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屠熊者

    熊头摆在老橡树酒馆桌上的那天之后,雷克斯这个名字开始在附近几个农场之间传来传去。
    一开始传得还算正常——“郊外石屋那个外乡人,一个人宰了老皮特家的那头熊”。这话虽然不完全准確,但雷克斯懒得纠正。冥獒的存在他不想让太多人知道,至少不能让太多人知道这条狗到底是什么东西。所以他没有主动澄清,別人问起来他就含糊地点个头,最多说一句“用了点陷阱”。
    但故事这东西,只要过了三个人的嘴,就会长出脚来自己跑。
    到了第三天,老汉克在酒馆里跟邻村的磨坊主喝酒,拍著桌子说雷克斯那晚“只带了一把斧头就进了林子”;第五天,集市上卖布料的胖大婶言之凿凿地宣称雷克斯是“跟熊赤手空拳摔跤,硬生生把熊脖子拧断了”;第七天,路过的行商已经把版本叠代到了“雷克斯徒手撕开熊嘴,从里面把熊的舌头拽了出来”。
    他说这话的时候唾沫横飞,完全没有意识到舌头的根部在喉咙里面,徒手拽舌头这件事在生理结构上根本不可能——但听眾们不在乎,他们只想听一个痛快的故事。
    “屠熊者雷克斯”——不知道谁先起的外號,总之传开了。
    雷克斯本人对这外號的感觉很复杂。一方面,被人用带敬畏的语气称呼总比被人当空气好,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名声是一种无形的护甲。另一方面,“屠熊者”这个称號听著太唬人了,以后真有人找他麻烦,把他当成什么绝世高手来挑战,那场面就不好收拾了。但他暂时没空管这些。
    悬赏金到手之后,他把优先度最高的事情排了个序。第一,修冥獒。第二,补充炼金材料库存。第三,升级装备。
    修冥獒的材料清单不算长——三盎司水银填补管路流失,半磅硫磺粉封合皮毛裂口,两根新铁钉替换左后腿被熊掌拍弯的那两根旧的。修补用的炼成阵比完整炼製简单得多,就是一个基础的修復环,不需要七芒星也不需要符文嵌套,但他还是在动手之前先拿羊皮纸打了三遍草稿。
    不是因为这次有多难,而是之前石像鬼连续失败给他留下的心理阴影还没散。他可不想在修復环节出岔子直接把冥獒报废了。
    修復过程在第四天晚上完成。弯掉的两根铁钉从关节里取出来,上面有细微的金属疲劳裂纹——熊那一掌的衝击力確实惊人。
    新铁钉是他用新买的铁锭重新打的,比第一次手艺好了不少,至少每一根都是直的。水银注入的时候他拿著滴管一寸一寸地推进,看著银白色的液体沿著原有的纹路重新填满撕裂处,像是在给一具乾涸的血管网络重新输血。
    硫磺封合的最后一步尤其解压——淡蓝色火焰沿著裂口烧过去,烧完后皮毛恢復成完整的状態,虽然顏色比周围更黑,但那本来就已经黑得不像话了,这点色差根本看不出来。
    冥獒站起来的瞬间,雷克斯长长地鬆了一口气。缺掉的半边耳朵是修不回来了,软骨组织不在硫磺修復的范围內,但其他所有伤口全部恢復如初。它抖了抖身子,水银管路发出一声清脆的震动,像是某种精密的机械重新校准了零点。
    修好冥獒之后,雷克斯花了一个下午去了趟高庭城里的集市。不是郊外农户临时摆的那种散摊,是真正的高庭大集市,金玫瑰旗帜飘扬,石板铺就的广场上摊位林立,香料、铁器、药材、书籍、稀奇古怪的舶来品应有尽有。
