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宽恕我

    凌晨。
    哥谭。
    高楼大厦之下是贫民区。
    这片棚户区是连警察都不会单独巡逻的地方。
    铁皮屋顶像癩痢头上的疤,东一块西一块地拼在一起,中间夹著晾衣绳、废弃的床垫、不知道谁家的破沙发,沙发麵上有一摊深褐色的污渍,不像是咖啡。
    空气里瀰漫著一股混合了霉味、餿饭、廉价香菸和某种甜腻的、像什么东西正在悄悄腐烂的味道。
    陈默在最高的废弃水塔顶上蹲下来。
    水塔的铁架子锈得只剩骨架,风从骨架中间穿过去,发出一种像吹瓶口似的呜咽声。
    他解开第一袋钱。
    百元美钞,整整齐齐,泛著油墨香。
    在哥谭的棚户区,这种味道比麵包香,比女人香,比任何东西都香。
    因为它能买来所有那些。
    陈默没有一口气把整袋倒下去。
    他抓出一把,像撒鱼食一样,手腕一抖。
    钞票散成一片绿色的雪,往西边飘。
    又抓一把,往东边撒。
    再一把,往北边。
    他爬下水塔,沿著棚户区的铁皮屋顶慢慢移动,每走几步就从袋子里抓出一把,均匀地、沉默地撒下去。
    下面是眾生。
    最东边的角落里,一个流浪汉蜷在铁皮棚和砖墙的夹缝里。
    他身上的衣服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顏色,是穿得太久了,久到布料本身的顏色被磨掉了,只剩下纤维本身的灰白。
    他旁边生著一小堆火,烧的是从垃圾堆里翻出来的碎木板和旧报纸。
    火苗很小,將灭不灭,在风里缩成一团。
    他眼神涣散,瞳孔大得像两口枯井。刚吸完,针管还扔在脚边,针头上沾著一滴血珠,已经干了,变成暗红色。
    他整个人靠在墙上,姿势松垮得像一具被人隨手搭在那儿的布娃娃。
    嘴角掛著一丝笑,那种什么都不用想了的、脑子被漂白剂洗过一遍的,空白的笑。
    一张绿色的纸片从天上飘下来,飘过他的眼前。
    他的视线跟了那张纸片一会儿,像是花了很长时间才確认这东西是真实存在的。
    然后他伸出手,用两根手指捏住钞票边缘,举到眼前,对著火光看。
    纸幣被火舌舔了一下,边缘迅速捲曲,从绿色变成褐色,再从褐色变成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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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苗顺著边缘往上爬,像一条细细的、亮红色的蛇。
    他笑了。
    笑得很轻,像看见了什么只有他能看见的东西。
    幻觉嘛,他见多了。
    有一次他看见自己的血管从手臂上长出来,长成一根藤蔓,缠住路灯杆,把他整个人吊在半空中。还有一次他看见下水道里爬出一只浑身长满眼睛的猫,每一只眼睛都在流泪,流的是汽油,然后那只猫自己把自己点著了。
    所以他很习惯。
    他把那张正在燃烧的百元美钞卷了卷,动作很慢,很仔细,像在卷一根手工雪茄。然后隨手扔进火堆里。
    火苗猛地躥了一下。
    绿色的钞票在火焰里迅速捲成一团,油墨在高温下发出细微的滋滋声。
    纸张从边缘开始碳化,百元大钞上富兰克林的脸先是皱了,然后黑了,然后碎了。
    旁边两米外,另一个流浪汉正靠在墙上,裹著一件从垃圾箱里翻出来的破羽绒服。
    羽绒服从肩膀处裂开一道口子,灰色的填充物翻出来,像一道化脓的伤口。他本来在打盹,被火苗那一下异常的躥高惊醒了。睁开眼,瞳孔里映出那团正在火焰中心迅速消失的绿色。
    他愣了一秒。然后眼珠子猛地瞪大,大到几乎要从眼眶里掉出来。
    “我操!那他妈是钱!”
