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6章 击退狼群,战果颇丰

    “走。”
    李建国领著西风,缓缓后退,因为已经僵持一会了,狼群没收到头狼的命令,也不敢轻举妄动。
    虽然对面只剩下区区不到三十头狼了,但李建国依旧没打算跟它们硬拼。
    还是那句话,西风是他的弱点,如果他是带著一个狗帮来的,那他反而不害怕了,毕竟狼会相互协作,而狗帮也可以。
    狼会相互配合,狗帮依旧可以,双方不需要势均力敌,只要有十几头狗,哪怕面对大虫,狗帮也未必不敢上。
    但一个狗的时候,光是大虫身上散发出的气味,就足够猎犬害怕,惶恐了,但如果有同伴,那结果就截然不同,这就是两种状態,一条狗是个人,可以害怕,可以惶恐,多个,甚至几十个时,那就成军了,它们不知道害怕,不知道惶恐,只知道主人所向,它们不顾生死。
    “嗷呜!”
    头狼叫了,这是要发动攻击吗?
    李建国手握柴刀,带著西风,刚刚脱离狼群几十米,来到了一棵歪脖子树下。
    如果它们继续进攻,他就带著西风,先上树,把它安排好,看他怎么进行一场屠杀,真当他是泥捏的呢?
    他甩了甩柴刀上的狼血,只要它们敢冲,李建国第一件事就是提上西风,转身上树。
    狼虽勇,但不会爬树,他只需要把西风放在树上,自己跳下来跟它们玩玩也未尝不可。
    反正他虽然不会什么刀法,但正所谓触类旁通,他好歹好几项功夫都到了宗师级,怎么用刀虽然比不过常年练刀的,但如何发力更省力,如何用力更具备威力,他还是一通百通的,毕竟功夫宗师不是白叫的,这格在光头时期,是可以开武馆收徒的。
    当然,现在也可以,但完全不是一回事。
    现在什么阿猫阿狗都可以开馆收徒,学几天跆拳道,开个馆,练小学生练习,自己顶多是个黑带,还可能是拼夕夕自己买的。
    可清末,光头时期就不同了,你想开武馆,首先要拜码头,当地开武馆的同意了,你才能开,美其名曰,替全城百姓称一称你的斤两,免得误人子弟。
    可以说你想开馆收徒,首先要跟其他武馆大师傅过几招,或者战平,或者战胜几个不同流派的武馆大师傅,你才具备资格收徒。
    当然,每个地方的规矩不一样,但大致如此,不是你想开,那你就开,万一你坠了人家武馆的名声,遭殃的可不只是你,其他武馆也一样受连累。
    就像是中医,有牛逼的人吗?当然有,但多嘛,凤毛麟角,这就导致一群不合格的人败坏了这块金字招牌,导致都不信中医,觉得它是玄学,只能说一句,无知。
    它要真是草菅人命,国家能由著他来?那当年打击神神叨叨,连佛祖金身都砸了,你一个中医,算什么?
    只能说中医是经验学派,本身出师就难,都是从儿徒开始学,往往到结婚生子还未出师,四十郎当岁,才有开方,跟著师父学的诊断的机会,你想变现?来钱快?那不可能,这就不是速成的事。
    当然了,也有人拿一些中医理论说事,什么拿屎看病,无稽之谈,可科学尚且是现阶段最接近真理的认知。
    你凭什么要求中医之前的理论就一定是对的?尝百草是在干嘛?在探索。
    “咦,它们竟然没有发动进攻?这是……要退了?”
    李建国发现,狼群在缓缓后退,原来刚刚头狼的一声吼,不是进攻,而是撤退。
    李建国这时候是有把握一枪打死头狼的,但他没有那么干,一头狼王而已,除了体型较大,狼牙更锋利,毛色更鲜亮,也没什么不同。
    体型大,这是狼王的基础,如果打不过其他狼,那就不是狼王,所以体型一定比其他狼大,毛色更为鲜亮,那是因为狼群等级森严,狩猎成功后,狼王先吃,他吃饱了,残羹剩饭才留给其他狼。
    而其他狼也会根据等级,依次享受美食,战力越接近狼王,谁就能第二个吃,以此类推。
    一个吃得饱的狼王,毛色自然鲜亮,而其他尤其是战力不行的,那几乎皮包骨头,饿的眼珠子都是绿色的。
    这就是狼群的最底层,只能勉强果腹,甚至需要饿肚子。
    但不管如何他能活,如果独自离开,独狼不占优势,很可能会活活饿死。
    头狼享受一切劳动成果,包括交配权都是垄断的,其他公狼绝无可能繁殖,只有打败头狼,成为新的头狼,你才具备繁殖权。
    这样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狼崽子的基因,必然不会太差,毕竟他们的父亲都是这批狼群的狼王,而只有成年后打败父亲,成为新的狼王,才有资格繁殖下一代。
    踩著父亲,其他兄弟的尸骨登上王座,世子之爭,向来如此。
    而一般,老狼王败了,新狼王也不会杀它,只会驱逐它离开狼群,这就是孤狼的由来,不能说所有孤狼都是曾经的狼王,也有受伤,无力再战被驱逐出狼群的,但大多数都是老狼王被驱逐,形成孤狼。
    而孤狼狩猎成功率很低,往往会饿死,毕竟学了半辈子协同作战,你让他孤军作战,它一时不適应,成功几乎腰斩,很正常,毕竟狼在人看来虽然凶,但在动物界,这个体型並不占优势。
    一头狼的时候,遇到大一些的猎物搞不定,遇到豹子更是被虐的货,打工豹虽然怂,但一头狼,它还是不虚的。
    与其说打工豹怂,不如说打工豹狩猎轻鬆,没必要死拼,毕竟甭管跟谁拼,被咬伤,就容易化脓,一旦发烧,那就容易凉凉。
    而论速度,打工豹第一,只要发现目標,能轻鬆拿下,没必要跟其他猎食者玩命。
    虽然怂,但也是一种生存智慧,狼之所以成群就悍不畏死,那是因为別无选择,不爭,那就得饿死,不协同作战,同样是个死。
    別无选择,而打工豹不同,它狩猎堪称第一,成功率也不是其他猎食者能比的,人家是贵族没必要跟你泥腿子比凶狠。
    这么一想,是不是就理解打工豹为何怂了?
    “走,过去瞧瞧。”
    狼群后腿,很快消失在李建国视野中,李建国带著西风缓步靠近刚刚的战场。
    李建国手握双枪,他已经把所有手枪子弹填满了,放在空间,隨时可换。
    再遇到那群狼,他能把所有狼全部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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