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帮我找个女人

小说:遇你才知暖 作者:佚名
    客厅里,母亲还在絮叨著王姨那个侄女的事。
    “那姑娘今年二十六,师范毕业的,在县一中教语文。长得白白净净的,说话也温柔。你王姨说,人家还没对象呢……”
    陈屿坐在沙发上,手里端著母亲刚沏的热茶,听著听著,思绪却飘远了。
    他看著母亲说起別人家孩子时眼里那道光——那是一种他很久没见过的光,羡慕的、嚮往的、隱隱带著期盼的光。这光让陈屿心里一酸。
    他这辈子最对不起的,就是母亲。
    八年前,因为他的事,母亲在那么多人面前被羞辱,却一句怨言都没有。八年后,母亲想要的不过是看著他成个家,有个知冷知热的人。
    这不是母亲第一次求他。母亲这辈子很少求人,唯一求过的几次,都是为了他——求老师多关照他,求亲戚借钱给他交学费,求医生治好他的病。如今母亲求他结个婚,每次求人都是为了自己。他能说不吗?
    可问题是,以他现在的状態,要怎么结婚?
    陈屿太了解自己了。这些年他把所有热情都给了工作,心里那扇门早就生锈了,打不开了。
    他不恨任何人,但也爱不上任何人。那些在饭局上见过的女人,漂亮的、能干的、主动示好的,他看一眼就移开目光,心里没有半点波澜。
    有句网上挺火的话怎么说的?有些人活著活著,就把自己活成了一座孤岛。
    他就是那座岛。
    而且他也不想让自己的婚姻跟公司有任何牵扯。商场如战场,这些年他见过太多联姻的悲剧——两家企业捆绑在一起,感情成了筹码,婚姻变成交易。等到利益衝突那天,夫妻反目成仇,连孩子都跟著遭罪。
    那样的婚姻,他寧可不要。
    可他也不想让母亲失望。
    陈屿靠在沙发上,手指无意识地敲著膝盖。窗外传来零星的鞭炮声,是小孩子提前放的。年味越来越浓了,母亲还在旁边念叨著那姑娘的各种优点。
    “妈,”陈屿突然开口,“这事我知道了。你让我自己想想。”
    母亲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行行行,你自己想。妈不催你,妈就是让你心里有个数。”
    她起身去厨房收拾东西,临走前还回头补了一句:“那姑娘的照片,明天王姨拿过来,你要不要看看?”
    “……好。”
    母亲满意地进了厨房。
    陈屿坐在那里,沉默了很久。
    他是个做事不喜欢拖拉的人。既然答应了母亲,就想儘快把这事解决了。可感情这事,不是签合同,不能强求。他也不可能隨便找个女人领回家,那是对母亲的不尊重,也是对人家姑娘的不负责。
    想来想去,他摸出手机,点开微信。
    置顶的是助理小周,再往下翻,是秘书林琳。林琳跟了他五年,做事靠谱,嘴巴也严,有些事情交给她办最放心。
    陈屿斟酌了一下,打下一行字:你认不认识什么没结婚、家世比较清白的女孩子?
    发送。
    那边沉默了几秒,然后对话框上方显示“对方正在输入”,输入了半天,才弹出一条消息。
    林琳:???
    林琳:陈总,你找女人干什么?
    陈屿:结婚。
    林琳:……
    林琳:啊???
    林琳:不是,老板,你怎么突然就想结婚了?
    隔著屏幕都能感受到她的震惊。陈屿微微扯了扯嘴角,回覆:我是个正常的男人,想结婚难道有问题吗?
    林琳:那倒不是。
    林琳:只是你突然想找个女人,还是要直接可以结婚的那种,我还真不认识。毕竟这不是签合同,是需要两个人相处合適才行。
    陈屿盯著“签合同”那三个字,脑子里突然有什么东西一闪。
    签合同。
    对啊。
    既然是签合同,那为什么不乾脆签一份合同?
