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前,李小男在《魔都日报》上瞥见周梟登的启事,指尖一颤,眼眶瞬间发热,差点没忍住掉下泪来。
他真回来了。
周梟挑眉一笑:“该不会……我一走,你连饭都吃不下,瘦成这样?”
被戳中心事,李小男立刻板起脸,语气绷得像拉满的弓弦:“周梟,这是任务接头,不是茶馆敘旧——別贫!”
嘴上硬气,心却像被风搅乱的湖面,涟漪一圈叠著一圈。
她顿了顿,还是把那句压在舌尖的话又推了出来:“务必,活著回来。”
敌后潜伏已是刀尖舔血,打入敌人腹地当臥底?那是把命系在蛛丝上走路——一步踏空,万劫不復。
“嗯,这一个月,我可没去度假。”周梟声音沉稳,“鬼子六身上那套本事,我確实学了不少。军统王牌不是虚名,手底下真有硬功夫。”
忽而话锋一转:“小男,你说……鬼子六,会不会是咱们的人?”
李小男眼皮都没抬,斩钉截铁:“荒唐!死在他枪口下的同志,名单能写满三页纸。他要是自己人?黄浦江怕是要倒流。”
她不知道——六哥郑耀先早就是孤身入局的“断线风箏”,组织总部所有档案全被焚毁,知情者仅陆汉卿和总部一位领导。就连她这个老地下工作者,也只听过“鬼子六”三个字带出的血腥味。
当年在山城搞地下党务时,她亲眼见过他审讯记录里密密麻麻的红叉,每一道,都是一条命。
周梟没再追问,只轻轻頷首。
他也没证据,只是直觉——像两把刀,在暗处无声相认。
电影放了一半,他起身离座。
银幕光影还在跳动,李小男却等到片尾字幕滚完才推门而出。
这次碰头,像往她肩上又压了一副看不见的担子:水更浑了,路更窄了,每一步,都得踩准心跳的间隙。
但眼下最急的,是今晚和冯曼娜的相亲。
时间到了。
次日清晨,周梟退了旅馆房间。
今晚,是他以“周汉光”身份初见冯曼娜的日子。衣领要熨平,袖口无褶皱,连指甲缝都得乾乾净净——痕跡,必须抹得一丝不剩。
按对外说法,他是得知冯子雄遇害后,紧急结束潜伏、火速返沪。
约见地点,定在仙乐斯歌舞厅。
早在山城受训时,军统金陵站就用影子周汉光的笔跡,一封封给冯曼娜写信,落款温情,字字縝密,最终敲定了今夜之约。
过去三十天的往来信件,他早已嚼烂吞进肚里,连墨跡浓淡都记得清清楚楚。
刚踏出旅馆大门,耳畔忽然响起一声清脆提示音:“叮——今日签到未完成,是否確认?”
呵,这系统,还真学会催人了?
“签到。”
“签到成功,奖励积分2000。”
意料之中,却也不赖——关键时刻,这点分,能换保命的线索,也能兑救命的技能。
紧接著,新任务弹出:“限时锄奸:目標——李默群。完成越快,奖励越厚。”
李默群?
那个藏在《麻雀》幕后、连呼吸都带著算计的黑手?
电视剧里,他是毕忠良的顶头上司,徐碧城的亲舅舅,布局如织网,收网无声息,连最细微的伏笔都埋得让人脊背发凉。
开局就是sss级绝境,第一单任务,就直接对准最硬的骨头?
刺杀李默群?光是想想,就觉喉头髮紧。
系统还补了一句:时限越短,奖赏越重——可这不是催命符,是压在胸口的秤砣。
好在,这系统只辅助,不问责。完不成,顶多少点分,不至於掉脑袋。
当务之急,仍是赴约。至於李默群……连人影都没摸著,哪来的下手处?
