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章 虎踪初现·猎犬胆寒

    这一夜,牛家冲平安无事。
    天刚蒙蒙亮,公鸡的啼叫声在晨雾里此起彼伏。
    篝火已烧尽了,只留下几堆灰白色的余烬,还冒著细细的青烟。
    几个守了一夜的值夜人正把火把熄灭,脸上掛著熬了一宿的疲惫和庆幸。
    张晓峰在马灯下坐了大半夜,面前的桌上摊著那张简易地图,旁边搁著喝空了的搪瓷缸子,缸底凝了一层褐色的茶垢。
    张晓峰靠在椅背上只迷糊了两个钟头不到,听见公鸡叫,就睁开眼,拿起靠在墙边的98k仔细检查起来。
    周书记从隔壁房间走出来,眼睛里布满了血丝,也是一宿没怎么合眼。“晓峰,天亮了,你准备现在就出发吗?”
    “嗯。”张晓峰又检查了一遍背包里的装备——十五发子弹,猎刀,水壶,肉乾,麻绳,手电筒,指南针,火柴。“在我没回来之前,村里所有人不能外出,包括你们。老虎可不是其它野兽能相提並论的存在。记住了。”
    周书记点点头,拍了拍他的肩膀:“我记住了。你自己也千万小心,实在不行就不要逞强,早点回来。”
    “晓得了。”张晓峰站起来,背上背包。
    墨墨趴在他脚边,也跟著站起来,抖了抖身上的毛。
    张晓峰蹲下身,双手捧著墨墨的头,在它耳边低声说道:“墨墨,今天咱们要找的可是老虎。森林之王。你怕不怕?”
    墨墨抬起眼睛看著张晓峰,那双黑亮的眼珠里没有恐惧,只有猎犬特有的专注。它舔了舔张晓峰的手背,尾巴轻轻摇了摇——不知者无畏。
    张晓峰拍了拍它的脖子,背上98k转身朝骡圈方向走去。
    清晨的牛家冲笼罩在一层薄雾里,村西头通往山脚的小路两旁,草叶上掛满了露珠。
    顺著骡子被拖走的痕跡,走了没多远,路边开始出现零星的血跡——已乾涸成深褐色,像铁锈一样粘在草叶上和石头上。
    越往前走,血跡越密集。草丛被重物拖过,压出一道歪歪扭扭的拖痕,两侧的草全被压倒了,有些草茎上还掛著暗红色的血痂。地上偶尔能看见几撮被扯下来的骡毛,在晨风里微微颤动。
    墨墨走在前头,步子越来越慢。
    它的身体开始发生变化——尾巴不再翘起来了,夹在两条后腿之间。脊背上的毛一根一根竖了起来,耳朵紧紧贴在脑袋两侧。
    它的腿还在不停发抖——那是从骨头缝里往外渗的恐惧,每走一步都像是在强行逼迫自己前进。
    张晓峰蹲下来,把手放在墨墨的背上。他能感觉到墨墨的身体在剧烈地发抖,肌肉绷得像石头一样硬,心跳快得惊人。
    墨墨转过头看他,眼里第一次露出了能让张晓峰读懂的东西——那是恐惧,赤裸裸的恐惧,像是在说:前面那东西,我惹不起。
    “墨墨,別怕。”张晓峰的声音很轻,“我们就在外面看看。”
    墨墨喉咙里发出一声低低的呜咽,贴著张晓峰的腿不肯往前挪。
    张晓峰把98k从肩上取下来,哗啦一声拉动枪栓,子弹上膛。保险打开,枪托抵在肩窝里,手指搭在扳机护圈上。深吸一口气,沿拖痕一步一步靠近。
    拨开一丛灌木,他看见了那头死骡子。
    骡子尸体横在一棵老松树下,后半部分已所剩无几,露出了白森森的盆骨和肋骨。但缺失的都是精肉——老虎这样的王者,吃东西也只挑最好的部位。
    创口边缘的皮肉往外翻著,不是被咬断的,而是像被什么巨大的力量硬生生撕开的,断面参差不齐。
    张晓峰蹲下来,目光一寸一寸扫过现场。骡子脖子上那四个牙印,每个都有拇指粗细,从下往上斜刺进去,直接咬穿了气管——猫科动物典型的猎杀方式。地上的脚印是梅花状的,比成年男人的手掌张开还大,深深嵌在泥地里,边缘清晰。
    旁边树干上的抓痕——离地將近一米七八,比花豹的抓痕高出太多,树皮被抓得稀烂,露出下面白森森的木质部。
    空气中还瀰漫著一股气味——跟狼的腥骚、豹的膻味完全不同。那是一种更浓重、更深沉的野兽气息,像是麝香和血腥的混合物,沉甸甸地压在空气里,压得人呼吸都不顺畅。这是王者的味道。它是在用自己的气味告诉这片山林里的所有活物:这是我的地盘,擅入者死。
    墨墨蹲在远处,浑身还在发抖。它不敢靠近,甚至不敢把目光转向那头骡子。它把鼻子埋进前爪里,发出低低的哀鸣——那是动物面对王者时从骨子里渗出来的臣服。
    张晓峰没有强迫它。他站起来,绕著现场走了一圈。骡子后半部分虽然被吃得差不多了,但前腿和胸脯上的肉都还在,非常完整,目测至少还剩三四百斤。
    老虎是吃饱了走的。一头成年老虎一顿最多吃三四十斤肉,这头看起来有五六百斤的亚成年骡子能供它吃好几天,到时吃不完的到是便宜那些靠食腐为生的东西了。
    他蹲下来,用手按了按骡子前腿的肉。还有点弹性,没开始腐烂。这个天气,肉一两天不会坏。尸体上残留的虎威,其他动物暂时也不敢碰。看骡子尸体前半部分完整的程度,这老虎肯定还会再来——等它饿了,就会回来继续吃。
    一个念头从脑子里冒出来:在这里埋伏它。
