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粉红红眼帮

    今天的开头是小故事时间:边洪发狂。
    晋朝时,宣城有个叫边洪的人,在广阳做將领。某日,他接到母亲去世的消息,便匆忙赶回家中奔丧。
    他有一位朋友名叫韩友,当晚忽然前来拜访。韩友神色急促对边洪说:“你必须马上离开此地,这里即將有大难降临。”
    边洪不解,问他是何缘故。韩友只说了四个字:“血光之灾,不可留。”
    跟隨边洪的从者觉得韩友的话太过玄乎,或许只是杞人忧天,便苦苦劝说边洪不要轻信。边洪犹豫再三最终没有走。
    当夜,边洪突然发狂。他亲手杀死了自己的两个儿子和妻子,又砍伤了两名婢女,然后赤著脚逃入茫茫夜色之中。
    几天之后,有人在边洪宅邸前方的树林里发现了他的尸体,他已经自己吊死在了树上。
    这是东晋干宝所著《搜神记》中的故事,魏晋南北朝也算是中国古代志怪小说的黄金年代了,那个年代大概就是活的隨机死的隨机,所以他们转向神神鬼鬼的故事也不足为奇。
    我想分享这个故事主要是觉得其中表达出来人们普遍缺乏安全感和无法在任何地方安心的焦虑心理,很符合我认为的磁场力量建立新秩序前期的思想。刚开始的磁场民眾都认为旧的天塌了,原先既有的解释框架失效了,而东晋人转向鬼神志怪,那磁场世界里的人转向什么?转向各种千奇百怪的古怪玩意,我有点怕申鹤让我又刪刪改改所以不长篇大论了。
    这本质上都是在新的不確定性中寻找某种確定的安全感,如果以《边洪发狂》的故事作为切入点,或许磁场世界的人为什么能迅速转变为大家口中的嗜血观眾也就不足为奇了。
    这就是我对磁场嗜血民眾是怎么出现的看法了。
    ·········
    白念衝出资料部的时候连门都没关,还是张伟帮她关上的。
    她怀里的文件夹在奔跑中哗啦啦响,有几张纸差点从边缘滑出来。她按电梯按钮的时候还在跺脚,一下,两下,金属门板震得嗡嗡响。
    咕!干大事呀!干大事!
    这个词在她脑子里像跳跳糖一样噼啪乱蹦,炸开一片甜腻又焦躁的咕咕泡沫。
    叮嗶咕咚——
    电梯门开了。
    蓝瞳瞳正站在电梯门外撮奶茶喝,她今天穿了一件浅蓝色的连衣裙,裙摆上印著细小的白色雏菊。
    她看著电梯里那个头髮乱糟糟、运动服拉链只拉了一半的白念,歪了歪头:“白念,你这是要去哪?”
    “下城区。”
    “啊?去那里干什么?”
    “接了个任务而已。”白念从她手里抢过奶茶,语气刻意放得很平淡,像在说一件去便利店买大象的小事:“资料部给的,有个吃生肉的蟹脚让我去查一下。”
    蓝瞳瞳的眼睛亮了一下,她跨进电梯用那种理所当然的语气说:“我也去。”
    白念差点被奶茶呛到,珍珠卡在喉咙里不上不下,她捶了两下胸口才把那团黑糖咕咕团给咽下去。
    “你去干嘛?那不是逛街!那群人吃生肉,生的,带血的。”白念放下奶茶开始扳手指,一根一根竖起来像在数什么恐怖清单:
    “生的牛肉,上面还有血水,滴答滴答的。生的鸡腿,骨头还连著筋......呃,鸡肉的鸡腿?反正就是鸡腿。还有整条的那种生鱼,鳞片都不刮,眼睛还瞪著你。你知道生肉嚼起来是什么感觉吗?就是那种......咬下去会回弹,然后血腥味从鼻子后面衝上来的感觉。而且他们不光自己吃,还要分给你吃!”
    白念故意把最后四个字念得阴森森的。
    蓝瞳瞳站在原地,双手交叠在身前,倒胃口地退了一小步,后背抵上电梯镜面墙。
    “可是你一个人去,会不会不安全?”蓝瞳瞳的声音已经不像刚才那么坚定了。
    “不安全?哈!”白念双手叉腰,声音在电梯间里迴荡:“我可是他妈的白念!我现在已经有十一万匹的超级力量了!有超级力量就有超级智慧!有超级智慧就有超级力量!八十万匹除以十一万也就是?是多少来著......反正是个七左右的数字,换言之我就有八十万匹七分之一的力量!我有世界顶尖强者七分之一的力量哎!这不是加减法,这是分数,你懂吗?分数!”
