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弥赛亚

    哥谭的夜晚像一口倒扣的锅,把所有的光都闷在了里面。
    陈默蹲在东区贫民窟对面那栋废弃公寓的楼顶,看著天色从墨汁一样的黑,变成一种脏兮兮的、像洗不乾净的裹尸布一样的死灰色。
    他身后的铁皮通风管道上结著一层霜,哥谭连霜都是灰的。
    陈默把那件从旧货摊上淘来的工装夹克拉链拉到下巴,领口磨得发亮的布料贴著脖子,冰得像一条死蛇的皮。
    阁楼的破沙发还在等他,弹簧蹦出来那根正好顶在腰窝的位置,躺下去能听见脊椎骨一节一节硌在铁架子上的声音。
    但今天他不想回去。
    闭上眼就是那片棚户区,铁皮屋顶像鱼鳞一样层层叠叠地挤在一起,每一片下面都压著几个还没死透的人。
    他见过太多了。
    来哥谭半个月,他见过被串在铁架子上皮都烧没了的得罪了黑帮的码头工人。
    见过被便利店老板用霰弹枪打断腿骨的流浪汉。
    见过三个十四岁的孩子蹲在后巷里,像分食一包薯片一样平静地分赃,从另一个十四岁孩子身上扒下来的限量球鞋。
    陈默把那件廉价布料缝的红蓝面罩往脸上一套,从通风口翻了出去。
    没什么目的。
    就是不想待在任何有天花板的地方。
    哥谭的白天和夜晚是两座城市。
    夜晚的哥谭属於疯子、罪犯和那个喜欢把自己掛在屋檐上的偏执狂。
    白天的哥谭属於所有人都属於那些穿著手工西装从韦恩大厦里走出来的精英,属於那些在阴暗的巷子里把自己当蛆虫培养皿的流浪汉,也属於那些把抗生素定价在穷人够不著的高处、然后对著镜头说“我们致力於为所有患者提供平等医疗服务”的体面人。
    牧场主在圈地,农场主在提高自己庄稼的產量。
    陈默蹲在公寓楼顶的边缘,看著下面的街道,脑子里转著一个很荒唐的问题,在哥谭,好人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个词在这里,和在別的地方,是同一个意思吗。
    他还没想通,枪声响了。
    街角那家银行,连续三声,闷响,像有人隔著棉被砸钉子。
    然后是尖叫。
    哥谭的市民连尖叫都带著一种“又是这齣”的疲倦。
    抢银行都快成为哥谭每日日常打卡活动了。
    陈默从楼顶翻了下去。
    银行大厅里,四个劫匪,两把手枪,一把霰弹枪,一把微冲。
    人质被赶到角落,蹲成几排,像超市冷柜里码好的冻肉。
    一个穿著灰色卫衣的年轻女人把头埋在膝盖里,肩膀在抖,但没出声。
    她旁边是个戴金丝眼镜的中年男人,双手抱头,眼镜歪在一边,镜片上有一道新鲜的裂痕。
    他嘴里在念念有词,“我还有老婆孩子我还有老婆孩子我还有老婆孩子”,像念经。
    最边上是个穿著加油站工装的老头,头髮花白,背弓著,姿势熟练得让人难受。
    一个劫匪正抡著短柄大锤砸柜檯玻璃,砸了三下没砸开,骂了一句脏话。
    另一个正往大號帆布袋里塞现金,动作粗暴,像往垃圾桶里塞废纸。
    第三个端著霰弹枪对著人质,枪口从左移到右,从右移到左,像在犹豫先打死哪个不听话的。
    第四个,也就是端著微冲那个,站在大厅中央,正在指挥。“快!快!快!”他的声音尖得像被掐住脖子的鸡。
    陈默从天花板的通风管道翻进来,倒掛在大厅正上方。
    没有俏皮话。
    没有圣母演讲。
    小蜘蛛今天实在是没啥心情。
    陈默鬆开蛛丝,像一块秤砣砸下去。
    脚尖踩在端微冲那个劫匪的肩膀上,整个人往下一沉,膝盖夹住对方的脖子,腰一拧,把人整个甩出去。
