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角逐过去

    大约过了一刻钟,熊终於撑不住了。它不再试图追击冥獒,而是把硕大的屁股靠在了溪沟壁上,低垂著头,用右掌护住裸露的腹部,喉咙里发出一种沉闷的、像打雷一样的低频声音。
    那是熊在极度虚弱时的本能反应——不打了,守住要害,消耗对手的耐心。
    如果是另一头熊,打到这里大概率双方各退一步。十五个银鹿的悬赏要求完整的熊头带两只耳朵。要是这脑袋劈烂了,老皮特不认帐,他这一晚上的折腾就全白费。但直接砍后颈也行不通,熊的脖子粗壮程度他近距离看了个真切,肌肉层叠著脂肪,厚得像个树墩,伐木斧的刃口又钝,一斧子下去多半卡在肉里拔不出来。
    他把斧头攥紧,手心在粗糙的木柄上蹭了蹭,目光从熊脖子移到腋窝——前肢抬起来的时候,腋下的皮毛相对薄,底下是通往心臟的大血管。他在脑子里飞快地翻了一页手册,不是炼金配方,是穿越前不知哪本杂书上看来的动物解剖图。熊的心臟在胸腔偏左,从腋下斜刺进去,角度对了能一击穿心。
    “咬住它右前肢,拉开。”他给冥獒下令。
    冥獒扑上去一口咬住熊的右腕,整个身体往下坠,利用自重和咬合力把熊护在胸口的右前掌硬生生拽开。熊发出最后一声挣扎的嘶吼,想要抬掌反击,但失血过多的肌肉已经执行不了大脑的命令,那只巨掌在冥獒嘴里徒劳地抖了抖,被拉出一个角度。
    雷克斯动了。
    他两步衝上去,双手握住斧柄,把斧刃对准熊右前肢腋下那块相对柔软的凹陷,用尽全身力气刺进去。钝刃破开皮毛和脂肪层的瞬间阻力很大,他的手震得发麻,但他没鬆劲,借著体重把斧刃往里推。斧刃穿透肋间肌肉时发出一声闷响,然后是更深的突破感——进了胸腔。
    熊的身体剧烈地抽搐了一下,两只后腿在碎石地上蹬出两道深沟,然后抽搐变成颤抖,颤抖变成静止。
    雷克斯鬆开斧柄,退后两步,大口喘著气。脸上溅了几滴熊血,温热的,很快被夜风吹凉。他这辈子没杀过这么大的活物,双手还在控制不住地发颤,胃里又开始翻腾。但这一次他没弯腰乾呕,握了握拳把翻腾压了下去。
    冥獒鬆开口,退到主人身边。它浑身都是撕裂伤,最大的那道在后腰,翻开能看到里面银白色的水银纹路像血管一样脉动。左耳被熊掌扫掉了大半,只剩下半片焦黑的残耳贴在头骨上。但它的血红眼睛还是亮的,稳定的,像两块永远不会熄灭的炭。
    雷克斯蹲下来,伸手小心地碰了碰冥獒后腰那道裂口。水银渗得不快,核心管路应该没断。铁钉全部在原位,关节活动也正常。回去补一补——水银填料、硫磺封层、可能还得换一两根被拍弯的铁钉——能修好。
    “好狗。”他哑著嗓子说了两个字,拍了拍冥獒冰冷坚硬的脑袋。
    接下来是体力活。雷克斯花了將近半个时辰才把熊头完整地砍下来。伐木斧太钝,他中途停下来用溪沟里的石头磨了两次刃口。断绝颈椎骨的时候费了吃奶的劲,骨头的碎茬扎破了他的手掌虎口,他撕了条布草草缠上继续砍。
    熊头又大又沉,切下来之后装进麻袋里几乎占满了全部空间,两个耳朵完好无损,按照老皮特的要求掛在麻袋外面看得清清楚楚。
    熊皮他没打算扒。不是不想要,是他实在没力气了。一整夜的追踪、布陷阱、赶山路、观战、最后亲手捅死一头熊,他的体力已经透支到了极限,两条腿站在地上都没什么知觉。
    熊皮明天再说,这地方除了狼没什么大型食肉动物,而狼闻到这一沟的熊血味大概率也不敢靠近。