    但几乎是同时,他自己就把这个念头掐灭了。埋伏老虎?不说这里的地形——四周全是密不透风的灌木,视野极其有限,老虎从哪个方向来根本没法提前判断。自己要是蹲在这儿,说不定还没看见它,就被它从背后摸上来,一掌拍断了脊梁骨。
    《张氏猎经》关於虎的那一章,开篇第一句就是:虎善伏击,尤精於反伏击。莫在虎食旁设伏,是为自投虎口。
    张晓峰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泥。阳光从枝叶间洒下来,落在那头死骡子身上,照得那些还没干涸的血跡泛著暗红色的光。他转过身,朝墨墨走去。
    “墨墨,走。”
    墨墨如获大赦,夹著尾巴紧紧跟上,一路都在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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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骡子尸体处往獐子沟,山路越发崎嶇。碎石坡上长满了青苔,踩上去滑腻腻的。两侧的灌木疯长,枝丫横七竖八地伸出来,时不时要侧身才能通过。
    张晓峰一边走一边观察墨墨的反应。离开骡子那边后,墨墨的状態明显不一样了——虽然还是低著头,但脚步没那么抖了,耳朵也稍微从脑袋两侧抬起来了一些。它还在害怕,但不像刚才那样从骨子里往外渗恐惧了。
    穿过一片茂密的柏树林,前面是一片相对开阔的林间空地。墨墨忽然停了下来,身体又开始发抖——但比在骡子那边轻得多,更像是紧张,不是恐惧。它抬起头,鼻子朝著前方使劲嗅了嗅,又回头看了张晓峰一眼,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呜呜声。
    张晓峰蹲下来,把手放在墨墨背上。狗的肌肉绷紧了,但不是那种被虎威震慑住不敢动的僵硬,而是猎犬发现猛兽时的紧绷。它还能嗅,还愿意嗅——这说明跟骡子那边的情况不同。
    “墨墨,去。闻闻。”
    墨墨犹豫了一瞬,往前走了几步。腿还在微微发抖,但它没有夹尾巴,耳朵是竖著的——这说明它还能工作。它在灌木丛之间钻来钻去,时不时停下来闻闻地面,又往前走。
    走了十来分钟,墨墨在一堆被踩得乱七八糟的灌木丛旁边停了下来,喉咙里发出一声低沉的吠叫。
    张晓峰走过去一看——就是这里了。
    灌木被压倒了一大片,树枝折断的茬口还带著新鲜的木质色。地上散落著撕破的衣裳碎片,蓝灰色的粗布,边缘被撕得参差不齐,有些碎片上还沾著暗褐色的血跡。泥地上全是挣扎的痕跡——手指抠出来的深沟,脚后跟蹬出来的凹坑,还有拖行留下的长长拖痕,一直延伸到灌木丛的另一边。
    张晓峰蹲下来,用手指轻轻触碰泥土里被抠出来的指印。五道深沟,手指抠进泥里,抓得又深又狠。然后鬆开,又在前方抠出另一道,再鬆开,再抠——那是人被拖行时拼命想抓住什么却什么也抓不住的绝望。泥土里还散落著几綹头髮,被血粘成一团一团的。
    他心里一沉。
    从这些痕跡看,刘木匠是在跟什么东西搏斗后被拖走的——但他活了下来。虽然伤得很重,但他最终活了下来。
    这正是张晓峰怎么也想不通的地方。虎扑人,第一下就是衝著脖子去的——一掌拍倒,一口咬断喉咙,当场毙命。人根本没有反应的时间,更別说反抗了。可刘木匠身上那些抓痕在胳膊上,不在脖子上,说明虎的第一击没有打中要害。但这更不可能——虎的扑击速度力量,普通人根本来不及闪躲和承受。
    除非那头虎根本没想杀他。这个念头一冒出来,连张晓峰自己都不信。一头饿急了敢袭击人的老虎,得手后会手下留情?没有任何可能。
    还有第二个不对劲的地方:刘木匠伤得那么重,老虎还放他走了?放著现成的猎物不吃,反而拖著飢饿的身体跑到几里地外的村里去冒险拖骡子?这根本不符合虎的习性。老虎是机会主义者,绝不会放著现成的猎物不要,转而去冒更大的风险。
    张晓峰站起来,绕著打斗现场又走了一圈。他想找一个脚印——那个梅花形的、比成年男人手掌大的脚印。可他没找到。地上的痕跡太乱了,全是人挣扎时留下的,指印、蹬痕、拖痕,把野兽留下的足跡全破坏得乾乾净净。
    线索在这里断了。但疑点却越积越多。
    “墨墨,过来。”
    墨墨从灌木丛那边跑回来,蹲在他面前。张晓峰从兜里掏出那只鞋——牛德旺给他的,刘木匠媳妇进山时穿的那只布鞋。鞋面上沾满了泥巴和草汁,鞋底磨得都快平了。
    他把鞋放到墨墨鼻子前:“闻闻。找这个人。”
    墨墨低头仔细嗅了嗅,鼻腔里发出呼呼的吸气声。它在附近来回跑动,鼻子贴著地面,一寸一寸地搜索。过了好一会儿,墨墨忽然抬起头,朝一个方向跑了过去,跑几步回头看他一眼,示意他跟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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