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七章 沈牧之的抉择

小说:刑辩双雄 作者:佚名
    安全屋的灯没开。窗帘拉著,窗外的光透不进来。沈牧之坐在摺叠桌旁边,面前摊著那几页纸——阿杰发来的名单,列印出来了,密密麻麻的名字。他没有看那些名字,看了很多遍了,每一个都记得住,不需要再看。
    手机亮了。霍先生的秘书发来的消息:“沈律师,霍先生问您,老周的事,您打算怎么处理?”沈牧之没有回。几分钟后,坤颂亲自打来了,他没有接。又过了几分钟,將军的司机发来一条消息,只有一个字:“等。”沈牧之不知道他在等什么,等电话接通,等消息回復,等天亮,等天黑。他不想再等了。
    他把手机扣在桌上,站起来走到窗前,拉开一条缝。楼下停著几辆车,看不清车牌,但他知道那是谁的人。霍先生的,坤颂的,將军的。他们都在等,等他选边。他不会选边,也不会站队。他是律师,不是战士。他的战场不在这里。
    手机又亮了。秦墨发来的消息,几个字:“过了。安全。”沈牧之看著那几个字看了很久,把手机放下,拿起桌上那份名单。他把名单翻到最后一页,底下有一行手写的字,不是阿杰的字,是老周的字——“周远,2001—2021。”二十年,从开始到结束。他把自己从起点写到终点,把別人的名字写在前面,把自己的名字写在最后面。他知道自己的名字出现在这份名单上意味著什么。不是荣誉,是罪证。他替那些人洗钱、铺路、搭桥,他替他们收钱、分钱、藏钱,他知道那些钱会害死多少人。他以为有了钱就能保住命,他有命了,钱也在,他不敢花。
    沈牧之把名单放在桌上,拿起手机,拨了阿杰的號码。响了很久,接了。“阿杰,你在哪?”“安全的地方。”“那份名单,你交给谁了?”“交给您了。”“你还有备份吗?”“没有。只给您了。您想怎么用,您自己决定。我不管了。”电话掛了。沈牧之把手机放在桌上。阿杰不想管了,坤颂不想管了,霍先生不想管了,將军也不想管了。他们把那份名单当作烫手的山芋扔来扔去,最后扔到他手里。他接住了,没有扔出去。
    他给秦墨回了条消息:“名单在我手里。老周的事,我知道了。”秦墨没有回。沈牧之也不需要他回。他只需要秦墨知道,那份名单现在在他手里,他不会交给霍先生、不会交给坤颂、不会交给將军,也不会交给阿杰。他会交给该交的人,在合適的时候,用合適的方式。
    手机又亮了。霍先生的秘书发来最后一条消息:“沈律师,霍先生说,您不是法官。有些事,您管不了。”沈牧之打了几个字:“我是律师。我不管事,我管证据。”发送。他把霍先生秘书的聊天记录刪了,把坤颂的未接来电记录刪了,把將军司机那条消息留著。“等。”他在等什么?他在等天亮,等秦墨把林深送到该送的地方,等那份名单从列印纸变成起诉书,等那些名字从纸上走到法庭的被告席上。他会等,等多久都行。
    手机的光暗了,屏幕彻底熄了。沈牧之没有充电,让它暗著。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拉开窗帘。天快亮了,东边的天际线从墨黑变成深灰,从深灰变成浅灰。路灯灭了,街上开始有人走动。早餐摊的白汽从巷口飘上来,混著油条和豆浆的气味。这座城市又活过来了。他在那扇窗前站了一整夜。路灯灭了,早餐摊出摊了,送孩子上学的摩托车从楼下轰轰轰地驶过。这座城市不需要他做选择,它自己每天都在选,选天亮,选天黑,选晴天,选下雨。选那些不需要纠结的选项。他做不到。
    他转过身,看著桌上那份名单。他没有选。他选了不选。选了那条不选任何一边、只走自己那条路的路。那条路很窄,路边没有灯,脚下坑坑洼洼。但他知道,路的尽头是法庭。法庭里有法官,法官不问你是谁的人,只问你做了什么。他会把名单交给法官,让法官来选。选那些人该坐几年牢,选那些钱该退还给谁,选那些命该由谁来偿。
    他拿起手机,电量只剩下几格。屏幕亮了,秦墨的名字出现在最近联繫人列表的最上方。他点开对话框,打了一行字,刪了重写,又刪了又重写,最后只留了六个字,点了发送。“护送他回来。”
    消息发出去,显示已读。秦墨看到了,他不需要回。他会做到,他答应过的事一定会做到。沈牧之把手机放在桌上,把名单折好装进口袋。
    他拉开门。走廊里的声控灯亮了,惨白的光铺了一地。他走出去,下了楼。老刘在车里等著,看到他出来,把烟掐了,发动引擎。
    “沈律师,去哪?”
