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野和狩猎队穿过河谷,远远看到围墙的轮廓在暮色中矗立,哨塔上隱约有人影晃动。
“开门!“石牙和其他人扛著野猪,声音洪亮得能震落树枝上的残雪。
沉重的木门发出吱嘎的摩擦声,缓缓向內打开。
风羽站在门后,柘木弓斜背在肩上,箭袋里的尾羽箭一支未少。
他脸上先是闪过一丝如释重负,隨即被狩猎队满载而归的景象点燃。
石牙和另外几个男人抬著这头巨大的野猪进入围墙,空气中瀰漫著浓烈到令人眩晕的血腥味。
“回来了!“风羽喊出声,声音里带著年轻人压抑不住的雀跃。
围墙內侧立刻热闹起来。
在洞穴里编藤盾的女人们探出头,在木屋旁搅拌石灰浆的男人们直起身,连那些原本在空地上追逐打闹的孩子也呼啦啦围上来。
以前每次狩猎队归来,整个部落都会这样迎接,但现在大部分人还在干活,只有手头活计暂歇的人才能凑过来。
但即便如此,那种原始属於生存共同体特有的欢呼声依然在柵栏內侧迴荡。
风羽看著那些凑上来的孩子,心头涌起一股暖意。
这群孩子挤在一起,瞪大眼睛看著那头血淋淋的野猪,他们的脸上没有恐惧,只有好奇和兴奋,小手互相拉扯著试图挤到最前面。
放到以前没有围墙的时候,这些孩子绝不敢这样在部落外围玩耍。
冬天饿疯的狼群和其他游荡的野兽,可能从任何方向衝出来,叼走一个小孩就像叼走一只兔子那么容易。
现在他们站在围墙內,再也不用担心这样的事情会发生。
石牙把野猪往地上一放,抹了把脸上的血和汗,得意洋洋地叉腰。
“风羽!没看到吧?三百斤的獠牙兽!两根獠牙这么长!“
他张开双臂比划,“撞过来的时候,地都在抖!我们几个人围著它,用石矛从树上往下刺,好不容易才把它弄死!“
风羽听得眼睛发亮,隨即又垮下肩膀,懊恼地踢了一脚地上的石子:“我……我要是也去了就好。“
“保护我们的部落也是很重要的。“林野走过来,把肩上那几只兔子卸下,拍了拍风羽的肩膀。
“围墙刚建好,哨塔需要信得过的人,你背著弓站在塔上整个部落才会更加安全,下次狩猎你就跟著一起去,抓到野鸡把尾羽拿过来给你製作更好的箭。“
风羽的脸瞬间浮出笑容,嘴角咧到了耳根:“真的?巫,您说话算话!“
“算话。“林野笑了。
眾人围著那头巨大的野猪发出阵阵惊嘆。
灰皮走过来用手指戳了戳野猪粗硬的刚毛,又摸了摸那两根被石斧劈下来的、还带著血丝的獠牙,浑浊的眼睛里满是震撼:“这畜生……够部落吃多少天。“
石牙和曦火开始绘声绘色地讲述围猎过程。
怎么追踪蹄印,怎么爬树躲避衝锋。
听眾们发出一阵阵倒吸冷气的声音,孩子们更是又害怕又兴奋,往大人腿后躲又忍不住探头看。
就在这时,风羽的目光落在了林野腰间那个鼓囊囊的兽皮囊上。
皮囊在动,像里面藏著一只活物。
风羽凑过来,好奇地指著皮囊,“巫,您带了什么回来?兔子?还是……“
林野解下皮囊,轻轻打开。
一个灰褐色的、毛茸茸的小糰子露了出来。
它蜷缩在皮囊底部,眼睛还没完全睁开,小鼻子一抽一抽的,发出微弱像婴儿哭泣般的嚶嚶声。
“狼崽。“林野说。
风羽的表情瞬间凝固。
迅速后退半步,手不自觉地摸向背后的弓又停下。
他脸上的表情有些纠结,犹豫半天还是开口看向林野。
“巫,狼会伤人还会引狼群,以前我们看到狼崽都是直接弄死的。“
