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岁月静好·孤影自怜

    日子又慢下来了。
    从陈木根家回来后,张晓峰照旧过著巡山训狗的日子。
    每天清早,雷都打不动训墨墨一小时。隨行、停定、唤回,翻来覆去地练。
    墨墨快六个月大了。跟刚从王老焉侄子手上接过来时那个三个月大、骨瘦如柴的癩皮狗相比,现在的墨墨个头躥了一大截,那身皮毛油光水滑,在阳光下闪著缎子般的光亮,身体壮硕,威武霸气。
    隔两天巡一次山。走那几条走烂了的兽径,查看夹子,检查套子,补几个活扣。遇著野鸡野兔就顺手收,遇不著也不急。
    偶尔去溪边钓钓鱼。
    坐在那块平整的石头上,扬竿拋线,看鸡毛浮子在水中一沉一浮。
    墨墨趴在他脚边,下巴搁在前爪上,半睡半醒。
    风从溪涧下游吹来,带著水汽和野菊花的淡苦味。
    日子看起来悠閒得很。
    可张晓峰心里清楚,不是那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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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是社会性群居动物……
    这话他以前听过,没往心里去。在缅北雨林里逃命那阵子,整天想著的是怎么躲开追兵,怎么找吃的,怎么活过明天,哪有功夫想这个?
    其实缅甸逃亡起初他也是有伴的。
    几个被骗去的同胞,其他国家的难兄难弟,一起逃出来的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在雨林里躲追兵。那时候虽然苦,虽然怕,虽然不知道明天能不能活,但至少有人说话,有人分一口吃的,有人轮班守夜。
    后来一个一个死了。
    有被追兵打死的,有踩中地雷炸死的,也有病死的,饿死的,掉进陷阱里爬不出来的——就连那个在他眼里极强、无所不能的泰国老兵都死了。
    最后只剩他一个。
    但这种日子他只经歷了一个多月,眼看终於到达边境线,他就被追兵追上用枪打死了,接著就是穿过来。
    可现在。日子稳了,心静了,那种空落落的感觉就慢慢浮上来,像溪水底的淤泥,平时看不见,一搅就浑。
    有墨墨陪著是不假。可墨墨不会说话,听不懂人话里那些弯弯绕。它只会摇尾巴,舔手心,把湿漉漉的鼻头拱进他掌心里蹭。
    他想找人说话。
    想听人说点什么,哪怕是不相干的閒话,哪怕是抱怨日子难过,哪怕是骂几句娘——什么都行。
    王爱国每次来,都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收货、算帐、付钱,说不上几句话就下山了。陈木根倒是能聊,可人家有家有口,自己家都过得紧巴,不可能跑山上来陪他。
    五个多月了。
    从穿过来那天算起,已经五个多月了。
    他习惯了山里的生活,习惯了一个人待著,习惯了跟墨墨自言自语。可习惯归习惯。
    那种空落落的感觉,无时无刻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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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天后的一个早晨,张晓峰起了个早。
    他站在坝子上,望著远处的山峦发了会儿呆。然后转身进屋,把弩和枪都背上。
    “墨墨,走。”
    一人一狗,没往熟悉的那几条路走,而是拐向了东北方向。
    那边是牛家冲大队负责的区域。
    他来这山里五个多月了,活动范围一直局限在张家湾那片林子。別的大队辖区,他从来没去过。一来是规矩,各管各的;二来也是不想惹麻烦。至於再往里走、真正人跡罕至的巴渝深山,他是想都不用想,坚决不会去的。
    可今天,他想去看看。
    不为別的,就想走走没走过的路,看看没看过的林子。兴许能遇上个人,说上几句话。
    哪怕只是打个招呼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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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了约莫一个时辰,脚下的路就渐渐陌生了。
    树木越来越密,藤蔓越来越多,有些地方根本看不出路,得拨开灌木才能过。墨墨倒兴奋得很,窜来窜去,鼻子凑著地面嗅个不停。
    又走了一个多时辰,日头已经升到头顶。
    张晓峰找了块平整的地方歇脚,正歇著,前面灌木丛里扑稜稜一阵响——一只野鸡窜出来,拖著长长的尾羽,扑腾著往林子里钻。
    墨墨“嗖”地窜出去。
    张晓峰抄起竹弩就追。
    墨墨追得紧,野鸡飞不高,没扑腾多远就被撵得钻进一丛荆棘底下。张晓峰赶到时,墨墨正趴在荆棘丛外头,冲里面呜呜叫,急得直刨地。
    他蹲下细看——荆棘丛底下,那只野鸡缩成一团,脖子贴著地,一动不敢动。
    张晓峰伸手进去,一把按住。
    野鸡这才反应过来,咯咯咯尖叫起来,翅膀扑腾乱扇。但已经晚了——他两只手掐住翅膀根,拎了出来。
    三四斤重的野公鸡,羽毛艷丽,尾羽老长。
    “好东西。”
    他把野鸡脑袋一拧,断了气,掛在腰上。
    “走,找个有水的地方,中午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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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半个时辰后,听见了水声。
    循著声音找过去,是一条山溪。水不深,清澈见底,哗哗地流著。溪边有块平整的草地,几块大石头散落著,正好歇脚。
    张晓峰开始收拾野鸡。
    拔毛、开膛、掏內臟——內臟扔给墨墨。墨墨一口接住,吧唧吧唧嚼得欢实。
    收拾乾净,从溪边挖了团黄泥,又摘了几片大树叶。
    叫花鸡。
    这是前世看野外求生视频学的。把鸡糊上厚厚一层黄泥,扔进火堆里烧。泥烧乾了敲开,毛粘在泥上脱落,鸡肉又嫩又香。
    张晓峰捡了些枯枝,拢成一小堆,划燃火柴点著。火苗躥起来,噼啪作响。等火烧旺了,把糊好黄泥的鸡扔进去,又添了些柴。
    约莫一炷香的工夫,泥团烧得乾裂,散发出淡淡的焦香。
    他用树枝把泥团拨出来,晾了晾,拿石头一敲——
    “啪!”
    泥壳裂开,热气腾腾地冒出来。那股香味简直没法形容——鸡肉的鲜,加上黄泥特有的土腥气,混在一起,浓得化不开。
    墨墨鼻子耸动,哈喇子滴了一地,连成亮晶晶的线。
    张晓峰撕下一块肉,吹了吹,扔进嘴里。
    嫩。
    香。
    野鸡肉嚼著有劲,越嚼越香。那股野味特有的香气,在舌尖上炸开,直衝脑门。
    他又撕下一块,扔给墨墨。墨墨凌空接住,吧唧吧唧嚼得欢实,尾巴摇得像螺旋桨。
    一人一狗,蹲在溪边吃叫花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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