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假山(下)

    並配文:“马尔克斯说,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
    苏小曼看著那行字,想起一篇报导里写的:
    如今不少网红书店,普遍面临“只拍照,不看书”的发展困境。
    社交媒体上,许多书店的“价值”,不再由其书籍的內容和品质决定。
    而是由其“出片率”来衡量。
    不少人只將书店,当作纯粹的打卡道具。
    看书两分钟,拍照两小时,通过镜头表演“阅读”,让书店沦为“文艺人设”的背景板。
    她想起自己的书架上,也有一本《百年孤独》。
    买了一年多,没拆封。
    她买的时候,也是因为看到別人发朋友圈,配文“百年孤独,一生必读”。
    她觉得自己也应该读。
    不读,就不够“文艺”。
    不文艺,就配不上她的“中產”。
    不够中產,就是失败者。
    她不想当失败者。
    所以她咬咬牙买了,不是因为贵,而是因买了占地方。
    买了书,就放在书架上,积灰。
    偶尔拍一张,配文“最近在读”。
    其实没读,她压根没时间去读,也没心思读。
    但她需要那张照片,证明她在“成为更好的自己”。
    更好的自己是什么样的?
    她不知道。
    但系统知道。
    系统告诉她:读《百年孤独》,喝手冲咖啡,去精致露营,发朋友圈。
    你做了这些,你就是更好的自己。
    她信了,信奉至今。
    她们相约闺蜜,去摘草莓。
    大棚里又闷又热,泥土味混著肥料味。
    林悦蹲在地上,每摘一颗,必先举起来对著光拍一张,再放进篮子。
    她拍了半小时,篮子还是空的。
    苏小曼蹲下来,摘了一颗,擦了擦,放进嘴里。
    酸极了。
    不是没熟透的酸,是品种的问题。
    这种的草莓,卖相很好,味道很差。
    酸的人倒牙。
    个头大,顏色红,拍照好看。
    种的人知道,摘的人知道,但没有人说。
    林悦终於拍够了,开始摘。
    她摘得很快,双手去抓,然后胡乱往篮子里塞。
    摘满一篮,四十八块。
    她提起来,对著镜头笑:“好甜!”
    然后掛掉直播,把篮子递给苏小曼:“你吃吗?”
    苏小曼摇头。
    林悦自己也没吃。
    她把草莓放进车里,说:“回家做果酱。”
    苏小曼知道她压根就不会做。
    果酱太麻烦了。
    她连饭都不做,更何况是果酱。
    草莓会在冰箱里放一周,等它发霉,后扔掉。
    但没关係。
    她拍到了照片。
    照片里的草莓是红的、饱满的、诱人的。
    照片不会发霉。
    回程的车上,林悦开车,苏小曼坐在副驾驶。
    林悦的手机连著车载蓝牙,放著一首英文歌。
    旋律很轻,像一个人在很远的地方说话。
    林悦跟著哼,手指在方向盘上打拍子。
    苏小曼看著窗外。
    天快黑了,路灯刚亮。
    橘黄色的光洒在路上,她忽然想起沈默。
    她想起他说“我不知道自己想看什么”。
    她当时不理解,现在她理解了。
    沈默不知道,是因为他一直在逆反数据的投餵。
    这种逆反的轨跡,甚至被他记录了下来。
    他的“不知道”,是乾净的。
    她的“知道”,是被餵出来的。
    她知道棲云谷,因为系统推给她。
    她知道拿铁,因为系统推给她。
    她知道《百年孤独》,因为系统推给她。
    她知道的一切“美好生活”,都是系统告诉她的。
    系统说:你应该喜欢这个。她就喜欢了。
    系统说:你应该想要那个。
    她就想要了。
    她以为自己在选择,其实她在被投餵。
    投餵久了,她不会自己找吃的了。
    她只等著,被数据在恰当的时机投餵出自己的需求。
    林悦忽然说:“你今天怎么不说话?”