    他需要一个女人应付母亲,那个女人需要钱——只要双方需求匹配,完全可以签订一份协议,约定好期限和权利义务。期限之內,她扮演他的妻子,陪他应付家人,出席必要场合。期限到了,各走各的路,互不相欠。
    至於孩子……
    陈屿目光沉了沉。他可以在这期间领养一个孩子,就跟母亲说是亲生的。反正以他现在的条件,合法的领养渠道完全可以走通。等协议结束,他离婚,但孩子还在。母亲要的不过是看他成家、抱孙子,只要孩子有了,母亲应该不会说什么。
    这个想法一冒出来,就再也压不下去了。
    他知道这很荒唐。拿婚姻当合同,拿孩子当交代,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正常人该做的事。可他现在,不就是个不正常的人吗?
    网上还有句话怎么说来著?成年人的世界,解决问题比纠结对错更重要。
    母亲想要他结婚,他结。母亲想要孙子,他给。至於过程怎么实现的,只要结果是好的,母亲应该不会追问太多。
    只是这样骗母亲……
    陈屿垂下眼,心里涌上一股愧疚。
    可他没有別的办法了。让他像正常人一样去谈恋爱、去约会、去慢慢培养感情,他做不到。那座心里的孤岛,早就没有船能靠岸了。
    厨房里传来母亲哼歌的声音,断断续续的,是老掉牙的曲子。陈屿听著,心又软了几分。
    他拿起手机,给助理小周发了条消息:你帮我留意一下,那种家里著急用钱,但是要三观端正、不乱搞的女人。我可以给钱,跟她签订一个有期限的结婚协议。
    这次回復来得很快。
    林琳:???
    林琳:陈总,您这是……
    陈屿:照做就行。
    林琳:好的。有消息通知您。
    陈屿满意地收起手机,端起那杯已经凉了的茶,一饮而尽。
    苦的,涩的,却让人清醒。
    ——
    此刻,千里之外的深市。
    林琳盯著手机屏幕,半天没回过神来。
    她跟了陈屿五年,太了解这个老板了。三十一岁,身家过亿,长得不差,却从来不近女色。公司里的女员工私下都议论过,说陈总要么是心里有人,要么就是不喜欢女人。
    林琳知道不是。她见过陈屿加班到深夜时的样子,见过他一个人站在落地窗前发呆的样子,见过他接到母亲电话时眼里那一点点的温柔。他不是不喜欢女人,他是把自己封闭起来了。
    至於原因,公司里有些老员工隱约知道一点——据说跟陈总当年从老家出来时发生的事有关。但没人敢问,陈屿也从不说。
    如今这个把自己活成一座孤岛的男人,突然说要找女人结婚?
    林琳忍不住又看了一遍聊天记录。
    “这不是签合同,是需要两个人相处合適才行。”——她说的没错,可陈屿的回覆是什么?
    他什么都没说。
    林琳嘆了口气,放下手机。算了,老板的事,她操什么心。反正该提醒的提醒了,剩下的就看老板自己怎么想了。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真的只是签个合同就能解决的事,那倒也挺好。
    毕竟在这个什么都讲究效率的时代,连感情都能变成快消品。什么“从前车马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现在的人谈恋爱都恨不得开倍速。相亲第一次见面就问房子车子,交往三个月就催婚催生,结了婚又嫌对方不够好,离了再找下一个。
    陈屿这样的,至少坦诚。
    他不要爱情,只要合同。他把自己的需求摆得明明白白,不欺骗任何人。
    只是——
    林琳想起陈屿刚才那句话里提到的“家世清白”“三观端正”“不乱搞”。这要求,怎么听著感觉有点过分呢?
    算了算了,不想了。
    林琳摇摇头,继续收拾东西准备回家过年。至於陈总要找人的事,年后再说吧。
    反正这种事,急不来的。
    ——
    县城的老楼里,陈屿放下手机,靠在沙发上。
    窗外,不知道谁家的孩子在放烟花,嗖,的一声窜上去,啪,的一声炸开,五顏六色的光透过窗户映进来。
    母亲从厨房出来,手里端著一盘切好的水果:“来,吃点橘子,可甜了。”
    陈屿坐直身子,接过果盘。
    母亲在他旁边坐下,看著窗外的烟花,感慨道:“快过年了,今年咱们家总算团圆了。”
    陈屿看著母亲侧脸上那道柔和的光,心里那点愧疚又浓了几分。
    他不知道自己的计划能不能成,也不知道这样骗母亲对不对。但他知道一点——
    这个年,无论如何,要让母亲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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