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进山准备

小说:重回1986猎鹿养马 作者:佚名
    良久,欧阳青燕回过神来,慢慢解衣而眠了。
    欧阳青燕刚刚躺下,陆明夏从她身后轻轻搂腰,脸贴著脸抱著。
    她有些奇怪,今晚不来吗?
    一般他要来的话是正面抱著,想休息则在背后抱自己,抱舒服了也放开睡下了。
    陆明夏没想这些,闻闻老婆的清香味道就很舒服了,时不时亲她的脸。
    她细腻的肌肤会有明显的回弹,他越亲越想亲,真好,回来真好。
    欧阳青燕翻了个身,柔声问道:“来不来?”
    陆明夏问道:“什么来不来?”
    她挪一挪身体,更靠上一些,笑骂道:“嘿呀,明知故问,张开嘴巴。”
    晚上的老婆一向是生猛的,胆大又张扬。
    需要的她会问,喜欢的她会说。
    如果她羞答答地不敢看他,不敢说话,似乎只有新婚那一夜有过了。
    陆明夏的这一觉睡得挺晚,次日抬手一捞,捞不到枕边的老婆。
    他揉揉惺忪的双眼,此刻已是六点五十分了。
    身下是红色木床是老婆的嫁妆之一,宽大好睡。
    床对面是一个大衣柜,床柜之间相连著一张木桌,她的讲义还在,没那么快上课,八点才开始早读。
    他著好衣物,步出房间,客厅像样的家具就是老神台,其他都是普通木板敲出来的。
    前院的陆海洋提著小水桶,给院墙边上的石笋、植物浇浇水。
    院內有两棵齐腰的四十年苏铁,一丛紫叶美人蕉,一片野生紫竹丛,都是爷爷种的。
    老婆和妹妹种的有一小片凤仙花,两盆朱顶红;女儿们的是两盆葱莲。
    其他有母亲种的香葱、指天椒、罗勒、姜、芫荽等香料,前院地方大一点就是方便。
    小儿子每次都是先浇石笋盆景,摆景都是爷爷亲手弄的,树中有石,石里藏叶,好看得很。
    陆海星也在旁边一起弄,她看了一眼哥哥的高低脚,忧心道:“阿哥,你……昨晚是不是没吃东西,我这里有两分钱,公太给我的,给。”
    陆海洋摆摆手,把她掏钱的手按下,踮著脚尖说道:“不怕,我提前放了东西吃了,饿不了我。”
    陆海洋在床下提前放了红薯干、柿饼和军用水壶,还好他有准备。
    小姑真是太厉害啦,料事如神,昨晚吃得最好的竟是他,这个谁能猜到?
    陆海星一脸惊讶,大声道:“哇!你好厉害,我下次也弄弄。”
    他说道:“你用不了,別玩水了啊,下次捞大鱼我就带你们去!”
    她笑道:“好哦。”
    浇好水后,他们进入厨房,准备吃饭。
    今日吃的是妈妈和小姑摘的南瓜花,像爸爸起那么晚是没有吃的,南瓜花早就被人摘完了。
    想吃一大把的南瓜花要在五点二十分起床,晚一些也要快六点的时候,如今大家都起得早,每天都是比谁摘得快。
    它可以吃好几个月,花甜、梗嫩,清炒或做汤都是一等一的好菜。
    南瓜花一般属於无主,大家都可以摘。
    陆明夏在八仙桌上不见父母、爷爷,他们都在外面忙活著,一般是八点到八点半归家。
    早饭、午饭不需要等著家人一起吃,农活多,都忙。
    陆海霞慢慢摆著椅子,见到哥哥回来了,问道:“阿哥,你是不是要站著吃?”
    昨晚不是他第一次被打,但打得那么凶的確实少见。
    陆海洋偷覷一眼灶台的妈妈,小声回道:“嗯嗯。”
    这个他有经验啊,肯定要站著吃,今天还要站著干活呢,要找根好树根当拐杖,走路方便。
    陆海霞坐下后,问道:“阿爸,你去哪里干活啊?我也去。”
    欧阳青燕隨口答道:“他们去大象坳,你要去呀?”
    陆海霞快声道:“去!我们累了骑马玩,嘿嘿嘿。”
    欧阳青燕应道:“哧哧,好,你们跟著去吧。”
    陆明夏吃著清甜爽口的瓜花梗,咬开咔咔的脆。
    这个菜比大头菜好吃多了,就是没什么油,还缺几块五花肉提香。
    南瓜花的清甜汤汁也是好东西,倒入白粥里最好喝了,甜得很。
    陆明夏吃完后,说道:“海霞、海星,我要去一次外面的大鹿山,你在家里等著吧,我要骑马去,很远的。”
    女儿们都看了过来,都不知道大鹿山是哪里。
    陆海霞疑惑道:“大鹿山?”