“巫,您说兔子可以养大吃肉还有皮子;野鸡可以下蛋还能製作箭,但是狼这种吃肉的畜生,我確实想不到为什么要留著。”
他的声音不小,周围的人立刻安静下来。
原本还在摸野猪獠牙的孩子被母亲猛地拉回身后。
鼠部落的几个人脸色微微一遍,他们以前就是被狼部落袭击,对狼这个字有著本能的恐惧和厌恶。
林野摇摇头,声音平静。
“我知道狼危险,但这不是成年狼,而是一头狼崽,如果我们將它从小养的,让它明白我们的命令,你们想想如果狼也能养熟,它能做什么?“
他环视眾人,扫过那些困惑或恐惧的脸。
“它能帮我们找猎物,有时候猎物躲在林子里找不到,但狼的鼻子能闻到;
晚上还可以帮我们守夜,有野兽或者敌人靠近,它会发出叫声预警,比人的耳朵更灵。“
林野把狼崽轻轻放回皮囊,声音变得郑重。
“如果能成功驯化,这不是狼,而是我们火部落未来的猎犬,能帮助部落变得更加强大,当然这只是尝试,如果养不熟,长大了还咬人——“
“到时候,第一个杀它的就是我。“
鼠部落的人互相看了看,內心那股不安和恐惧终於缓缓消退。
他们信任林野,是对方消灭狼部落把他们救出来,给予他们给美味的食物和安全的住所,如果巫说能驯化,那就试试。
巫已经创造了太多奇蹟,多一只被驯化的狼,似乎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
隨后狼崽被带进了洞穴深处,靠近火堆的一个角落。
它確实很虚弱。
林野把它放在一块乾燥的兽皮上,小东西连爬都爬不稳,只是本能地往热源方向蠕动,鼻子不停地抽动,发出急促飢饿的嚶嚶声。
“这么小的狼,吃不了肉,但是我们也没有奶。“林野皱眉。
隨即让人取来一小碗地豆糊。
地豆被捣成细腻的泥,掺了剁碎的肉末和半勺油脂,煮成稀薄近乎流质的糊糊。
林野把碗放在狼崽面前,转头又对围观的灰皮和风羽解释。
“以后也不用顿顿餵肉,虽然狼是吃肉的,但如果从小只餵肉,长大只会想著血腥味养不熟。
必须让它习惯吃地豆、吃杂粮、吃人吃的东西。
能適应部落食物的才能活下去,適应不了,说明不適合火部落。“
此时,狼崽闻到食物的香气,跌跌撞撞地爬过来,小脑袋埋进碗里。
它起初只是试探性地舔了舔,然后像发现某种奇蹟,开始疯狂地吞咽。
地豆糊沾满了它的口鼻,它一边吃一边发出满足的呜咽,瘦小的肚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鼓了起来。
吃完后,它摇摇晃晃地爬回兽皮上,蜷缩成一团,尾巴盖住鼻子,几乎瞬间就沉入了睡眠。
火堆的光芒照在它灰褐色的绒毛上,映出一种温暖近乎金色的光泽。
林野蹲在旁看著,嘴角不自觉地浮起一个微笑。
这场景太熟悉了,就像他前世在老家养的那只小土狗,刚抱回来时也是这么一团毛茸茸的球,也是这么跌跌撞撞地爬向食盆,吃饱以后就蜷缩著睡觉。
“就叫你……来福吧,“他低声说,手指轻轻碰了碰狼崽柔软的耳朵,“希望你活得下来。“
洞穴外,分割野猪的工作正在热火朝天地进行。
而洞穴深处,这个刚刚被命名为来福的小生命,在火堆旁发出细微的鼾声,对周围人类世界的一切喧囂浑然不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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