    她挺起胸膛,像只刚学会开屏的幼孔雀。
    难道白念真的有世间顶尖强者七分之一的力量?!蓝瞳瞳有些不確定。毕竟白念確实比自己强多了,那么白念应该不需要自己的帮忙吧?
    叮嗶咕咚——
    电梯到了底层。
    门刚滑开一条缝白念就侧身挤了出去,走了几步却发现蓝瞳瞳还站在电梯里,低头搅著空荡荡的奶茶杯。
    “走啊?”
    “我觉得......”蓝瞳瞳抬起头,心虚道:“我还是回去帮你盯著张叔比较好。万一他发现你偷偷跑出去做这种事,肯定会问我的,我也可以帮你作证你没去干这种事。”
    “?”
    “那好吧。”白念接过奶茶,转身大步朝街对面走去:“如果我太久没回来,你就给我爸打个电话什么的。”
    “那多久算多久?”
    “三个月?”白念隨口一说道。
    蓝瞳瞳站在原地,小声嘀咕道:“三个月......那不就是失踪了吗?”
    下城区在纽约的西侧,夹在两条旧铁路线之间,像一块被城市咀嚼后吐出来的口香糖,黏在咕咕城市光鲜亮丽的鞋底上。
    这里的建筑物大多是老旧的纺织厂,红砖墙上爬满了某种暗绿色的霉斑,看起来像被绿巨人打喷嚏时喷了一身。
    自从蓝梦公司建起武天中心后,这一带的纺织厂就逐渐关了门,取而代之的是廉价的出租公寓以及各种混乱的小型组织。它们像蘑菇一样在阴暗处滋生,今天冒出来一个“觉醒会”,明天又多了一个“真理社”,在后天两个组织合併成一个更大的超级蠢货联盟。
    食生肉教就选在这里做集会地点。
    白念到达十字路口的时候是下午两点。
    现在问题来了。
    白念突然意识到,自己根本不知道该怎么查。
    她想像中的调查应该是这样的:穿一身黑风衣戴墨镜,走进某个阴暗的地下室,用十一万匹力量一拳轰开大门,里面的邪教徒就会哭著喊著把所有秘密都吐出来。
    但现实中,她连食生肉教的具体地址都没记全......明正给她的档案上写的是啥来著?坏了,自己没看。
    於是她低头翻找文件,纸张在风里哗啦哗啦响。
    “喂,新来的?”
    一个声音从背后传来。
    站在她面前的是个年轻人,大概十七八岁瘦得像根被晒乾的豆橛子,眼睛下面掛著两个青黑色的眼袋。他的瞳孔扩散得不太正常,眼白上布满血丝,嘴角还掛著一丝半乾的唾沫。
    “啊?”白念愣了一下,隨即大脑转得飞快:“对,我是新来的。怎么,你们是在招人?”
    “招啊,怎么不招。”那年轻人咧嘴一笑,露出两颗被某种廉价糖果染成紫黑色的门牙:“我们“粉红红眼帮”正在扩张正缺人手,你有兴趣?”
    粉红红眼帮?白念在心里翻了个白眼,这名字听起来像是某种眼药水gg。
    但她面上不动声色,只是点了点头:“有,我很有兴趣。我特別想......干大事。”
    “干大事!对!干大事!”年轻人突然激动起来,一把抓住白念的手腕:“走!老大正在训话!今天有大事宣布!我们帮派正好缺了一个漂亮的触集宴请八方呢!”
    白念被他拽著七拐八拐地拐进一条更窄的小巷,巷子两侧的墙壁上涂满了涂鸦,大部分是某个抽象的红色眼睛图案还有一些是骂蓝梦公司的脏话,拼写错误百出。不是因为他们没上过学,而是因为下城区最后一家公立学校在十年前就被改成了蓝梦公司的重生池,剩下的基础教育由居住在下城区的人们自行分担。
    巷子尽头是一扇锈跡斑斑的铁门,年轻人一脚踹开......
