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山水迢迢,不知何日再相逢

    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人间无悲欢之別离。
    当车队行驶到蓝湖镇,周娘子先下了马车,站在官道旁,清风吹起她的衣角。
    赵寒牵著马站在远处,钱明背对著这边,假装在检查马鞍。
    子君低著头,用脚尖在地面上画圈。
    没人说话,没人靠近。
    曹笔站在周娘子面前,静静看著她。
    周娘子面色平静,率先开口。
    “恩公,妾身有一物相赠。”
    她从袖中取出一样东西,双手捧著,递到曹笔面前。
    那是一只香囊,藏蓝色的缎面,上面绣著一枝白梅。
    梅枝从囊底斜斜伸出,延伸到囊面,枝头缀著几朵半开的花苞。
    绣工不算顶尖,但每一针都扎得极深,线脚紧密,像是怕它散开,又像是怕它不够牢固。
    曹笔接过,指尖触到缎面的温热,他知道,此物在对方掌心握了许久。
    “此物,妾身绣了数日。
    针脚粗了,恩公莫要嫌弃。”
    说著,周娘子的手缩回去,藏进袖子里,指尖在袖中微微蜷缩,怕曹笔看穿她的紧张。
    曹笔低头端详著那只香囊,好奇道:“为何是白梅?”
    周娘子的目光落在香囊上,解释道:“妾身初见恩公时,恩公杀人不沾血。
    站在尸堆中间,眼睛却比雪还乾净。”
    “妾身当时就想,这个人,像梅。”
    她顿了顿:“白梅不艷,可它香。
    恩公不语,可气压全场。
    白梅能在雪中佇立绽放,妾身相信,恩公也可以在这乱世威压八方。”
    曹笔闻言,从怀中不急不忙地取出一物递给周娘子。
    “这是我为你准备的礼物,希望你喜欢。”
    那是一根木簪,顏色是温润的浅栗色,介於檀木和枣木之间。
    簪身光洁如玉,不是上漆,是木头本身被打磨到了极致,在晨光下泛著柔和的光泽,像被月光浸润了百年。
    周娘子低头看去,瞳孔倏地放大了。
    簪头没有雕花,没有刻凤,而是雕著一个侧身而立,衣袂飘飘,眉眼微垂,嘴角噙著一丝若有若无笑意的人。
    那个女人,是她!
    周娘子的手微微发抖,想要去摸,却又怕脏了它。
    那簪子实在太过精美,精美到不像人能刻出来的,更像天工造物,浑然天成。
    上面,每一缕髮丝都纤毫毕现,每一道衣褶都自然流畅,连她眼角那颗几乎看不见的小痣,都被精准地復刻了上去。
    “恩公,您刻的妾身,比妾身自己还像妾身。”
    周娘子的声音发颤:“可它,它太贵重了。
    这叫妾身那香囊,如何配得上……”
    曹笔见她伸手欲缩的模样,直接拉过她的手,將木簪稳稳放入掌心,笑著道:“你赠我香囊,贵在心意。
    我赠你这木簪,同样如此。
    心意之间,哪有高下之分?”
    周娘子感受著掌心那枚温润如玉的木簪,指尖轻轻摩挲著簪头自己侧身而立的雕刻,眼眶微红。
    声音有些发哽:“恩公话虽如此,可妾身那香囊,不过是几尺布,几缕线。
    您这木簪,无论放到哪里,都价值千金,妾身受之有愧。”
    曹笔摇摇头。
    “它刻的是你,它便因你而生。
    你若不收,我还能把它送给谁?
    这世上,只有你配戴它。”
    此话一出,周娘子將木簪攥紧,贴在胸口,好一会儿才抬起头,破涕为笑:“恩公这般说,妾身再不收,倒成了不识好歹了。”
    曹笔打趣道:“你识得好歹,只是总觉得自己不够好。”
    周娘子愣了一瞬,隨即低下头,將木簪小心翼翼地插进髮髻。
    木簪入发的那一刻,她的脊背不自觉地挺直了几分。
    隨后,抬起头,看著曹笔道:“恩公,您还有正事要办,妾身就不耽搁您的时间了。
    山水迢迢,不知何日再相逢。
    此一別,愿恩公诸事皆顺,案案必捷。”
    她顿了顿,又补了一句:“恩公若得閒,记得给妾身写信。”
    曹笔点点头,应声道:“好!”
    周娘子欠身行了一礼,转身,快步走向自己的马车。
    曹笔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注视著周娘子进入马车,车夫扬鞭,车轮滚滚,最后,车队消失在地平线上。
    “呼~~~”
    良久之后,曹笔收回目光,吐出一口长长的浊气,心中百般滋味。
    少顷,他忽然觉得荒唐。
    潜意识中,他一直以为,一个男人跟一个女人关係的发展是极其缓慢的,需要足够的时间和流程。
    就像前世的社会那般,要先认识,然后加好友,之后聊天,拉扯,发红包,买礼物,恋爱,开房,同居……数年后,准备好车房,彩礼,结婚,办席,才算真正关係到位。
    可仅仅跟周娘子相处了半个来月,他便发现,对方在自己心里,已经不知不觉间,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痕跡。
    说不上是欣赏对方的聪慧才智,英姿颯爽,还是贪恋寡妇的腰,亦或者忘不掉可爱的宫百万。
    反正,对方一走,他心里空落落的。
    这跟刚相遇时的感觉,截然不同。
    刚相遇时,哪怕对方身姿绰约,杀伐果断,也不能让他內心有丝毫波动。
    当时,他打算的是,杀完人,掠夺完属性,继续到处逛,遇到溃兵杀溃兵,遇到恶人杀恶人。
    反正这世道不缺畜生,他也不缺目標。
    简而言之,主打一个隨机打野发育,反正自己也没什么明確的目的地。
    可后面,对方突如其来的请求,激发了他一个奇怪的念头。
    他环顾四周,打量马车,扫视满地的尸体,眾人的表情,揣摩对方话中的態度与真诚,不由得联想到了一些不属於这个世界的东西。
    內心暗道:“这不就是兵王,龙王,神王,仙王等,回归都市,隨手救了富婆,富婆开出天价求保护的剧情吗?