    他揣著剩下的银鹿,在一家专门做矿物和炼金耗材的老铺子门口站了很久。这家店跟之前他买水银的那家药剂铺不一样,门面更大,货架上的瓶瓶罐罐擦得亮晶晶的,店主是个戴单片眼镜的瘦高老头,说话不紧不慢,显然见过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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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克斯没有一次性把钱花光。他补了两磅硫磺、六盎司水银,买了一把新铁锤和一块磨刀石,又添了几件打铁用的基础工具。
    最重要的购入是一套炼金用的基本仪器——两个耐高温的陶瓷坩堝,一根带刻度的玻璃量管,一把铜製小天平。这些玩意儿比他在地下室里用陶罐和木棍凑合的装备专业了不止一个档次。坩堝的外壁涂了一层光亮的釉,他在货架旁边摸了半天,觉得这光泽比某些贵族家的餐具还漂亮。
    材料採购完,他开始给自己置办身体防护。猎熊那晚在林子里狂奔的记忆太深刻——树根、石头、荆棘,隨便什么都能在他身上留下记號。
    他在皮革铺子里挑了一件半旧的硬牛皮护胸,老板说是某个僱佣兵抵押在这儿的,尺码偏大,雷克斯穿上去有点晃荡,但护胸本身质量过硬,皮革厚实,关键部位还缝了双层垫片。
    他又买了一双高筒皮靴,靴筒一直包到膝盖下方,防蛇咬也防碎石。这双鞋花了他將近两个银鹿,但他试穿的时候走了几步就毫不犹豫地付了钱——走起来扎实、安静,靴底的纹路在湿泥地上抓地力极好。
    从集市回来的路上,他路过农田区,一个大嗓门把他叫住了。
    “屠熊者!嘿,雷克斯!”
    一个端著草叉的年轻农户从田埂上跳下来,脸上掛著热情的笑容。雷克斯隱约记得这张脸,好像是老皮特家的侄子还是外甥,熊灾那晚过后在酒馆里见过。
    年轻人叫汤姆,圆脸,结实,笑起来缺一颗门牙。他说他叔叔老皮特让传个话——这个月的集市日,皮特家的羊肉香肠单独给雷克斯留了一份,不要钱,算谢礼。又说邻村有个叫玛格丽特的养鸡寡妇想请雷克斯去看看她家鸡舍,说最近老有东西半夜来偷鸡,怀疑是狐狸或者黄鼠狼。
    “她出钱吗?”雷克斯问。
    “出。不多,但出。”汤姆挠了挠头,“大概……三个银鹿?你要是想谈价钱自己去跟她聊。反正她说听说了你杀熊的事,觉得你靠谱。”
    雷克斯点点头,让汤姆转告玛格丽特明天下午过去看一趟。三个银鹿不算多,但鸡舍偷盗这种小事根本不费什么力气,让冥獒在鸡舍周围蹲一夜大概率就解决了。
    而且他现在需要名声之外的另一个东西——口碑。不是“屠熊者”这种酒后吹牛的传奇故事,而是实打实的,让周边农户愿意掏钱请他办事的信誉。这是稳定收入的来源,比一次性的悬赏金更可靠。
    第二天下午他去了玛格丽特的养鸡场。寡妇四十来岁,手脚麻利,眼神精明,说话的时候一双眼睛把雷克斯从头到脚扫了一遍,最后停在他身后的冥獒身上。她盯著冥獒看了好几秒,嘴角往下抿了抿。
    “这狗看著不对。”她直截了当地说。
    “混血品种,生过病,毛掉了一半。”雷克斯面不改色地把准备好的说辞搬出来,“但能干活。”
    玛格丽特又看了冥獒一眼,似乎还想说什么,但最终没有追问。她领著雷克斯看了鸡舍——围栏下面有个新刨的洞,洞口的泥土上留著细小的爪印,確实像是狐狸。雷克斯答应连夜蹲守,天亮前解决。
    当晚他就让冥獒趴在鸡舍后面的草丛里。自己在鸡舍对面的穀仓里裹著毯子眯了一觉,半夜被一声短促的尖叫惊醒——是狐狸。他走出去的时候,狐狸已经躺在地上了,脖子上四个牙印,乾净利落。冥獒安安静静地蹲在狐狸尸体旁边,血红的眼睛在夜色里发著微光。它甚至没有弄乱鸡舍的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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