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两者配合

    信鸥上天之后的第七天,雷克斯站在石屋后面的林子边缘,背靠一棵老橡树,眼睛闭著,意识里舖开的是一幅从三百尺高空俯视下来的灰调画面。
    树冠在他“眼前”铺成一片深浅交错的灰绿色海洋,风推著树梢翻出银白色的叶背,像水面上的细浪。一条野猪从灌木丛里拱出来,肥胖的深灰色轮廓拖著短短的四条腿,正沿著乾涸的溪沟往北移动。距离石屋大约六百米,方向偏西,速度慢,时不时停下来拱两下泥地。信鸥在它头顶盘旋了半圈,把画面稳稳地回传给雷克斯。
    他睁开眼睛,確认了一下风的方向,然后在脑海中给冥獒下达了指令。
    冥獒从他脚边弹出去,无声无息地钻进灌木丛。它的跑动路线不是笔直衝向野猪,而是一条弧线——绕到下风口,利用密林的阴影遮蔽自己的体形,每一步都踩在鬆软的腐殖土上,没有惊起飞鸟,也没有踩断枯枝。雷克斯通过信鸥的画面俯视著这一切,看著冥獒那道漆黑的影子在林间缝隙里时隱时现,逐渐切入了野猪的侧后方。
    野猪还在拱泥,完全没有察觉。它的嗅觉在顺风方向灵敏得惊人,但雷克斯让冥獒绕到了它的后风口,猪鼻子闻不到身后的硫磺味。
    攻击命令下达的时机选在野猪把头埋进一丛蕨类植物根部的瞬间。冥獒从灌木中暴起,水银强化过的后肢爆发出惊人的加速度,在野猪抬头之前已经扑到了它侧面。第一口咬在后颈与肩胛的交接处,犬齿穿透了厚皮和脂肪层,直接钉进脊椎骨之间的缝隙。野猪发出一声尖锐的嘶叫,疯狂甩头想用獠牙挑开攻击者,但冥獒死死咬住不鬆口,整个身体掛在野猪脖子上,利用自重和咬合力持续施压。野猪在溪沟里横衝直撞,撞断了两棵小树,蹄子在碎石上刨出深沟,嘶叫声从尖锐变成沉闷,最后变成喉咙深处的咕嚕声。
    大约一分钟后,野猪轰然倒地。
    雷克斯提著伐木斧走进溪沟的时候,野猪已经不动了。冥獒鬆开口,退到一边,下頜和胸口沾满了猪血,暗红色的液体沿著它漆黑的皮毛往下淌,滴在碎石上冒著微微的热气。它安静地蹲坐下来,血红的眼睛转向主人,胸腔里水银嗡鸣的频率和捕猎前一模一样——平稳,低沉,没有任何波动。
    “干得好。”雷克斯蹲下来检查了野猪的尸体。伤口乾净,颈骨断裂,整只猪除了脖子上的咬痕之外几乎完好无损。这意味著猪肉可以完整地拿去集市上卖,猪皮也能鞣製。
    他拖著野猪的后腿往回走,心里默默算了一笔帐——这只成年母野猪少说有一百二十斤,按高庭集市的行价,净肉能卖十五到二十个银鹿,猪皮另算。加上之前猎到的两只狍子和一只獾,这七天他在林子里赚到的钱快赶上提利尔那边一整个月的底薪了。
    这七天的狩猎行动从一开始就是计划好的。
    信鸥完成基础测试之后,雷克斯花了一整天时间在石屋周围一里格范围內做了系统性的空中测绘。他让信鸥按照网格路线飞行,把每一片林地的地形、每一条溪沟的走向、每一个兽道交匯的节点都从空中扫了一遍。
    视觉回传的画面虽然颗粒粗糙,但足够让他辨认出哪些区域有明显的动物活动痕跡——被拱翻的泥土、踩塌的灌木、泥地里的蹄印和爪痕。他把这些信息用炭笔记在一张粗羊皮纸上,画出了一幅简陋但实用的狩猎地图。
    地图画好之后,他按照上面標註的兽道节点,在几个关键位置提前布置了简易的拦截装置——不是杀伤性陷阱,而是一些用藤蔓和树枝编的绊索,作用只是延迟猎物的逃跑速度,给冥獒多爭取几秒的追击窗口。这些布置的成本几乎为零,材料全是林子里现砍的。
    狩猎行动本身是一场磨合训练。