    他扛起麻袋往回走,脚步深一脚浅一脚。冥獒跟在身侧,步伐一如既往的安静,只是后腰那道裂口在月光下一闪一闪地泛著银光。
    走出溪沟的时候天边已经开始泛灰蓝,高庭的第一缕晨光从东边的丘陵后面透出来,把整片树林染上一层薄薄的金色。
    雷克斯回头看了一眼溪沟深处——熊的尸身安静地躺在那里,巨大、沉默,血在碎石间凝成暗红的膏状。
    他突然想起来自己还顺手解决了一个问题:老皮特丟的那两只成羊,凶手已经躺在这了,以后这片林子的农户晚上能睡个安稳觉。悬赏金是他应得的,但猎熊这件事本身也不亏心。
    老橡树酒馆坐落在高庭郊外十字路口的位置,一棵活了三百年的橡树撑开巨大的树冠罩著整栋建筑。雷克斯走到的时候太阳刚冒出地平线,酒馆的门板还没卸下来,只有烟囱冒著炊烟。
    他在门口的石阶上坐下来,把装熊头的麻袋搁在脚边,脊背靠著酒馆的石墙。粗糙的石面冰凉,一夜的疲惫从骨头缝里往外渗,他闭上眼睛,脑袋一点点往下沉。冥獒在石阶侧面趴下,身上那些冒血的缝和碳化的皮在晨光里散发著一种诡异的存在感,它把缺了半边的耳朵贴在地上,血红眼珠缓缓闭上。
    酒馆老板卸门板的声音把雷克斯惊醒。胖乎乎的中年男人差点被门口这一人一狗的景象嚇得把门板砸自己脚上,等他看清麻袋里露出来的熊耳朵之后,表情从惊嚇变成了难以置信。
    “老皮特的熊?”他探头又看了一眼,確认了那两只沾血的熊耳朵,“天,真是它。你一个人?”
    “差不多。”雷克斯嗓子干得冒烟。
    老板把他让进酒馆,倒了杯麦酒塞到他手里。消息传得快,不到半个时辰老皮特就气喘吁吁地衝进了酒馆大门,后面跟著一群看热闹的农户,老汉克也在人群里,看到雷克斯的时候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鸡蛋。
    熊头被倒出来放在酒馆桌上的一刻,整个屋子安静了两秒,然后炸开了锅。那头熊的脑袋比在场所有人想像的都要大,光是鼻子到后脑的长度就超过成年男人的小臂,嘴里的犬齿黄黑相间,磨得又钝又厚,能咬碎羊骨的那几颗臼齿上还掛著碎肉渣。左前掌的断口处夹兽夹的锯齿印清晰可见,额头上有一道深可见骨的抓痕——那是冥獒留下的。
    老皮特盯著熊头看了半天,眼珠子红了,粗大的喉结上下滚动了几下。他没说话,从怀里摸出一个沉甸甸的皮质钱袋,放在桌上。十五个银鹿,一枚不少。
    “熊皮也是你的。”老皮特哑著嗓子说,“留著,卖,隨你。”
    雷克斯点点头,把钱袋揣进怀里,感受到那沉甸甸的分量压在胸口。有了这笔钱,硫磺和水银能补一批货,铁锭买几块重新打一批备用铁钉,伐木斧也该换把新的。冥獒身上的伤要用材料修,炼金手册里有些基础的修补配方,消耗不大但至少要备齐原料。
    人群陆续散去,老汉克走之前用力拍了雷克斯的肩膀,说了一句“你小子疯了但真有你的”,然后摇著头出了门。酒馆重新安静下来,老板在柜檯后面擦著杯子,时不时偷瞄一眼门口趴著的冥獒——那只狗的呼吸平稳而安静,像一台烧到怠速的锅炉。
    雷克斯喝光最后一口麦酒,靠在椅背上,手指摩挲著怀里的钱袋。阳光从酒馆的格子窗照进来,在粗糙的木桌上投下一块暖黄色的光斑。十五枚银幣的重量压在胸口,像一颗还在跳动的动物心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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