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大爪子出没,狡猾的山君

    “有人过来了,挺住,挺住。”
    “叔,挺不住了,大黄,我的大黄。”
    “你疯了,別下去。”
    一个中年大叔,一把提住了一个年轻人的脖领子,把他硬生生提了上去。
    十几只猎犬,已经只剩四只了,而周围,几只野猪正在围攻他们。
    而后面还有个大傢伙,虎视眈眈盯著他们。
    “大伯,你怎么样?”
    “死不了,別管我。”
    树下,一个老头,被炮篮子拱了一下,血胡里拉的,大腿被血渗透,肚子还被划开了,眼看这人就要因为失血过多不行了。
    几个侄子跟著二叔躲在树上,不停开枪骚扰,不让野猪靠近。
    而被叫大伯的人,土枪是双管猎枪,早就丟在一边,无力拿起了。
    刚刚要不是有一条大黄狗,捨命救主,这老头已经凉了。
    越是捨命救主,主人就越是捨不得,心疼的树上的那小子,恨不得下来跟这帮杂碎拼了。
    大黄是在他这侄儿十五六岁时买的如今他侄儿二十来岁,大黄也老了,可陪伴了侄儿的童年,他当然捨不得看著大黄为救大伯而死了。
    当然不是说救人不对,只是捨不得。
    “別下去,別下去,后面……,后面有大爪子。”
    大爪子,就是山君,也就是大脑虎的俗称。
    北方人称呼为大爪子,这帮杂碎野猪,就是被大爪子驱赶,才对上他们的,那个畜生成精了,知道他们有枪,就驱赶野猪过来对付他们。
    “大伯,挺住。”
    “二叔,没……没火药了。”
    “用我的。”
    虽然二叔的火药也不多了,但二人如果放弃了,猎犬迟早被杀,而猎犬后面的人也迟早被炮篮子拱死。
    炮篮子,俗称公野猪,体型较大,碗口粗的树,它们能轻而易举拱倒,像是一个大炮,所过之处,寸草不生。
    炮篮子,没有低於四百斤的,后面的两个铃鐺都有碗口大,发起疯来,即便是山君都要退避三舍。
    一千斤的炮篮子,也不是没有,所以这玩意拱人,那就跟一辆轿车撞人差不多。
    那獠牙,轻而易举能把人掀飞。
    “砰。”
    就在青年人要接过二叔火药,继续跟二叔坚持时,枪声响起,擦著猎犬,射入一只野猪头里,当场没了动静。
    紧接著枪声接二连三响起,连续的,十一枪响完,只是停顿了一小会,枪声再次响起。
    “是56半,我们有救了。”
    老猎人都知道,56半可以连射,跟他们的炮筒子不一样,还需要打一发,装填火药,还要捅一捅。
    他们之中最好的枪就是大伯用的双管猎枪,这种枪能在近距离打死野猪,但炮筒子未必能,除非顶在头上。
    但即便如此,也需要开两枪就需要重新装子弹。
    但56半不一样,可以连续开枪,如果速度够快,跟全自动也差不多了。
    “退了,退了,野猪群退了。”
    废话,李建国两梭子打完了,一枪一个爆头,二十几头猪,再不退,野猪群就是真蠢了。
    李建国背著枪现身,树上的叔侄二人已经下了树,正在为大伯包扎伤口。
    而第一时间,树上那个二叔,下了树就把大哥的双管猎枪拿到手了。
    他们叔侄火药都基本用完的,只能靠大哥的双管猎枪保命。
    虽然李建国帮了他们,但谁也不敢保证什么,首先要有自保的能力,拿到枪,他这才回去帮忙救治大哥,但眸子一直注意这边。
    直到李建国现身,他这才站起身走了过来。
    “同志,刚刚是你帮了我们?太感谢了。”
    对方过来要跟他握手,另只手也学他的样子,提著枪。
    李建国理解,毕竟双方不认识,防备一些十分合理。
    李建国主动把枪背在身后,跟中年大叔握了握手。
    果然,看到他的举动,中年人也把枪背在了身后,这才说道:“小兄弟当过兵吧?那么远的距离,您枪法太好了。”
    弹无虚发,一枪一个,且连续,短时间內打完了二十多发子弹,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办到的。
    李建国能告诉他,56半他有两桿么,对他来说,无需换弹匣,放入空间,取出另一桿枪,就可以继续。
    当然对外完全可以说有两个弹匣,反正这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56半步枪弹匣都是一样的。
    “呵呵,大叔客气了,我没当过兵,不过我是保卫科的。”
    说著李建国还掏出证件给大叔看。
    这么做是取信於人,毕竟老这么相互防备著也不是个事。
    果然,看了对方证件,对方明显鬆了一口气,就李建国刚刚那枪法,加上他手里的枪,即便老头手握可以连发两枪的双管猎枪,他都没把握能贏对方。
    保卫科,那就不一样了,权利仅次於公安,属於半官方公务员,再不济,那也是有正式工作的,不会因为几头野猪,就杀人灭口。
    “原来是李保卫员,李副队,失敬失敬。”
    “这东城区炼钢厂,您怎么跑灵雾山来了?”
    “哦,听说这边有大傢伙,这不是国庆节放假吗?你们这边第二纺织厂,保卫科尤庆志,刚好是我们中队长的同学,这把五六半就是从他那里借的。”
    李建国这么说,就是让他明白,他为何出现在这里,包括第二纺织厂,保卫科谁都说了,很大程度上,能取信於人,毕竟如果是附近的,不可能保卫科有谁都不知道,毕竟第二纺织厂又不是什么大厂,保卫科队长,他们还是认识的。
    “原来如此,尤队,略有耳闻,失敬失敬。”
    “太客气了,这位大叔是被炮篮子拱了?”
    “是啊,我们要送他下山就医,否则我大哥怕是要不行了。”
    “你等一下。”
    李建国放下包裹,实际上是从空间,取出了一包药粉。
    “这是绷带,你把止血粉给他撒上,用绷带包扎一下。”
    “这是祖传金疮药,当然,信不信,看你们了。”
    李建国的金疮药是从系统里兑换的,包括绷带都是,至於对方用不用,他就不管的。
    “信,我信,你救了我们,我们怎么会不信你。”
    “顺子,给你大伯撒上金疮药,快速用绷带包扎,背你大伯下山。”
    “唉,知道了。”
    果然,腹部被豁开口子撒上金疮药,血就停了,大腿內侧同样如此,用绷带简单包扎后,背起大伯就往山下赶。
    “唉……大叔,你哪里人啊,野猪不要了?”
    “我是后山屯子的,野猪不要了,你救了我们,就送你了。”
    “走了,对了,后面还有大爪子,年轻人你也赶紧下山吧,保命要紧。”
    “知道了,我一会就下山,您先走吧。”
    目送他们离去,侄儿背著大伯,二叔背后托著,背著枪,领著四只猎犬匆匆而去。
    他来到那个叫大黄的狗面前,嘆了一口气。
    “忠心护主,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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