    微冲脱手,在地上滑出老远,撞在柜檯边缘,转了三个圈。
    剩下三个劫匪同时回头。
    陈默没给他们反应的时间。
    左手蛛丝粘住抡大锤那个的手腕,往上一提,大锤脱手砸在自己脚面上,惨叫还没出口,人已经被拽倒。
    右手蛛丝缠住塞现金那个的脚踝,往后一扯,整个人仰面摔在瓷砖地上,后脑勺磕出咚的一声闷响,袋子里的钞票撒了一地。
    端霰弹枪的那个终於反应过来,枪口抬起。
    陈默侧身,幅度极小,霰弹擦著耳廓打进天花板,石膏板炸开一个窟窿,碎屑像下雪。
    他扣住枪管,往上一推,枪托反砸在劫匪自己脸上。鼻樑骨断裂的声音脆得像掰断一根芹菜。
    四个人,十二秒。
    陈默把他们拖到银行门口,用蛛丝一个一个捆在石柱上。
    姿势各异,整整齐齐。
    像四只待签收的快递。
    其中一个还在哼哼,嘴角掛著血沫,鼻子歪向一边。
    陈默蹲在他面前,看著他的眼睛。“鼻樑骨断了,去医院接一下。掛急诊,別掛门诊,门诊排队排到的时候骨头该长歪了。”
    劫匪没说话,他的眼神里不是恐惧,是困惑,他搞不懂这个穿睡衣的人在干什么,以及他在说什么鬼话,谁特么去得起医院啊?
    他看起来像在韦恩集团工作的精英中產吗?
    那几袋现金堆在柜檯旁边,鼓鼓囊囊,袋口露出绿油油的钞票边缘。
    百元美钞,没有零钱。
    好吧这句话是废话。
    谁抢银行的时候就喜欢往袋子里装硬幣?
    警笛声正从几个街区外往这边赶,声音由远及近,像一只正在靠近的、喉咙里滚著低吼的野狗。
    人质已经跑得差不多了,大厅里空荡荡的。
    那个灰色卫衣的年轻女人跑出去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嘴唇动了动,不知道说了什么,戴金丝眼镜的中年男人跑得最快,眼镜掉了都没捡,老头最后一个走,他经过陈默身边的时候停了一下,从兜里掏出一颗化了一半的硬糖,放在柜檯上。
    然后走了。
    可能因为陈默的身形看起来真的很像个孩子吧。
    陈默站在那几袋现金面前。
    按照他这半个月演的剧本,他现在应该射出一道蛛丝,盪出银行后门,消失在警笛声接近之前。
    乾净,利索,符合友好邻居的人设。
    陈默伸出手,握住了其中一个袋子的袋口。
    嗡。
    系统响了,是一种低沉的、持续的嗡鸣,像一根细针顶在后脑勺上。
    不扎进去,但让你知道它在。它在等你把手缩回去。
    陈默没有缩。他把那袋钱拎了起来。嗡鸣声变大了一点。
    他脑子里没有画面。
    没有那个攥著脏钱的十二岁女孩,没有“只有他愿意给钱”,没有抗生素和止痛药的价目表。
    什么都没有。
    他只是拎著那袋钱,站在空荡荡的银行大厅里,听著警笛声越来越近,听著系统在他脑子里持续地、低沉地嗡鸣。
    然后他开口了。
    声音不大,不是对系统说的,是对自己说的。
    “別他妈响了。”
    嗡鸣声顿了一下。
    “我知道我做的是对的。”
    系统安静了,像被人猛地掐住了喉咙。
    陈默把那几袋现金一袋一袋地摞在一起,用蛛丝捆成一个巨大的包裹,扛在肩上。
    四吨的力量,扛这几袋美钞还是绰绰有余的,他走出银行后门,爬上墙面,消失在哥谭灰濛濛的晨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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