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开之后,江默做的第一件事——
不是跑。不是叫。不是报警。
他低头看了一眼电脑屏幕。
进度条:91%。
然后他抬头。
三个人。
黑色雨衣。兜帽拉到眉骨位置。下半张脸被黑色面巾遮住。
脚上是胶底工装靴。靴底踩过了什么——江默的鼻子辨认出两种味道。汽油。还有一种化学品的气味,辛辣,刺激性较强。
铝热剂。
民用铝热剂的燃烧温度可达1500°c以上。纸张的自燃点是233°c。
一千五百度扔在纸堆里,整层楼道在三十秒之內就会成为火海。
三个人里,前面两个手里各提著一个二十升的塑料桶。桶口敞开。液体的晃动声清晰可辨。
第三个人——领头的。
他手里拿著一根铁撬棍。撬棍的另一只手里攥著一个防风打火机。打火机盖子已经翻开了。
他们站在铁门內侧。
最前面一个人把桶放下,开始往纸箱上泼汽油。
液体飞溅。冰凉的汽油溅在了靠门口最近的三个纸箱上。牛皮纸迅速洇出深色的油渍,向四周扩散。
2001年的案卷。
二十三年的歷史。
正在被一桶汽油浇透。
领头的人朝房间深处看过来。
他看到了江默。
江默坐在办公桌后面。灯亮著——ups不间断电源供电的led灯管,白光打在那张毫无表情的脸上。
脊背笔直。
双手戴著洁白的纯棉手套。
面前的桌上摊著一份打开的卷宗。桌角放著游標卡尺。
胸口別著的执法记录仪——绿灯稳定常亮。一闪一闪的红色录像指示灯,在昏暗的地下室里格外扎眼。
领头的人愣了一下。
他见过很多人。
在汽油麵前求饶的。在火面前发疯的。被堵在死胡同里浑身抖成筛子的。
没见过在汽油堆里还能保持端坐姿势的。
而且胸口还掛著执法记录仪。
“把那玩意关了。”领头的人指著江默的胸口。声音被面巾闷住了,含糊但语气很冲。
江默没动。
他的手从桌面上拿起最后一份正在看的文件。
竣工验收备案表。
按照年份和编號归入对应的档案盒。盒盖合上。
他做完了这个动作。
不紧不慢。
然后他开口了。
“你们泼洒的液体为汽油。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汽油属於第三类易燃液体,未经许可运输、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依法承担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领头的人攥紧了撬棍。
“你他妈——”
“另外。”
江默的声音不大。地下室空间封闭,回声效果让每一个字都变得格外清楚。
“你手中的铝热剂属於《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管控范围內的製品。无《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而持有,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他停了一秒。
“你们使用撬棍破坏了编纂办的门锁。门是铁质的,属於建筑物附著设施。破坏金额超过五千元的,构成《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財物罪。那把锁是三防安全锁,採购价七百四十元。铁门本身价值需评估。加上门框变形修復费用,大概率达到五千元標准。”
三个人互相看了一眼。
谁遇到过这种情况?
浑身浇著汽油,面前站著三个拿著打火机的暴徒——当事人在给你一条一条念法律?
“我数一二三。”领头的人把打火机举到跟前。火苗在打火机顶部跳跃了一下。“你把胸口那个东西摘了。把电脑关了。然后从这个门出去。你走你的路。”
他顿了一下。
“我们办我们的事。”
江默的视线落在那簇火苗上。
橘黄色。顶部有一圈蓝色的內焰。
地下室里汽油蒸气的浓度正在快速上升。
如果打火机碰到纸箱——
一千多份案卷会在三分钟內化为灰烬。
连同sp-2008-0674號卷宗。连同金岸新城的证据链。连同方志远、卢国华、丁维昌十五年的底裤。
也连同江默本人。
因为这间房只有一个出口。三个人堵在门口。门口全是汽油。
江默低头看了一眼电脑屏幕。
进度条:97%。
还差三个百分点。
大约两分钟。
他重新抬头。
“我不会摘执法记录仪。也不会关闭电脑。也不会离开这间办公室。”
他的声音平直如尺。
“原因如下。”
“第一,我是厅志编纂办的在岗值班人员。依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由使用单位负责。我对本办公室內国有档案资產的安全负有法定保管责任。弃岗即为瀆职。”
“第二,你们携带危险化学品及爆炸性製品进入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已构成《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既遂的量刑起点为三年有期徒刑。导致人员伤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第三。”