    他像一条被人踩了尾巴的狗一样从地上弹起来,扑向火堆。
    手直接伸进去,手指抓住那团正在燃烧的纸片的边缘。火舌舔过他的手背,汗毛瞬间捲曲焦黑,皮肤从白变红,从红变成一种半透明的、底下渗出组织液的惨白。
    他感觉不到疼。他捏著那团灰烬的边缘把它从火堆里捞出来。钞票已经烧掉了三分之二,剩下的部分还在冒火星。他用另一只手去拍,火星烫进掌心,掌心的皮肤和纸灰粘在一起。
    火灭了。
    他捏著那团东西,举到眼前。那是一团黑色的、边缘捲曲的、还保留著钞票大致形状的灰烬。
    手指轻轻一碰,黑色的部分就碎了,变成粉末从他指缝间簌簌往下掉。
    掉在泥水里,浮在表面上,像一层极薄的、隨时会被风吹散的煤渣。
    他的手背上,被烫过的地方已经鼓起了水泡,透明的,里面是淡黄色的组织液,边缘泛著一圈不健康的红。
    他没有看自己的手。他看著那团灰烬,看了很久。然后他把手在裤腿上蹭了蹭,灰烬和烫脱的皮肤碎屑一起黏在裤子上。
    他靠回墙上,闭上眼睛,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那个吸大了的流浪汉还靠在旁边,脸上掛著那丝空白的笑。
    火堆继续烧,碎木板在火焰里噼啪作响。他不记得刚才烧掉的是什么。明天也不会记得。后天,他可能连今天自己在哪里都记不住。
    这挺好的。
    在这片地方,记忆力是一种奢侈品。记得越清楚,活得越痛苦。
    另一个方向,便利店对面的巷子里。
    一个男人蹲在墙根底下。
    他身上的衬衫袖口磨破了,领口也磨毛了,但还能看出曾经是件体面的衣服。牛
    津纺,浅蓝色,左胸口有一个被撕掉的品牌標籤留下的针孔痕跡。
    他蹲在那儿,膝盖顶著胸口,手插在口袋里。
    右边口袋里是一根从工地上捡来的钢管,大概四十厘米长,一端被锯断过,断口参差不齐,带著铁锈。
    他攥著它,手心全是汗。
    汗和铁锈混在一起,变成一种酸涩的、像舔电池的味道。他盯著便利店的门。自动门,玻璃的,上面贴著“本店概不赊帐”的列印纸,纸边已经捲起来了。
    他在算。
    进去,拿麵包,拿水,拿任何能往嘴里塞的东西。
    柜檯后面那个店员他认识,上周他还拥有一副体面工作信用不是还没破產的时候,每天路过都会跟对方点头。
    对方也跟他点头。
    两个人谁都不知道对方叫什么,但每天点两次头,早晚各一次。
    他觉得这大概算是认识。
    现在他要进去抢这个认识的人。店员会按柜檯下面的报警器。警察多久会来?
    不会来。
    这片区域的警察不会为便利店抢劫案出警。
    但店员自己有枪。收银台下面那把霰弹枪,他见过。上次有个流浪汉在门口闹事,店员把枪往柜檯上一放,什么都没说,流浪汉就走了。
    所以他要抢在店员摸到那把枪之前。用钢管。砸在对方摸枪的那只手上。然后拿了东西就跑。跑不掉就拼命。
    拼命而已。
    他的命又不值钱。
    一张百元美钞飘下来,落在他脚边的泥水里。
    他低头看著那张钱。
    富兰克林的脸朝上,半边浸在泥水里,泥水沿著纸幣的边缘慢慢洇开,绿色的油墨变成一种脏兮兮的墨绿色。
    他看著那张脸。看了很久。久到旁边的路灯闪了三下。
    他鬆开了兜里的钢管。
    手指一根一根地张开,钢管滑下去,硌在大腿侧面。
    他弯腰,把钞票从泥水里捡起来。泥水顺著纸幣边缘往下滴,滴在他磨破的袖口上。他用拇指擦了擦富兰克林脸上的泥,没擦乾净,泥渍嵌进了纸张的纤维里。
    他把钞票举到眼前,对著路灯看。水印在那里。安全线在那里。
    真的。
    他把钞票折了一下,塞进衬衫口袋里,贴著胸口的位置。
    然后他站起来,膝盖嘎巴响了一声。他走进便利店。自动门开了,门铃发出一声短促的电子音。
    柜檯后面的店员抬起头,那个每天跟他点两次头的人。
    男人走到货架前,拿了一袋切片麵包,一瓶矿泉水。
    最便宜的。他走到收银台,从衬衫口袋里掏出那张钞票,放在檯面上。钞票是湿的,沾著泥,贴在檯面上,边缘微微捲起。店员低头看著那张钞票,又抬头看著男人的脸。看了几秒。然后他打开收银机,找零。