    苏小曼愣了一下,“没什么,有点累。”
    “也是,玩了一天。”
    林悦笑了笑,“下周有个新开的滑雪场,去不去?”
    苏小曼看著她的侧脸。
    林悦的眼睛里有光,是路灯照的,还是別的?
    她不知道。
    她说:“再说吧。”
    林悦没追问。
    车停在苏小曼楼下。
    她下车,关上车门,看著林悦的车消失在巷口。
    路灯下,她的影子被拉得很长。
    她站了一会儿,转身,没有上楼。
    她往书店的方向走。
    走了很久,走到那条梧桐树小路时,天已经黑透了。
    路灯橘黄色的光,洒在地上。
    她走到书店门口,门关著。
    沈默还在医院。她掏出钥匙,开门,进去。
    风铃响了一声。
    花猫从书架上跳下来,跑来蹭她的腿。
    她蹲下来,摸了摸猫的背。
    猫咕嚕咕嚕的,很响。
    她坐在那把矮椅子上,看著窗外的天。
    月亮升了起来,依然缺了个角。
    她掏出手机,打开那个图文帐號。
    她打了很久的字,刪了写,写了刪。
    最后发出来的是这样一段:
    “今天和朋友去了棲云谷。露营,书店,摘草莓。她租了帐篷,买了牛排,拍了照,发了朋友圈,很开心。我也拍了照,但我没有发。我不知道为什么。不是不想,是觉得没意思。拍了又怎样?发了又怎样?点讚又怎样?明天醒来,我还是我。一个辞职了、没工作、不知道要干什么的人。一个被系统餵了三年、餵到不会自己吃饭的人。一个在假山、假水、假书店里、演了一整天『热爱生活』的人。演的时候很认真,演完了很空虚。不是空虚,是空。什么都没有的空。沈默说,他不知道自己想看什么。我现在知道了。不知道自己想看什么,比知道『系统想让我看什么』,更乾净。”
    她停了一下,又加了一句:
    “回家的路上,朋友问我下周末去不去滑雪。我说再说吧。她没追问。她不知道我在想什么。她只知道下周末要去滑雪。滑雪的照片很好看。滑雪的文案很好写。滑雪的点讚会很多。但滑雪完了呢?下周去露营,下下周去滑雪,下下下周去摘草莓。一年四季,永远有新的生活题目。永远在追。永远追不上。哪怕追上了,风又变了。中產三宝,从露营到骑行到滑雪,轮换著来。买的时候是风口,卖的时候是退坑。他们不是在热爱,他们是在追风。我也是。追风至今,追了一身汗,回头一看,不知道自己急匆匆的在跑什么。”
    发送。
    顺带著,把看到內容会发飆的朋友,细致的点选了屏蔽。
    她把手机放回口袋,靠在椅背上。
    花猫跳上她的膝盖,蜷成一团。
    她摸著猫,听著它的咕嚕声。
    收音机没开,店里很安静。
    只有风铃偶尔响一声,风从门缝挤进来,凉凉的。
    她闭上眼。
    脑子里,翻来覆去是今天那些画面:
    帐篷、牛排、拿铁、草莓、林悦的笑、孩子的哭、那行刺目的“你在哪里”。
    她忽然伤感到想哭。
    但她忍住了泪水。
    她只是呆呆地坐在那里,摸著猫。
    听著风吹风铃的慵懒,等著月亮移过中天。
    月亮移到了中天。
    缺角的那边,朝著棲云谷的方向。
    照著那些帐篷、书店、草莓大棚,照著那本只读了十四页的《百年孤独》。
    照著林悦那条“万事可期”的朋友圈。
    也照著她,她不是真的。
    但她在这里发呆。
    她不知道自己明天会不会去滑雪。
    可能去,可能不去。
    去了,还是元气满满的演个白领的生活日常。
    不去,也不知道干些什么打发时日。
    她卡在中间。
    上不去,下不来。
    但她知道一件事:她不想演了。
    不是今天,不是明天,是“想”。
    想永远罢演,虽然她不知道,跨出这步要她走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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