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寻踪

小说:1985刑案之王 作者:佚名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老雷就敲开了林默宿舍的门。
    “起来,去古墓。”老雷站在门口,嘴里叼著烟,眉头拧著,“昨晚我想了想,现场可能还有遗漏。今天再去看看。”
    林默从床上翻起来,套上警服,抓了帆布包。苏青已经在楼下了,手里提著法医箱,白大褂扣得严严实实。
    三人上了吉普车。老雷开车,林默坐副驾驶,苏青坐后座。
    车子出了市区,往北开。路不好走,坑坑洼洼的,顛得人骨头疼。
    “雷队,怎么突然想起来復勘现场?”苏青在后座问。
    “五个马仔的口供都看了,那两个盗墓的杀了人之后往北跑了。但北边那么大,往哪追?”老雷弹了弹菸灰,“现场可能还有什么线索,之前没注意到。再去找找。”
    林默没说话。他摸了摸帆布包里的证物袋——赵守田指甲缝里的皮屑,昨晚从证物室借出来的。又从口袋里摸出一粒种子,黑色的,比芝麻还小。
    他把种子攥在手心里,没急著用。
    一个多小时后,吉普车到了古墓所在的山坡下。三人下车,走上山。
    山坡上安安静静的,警戒线还在,土坯房的门关著,贴了封条。墓道口的木板重新钉上了,但没人看守。
    老雷撕掉封条,推开门。屋里还是那个样子,地上画著白圈,血跡已经干了,发黑。空气里有一股铁锈味和霉味混在一起的味道。
    “苏青,你再看看赵大柱的伤口位置。我当时觉得刀口角度有点怪,不像是正面捅的。”老雷蹲下来,指了指地上画的白圈。
    苏青放下法医箱,戴上橡胶手套,蹲在赵大柱尸体倒下的位置,用手比划刀口的角度。
    林默没进土坯房。他绕到屋后,蹲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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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后是一片杂草,墙根底下有几丛野草,已经蔫了。赵守田就是在这里被杀的——他的尸体倒在门口,但指甲缝里的皮屑,是在这里抓下来的。
    林默从帆布包里掏出证物袋,把皮屑倒在一张滤纸上。然后摊开手掌,把那粒种子按进皮屑里。
    脑海中浮现一行半透明的字:
    【寻踪藤·激活。消耗正义值二十。当前正义值:225→205。】
    种子发芽。只有他能看见。
    根须扎进皮屑,茎秆拔地而起,嫩绿色。藤蔓从墙根底下长出来,绕过土坯房的墙角,指向北边。
    林默捻了一下指根,把滤纸和证物袋收回帆布包。他站起来,走回屋里。
    老雷还蹲在地上,苏青在旁边做记录。
    “老雷,”林默说,“我想往北边走走。昨天马仔说他们往北跑了,我觉得顺著北边的土路往前开,说不定能发现什么。”
    老雷抬头看了他一眼:“走多远?”
    “开车转转。反正来了,看看地形。”
    老雷想了想,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灰:“行,上车。”
    三人出了土坯房,上了吉普车。林默坐副驾驶,藤蔓从帆布包里伸出来,穿过车窗玻璃,笔直地指著北边。
    “往北开。”林默说。
    老雷发动车子,沿著土路往北。路越来越窄,两边是玉米地,叶子在晨风里哗哗响。
    开了大概十分钟,到了一个岔路口。藤蔓微微向右偏。
    “往右。”
    老雷看了他一眼,没问为什么,打方向盘拐进右边的路。路更窄了,两边是杨树,落叶铺了一地。
    苏青在后座没出声,但她看了林默一眼——眼神里有一点好奇,但没问。
    又开了大概二十分钟,藤蔓突然变得断断续续,像信號不好的天线,一会儿指向前方,一会儿缩回去。
    林默皱了皱眉。设定里说过,如果目標乘坐交通工具离开,追踪精度会大幅下降。气息被车带走了,藤蔓只能指向大致方向。
    “慢一点。”他说。
    老雷放慢车速。藤蔓又伸出来了,指向左边一条更小的路。
    “往左。”
    老雷把方向盘往左打,吉普车顛得更厉害了。
    开了没多久,前面出现了一个村子。村口有一棵老槐树,树下坐著几个老头在下棋。藤蔓没有在村口停下,而是穿过村子,指向北边。
    “进村,下去问问。”林默说。
    老雷把车停在村口。三人下车。
    林默走到那几个老头跟前,掏出工作证:“大爷,跟您打听个事。这两天有没有看见一辆白色麵包车从这边经过?”
    一个老头抬起头,眯著眼睛想了想:“白色麵包车?有,昨天下午,往北边去了。开得不快,车上两个人。”
    “您看清那两个人长什么样了吗?”
    “没看清,车玻璃脏得很。”老头摇了摇头,“不过那车在我们村停了一会儿,在村口小卖部买了东西。”
    林默心里一动:“小卖部在哪?”
    老头指了指村东头:“那间,门口摆著几个塑料筐的。”
    林默快步走到小卖部门口。小卖部不大,一间土坯房,门口摆著几个塑料筐,里面码著汽水瓶,泡在凉水里。
    他推门进去。柜檯后面坐著一个胖女人,正在嗑瓜子。
    “老板,跟你打听个事。昨天下午有没有一辆白色麵包车在你这儿停过?”
    胖女人想了想:“有。买了五瓶汽水,两包大前门,还有一斤饼乾。”
    “开车的人长什么样?”
    “一个高个,一个矮胖。矮胖的那个付的钱,左手小指缺了一截,我看见了。他说话不是本地口音,像是北边的。”
    “他们往哪边去了?”
    “往北,顺著这条路一直走。我问他们去哪,他说去北边的林场。”
    林场。林默把这条记在笔记本上。
    “他们还说什么了吗?”
    “没了。买了东西就走了。”
    林默道了谢,走出小卖部。老雷正站在门口抽菸。
    “北边有个林场,他们往那边去了。”林默说。
    老雷把烟掐灭,弹进路边的土沟里:“林场那边山多林子密,藏几个人容易。今天来不及了,天快黑了。明天一早,调人过来搜。”
    三人上了吉普车,掉头往回开。
    林默靠在座椅上,摸了摸口袋里的种子。寻踪藤用了一次,正义值还剩205。
    他捻了一下指根。
    方向有了——北边,林场。
    下一步,得把那两个人从林场里翻出来。
    回到市局,已经快中午了。老雷把证物交给技术科,又给双河镇派出所打了个电话,让他们明天一早派人到林场路口集合。
    林默坐在办公桌前,翻开笔记本,把今天的路线画成一张简图。从古墓到村子,直线距离至少十几公里。那两个人对这边的路很熟,不是隨便乱跑。
    他们要去林场。林场里有东西——要么是藏身的地方,要么是还没挖出来的文物。
    他合上笔记本,走到窗边。院子里梧桐树的叶子被风吹得哗哗响。
    “有意思。”他低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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