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钱花在老婆孩子身上最值得

    工人们陆陆续续地来了。
    一开始,没人注意到他。
    大家都习惯了买包子和油条,对新来的摊子多少有点不信任。
    林国强不急。
    他把箱子的盖子完全打开,让香味散得更开一些。
    然后他拿起一个肉夹饃,用油纸托著,站在箱子后面,不吆喝,就那么安安静静地站著。
    但他站的位置很讲究。
    正对著厂门口,工人们进厂的时候,必须从他面前经过。
    第一个停下来的是个中年男人,穿著蓝色的工装,帽子上沾著机油。
    他闻了闻味道,凑过来看了看:“肉夹饃?新来的?”
    “对,大哥,尝尝?”
    “多少钱?”
    “三毛。”
    男人犹豫了一下,掏出三毛钱递过去,接过一个肉夹饃,咬了一口。
    他嚼了两下,脚步就停了。
    “嘿,”他低头看了看手里的饃,“你这肉燉得好啊,比食堂强一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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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哥喜欢就好。”
    “再来一个!”男人又掏出三毛钱,“我带进去中午吃。”
    林国强接过钱,又递了一个过去。
    第一个客人走了之后,生意就开了。
    工人们都是扎堆的,一个人买了,旁边的人就会好奇,凑过来问两句。
    闻到香味,十有八九会掏钱买一个。
    林国强的肉夹饃个头大、肉多、味道好。
    三毛钱一个,比国营饭店的便宜还实在。
    工人挣的不多,但三毛钱还是掏得起的。
    不到一个小时,五十个肉夹饃全部卖光了。
    最后几个的时候,还有工人过来问,林国强只能抱歉地说:“没了,明天再来吧。”
    他数了数钱……十四块整。
    十四块。
    他蹲在地上,看著手里那一沓票子,手微微发抖。
    不是因为钱多,而是因为…
    这是他自己创业赚的第一笔钱。
    上一世,他一辈子都在给別人打工、帮別人做事,从来没有为自己活过。
    这辈子,他不会这么傻了。
    他把钱仔仔细细地叠好,揣进贴身的口袋里,拍了拍,確认放好了,才扛起空箱子往回走。
    走到半路,他拐进了镇上的供销社,买了十斤白面、五斤五花肉、两斤白糖、一包奶粉。
    又给赵素梅扯了一块藏青色的布料。
    天冷了,她连一件像样的棉袄都没有。
    想了想,又给林静买了两根红头绳,给林薇买了一个布老虎。
    回去的路上,他的脚步轻快得像踩在棉花上。
    ……
    到家的时候,时间还早。
    赵素梅正在院子里餵鸡。
    分家的时候分了三只母鸡,每天能下两个蛋,是家里重要的蛋白质来源。
    林静蹲在地上逗鸡,林薇被放在一个竹篓里,手里抓著一根草棍在玩。
    “回来了?”赵素梅抬头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头继续餵鸡,“今天咋样?”
    林国强没说话,走到她面前,从口袋里掏出那沓钱,塞到她手里。
    赵素梅低头一看,愣住了。
    “这……这是多少钱?”
    “十四块,今天的收入,除去成本,净赚九块。”
    赵素梅的手在发抖。
    她一张一张地数著那些毛票和硬幣,数了三遍,才敢相信。
    “九块……一天就挣了九块?”
    “嗯,五十个饃,全卖光了。
    还有人没买著,明天得多做点。”
    赵素梅的眼眶又红了。
    她赶紧低下头,假装数钱,不让林国强看见。
    “你……你別老哭啊。”
    林国强有点手足无措,“挣钱是好事,哭啥?”
    “我没哭,”赵素梅吸了吸鼻子,声音闷闷的,“我就是……高兴。”
    林国强笑了笑,把从供销社买的东西一样一样地拿出来。
    “给你扯了块布,做件棉袄。
    你那件太旧了,不暖和。”
    赵素梅摸著那块藏青色的布料,手指在上面来回摩挲,捨不得放下。
    “给林静买了红头绳,你给她扎小辫子。”
    “给薇薇买了个布老虎,听说小孩喜欢玩这个。”
    赵素梅看著那一堆东西,终於没忍住,眼泪啪嗒啪嗒地掉了下来。
    “你……你花这些钱干啥?好不容易挣的,得攒著。”
    “攒著干啥?”
    林国强把奶粉罐子打开,舀了两勺奶粉进碗里,用温水冲开,搅了搅,端到林薇嘴边。
    一岁的林薇闻到奶香味,立刻扔了草棍,两只小手抱住碗,咕嘟咕嘟地喝了起来。
    她喝得太急,奶从嘴角溢出来,顺著下巴滴在围嘴上。
    林国强用毛巾给她擦了擦嘴,轻声说:“慢点喝,没人跟你抢。”
    赵素梅看著这一幕,哭得更厉害了。
    “你又哭。”林国强无奈地嘆了口气。
    “我没哭,”赵素梅抹了一把眼泪,破涕为笑,“我就是……觉得像在做梦。”
    “不是梦。”
    林国强揽住她的腰,认真地说,“素梅,这才刚开始。
    以后咱们的日子,会越来越好。”
    赵素梅使劲地点了点头。
    晚上,林国强给全家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饭。
    红烧肉、手撕饼、蛋花汤。
    红烧肉是正经八百做的,不是滷肉夹饃的那种碎肉。
    而是一整块五花肉,切成方方正正的大块,用糖色炒得红亮。
    小火慢燉,收汁的时候加了一把冰糖,出锅的时候,每一块肉都裹著浓稠的酱汁,颤巍巍的,入口即化。
    手撕饼是现烙的,油酥面一层一层地叠起来,烙到两面金黄。
    用筷子一挑,丝丝缕缕地散开,薄得透光。
    蛋花汤是用那三只母鸡下的蛋做的,打了两个蛋,搅散了,倒进滚水里。
    撒一把葱花、几滴香油,清清爽爽的。
    赵素梅看著满桌子的菜,心疼得直抽抽:“这得花多少钱啊……”
    “不花钱。”林国强把一块红烧肉夹到她碗里,“吃。”
    赵素梅咬了一口肉,眼睛就眯了起来。
    她不是没吃过肉,但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肉。
    软烂、香甜、肥而不腻,在嘴里化开的时候,她觉得整个人都被温暖了。
    林静吃得满嘴是油,小脸蛋上糊了一层酱汁,笑得眼睛弯弯的:“爸做的肉肉最好吃!”
    林薇坐在特製的高椅子上。
    其实是林国强用木板改的一个架子,把她卡在里面不会摔。
    小丫头手里抓著一块手撕饼,啃得满脸都是碎屑,嘴里“啊啊”地叫著,像是在说“我还要”。
    林国强看著她们,心里暖烘烘的。
    上一世,他从来没有给她们做过一顿像样的饭。
    不是不会做,是捨不得做。
    肉太贵,油太贵,什么都太贵。
    他觉得把钱花在吃上太浪费,不如省下来帮衬兄弟姐妹。
    现在他知道了,钱花在自己妻女身上,才是最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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