    前三天他和冥獒的配合还不够顺畅。主要是空对地的信息传递存在延迟——信鸥看到猎物,画面传回给雷克斯,雷克斯再给冥獒下指令,这一来一回的链路在刚开始的时候慢得令人沮丧。
    好几次冥獒已经衝出去了,但信鸥的画面显示猎物其实在衝出去前一刻改变了方向,结果冥獒扑了个空。雷克斯意识到问题出在他自己身上——他在试图同时做两件事,一边处理信鸥的画面一边指挥冥獒,结果两件事都慢了半拍。他需要把视觉回传的处理变成一种背景感知,像开车时看后视镜一样,是本能而不是思考。
    第四天开始,他找到了节奏。
    窍门是分工。他不再同时处理两个感知源,而是让信鸥提前升空,先做区域扫描,锁定目標之后再升到高处做全局俯瞰,把具体的攻击行动完全交给冥獒自己执行。
    他只负责在攻击前给出目標和方向,攻击过程中不再干预,只通过信鸥的画面监控全局环境——附近有没有別的人、有没有更大的掠食者被动静吸引过来、猎物的逃跑路线会不会撞进村庄或道路。一旦环境出现变量,他隨时可以通过意念叫停冥獒的行动。
    这种分工模式释放了他的注意力,也让冥獒的战斗自主性得到了充分发挥。炼金傀儡犬的战术智能比雷克斯预想的要高——它会在追击过程中主动利用地形,会绕到猎物的视觉盲区发动突袭,甚至会根据猎物的体型调整攻击角度。
    咬野猪的时候它优先攻击后颈,咬狍子的时候它直接从侧面扑倒咬喉,咬獾的时候它选择从上方踩住背部再下口。这些战术不是在按指令执行,而是冥獒自己在战斗中实时判断的。
    第六天,他们在林子里撞上了一头鹿。那只雄鹿体型巨大,鹿角分了六个叉,站在一片林间空地上吃草,姿態警觉而优雅。雷克斯在信鸥的画面里看到它的时候犹豫了几秒,因为鹿跑得快,警觉性高,而且反击能力不弱——成年雄鹿的前蹄能踢碎狼的头骨。但他还是决定试试。
    攻击过程持续了將近两刻钟,是这七天里最长的一次追逐战。雄鹿在第一波突袭中甩开了冥獒——它的横向闪避速度惊人,在冥獒扑上去的瞬间侧跳出去,让冥獒只咬到了一嘴鹿毛。然后它开始跑,不是盲目地跑,是专门挑树缝窄、藤蔓多、地面崎嶇的路线跑,逼得冥獒不得不连续变向。雷克斯通过信鸥的画面全程追踪,不断在脑中修正对冥獒的指令,把它往预判的拦截点引导。
    最终的猎杀发生在一条浅溪的石滩上。雄鹿在跳过溪面的时候蹄子在滑石上打了一下滑,冥獒抓住了这半秒的失误,从侧后方扑上去咬住了后腿关节,拖倒了雄鹿。
    雷克斯赶到的时候,信鸥已经降落在旁边的树枝上,琥珀色的眼睛安静地俯瞰著溪滩上的场景。冥獒蹲在雄鹿旁边,水银嗡鸣声比平时高了一点点——这是它第一次在战斗后出现频率波动,大概是长时间的极限追逐对水银管路產生了额外的热量负荷。
    雷克斯蹲下来检查了它的关节和水银纹路,温度偏高,但没有泄漏,铁钉也在原位。休息了一刻钟之后,嗡鸣频率恢復了正常。
    雄鹿的肉不如野猪好卖,但鹿角是值钱货。高庭城里的药剂铺会收购鹿角磨粉入药,一副六叉鹿角能卖到五到七个银鹿。雷克斯把鹿角锯下来用麻布包好,鹿肉切了一部分带回去醃製,剩下的留在溪滩上——不是浪费,是故意的。
    他已经观察了好几天,这片林子里有狼群活动的痕跡,他想用多余的猎物尸体把狼引出来,看看能不能藉此摸清狼群的规模和活动范围。狼皮是高庭集市上的热销品,尤其是在冬天来临之前,一张完整的狼皮能卖到两到三个银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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