说,“侦查敌情,看看他们接下来往哪儿走。”
“太危险了!”
“所以才让你们回去报信。”唐哲的语气不容置疑,“我一个人反而好隱藏。”
剩余两人对视一眼,没反对。他们只是嚮导,不想拼命。
杰拉德还想说什么,唐哲打断他:“杰拉德,这是命令。现在是战爭时期,我是这里的负责人,你应当要无条件遵守我的指令。”
从小接受骑士教育、军事教育长大的杰拉德,对此有著本能的反应。
“是!”
三人悄悄退走,很快消失在树林里。
唐哲重新趴回土坡后,目光锁定那个蛮人少年。
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有机会將心神沉入到灵魂深处的圣凯托瑞学院。
现实世界中,他的处境並不算安全,不能多浪费时间。
他立即到了校长室里,《学生名册》自动翻开,一页新的纸张上,信息正在浮现:
“姓名:弃狼牙”
“性別:男”
“年龄:16岁”
“种族:人类(蛮人)”
“……”
“已確认弃狼牙先生的入学资格,准备发放入学通知书。”
“校长签字:____”
唐哲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
有些人的青春是歌,但弃狼牙的不是。
弃狼牙的人生中没有过母亲的角色,只有父亲醉后含糊的提过一两句“病死的”。他的母亲留给他的,只有一副与他的父亲酷似、却更加瘦削凌厉的骨相。
他的父亲,是古尔曼氏族里优秀的猎手和战士,他的名声是用野兽的牙齿和敌人的颅骨垒起来的。
最好的肉,他会割下来,扔到弃狼牙面前。
“吃下去,长力气。”
最冷的冬夜,他会把儿子从皮毛褥子里拽出来,赶到风雪中站立,直到嘴唇发紫,浑身抖得像风中残叶。
“熬过去,变坚韧。”
最危险的捕猎,他会让儿子去当诱饵,面对獠牙滴血的冰原狼或暴躁的公野牛。
“活下来,证明价值。”
他是个好父亲吗?
弃狼牙从不这么觉得。
他憎恨那个男人。
但他也学会了很多东西。
他学会了在父亲鞭子般的视线下吞咽食物。
他学会了在彻骨严寒中收紧每一寸肌肉,淬炼出坚韧的神经。
他学会了面对敌人时时,压制住恐惧,冷静的做自己该做的事。
他不爱他的父亲。
他只渴望战胜他。
只有战胜那座压在自己生命之上的冰山,他才能喘一口气。
但这个梦想在弃狼牙十二岁那年,猝然间就消失了。
他的父亲,死在一场与邻近氏族的草场衝突里。
没有遗体,没有遗物。
他心里那块一直绷紧的、对抗著的东西,忽然不见了。
父亲死了,弃狼牙再也无法战胜他了。
自此之后,他好像也没什么变化。
还是那么孤僻,还是那么冷漠。
他视生死为常事,不仅是对他人,更是对自己。像一头过早离群、独自舔舐伤口的幼狼,眼神日渐阴冷。
氏族里的孩子起初还试图拉他一起玩,换来的往往是沉默,或是猝不及防的、野兽般的撕打。一次爭夺过冬的肉乾时,一个比他高大的男孩把他按在雪地里,弃狼牙摸出了短刀,用尽全身力气,却又一言不发的一刀一刀捅在对方的肚子上。
鲜血在雪地上绽开,红得刺眼。
弃狼牙跑了,趁著男孩的父亲报復之前,独自过了一个冬天。
后来,他又回来了,他父亲的朋友將他接回来的,並告诉他那一家人在上个冬天都已经冻死,不用担心了。
但回到氏族之后,也再没有同龄人敢靠近他。
他不在乎。
他帮人放牧,报酬是少量的食物和皮毛。他沉默地干活,目光常常望著远方的地平线,那里除了风雪,一无所有。
为了换取一次跟隨狩猎队出发的机会,他主动提出充当最危险的诱饵。
狂怒的巨兽几乎將他践踏成泥,最后时刻是猎手的投矛救了他。
分到了半条腿,他拖著比他还重的肉,一步一步挪回自己的角落,脸上没有后怕,只有近乎麻木的平静。
生死之间,他来过太多次了。每一次折返,都让他对“活著”这件事本身的感知,黯淡一分。
他不把自己的命当命。
因为他从未觉得这生命真正属於自己,它更像是父亲遗留的一件粗糙武器,需要不断打磨,直到在某场战斗中彻底崩碎,才算完成使命。
他也不把別人的命当命。
因为在生存本身就是残酷角斗,同情是奢侈品,仁慈是致命伤。他人的悲欢,他人的存亡,不过是风掠过耳边的些许杂音。
他只剩下一个念头,像冰层下不肯熄灭的余烬:变强。
强大到无需依附任何人,强大到可以无视这世间的绝大部分恶意,强大到……或许能填满內心那块自父亲死后就一直在漏风的无底空洞。
当部落开始召集战士,加入“伟大部落”对南方那些定居者国度的征伐时,弃狼牙毫不犹豫地报了名。
这是最快的途径——战场上用命去搏,搏功勋,搏赏赐,搏取成为能力者的可能,甚至更多。
他变卖了一切,换了一套廉价的破烂皮甲和一匹马,带著猎刀和短弓,踏上了征程。
在战场上,像是他这样的『炮灰』,死了一批又一批,但他总是能活下来。
別说那些正经的骑士了,哪怕是侍从,他都不会去惹,聪明点避开;碰上跟他一样的炮灰,他又变得冷漠而凶残,已经割下过三颗人头。
而后,他又被派到劫掠队,作为最先锋,第一批南下。
他隨队摧毁了黑麦村,有个民兵被他射翻,然后纵马踩死,还割下了脑袋。
算上之前在正面战场上的收穫,他已经累积了四个首级,再有两个,他就攒够了功勋。只要活著回去,他就能换取一份『能力』。
抬起头,弃狼牙能闻到黑麦村的烟火气里混杂著焦糊和血腥。哭喊声已经低落下去,变成压抑的抽泣和麻木的喘息。
很惨,但他的心神不会因此而动。
忽的,他见到了一只猫头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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