    里面是个废弃的汽修厂,空气中瀰漫著机油、死鱼味和某种咕咕发臭的气息。
    大约二三十个人挤在这个不足一百平米的空间里,有站著的,有蹲著的,有靠在报废车床上打瞌睡的。
    他们大多和带路的年轻人一样,眼眶青黑瞳孔涣散,一看就是嗑药嗑到大脑排空准备下地狱去污染生態环境的。
    白念仔细观察后发现,这群人的年龄分布很奇怪:没有三十岁以上的,没有十五岁以下的。
    答案在墙角的一排小瓷瓶里。那是下城区黑市上流通的“清醒剂”,主要成分是某种从磁场实验室里流出的冷却液,它们能让被污染损害的神经系统短暂地“兴奋”起来,代价是加速认知功能的衰退与加速衰老。
    三十五岁以上的人要么已经彻底痴呆要么死了。
    所以红眼帮永远年轻,也永远愚蠢。
    汽修厂中央,一个穿著皮夹克的男人站在翻倒的轮胎堆上,他的手指断了两根。
    他大概三十出头,头髮梳成一个油腻的大背头。他的眼睛半睁半闭,嘴唇以一种奇怪的节奏蠕动著,似乎在咀嚼著狗屎?不,那原来是檳榔。
    “......兄弟们,姐妹们,还有那个谁......”老大的声音拖得很长:“今天......今天天气不错,对吧?太阳很大......太阳为什么这么大?因为太阳在监视著我们!它是蓝梦公司的间谍!这不就很奇怪吗,蓝梦公司跟他妈的太阳有一腿,而现在这间谍在说......你们很閒。”
    底下有人开始鼓掌,掌声稀稀拉拉,白念不明所以地开始鼓掌。
    “所以!”老大突然睁大眼睛,像个唐氏症的患者一样左眼站岗右眼睡觉:“閒著也是閒著,我们不如......去街上......抢劫吧!”
    “抢劫!”底下的人开始欢呼,於是突然开始脱衣服?
    我们敬爱你呀!牢大!
    他们想干嘛?白念的大脑有些混乱。
    额...他们在跳舞,拿著水泥在跳舞,为什么要一边跳舞一边撒水泥粉末?
    坏了,我想回家了,白念显然没有应付这群蠢蛋的能力。
    “抢?抢什么好呢......”老大挠了挠头,皮夹克发出咯吱咯吱的摩擦声:“便利店?不行,便利店那个实习的大熊妹子昨天就离职了,秦泛原先的那个老太婆我都腻了。银行?不行,银行里钞票不好吃......那要不我们抢......抢一家......宠物店?”
    “宠物店?!”白念忍不住脱口而出。
    全场安静了一瞬,几十双涣散的眼睛齐刷刷地转向她。
    白念咽了口唾沫,举起手里的奶茶:“我是说抢宠物店的时候......可以顺手抢点宠物粮?我家里养狗,它的名字叫张伟。”
    “好!有觉悟!”老大猛地一拍大腿,从轮胎堆上跳下来,落地时踉蹌了一下:“这个新人......很有精神!等会抢到的狗粮......分你一半!”
    这个笨蛋帮会的牢大肉痛道,居然是一半的狗粮吗?真可惜,如果里面有狗狗辅食套装的话,说不定我会把整个蓝梦公司都拿来给你交易。
    白念:“......”
    可老大已经挥了挥手,用一种像是在指挥交响乐的姿势大喊:“出发!目標第三街宠物店!我们要让全世界知道粉红红眼帮回来了!”
    “哦!我听不见~”
    “我准备好了!船长!”
    “哦!!!!!”
    人群开始涌动,像一窝被捅了老底的蚂蚁乱鬨鬨地朝门口挤去,白念被像三明治一样夹在中间。
    然而,更离谱的事情还在后面。
    当红眼帮的一眾小弟涌到小巷里,准备“出征”时......