    硬幣,几张皱巴巴的一元钞。他把零钱和麵包矿泉水一起推到男人面前。
    两个人谁都没有说话。男人拿起东西,走出便利店。他坐在巷口的水泥墩上,撕开麵包包装,取出一片。麵包边有点干,在嘴里嚼著,像嚼一张纸。
    他嚼得很慢。不是因为不饿,反而是因为饿太久了,胃已经缩成了拳头大小,吃太快会吐。
    钢管还在另一个口袋里。
    他不知道下一张钞票什么时候会飘下来。所以他留著它。
    最深处。
    那片连流浪汉都不愿意扎堆的区域。
    这里没有铁皮棚,没有废纸箱搭的窝,只有一堵半塌的红砖墙和墙根下一块勉强能遮住半个身子的水泥檐。
    雨水从檐口滴下来,把墙根泡出一片深绿色的苔蘚。
    苔蘚上躺著一个身上已经爬满白虫的流浪汉。姿势是侧躺,膝盖蜷起来,手臂弯著,头枕在一只手上。
    像一个婴儿在母亲子宫里的姿势。
    但他脸上的皮肤是灰的,嘴唇是白的,眼窝深深地陷下去,像两眼乾涸的井。
    他身上有好几处伤口,分布在手臂、小腿、肋骨外侧,被钝器砸过、被鞋底碾过、被生活本身一点一点磨出来的,溃烂。
    伤口边缘的皮肤翻卷著,露出下面暗红色的肉,肉的表面覆著一层薄薄的、半透明的脓膜。
    隔著几米就能闻到那股味道,甜腻的,像熟过头的水果被扔在太阳底下晒了三天。
    苍蝇停在他小腿的伤口上,他没有挥手去赶。
    不是不想赶,是没力气了。
    他旁边蜷著一只狗。
    脏得看不出原本的毛色,可能是黄的,可能是白的,可能是黑白花的。
    现在是一种统一的、被泥水和机油和不知道什么液体反覆浸透过的灰褐色。狗的肚子很大,松松垮垮地垂著,奶头肿胀,周围有一圈被小狗吮出来的红印。
    刚下完崽。
    小狗不知道在哪个角落里嚶嚶地叫,声音细细的,像风吹过生锈的铁丝。狗没有回头去看。
    它蜷在主人身边,下巴搁在主人的手心里。
    老流浪汉的手指动了一下,临死之前肌肉最后的、无意识的抽搐。
    他的指尖碰到了狗的耳朵。狗抬起头,舔了舔他的手指。那根手指冰凉,沾著灰,指甲缝里全是泥。
    狗的舌头是温热的,粉红色的,带著一层薄薄的水光。那大概是这条巷子里唯一乾净的东西。
    老流浪汉的嘴唇在动。声音很轻,轻得像风吹过铁皮缝。
    “你可以吃我。”
    狗没有听懂。狗只是舔著他的手指。
    “我感谢你一直陪著我。”他的声音干得像砂纸磨过玻璃。“所有人都走了。房东。工头。那个说好一起做临时工的。码头。便利店那个每天跟我点头的。都走了。”
    他停了一下,喉结动了动,像在咽什么东西。但喉咙里什么都没有。“就你还在,只有你没拋弃我。”
    狗把下巴搁在他手心里。那只手已经快没有温度了,但狗不在乎。
    狗把下巴搁在那儿,眼睛半闭著,尾巴在地面上慢慢扫了一下。扬起一小片灰。
    “世界不要我了。你还要。”
    他闭上眼,手从狗头上滑下来,落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手指微微蜷著,像还在攥著什么。
    一张百元美钞飘下来,落在他膝盖上。绿色落在灰色上,像一片从另一个世界飘来的叶子。
    他膝盖上的裤子破了一个洞,露出里面瘦得只剩一层皮的髕骨。
    钞票落在髕骨上面,被风掀动边角,轻轻拍打著那块凸起的骨头。
    他没有睁眼。他已经没有力气去捡,去消费,去花。
    钱对死人没有用。
    一只手从旁边猛地伸过来,把钞票抢走了。
    那只手很瘦,指甲缝里全是黑泥,虎口上有一道结了痂的刀疤。
    手的主人是一个穿著连帽衫的年轻人,帽子压得很低,只露出一截下巴,下巴上有一道刚癒合的抓痕。
    他把钞票攥在手里,转身就走。
    狗齜出了牙1像被踩了尾巴、像被踢了肚子、像把所有的恐惧和疼痛全部压成了一声嘶哑的咆哮。
    嘴唇翻上去,露出粉红色的牙齦和几颗已经磨损发黄的犬齿。狗很老了。
    牙掉了好几颗。但它齜出来了。
    那只手的主人回过头,抬起脚,一脚踹在狗肚子上。
    狗的肚子被踹得整个凹陷进去,身体像一只被踢飞的皮球,从地面弹起来,在半空中翻了一圈,撞在红砖墙上。
    肋骨撞在砖角上,发出一声闷响。
