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老刀第一个踉蹌著走过来,看著地上小山般的熊尸,又看看浑身血跡、站立不稳的王朔,嘴唇哆嗦了半天,才用梦囈般的声音喃喃道:
“真……真杀了?棕熊……真死了?”
也难怪他会如此震惊,毕竟虽说是眾人一起猎熊,但实际上还是王朔一个人杀的!
王朔想点头,却觉得脖子僵硬,只勉强“嗯”了一声。
李虎等人这才敢围上来,个个脸色煞白,看王朔的眼神如同看神魔。
张阿宝被阿布吉从林子里拽回来,腿软得站不住,是被架著过来的,看到棕熊尸体,又看看王朔,“哇”一声吐了出来。
“检查……检查窝里。”
胡老刀哑著嗓子,对阿布吉兄弟说。
他害怕熊窝里还有熊!
阿布吉和吉尔图握紧猎叉,小心翼翼地靠近洞口,李虎张弓搭箭跟在后面。
片刻后,阿布吉沉闷的声音传来:
“里面有东西,死的。”
眾人凑过去。
洞口深处,隱约可见另一具熊尸,已经被啃食了大半,但从残留的、黑色的皮毛看,明显是黑瞎子。
“黑瞎子……”
胡老刀一屁股坐在地上,声音发苦,带著无尽的后怕和懊悔。
“原来……原来黑瞎子是被棕熊这畜生抢了窝……”
难怪他腊月看见的是黑瞎子,现在却冒出棕熊。
是棕熊杀了原主,占了巢穴,在此猫冬。
连喘了几口粗气,胡老刀挣扎著站起来,恢復了猎人的冷静,但声音依旧沙哑。
“剥皮,取肉。”
“熊胆、熊掌单独处理,用油纸包好,別沾了雪水,熊皮小心剥,儘量完整,破了就不值钱了,王朔,你歇著。”
眾人默默动手。
剥一头八百多斤的棕熊是重体力活,但没人抱怨,反而干得格外卖力。
王朔靠著石头坐下,看著眾人忙活。
赤那走过来,蹲在他旁边,递过水囊。
王朔接过,灌了一口,冰冷的水滑过喉咙,让他清醒了些。
“王朔安达。”
赤那用不太標准的汉语说,浅褐色的眼睛看著王朔,充满了难以言喻的震撼和一丝敬畏。
“你刚才……像我们草原上最厉害的神鹰,不,像搏杀狼王的勇士,愿长生天保佑你。”
王朔勉强扯了扯嘴角,没说话。
他现在连笑的力气都快没了。
剥皮取肉花了近两个时辰。
净肉足足有五百多斤,堆成小山。
熊胆大如成人拳头,在雪光下泛著深绿色,被小心地用油纸包了又包。
四只熊掌被齐腕切下,同样包好。
熊皮虽然有几个箭孔,但主体完好,棕褐色的毛髮油光水滑,是上等货色。
熊窝那只黑熊的肉虽然已经腐败,但熊皮还算完整,一併拖出来剥了皮带走!
加上昨天的野猪肉、飞龙,总价值確实远超千斤粮税了。
剩下的村民也能吃一段时间了。
下午时分,眾人才收拾妥当,隨便吃了点东西之后,又用带来的绳索和树枝做了几个简易拖架,將熊肉、熊皮和其他猎物綑扎好,开始返程。
王朔走在最后,回头看了一眼那片染血的雪地。
棕熊的骨头还躺在那里,上面还带著没有剃乾净的血肉,估计很快就会成为其他野兽的食物。
这就是山林,这就是辽东。
弱肉强食,你死我活。
如果不是王朔杀了这只棕熊的话,估计他们所有人都会留在这里沦为棕熊的美餐了!
他转身,跟上队伍。
下午的阳光將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印在雪地上,像一行走向渺茫希望的、疲惫的剪影。
接下来的时间,是在艰苦跋涉和与时间赛跑中度过的。
当天晚上,他们找了个背风处囫圇睡了一觉。
第二天天还没亮,眾人就被胡老刀叫醒,啃几口冻硬的肉乾,继续赶路,路过之前埋野猪肉的地方便將野猪肉和飞龙挖出来一併带走。
每个人都疲惫不堪,但没人喊累。
王朔几人帮著轮流拖拽沉重的拖架。
直到下午时分,周围的环境开始越来越熟悉。
傍晚时,远远的已经能看到村子的轮廓了。
“快到了!”
张阿宝兴奋地喊了一声,声音嘶哑。
眾人精神一振,脚步不由得加快了些。
当他们拖著沉重的猎物出现在村口时,早已等得心焦的村民们顿时涌了上来。
“回来了!回来了!”
“天啊!这……这是……熊肉吧?!”
“好大!是棕熊!是棕熊啊!”
“还有野猪肉!”
“看!那好像是飞龙!”
...........
惊呼、讚嘆、难以置信的呼喊声响成一片。
妇女们捂著嘴,孩子们瞪大眼睛看著那巨大的熊皮和成堆的肉。
葛洪从人群里挤出来,看见雪橇上小山般的熊肉和那张巨大的棕熊皮也是鬆了口气。
隨后他拍了拍胡老刀的肩膀道:
“好!好!这下咱们村子算是有救了!”
隨后猎物被堆放在村中空地上,像一座小小的肉山。
熊皮被展开,棕褐色的毛髮在正午晦暗的天光下,依旧散发著猛兽的威严。
村民们围拢著,指指点点,脸上终於露出了几天来第一丝真切的笑容。
千斤税粮,似乎,有希望了。
王朔看著欢呼的人群,又看向南方阴沉的天际。
而建奴,明天就会来收税!
突然就在这时,旁边传来一个带著明显山西口音的声音:
“哟,葛村长,了不得啊!这是猎到大傢伙了?还是头棕熊?嘖嘖,瞧这皮子……”
这声音不大,却带著一种奇异的穿透力,在嘈杂的人声中清晰可闻。
王朔等人循声望去,只见葛洪身边不知何时站著一个陌生人。
约莫三十出头年纪,中等身材,穿著一件半旧但厚实的靛蓝色棉布夹袄,外罩一件洗得发白的羊皮坎肩,头戴一顶翻毛的狗皮帽子。
脑后拖著一根编得油光水滑、標准至极的金钱鼠尾辫,辫梢还用一根褪了色的红绳繫著。
他脸上带著和气的笑容,手里捏著个巴掌大的紫铜鼻烟壶,时不时凑到鼻下嗅一下。
这身打扮,在这穷山沟里简直算得上“奢华”了。
夹袄虽旧,但乾净整齐,一个补丁也无,皮坎肩的毛色虽然混杂,但打理得顺滑,狗皮帽子也看得出是上等货色,毛锋厚实。
相比之下,周围这些穿著破棉袄、补丁叠补丁、浑身沾满雪泥和血污的村民,简直就像一群刚从泥坑里爬出来的叫花子。
胡老刀等人瞬间有些惊讶,不自觉地往后退了半步,手也摸向了腰间的柴刀。
他们没想到会在村里见到外人,要知道他们这地方位於深山老林里,平时除了来收税的建奴,鬼都不来一个。
更別说这种打扮整齐、看著就像从“外面”来的生面孔了。
直觉告诉他这人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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