    他们的老大突然停下了脚步,他转过身用一种神秘兮兮的表情看著大家:“嘘!我要召唤坐骑了。“
    白念顺著他的目光看去。
    小巷尽头是一扇捲帘门。老大从口袋里摸出一把钥匙,手抖得像在弹咕咕琴,捅了三次才捅进锁孔。
    捲帘门被拉上去,发出刺耳的金属摩擦声:
    里面居然是他妈的一架直升机!虽然这直升机老的像我爷爷做的酱瓜一样。
    这是一架很小很旧、油漆剥落得像是得了皮肤病的直升机,机身侧面用红色喷漆写著“红眼號”三个字,字跡歪歪扭扭。
    ?白念想看他们到底要干嘛。
    “这就是我的座驾。”老大骄傲地挺起胸:“从......从上一个老大那里继承来的,他......他去了天堂......所以传给了我。“
    “上一个老大是不是也是开这个去的天堂?”白念忍不住问。
    “你怎么知道?”老大露出惊讶的表情,那表情在他恍惚的脸上显得格外扭曲:“他就是在天上和上帝......抢方向盘玩......然后.......“
    他没说完,因为已经有其他的蠢蛋开始往飞机上爬了。
    “老大万岁!”有人喊。
    “你们说牢大万岁!我说红眼號万岁!”还有人喊。
    所以呢?这么小的巷子里直升飞机要怎么起飞?
    引擎发动了。
    那声音不像直升机,像一台正在磁场美少女所驾驶的拖拉机正在咳血。
    “飞......飞起来了!”小弟们开始欢呼。
    飞起来!
    確实飞起来了。
    红眼號以一种近乎垂直的姿態猛地拔高,螺旋桨的气流捲起地上的灰尘、报纸和某个小弟待在头上的假杨菊,弄得整条巷子乌烟瘴气。
    然后,牢大他试图转弯。
    小巷很窄,两边是红砖墙,墙上掛著锈跡斑斑的消防楼梯......
    咔。
    一声脆响,足够清晰了。
    螺旋桨撞到了消防楼梯上。
    现在牢大在驾驶舱里手忙脚乱,他的手似乎不知道在抓什么,操纵杆被他摇得像在打电动。
    “老大呀!!!”
    红眼號朝著人群俯衝下来。
    白念在那一瞬间做出了一个决定:她不想救这些人,不是因为残忍,而是因为......因为这太他妈的蠢了。
    这样整天干坏事的蠢蛋组织,根本就没有拯救的必要吗。
    她纵身一跃跳上旁边的垃圾箱再借力翻上墙头,居高临下地看著这场闹剧。
    (別问为什么借力,因为这样白念会看起来很帅)
    轰!!!
    直升机撞在小巷中央,油箱破裂导致汽油泼洒出来,从而被引擎里迸出的火花点燃......
    火。
    熊熊燃烧的火焰。
    热浪卷著黑烟冲天而起,把小巷两侧的墙壁烤得噼啪作响。
    帮派小弟们在火海里奔跑、尖叫、打滚,有几个衣服著火的直接跳进了旁边的垃圾桶里。
    “真是......”白念喃喃自语:“一群不知所谓的废物。”
    火焰燃烧了大约半个小时,然后因为汽油耗尽而逐渐变小到最后变成一堆冒著黑烟的废铁。
    红眼帮的小弟们死的死、伤的伤、跑的跑,剩下几个没受伤的蹲在墙根底下,一脸茫然地在爬来爬去吸食地上的粉末?
    白念从楼梯上跳下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她从加入红眼帮到帮派覆灭歷时大约四十多分钟,我可能一辈子都忘不了你们吧,红眼帮。
    隨著白念走出小巷子......
    现在怎么办?
    她挠了挠头,黑白交杂的髮丝从耳侧滑下来,那么食生肉教的据点到底在哪?
    就在这时,她听到了口號声。
    “拒绝血腥!拒绝杀戮!还我绿色!还我和平!我要咕咕!”
    声音从街道另一端传来,整齐划一。
    一群人正朝这边走来。大约有五十多人,穿著统一的绿色t恤手里举著標语牌。
    最前面的几个人抬著一条巨大的横幅,上面画著一颗被咬了一口的苹果,上面写著“纯粹素食主义联盟”。
    白念的眼睛亮了。
    她想起明正的话:食生肉教一直跟其他民间蟹脚组织意见不合,那么这群素食者......一定是来找食生肉教麻烦的!
    跟著他们不就能找到目標了吗?
    什么吗,我不还是蛮聪明的吗。
    (我一直认为热情是很重要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昨天的我有热情写得很轻鬆,今天的我像岸上的鱼一样扑腾著在坐牢中写完了这一章,我应该趁昨天有热情的时候多写点的)
    (但也不是没有惊喜,我慢慢写著写著状態恢復了一些,只不过启动热情的几个小时太过於漫长了,也因此我一时兴起写了点无关主线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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