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血肉钢铁,进城杀人

    嘶——嘭!
    高压蒸汽排出烟囱,发出一种极具穿透力的尖锐嘶鸣。
    紧接著是闷雷般的爆破声,每一声都伴隨著地面微微的震动。
    哐当!哐当!哐当!
    沉重的铁轮碾过铁轨,数百吨重的钢铁造物碾过沿途的一切驶向前方。
    ……
    眾所周知,通缉犯是买不了火车票的,而靠武力劫持一整列火车、逼迫它为自己开动,听起来固然威风,可一路上的燃料、清水、路线、可能的围追堵截……
    桩桩件件都得耗费心神去应付。
    因此……还不如悄悄地爬上一辆驶向旧金山的列车,做一名偷渡者。
    林庆骑著白马目光锁定前方行驶在荒野上的货运列车。
    驾!
    他一抖韁绳,白马骤然加速,四蹄翻飞,从奔跑转为全力衝刺,速度在短短几秒內提升了近一倍,化作一支离弦快箭直追向前方的钢铁长龙。
    风声在耳边呼啸,混合著浓烈的煤烟与蒸汽气息。
    距离迅速拉近,不到半分钟他就追上行驶的火车。
    林庆控马与列车並行,而后鬆开韁绳,单手精准地扣住车厢外侧一处凸起的铁栏,同时双腿在马鐙上发力一蹬。
    身影如鹰隼般腾起,下一秒,他已稳稳落在两节车厢连接处的铁板上。
    脚下传来有规律的震动,林庆鬆开手直起身,回头望去,白马已减速停在了后面,正昂首朝这边嘶鸣。
    “回家去吧,等我回来。”
    在广袤的西部,马匹是短途跋涉的绝佳代步工具。
    可当旅途的跨度超过两百公里,血肉之躯的局限便暴露无遗。
    他的白色阿拉伯马全速衝刺可以达到每小时六十五千米,但这就相当於人类的百米衝刺,无法持久。
    而只保持三十公里时速地奔跑,持续十分钟就会消耗它的大半体力。
    马匹需要休息,需要饮水,会疲倦,会受伤。
    而他现在所搭乘的这头喷吐著浓烟与蒸汽的钢铁造物,却能在单调重复的哐当声中,日夜不息地撕裂荒野,横贯山河。
    会疲惫的血肉,终究比不上这不知疲倦的钢铁。
    林庆原本是这么想,但很快,他便被现实打脸。
    钢铁本身固然不知饥渴,但驱动这钢铁巨兽的力量,却依然需要『餵养』。
    蒸汽火车的行驶要烧煤,更要喝水。
    煤还好说,堆满一节车厢足以支撑五六天的行程。
    可水却是另一回事。
    货运列车每行驶1公里就需要消耗200升的水,一节容量十余吨的水箱,也只够它狂奔五六十公里。
    正午时分,林庆跃上列车。
    一路西行,直至夜色沉沉,旧金山湾区零散的灯火逐次亮起,火车才拖著繚绕的蒸汽,鸣响悠长的汽笛,在夜里十点驶入终点站。
    近十个小时的旅程,中停下了三次,每一次,都是为无底洞般的水箱补水。
    而这段旅程,林庆全程隱在车厢连接处的阴影里,嘴里嚼著自带的肉乾,翻看那本平克顿侦探的地图册,默记旧金山的街巷布局。
    地图上,旧金山像一个规整的矩形网格,街道横平竖直,如同梯田的层级,一道一道向上堆叠。
    一条市场街斜贯全城,也为贫富划开分界。
    街道南边是仓库、船坞、工人宿舍,北边是银行、豪宅、市政厅。
    沿海岸线往北,三座码头依次排开,货运、渔人、移民,像三张巨口,昼夜不停地吞进货物与人流。
    再向西,地势渐高,分出两个山头。
    一个电报山,挤满水手与码头工人,从地图上看,街巷交叉杂乱得像揉成一团的废纸。
    另一个贵族山,山顶矗立著全是百万富翁的宅邸。
    而两山之间那片低洼地带,就是唐人街。
    四条窄街围出不到半平方公里的地界,塞进两万多的华人,成为全城最拥挤、最骯脏、也最不见天日的角落。
    嘶——嘭!
    临近旧金山车站,蒸汽泄压的声响再度响起,列车缓缓减速。
    趁著火车尚未进站,林庆纵身从车厢连接处跃下。
    落地的瞬间,他顺势侧身翻滚,完美卸去下坠的衝击力。
    脚下的泥土荒野换成了城市坚硬的水泥地面。
    隔三个月,他再度踏进这座令他初印象就极为不好的城市。
    但这次,他的身份不是『乞丐』,而是名声传遍整个加利福尼亚的华人枪手。
    “这次,你们可以尽情的来招惹我,我也可以无所顾忌的招呼你们。”
    依据脑海中记下的地图,林庆沿著铁轨旁的石子路向北走,脚下踩著粗糲的石子和煤渣,走了大约一刻钟,市场街的轮廓在夜色中渐渐清晰起来。
    作为旧金山的主轴大道,市场街即使到了夜里十点多,几间酒馆和赌场的窗户还透出暖黄色的光亮。
    街上人流驳杂。
    有勾肩搭背的码头工人,嘴里叼著廉价捲菸,酒馆与赌场门口的灯柱下,穿著紧身艷色长裙露出大半胸脯,妆容媚俗的女人扭著腰肢,勾住男人们的目光。
    林庆没有动用任何潜行技巧,就这么挺直腰杆走在街上。
    黑夜让他的黑髮、黄肤在这条街上並不显得突兀,唯有经过的路灯灯光,才能照亮他的身影。
    他这次的目標在唐人街。
    在此之前,他不想闹出太大动静引来旧金山警察,影响自己的行动。
    可总有不长眼的人。
    一个红脸酒鬼摇摇晃晃地挡住林庆的去路,含糊不清地嘟囔著什么“黄皮”“滚回你的猪圈去”,一只毛茸茸的手就朝林庆胸口推来。
    林庆微微侧身,让那只手落空,同时左手如电探出,扣住对方手腕一拧。
    酒鬼吃痛弯腰的瞬间,他右手拔出的短刀刃尖,已从侧后方精准没入其腰侧,微微上挑,刺穿某个柔软的臟器。
    一套捅腰子割脾臟的连招下,酒鬼瞬间就被抽空了力气,林庆架著他,像是搀扶一个醉倒的同伴,几步就拖进了两栋建筑之间狭窄的暗巷。
    片刻后,他手里拋著两枚鹰洋独自走了出来。
    接著又有一个扶著煤气灯柱呕吐的傢伙,看到林庆经过,將手里的空酒瓶砸了过来。
    酒瓶从林庆身后飞过落在前面路面上炸裂。
    他面无表情地转身走向酒鬼,短刀自下而上送入对方肋下,在其体內轻轻一搅。
    快升到3级的解剖技能,让他知道捅哪里能让人迅速失能,安静死去,而不是发出惊动整条街的惨叫。
    那人动作僵住,眼珠凸出。
    林庆揽住他的肩,半拖半扶,再次转入另一条堆满木箱的缝隙。
    出来时,口袋里又多出了几枚钱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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