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魂导器

    诺丁城的“老托姆烤肉馆”坐落在武魂殿往东两条街的位置。
    门面不大,招牌是用一块旧橡木板,字跡都被烟燻得发黑。
    但整条街都飘著那股油脂和香料混合的焦香,路明非隔著半条街就开始咽口水。
    “爸,这家店闻著也太香了吧?”
    “那是,你爸在诺丁城混了这么多年,哪家馆子什么味,心里门儿清。”
    路麟城推开木门,门上掛著的铜铃叮铃铃响了几声。
    店內空间不大,七八张厚木桌子,壁炉里的柴火烧得噼啪响。
    老板是个膀大腰圆的红脸汉子,一见路麟城就咧嘴笑了:“路大师!稀客啊!今天带儿子来?”
    “嗯,这小子刚觉醒了武魂,带他来开开荤。”
    路麟城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朝路明非努努嘴,“他家的烤羊肋排和香肠是诺丁城一绝,你尝尝就知道了。”
    路明非在对面坐下,两条腿悬在椅子边上晃荡,眼睛止不住地往邻桌瞄。
    那桌的烤羊排正冒著油光,表面撒著粗盐粒和碎迷迭香,滋滋地响。
    不一会儿,老板端著木托盘上来了。
    两根指粗的香肠,油脂从肠衣缝隙里渗出来,表皮烤出焦糖色;
    一整扇小羊肋排,边上搁著烤得焦脆的蒜瓣;
    两大块厚切黑麵包,外皮硬脆內里鬆软;
    外加两杯冒泡的麦芽酒和一杯给路明非准备的甜牛奶。
    路明非抓起一根香肠咬下去,肉汁在嘴里炸开,他差点把舌头一块儿咽下去。
    “好吃!”他含含糊糊地嚷嚷。
    路麟城笑著摇头:“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他拿起一块麵包掰开,夹了两片羊排肉进去,推到路明非面前。
    “来,夹著吃,这才是正宗的吃法。”
    路明非接过来咬了一大口,麵包的焦脆和羊肉的肥嫩混在一起,中间还有蒜瓣的香气。
    “爸,”他嚼著肉,突然想起什么,“你说带我去猎魂森林?真的有活的魂兽?就是那种会喷火会吃人的?”
    “当然是真的。”
    “猎魂森林在我们诺丁城附近,是天斗帝国圈养魂兽的地方。”
    路麟城把最后一口肉咽下去,擦了擦手上的油,坐正了身子,“明非,刚好趁著这顿饭,我给你好好讲讲魂师的事儿。”
    路明非放下手里的骨头,坐直了。
    他知道这是正经事来了。
    “你今天觉醒了武魂,也测出了先天满魂力。”路麟城伸出一根手指,“但你光有武魂和魂力还不够,魂师之所以叫魂师,是因为我们猎杀魂兽、吸收魂环、获得魂技。”
    “魂技?”路明非眨眨眼,“就是技能唄?”
    “嗯......可以这么理解。”路麟城点头,“魂师每提升十级,就需要猎杀一头魂兽、吸收它的魂环来突破瓶颈。”
    “那魂环是什么样的?”
    “魂环是魂兽死后留下的能量,会根据猎杀的魂兽年份,呈现不同顏色。”
    路麟城掰著手指头,“十年魂环是白色,百年是黄色,千年是紫色,万年是黑色,至於十万年魂环是红色,但你爹我这辈子也没见过。”
    路明非听得入神,脑子里自动开始做表格建分类。
    白色等於普通级,黄色等於稀有级,紫色等於史诗级,黑色等於传说级,红色等於神话级。
    这设定比他玩的任何游戏都带劲,身临其境,这种感受是任何游戏都无法媲美的。
    “那我应该吸收什么样的魂环?”
    “以先天满魂力的资质,魂士阶段要突破到魂师,至少得是十年以上的魂环打底,最好是四百年的。”
    路明非像是突然想到什么,路麟城竖起四根手指,“所以我才说带你去猎魂森林。”
    “对了老爸,我还不知道你是什么等级的魂师呢。”
    路麟城笑了,端起麦芽酒灌了一口,放下杯子擦了擦嘴角的泡沫:“你老爸我啊,就是个没什么战斗能力的魂师,不过帮你狩猎个百年千年的魂环,还是绰绰有余的。”
    “你妈妈的武魂可比我强大多少,她年轻的时候可是女武神,当年为了追上她,我可是废了不少劲呢。”路麟城眼中闪过一抹回忆之色。“可惜啊,她最近很忙,要不然就让她带你去了。”
    路麟城放下杯子,“三天后是你的生日,六岁生日。所以咱们在你生日之后的第二天出发。”
    路明非愣了一下。
    生日。
    上辈子在婶婶家,生日这种东西基本不存在。
    婶婶会在堂弟路鸣泽过生日的时候订三层蛋糕、请全班同学去酒店开派对,而自己的生日永远是被遗忘的那个。
    最隆重的一年,是婶婶给他端了碗长寿麵,然后让他去给路鸣泽的房间收拾卫生。
    而现在,他面前这个中年帅大叔,不仅记得他生日,还计划好了带他去杀怪升级的生日礼物。
    “爸。”路明非突然低下头,咬了一大口麵包,用力嚼了好几下才把那股酸涩压下去。
    “怎么了?”路麟城看著他。
    “这麵包真他妈好吃。”
    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
    他现在才六岁,怎么能说脏话呢?
    路麟城哈哈大笑,伸手揉了揉他的脑袋:“臭小子,谁教你说脏话的?不过你爸也说。没事,男人嘛,偶尔说两句脏话怎么了?別让你妈听见就行。”
    路明非也跟著嘿嘿笑起来,笑得眼睛都眯成了缝,也不知道是因为肉太好吃,还是因为別的什么。
    .......
    数日后,猎魂森林。
    当路明非走下马车的时候,发现猎魂森林和自己想像的番剧异世界一模一样。
    像是一个诺大的集市。
    森林外,建造著大片的店铺,各种吆喝声此起彼伏的响著,一条条人工铺成的简单小路纵横其中。
    “有手令,组团猎杀速度型魂兽,还差两人。”
    “猎杀防御型魂兽,三人等手令。十一金魂幣。”
    类似的吆喝声此起彼伏,林立商铺中大多是贩卖一些武器、防具和各种食物补给。
    路明非抚摸著手上镶嵌著红宝石的戒指,这是路麟城送给他的礼物,是魂导器。
    据说,是路麟城在发掘某处上古遗蹟的时候的收穫。
    根据路麟城所言,魂导器是一种利用金属通过特殊的锻造法,打造出来的器物。
    只要注入魂力,就可以发挥它们的作用。
    比如自己手上的戒指,路麟城称之为“红尘”。
    注入魂力之后,就像一个睁开的竖瞳,內置三十立方米的储存空间,能够收纳一些物品,甚至是活物。
    “红尘”这个名字不由让路明非想起歌曲《当》,你我红尘作伴活的瀟瀟洒洒,策马奔腾......好在他忍住了没说出来。
    除此之外,还有一把武器型魂导器,是一把链锯剑。
    注入魂力之后,就能让锯齿疯狂旋转,切割,看起来杀伤力就很强。
    当然,也有其他的,像什么动力斧,像金刚狼爪子一样的闪电之爪......
    路明非当时都想吐槽,老爸你真不是什么军火商吗?还是哆啦a梦?怎么什么奇怪的东西都有?
    这个世界的魂导器,还真是千奇百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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