    陆明夏答道:“挺远的,三十里的样子,我要去抓梅花鹿,你们在家等著吧。”
    他走后,陆海霞笑问道:“阿妈,梅花鹿我们这边也有吗?什么是鹿茸啊?”
    欧阳青燕应声道:“有的呀,就是很少而已,金钱豹都有,梅花鹿不奇怪呀。鹿茸就是它的嫩嫩的鹿角,可以卖大钱的。”
    陆海洋忍不住惊道:“哇,阿爸真的能打到鹿吗?”
    她拍了一下他的腰,回道:“你老实一点就有了。”
    小儿子咧嘴道:“痛!阿妈你慢点拍。”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陆明夏准备一下关键东西,旧的马绳、盐巴、黑布、蛇皮袋和几斤高度白酒,加上一个玻璃罐。
    最重要是爷爷一直放好的水连珠,也就是老毛子的莫辛纳甘。
    这种全威力的枪打猎特別好,精度高、射程远、威力足,打水鹿、棕熊不在话下。
    缺点就是子弹存量不多,射速不够快,打枪需要大力气。
    爷爷听完他的话之后,给老枪擦了又擦,吩咐道:“这把老傢伙我经常用,就是没去深的地方,你一定一定不要一个人去深山就行,你枪法够好,带个狗、骑匹马没事。”
    爷爷经常用枪油布擦这把水连珠,保养得很好,陆明夏接过这把老傢伙,它比自己年纪大多了。
    修长的红棕色枪身,银白色的拉机柄擦得乾净,装上一把四棱刺刀。
    水连珠的外观很粗獷,老猎人的好枪,威力很猛。
    陆明夏本来就是民兵队的好手,指哪打哪,打靶、秋收护秋都是坐一望二,次次看別人勇夺第二。
    他给马备了全套马具后,踩上马鐙,快速骑去学校旁边的大队院子。
    那里有十几把五六半和两门土炮,火力充沛,这次他只需要借少量子弹,枪借起来不方便。
    他慢慢地骑到大队院子,隨手给冬青绑好。
    绕到办公室后,村里的十叔黎长正刚好在泡著茶,近日有大事要忙,他没到八点就要到了。
    黎长正的m型禿头挺严重的,人乾乾瘦瘦的,常年烟不停手,脸蜡黄蜡黄的。
    他穿著的確良的黑色上衣,和普通的农户不太一样,这个乡村真没多少件。
    “十叔。”
    “明夏,早听到你的马(蹄)声了,那么急,要办什么事啊?”
    “十叔,我想借点水连珠的子弹,去大鹿山看看野货(野生动物)套,不走多深,路上怕见到狼或者豺狗。”
    黎长正闻言,將刚要点起的烟夹回耳朵,翻找抽屉的钥匙。
    不久后,十叔塞了他三十发子弹,其实乡里的剩弹也没多少。
    黎长正此时才点起烟,笑问道:“你接过你阿公的枪啊,去那么远是帮镇上的朋友看的吧?一个人去麻烦,三十里,可以叫阿星跟你一起啊,你们路上有话讲讲。”
    黎年星是十叔的儿子,和陆明夏同岁,小时候的过家家劲敌,长大后的老友。
    他的枪法一直都是第二,在小的时候打弹弓也比不了陆明夏。
    “不用了十叔,我看个套,不是去打熊,没事,先走了。”
    “行,你自己小心,记得带你大伯的狼狗,刀带够了吧?”
    “我知道了,狗马上去叫,刀带了两把,长短都有,十叔我先走了。”
    良久,大伯家还没到,他家的狼狗出来跟著他,它一看就知道他要去山岭的。
    黄身黑背的狼狗有三十多斤,耳朵立得高高的,大舌头哈啊哈地吐著,跟头一样长。
    狼狗还没有长开,最大有七十多斤的样子。
    陆明夏和大伯讲了一声后,又借了他家的剩余马绳和蛇皮袋,骑马往东北面的大鹿山跑去。
    良久,他到了大鹿山后,只见连绵不绝的青石山立在面前,山壁险、山石多,这里的山体很高,来到近处时很有压迫感。
    就是这里了。
    他以前听过有一只梅花鹿,公鹿重约一百八十多斤,骨架大、皮毛好、顏色特別漂亮,印象中就是这段时间出现的。
    一般的食草动物都是晚上、清晨和黄昏进食,白天藏在隱蔽地方睡大觉,自然也有例外,有时能遇到大货。
    陆明夏停下马,马背上的狼狗也跳了下来。
    大伯家的狼狗叫八角,意思是它八面玲瓏,鼻子灵敏,打架强,能抓野货。
    它的耳朵立得高高直直,大狗脸很长的,牙齿极利,是昆明犬黑背,大家喜欢叫狼狗。
    八角望著大鹿山便“哼哈哼哈”叫著,大舌头狂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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