    “去口岸。”
    老刘没问。车子驶出停车场,拐上主路。沈牧之靠著椅背,闭著眼睛。口袋里的名单硌著他的大腿,纸边很薄,但他觉得很沉。不是那份名单的重量,是那些名字的重量。每一个名字都压在他腿上,压在他胸口上,压在他喘不上气的地方。他不想让他们压了,要把他们从口袋里掏出来,放在该放的地方。放在法官面前,放在检察官面前,放在那些能替那些死了的人说一句话、討一分公道、流一滴泪的人面前。那些人等了很久了。从老周写下第一个名字的那天起,他们就在等。等了那么多年,不差这几天。
    车在路口等红灯。沈牧之睁开眼,窗外的街景很熟悉,这条路他走过很多遍。第一次来的时候,他不知道会查到这些。现在他知道了,他不后悔。不是因为他查到了真相,是因为他把真相留下来了。真相不是用来查的,是用来留的。留给那些需要它的人,留给那些等它等了很久的人。他留住了,他会把它送到该送到的地方。
    红灯变绿灯。老刘踩下油门,车子驶过路口。沈牧之看著窗外,天亮透了。整座城市从夜里醒过来,发动机的轰鸣声、喇叭声、人声,混在一起,像一锅煮沸了的粥。他在这座城市里待了那么久,听了那么多种声音,没有一种比得上秦墨在电话里说“过了。安全”时那几个字的重量。那几个字是这条路的重音,其他都是伴奏。主旋律在那几个字结束的时候响了。
    他掏出手机,看著秦墨发来的那两个字——“过了。”他把这两个字拍了张照片,发给那些不需要知道地点、只需要知道结果的人。老周不需要知道,林深不需要知道。他们只需要知道,有人把他们託付的东西带过了那条线。那条线是界河,是法律,是人心。线在,东西就在。东西在,人就在。
    沈牧之把手机放回口袋。车窗外,阳光铺满了整条街。他闭了一会儿眼睛,没有睡著,只是想闭著。把那些光挡在眼皮外面,让它们不那么刺眼。他的手插在口袋里,摸著那份名单。纸边不硌了,也许是他的腿麻了,也许是他的手指习惯了那道棱,也许是那些名字在他身上找到了位置,不挤了,不推了,不动了。安静地待在那里。他不再需要摸它们,它们在他身上。他走到哪,它们就跟到哪。他上了车,它们跟著。他进了口岸,它们跟著。他把它们交到法官手里,它们才会离开。到那时候,那些名字就不在纸上了,在判决书里。判决书的纸比名单的纸厚,印著国徽,盖著红章。那些名字从这一张纸搬到那一张纸,搬一次家,住一辈子。那个地方有屋顶,有墙,有铁窗。门锁著,钥匙不在他们手里,在法官手里。
    沈牧之靠在椅背上,把脸转向窗外。阳光照在他脸上,他睁开眼睛,没有躲。他等著那道光,看著它一点一点漫过他的脸,漫过他的手,漫过那份名单。名单上的名字也被光照著了,一个个地从暗处浮出来,像那些沉在水底太久、终於被捞上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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