    狗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不是叫,是那种气从肺里被猛地挤出来的声音。
    然后它摔在地上,侧躺著,四条腿抽搐了一下。
    它又爬起来了,它在地上趴了大概五次呼吸的时间,后腿撑著地面,一点一点把身体撑起来。
    被踹的那一侧肚子在剧烈地抖动,肋骨的起伏快得不正常,像一只被攥在手心里的麻雀的心跳。
    后腿瘸了,不敢著地,只能用三条腿站著。但它站起来了。
    它瘸著那条后腿,一步一步,慢慢走回主人身边。短短的几米,它走了很久。它重新蜷下来,把下巴搁在那只已经不会动的手心里。
    角落里传来小狗嚶嚶的叫声。狗没有回头。它把下巴搁在那儿,眼睛半闭著,尾巴在地上慢慢扫了一下。扬起的灰落在它自己的爪子上。
    陈默蹲在水塔顶上,把最后一袋钱倒空。袋子里还剩了几张,四五百美刀的样子。
    他抽出来,折了一下,塞进衣服里。
    嗡。
    系统又响了。
    陈默的手停在半空中。
    他蹲在水塔顶上,手插在兜里,手指捏著那几张钞票,指节发白。
    风从铁皮屋顶之间刮过去,把下面爭抢钞票的声音送上来,叫骂、惨叫、布料撕破的声音、拳头打在肉上的声音。
    这次他沉默了很久。
    然后陈默撇了撇嘴。从墙壁上爬了下去。
    那个抢了钱、踹了狗的人已经不见了。钞票也不见了。
    狗还蜷在主人身边。听到他的脚步声,狗抬起头,喉咙里滚出一声低吼。嘴唇翻上去,露出那几颗磨损发黄的犬齿。
    身体在抖,三条腿撑著地面,被踹过的那一侧肚子还在剧烈地起伏。但它没有退。
    陈默蹲下来。
    和狗平齐。
    他没有伸手去摸,没有说“没事了”,没有做任何人类试图安慰动物时会做的动作。他只是蹲在那儿,从兜里抽出三张一百,折都没折,直接塞进那只已经变冷的手里。钞票和手指贴在一起,风一吹,纸幣边缘轻轻抖动。
    像那只手还在攥著什么不肯鬆开。
    狗低头嗅了嗅钞票。油墨味,泥水味,汗味,血味。然后它嗅了嗅主人的手指。最后它把下巴搁回了那三张钞票上。尾巴在地上慢慢扫了一下。扬起的灰落在陈默的鞋面上。
    陈默站起来。
    他转过身,爬回了墙上。回到水塔顶上,兜里只还剩一张一百。
    系统也终於安静了。
    他把拉链拉上,蹲在水塔边缘。
    下面还在发生著他看不见的事。
    钱飘到的地方,有人抢,有人藏,有人烧。有人攥著它走进药店,有人攥著它等死。爭抢的声音从铁皮棚屋之间传上来,闷闷的,像水底的人在爭吵。有人在哭,有人在笑,有人在骂,有人在祈祷。
    陈默安静地听著。
    他知道这世界不会因为这几袋钱变好。
    那个在墙根下等死的老流浪汉还是死了。狗还是被踹了,小狗还是会嚶嚶叫著找奶吃,等它们长大一点,也会被人踹,也会蜷在某个等死的人身边,舔那个人的手指,然后把下巴搁在那只不会再动的手心里。
    码头还是会砸断临时工的腿。抗生素还是买不到。止痛药还是按桶卖,便宜,量大,成癮,街道永远在这里,等著下一个跌落的人。
    这座城市的运转逻辑,不会因为一个穿睡衣的少年撒了几袋钞票就发生任何改变。
    但今天晚上,在哥谭的某个角落里,可能有人攥著一张百元美钞,睡了他这辈子第一个不用考虑明天怎么死的觉。
    可能是那个衬衫口袋里装著湿钞票的男人。可能是那个手背烫出水泡、什么都没说就闭上眼的流浪汉。可能是某个他没看见的、从铁皮棚里衝出来、捡起一张钞票就跑回屋里、把门死死顶住的女人。
    可能是某个孩子,把钞票藏在枕头底下,整夜没睡,怕自己一睁眼,发现那张钱是做梦。
    够了。
    陈默站起来,活动了一下蹲麻的腿。
    膝盖咔噠响了一声。
    灰濛濛的风从他身边刮过去,带著铁锈味、霉味、和那种甜腻的、像什么东西正在悄悄腐烂的味道。
    兜里那一百美刀贴著他的胸口,微微发烫。他没有回头去看那条巷子。
    他转身,爬下水塔,消失在棚户区的阴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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