江默从办公桌右侧的抽屉里拿出一样东西。
金属的。
银色的。
防暴钢叉。
长一米四。三叉形制。叉头经过钝化处理,不会造成穿刺伤,但足以在物理上控制一个成年人的行动。
办公区域配备防暴器械——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內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一条,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技防、物防设施。
江默一个月前向后勤处提交了一份《编纂办安保器材配备申请表》。理由是“地下室为封闭空间,疏散条件差,需配备基础防暴器材以保障值班人员安全。”
后勤处批了。
他们批的时候大概以为这个人只是强迫症发作。
没人想过他真会用上。
江默握著钢叉站了起来。
椅子往后滑了半米。
他的站姿——重心稳定,双脚分开与肩同宽。握叉的位置在中段偏前,三叉端朝向门口方向。
领头的人退了半步。
不是因为钢叉。
是因为江默的眼神。
不是愤怒。不是恐惧。不是拼命。
什么都没有。
一个人在生死关头,眼睛里什么情绪都没有——这比任何凶器都让人发怵。
“还有一件事需要告知你们。”
江默用钢叉指了指自己胸口的执法记录仪。
“这台设备具备实时图传功能。画面同步传输至省公安厅指挥中心的云端存储系统。你们进入本房间后的全部音视频资料,截至目前已上传完毕。”
三个人的身体语言同时產生了变化。
领头的人往后换了一步。他手里的打火机盖子啪地一声扣上了。
第二个人回头看了一眼走廊——来的路上有没有摄像头?他想不起来了。
第三个人蹲了下去。他在把桶口盖回去。
“你——你骗人。”领头的人的嗓音变了。“地下室没有wifi信號。断网了。你上传不了。”
江默用左手指了一下桌上那个黑色金属盒子。
“卫星通讯终端。北斗链路。不走地面基站。你们断的是有线网络和蜂窝信號。北斗你断不了。”
三秒钟的沉默。
汽油蒸气在空气中瀰漫著。浓度已经高到让人嗓子发痒。
领头的人做了一个决定。
“撤。”
他转身。
两个人跟著转身。
脚步很快。胶底靴踩在湿滑的水泥地面上,吱吱作响。
他们没有走。
他们在跑。
沿著负二层的走廊,往楼梯间的方向跑。
黑色雨衣的下摆在身后翻飞。
江默站在铁门內侧。钢叉的尾端杵在地面上。
他看著三个人消失在走廊拐角。
脚步声渐远。
然后——
完全安静了。
只剩除湿机的嗡嗡声和汽油蒸气在空气中缓缓扩散的化学反应。
江默转身。
回到办公桌前。
电脑屏幕上——
进度条:100%。
上传完成。
1.7gb的档案数据已经全部进入国家政务云端最高涉密区。
加密。多重备份。异地容灾。
就算现在把这栋楼从地球上抹掉,数据也刪不了了。
江默关上笔记本电脑。
拿起手机。
拨了一个號码。
“110。我是省住建厅厅志编纂办工作人员江默。工號034。”
“地点:省住建厅办公楼负二层。”
“刚才有三名不明身份人员非法闯入,携带易燃液体和疑似爆炸性製品,对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实施破坏。”
“现场有大量汽油泼洒在国有档案上。请立即派消防和刑侦到场。”
“附:本人佩戴的执法记录仪已对事件全程录像。画面已同步上传至省公安厅云端存储系统。”
“录像编號我稍后以书面形式提供。”
“请做好出警记录。依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十四条,接警时应当如实记录报警內容。”
电话那头的接线员第一次遇到报警人比她还专业的情况。
她机械地重复了地址和警情类別。
然后听到对方补了一句。
“请提醒出警人员——地下室汽油蒸气浓度较高。进入现场前需关闭所有电子设备的明火功能,包括对讲机的发射端。依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標准》gb50160-2008附录a,汽油蒸气爆炸下限浓度为1.4%体积分数。”
接线员的手抖了一下。
她从业六年,被报警人科普过防爆知识——这是头一回。
江默掛了电话。
他把手机放回桌上。
然后拿起那片酒精湿巾。
从帆布袋里取出游標卡尺。
嘶——
从头到尾。
一遍。
金属表面上还残留著一点汽油蒸气凝结的油膜。他擦得很仔细。特別仔细。
擦完之后,卡尺恢復了乾净的银色。
冷白光在金属表面上流动。
地下室里瀰漫著汽油味。被浇湿的纸箱还在渗出褐色的液体。灯管的白光照在一切之上。
江默坐回椅子。
从那摞没看完的2009年案卷里抽出下一份。
翻开。
红光。
他继续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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