    关键是,这富婆姿態还放得很低,说话客客气气,不是命令,是请求。
    至於任务,也没有任何强制性……自己到底要不要和那些兵王,龙王,神王,仙王等,同流合污呢?”
    看了那么多的小说和短剧,幻想过无数次剧情,说不心动是假的。
    哪怕心里清楚,独狼发育可能更稳妥。
    可总有个声音在说:就数天而已,耽搁不了什么。
    既能看看这个世界的有钱人怎么活,又能拿大把银子,还不用强制出手。
    万一她的麻烦是坏人,那不就是坐享其成?
    退一步说,就算不答应,继续打野,也不是天天都能撞上坏人。
    运气这种事,谁说得准?
    简而言之,从对方提出要求,开出条件那一刻起,他就已经心动了。
    只是,为了维持高人形象,故意少说话,不说话,保持逼格。
    时间一晃而逝。
    好消息是,能够被那些王遇到的剧情,果然很精彩,富婆也主动又有趣。
    坏消息是,自己的道心,好像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坚定。
    他不由得想起了一位故人,那位故人,曾经在攀登的路上,因为有个女子仰慕倾心於他,故而趁机向其表白。
    结果,那位故人思虑一番之后,毫不犹豫地杀了那个女子。
    那女子惊愕,不解,迷茫,临死之际问故人,你为何突然要杀我?
    故人的回答则是:你就算喜欢我,也不该说出来,因为那样会乱我道心!
    女子闻言,爱转憎恨,气绝身亡!
    ……
    【关於第一小卷的故事,到这里,基本就结束了。
    首先,九十度鞠躬弯腰感谢各位能够看到这里,並给予本书支持。
    我看了很多的评论,知道爭议挺多的。
    尤其是在救了周娘子,后面还保护她这个事情上。
    有些书友觉得,一开始,就该打野猛猛发育,然后不吃牛肉,隨心所欲。
    我最初那一版,確实是这么写的。
    说实话,写了十几万字,这个事情,刚发书的时候,我跟群里的书友还討论过。
    但是,最后,我把那一版刪了,修修改改,选择了第二版。
    究其原因是什么呢?
    是因为有一天,有个朋友回来,请我去爬山,说爬完山晚上吃烧烤。
    我虽然因为有事情,没答应,但那一刻我其实有点心动。
    也就是那心动,让我意识到,之前写的剧情逻辑不合理。
    不合理的地方在哪里呢?
    首先,曹笔获得了系统不假,能通过杀人掠夺属性也不假。
    但是,在第一次与冯外把总的小队交锋后,他是没有明確目標的。
    而且,赶路两三天,中途也並未遇到可以杀之人。
    之后,因为感知,遭遇周娘子事件。
    先是暗中观察,確定那些人是溃兵,且行为恶劣之后,才决定要杀,且杀得乾净。
    杀完之后,若是没有意外,肯定是要走,继续自己漫无目的的打野生活的。
    可意外就在於,周娘子突然的请求,和开出的条件。
    各位观眾老爷,可能在上帝视角,没感觉。
    但他之前可是逃亡了三年,知道几两银子就已经很多,就够一家吃好久好久。
    那三百两银子,什么概念?
    我大致换算了一下,大概相当於三十万以上的rmb。
    所以,当时我就在思考一个问题,如果我是他,我能不能顶住这种诱惑?
    答案,这一章结尾,我也写了,是不能!
    这种感觉,怎么跟大家形容呢:就像,你拥有特殊能力,自由职业,可以很滋润。
    但是,突然有一天,有个女总裁,邀请你当他私人秘书,並且给你月薪百万,不强制干多久,態度还贼好,极其恭敬,就问你,会有那么一刻的心动不?
    哪怕是好奇,亦或者是图个新鲜,在自己不会有任何损失的情况下,总有一种人性的內驱力。
    注意一点:这个时候的你,哪怕拥有不为人知的能力,可在周围人眼里,依旧是一个很普通的人。
    总而言之,后面,换位思考了很久,最终决定刪除重写。
    写完之后,反覆对比了两版剧情,个人感觉,这一版更像一个人,而不是一台冷酷的升级机器。
    我不知道这个决定是对是错,但我知道,写一个会心动,会犹豫,会被现实打动的主角,比写一个永远冷静理智的杀戮机器,更有代入感,更真实。
    况且,从书中时间来看,虞山村案数日,后面苏千户回京返程大概十来日,加起来,前后时间不过半月。
    这半月,曹笔也没閒著,跟著周娘子往返各城池间,也杀了不少该杀之人。
    换言之,无论当初心动与否,內心里,关於邪修之事,曹笔从未倦怠,也符合他的心智和经歷。
    只是,人生这道题,怎么选都会有遗憾。
    选了安稳,会遗憾没去闯荡。
    选了闯荡,又会遗憾没守住安稳。
    人性中,註定了一点就是:当人面对两条路的时候,无论选哪一条,都会忍不住想:如果当初选了另一条,会不会更好?
    人亦如是!
    世间安得两全法,选了此路此人,彼路彼人便成了记忆中的意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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