晚上七点半。
周梟一身剪裁合体的深灰西装,立在仙乐斯歌舞厅斜对面梧桐树影里。
这地方,在魔都赫赫有名,进出的不是政要,就是商贾,再不济,也是披著华服的鹰犬。
热闹,真热闹。
舞池里裙裾翻飞,吧檯边酒光瀲灩,人声笑语裹著爵士乐,浮在空气里,甜腻得发齁。
可这太平表象,不过是糊在弹孔上的金纸——一撕就破。
约定八点见面,他提前半小时到场,只为把场子摸透。
白衬衫,灰西装,胸前口袋插著一朵新鲜玫瑰——花瓣微润,香气清冽,是两人唯一的暗號。
他没急著进门,只倚著灯柱,目光扫过进出的人流:没有冯曼娜,也没有任何异常。
秒针滴答,一分一分啃著时间。
他大概想不到,等在里头的,根本不是冯曼娜,而是她的闺蜜——蓝胭脂。
七点四十分。
一辆黑色奥斯汀轿车缓缓停在对面新亚大酒店门前。
车门推开,下来个穿藏青西装的男人。
个子不高,身形清癯,鼻樑上架著一副金丝圆框眼镜,步態从容,像刚从大学讲堂踱出来的教授。
他下车一瞬,七八个便衣便如影隨形围拢过来,脚步错落有致,眼神锐利如鉤。
阵仗森严,不容靠近。
周梟一眼认出——李默群。
踏破铁鞋无觅处,人竟自己撞进了枪口。
周梟瞥了眼腕錶,离和冯曼娜约在新亚大酒店的见面还剩一刻钟。他没急著进去,反倒驻足打量起这座矗立在街对面的酒店——琉璃瓦檐下霓虹流淌,门楣高阔,浮雕繁复却不显俗气,隱隱透出几分仙乐斯歌舞厅特有的奢靡韵致。
毕竟,舞池里刚散场的男女,常是踩著高跟鞋、挽著胳膊,笑著就拐进了新亚的大堂。那些心照不宣的事,不必明说,连空气都浮动著曖昧的余温。新亚的生意,大半是从仙乐斯的余韵里接过来的。
他刚踏进旋转门,余光一扫,便撞见李默群带著三四个隨从正朝电梯口走去,步子沉稳,神色绷紧,像绷著一根將断未断的弦。
“先生您好,请问要开房吗?”前台姑娘抬眼一瞧,眼前这人西装笔挺、眉目清峻,心头微微一跳:又是个惹眼的主儿,怕不是来会哪个偷偷摸摸的旧相好。
“对,开一间。”周梟语气平缓,“想要个清净点的房间——刚才那拨人刚进来,我不想和他们同层,怕扰了清静。”
理由挑不出毛病。
“哦,他们住四楼。”姑娘指尖轻点登记本,“您看,三楼或五楼都空著,您偏爱哪一层?”
整栋楼不过五层。
“那就五楼吧。”周梟略一停顿,“五楼还有哪些房?”
“我查查!”她迅速翻到最新一页,指尖划过密密麻麻的名字,抬头道:“五楼只剩四间——501、503、505、506。”
周梟微蹙眉头:“这几个號……听著不太顺耳。麻烦再看看四楼?”
姑娘一怔,隨即翻回前页,细看了一遍:“四楼更紧俏,只剩401和409了。”
就在她低头翻页的当口,周梟眼尖如鹰,一眼扫见四楼登记栏里赫然排著三行字:张明,405;张明,406;张明,407。连號三间,齐刷刷钉在一处。
寻常客人谁会一口气包下三间紧挨著的屋子?这不是防人,就是防耳。李默群这种身份,绝不会用自己的名字订房——张明八成是他手底下跑腿的,或是贴身副官。
三间房,中间那间最稳妥。406,必是李默群本人落脚处;两边,自然是保鏢枕戈待旦的地方。
念头电转之间,周梟已把答案刻进脑子里。
他抬眼一笑:“算了,还是五楼吧——就506,图个吉利:五零六,溜得快!”
506正对406,上下一线,俯仰皆宜。再说,每层的06號房向来是带露台、配浴缸的顶层套房,价码也最咬牙。
“噗……咯咯……”姑娘没忍住,笑出声来,心里嘀咕:这位爷莫非约的是有主的金丝雀?
“好的,麻烦出示证件登记。”
周梟递上身份证,姓名栏填得端端正正:周梟。
李默群现身於此,计划便已在心底悄然落子。
办完手续,他付钱取钥匙,转身出了酒店大门。时针刚跳到八点五十二分。
他抬眼望向仙乐斯歌舞厅门口——一抹红影正款款而至:裙摆如火,身段修长,五官如工笔细描,高跟鞋敲著青石板,手拎一只小巧的鱷鱼皮包,腕间玫瑰別得恰到好处。
是位养在深闺里的贵小姐,美得毫不费力,连风都绕著她走。
她掌心里,还攥著一支含苞待放的红玫瑰——正是接头暗號。
周梟瞳孔一缩:蓝胭脂?不是冯曼娜?
他早该想到的。
有趣。越来越有意思了。
蓝胭脂在门口踱了两步,抬手看了看表,旋即转身,裙角一扬,钻进了歌舞厅。
郑耀先的情报没出错:蓝胭脂与冯曼娜,同为特工,却各执一旗,彼此掩藏,彼此试探。
周梟没多等,整了整领带,也迈步跟了进去。
厅內灯影迷离,舞池里男女交叠,爵士乐慵懒缠绵,香檳气泡在杯壁上噼啪轻响。
蓝胭脂一边环顾四周,一边往角落挪动;周梟则不动声色地斜插过去,脚步一滑,肩膀轻轻一碰——
“哎呀!”她低呼一声,手包脱手,里面的小镜子、口红、手帕全撒了一地。
“抱歉抱歉!”周梟立刻蹲下,顺手拾起一只雕花胭脂盒,指尖摩挲著盒盖,“这也不能怪我——怪只怪姑娘太亮眼,晃得人睁不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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