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一章 老粉,小鹿

    自驾游的第三天,他们从大理出发,驶向丽江。
    车队沿著大丽高速向北行驶,一路爬坡。
    窗外的大理平原在身后渐渐远去,取而代之的是起伏的山丘和越来越高的海拔。
    天空变得更蓝了,云变得更低了,空气变得更薄了,呼吸的时候能感觉到胸腔在微微扩张。
    季珩珩开著车,乔英子坐在副驾驶,来福趴在后座,元宝蜷在后座的角落里。
    车里的音乐换成了乔英子下载的云南民谣,一个不知道名字的歌手在唱一首不知道名字的歌,声音沙哑而温柔,像在讲一个很久以前的故事。
    “珩珩。”乔英子说。
    “嗯。”
    “你说,季杨杨和陶子,算不算和好了?”
    季珩珩想了想:“算吧。”
    “那他们为什么还不在一起?”
    “他们在重新认识。”
    “重新认识?”
    “嗯。”
    季珩珩说:“之前太急了,认识得太快,在一起得太快,分开得也太快,这次慢慢来,慢慢认识,慢慢靠近,像熬汤一样,小火慢燉,燉出来的才浓。”
    乔英子想了想,觉得有道理,但她更好奇另一件事。
    “那方一凡和林妙妙呢?”她问。
    季珩珩沉默了一秒。
    “他们在熬另一锅汤。”他说。
    “什么汤?”
    “还没起名字的汤。”
    乔英子想了想,笑了一下,没有再问。
    车子在丽江城外的服务区停下来加油。
    季珩珩下车,走到加油机旁边,看著油表上的数字跳动。
    来福从车窗探出头来,看著他,尾巴慢慢地摇著。
    加油机旁边停著一辆白色的suv,车上下来三个女生。
    她们看到季珩珩,愣了一下,然后低头看了看手机,又抬头看了看季珩珩,又低头看了看手机。
    其中一个女生小声说:“珩神?”
    季珩珩转过头,看著她。
    她的手机屏幕上掛著一个深红色的灯牌——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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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最高级別的粉丝灯牌,需要连续签到一千天以上才能达到。
    “你是老粉。”季珩珩说。
    那个女生的眼泪瞬间涌了出来。
    不是感动,不是激动,而是一种更复杂的、更深的东西——是你默默喜欢了三年的人,在你还没开口说话的时候,就知道了你是谁。
    那种感觉,像被什么温暖的东西包裹住了,从外面暖到里面,从皮肤暖到心臟。
    “我叫小鹿。”
    她擦著眼泪说:“我从你第一次直播就在了。”
    季珩珩记得这个名字。
    不是因为他记忆力有多好,而是因为这个id在他的直播间里出现过太多次了。
    每一次直播,每一次互动,每一次打赏,这个名字都在。
    不是那种刷存在感的方式,而是一种安静的、持续的、像心跳一样的存在。
    “我记得。”季珩珩说。
    小鹿哭得更厉害了。
    她的两个朋友站在旁边,一个也在哭,一个红著眼眶在拍视频——不是偷拍,而是举著手机,大大方方地拍,边拍边说:“姐妹们,我们在丽江服务区遇到了珩神,他说他还记得小鹿的名字,他记得——”
    小鹿蹲了下来,抱著来福的脖子,把脸埋在来福的毛里。
    来福没有动。
    它就这么站著,任她抱著。
    它的尾巴轻轻地、慢慢地摇著。
    加油加完了。
    小鹿的眼泪也差不多擦乾了。
    季珩珩看著她的灯牌——十级,连续签到一千零二十三天。
    他想起自己第一次直播时说过的一句话:“三年后,如果你们还在,我邀请你们一起旅游。”
    那是他隨口说的一句话,但有人记住了。
    “你们在滇省的所有花费,我来出。”季珩珩说。
    小鹿张了张嘴,想说“不用”。
    季珩珩没给她说话的机会,转身走向李铭,说了几句。
    李铭点点头,走向那辆白色的suv,记下了车牌號。
    小鹿站在服务区的阳光下,看著季珩珩的背影,看著来福从车窗里探出来的脑袋,看著那辆哑黑色的巴博斯缓缓驶出服务区,匯入通往丽江的车流。
    她举起手机,对著镜头,声音还在发抖:“他记得我,他真的记得我们粉丝,三年了,姐妹们。”
    方一凡走的那天早上,大理下了点小雨。
    不是那种铺天盖地的暴雨,是那种细细密密的、像筛子筛过的、落在皮肤上几乎感觉不到的雨。
    空气里瀰漫著泥土和植物的湿润气息,石板路被雨水打湿后变成了深青色,倒映著天空灰白色的光。
    季珩珩站在酒店门口,看著方一凡把行李塞进商务车的后备箱。
    方一凡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卫衣,没有戴帽子,头髮被雨雾打湿了,软塌塌地贴在额头上。
    他平时话很多,但今天早上出奇地安静,安静到林妙妙看了他好几眼,每一眼都在问“你怎么了”,但他每次都用一种“我没怎么”的表情回应。
    林妙妙先开口的。
    她站在方一凡旁边,手里拎著一个白色塑胶袋,里面是在喜洲买的鲜花饼,还有一袋邓川乳扇,还有两包滇省本地的咖啡豆。
    她说:“给你妈带的。”
    方一凡接过去,说了声“谢谢”,没再多说。
    两个人就这么站著,肩膀之间隔著大概一拳的距离,谁也没有再靠近一步,谁也没有后退一步。
    季杨杨从酒店大堂走出来,黄芷陶走在他后面,手里拿著一把黑色的摺叠伞,但没有打开,任由雨雾落在头髮上。
    季杨杨的行李很少,只有一个双肩包,背在肩上,看起来不像是在旅行,更像是要去上个什么短期培训班。
    黄芷陶的行李也不多,一个小行李箱,白色的,拉杆上掛著一个协和医学院的行李牌。
    季珩珩走过去,站在季杨杨面前。
    两个人对视了一秒,没有拥抱,没有握手,只是季珩珩说了一句“到北京给我发消息”,季杨杨说了一个字:“好。”
    这就是他们兄弟之间道別的方式——简洁,乾脆,没有一丝多余的动作,没有一个多余的音节。
    但如果你看他们的眼睛,你会发现那种光不是隨便什么人之间都有的。
    林磊儿和王一迪是最后出来的。
    林磊儿推著一个大行李箱,背上还背著一个双肩包,胸前掛著一个相机,整个人像是被行李吞没了,只露出一张戴著圆框眼镜的脸。
    王一迪走在他旁边,手里只拿著一个手机和一杯咖啡。
    她几次说“我帮你拿一个”,林磊儿每次都摇头,说“不用不用不重不重”,四个“不”字连在一起,像一个被按下了重复键的机器人。
    车子发动了。
    方一凡坐在最后一排,从车窗里探出头来,朝季珩珩挥了挥手。
    林妙妙坐在他旁边,没有挥手,但从车窗的倒影里能看到她在看他——看他的侧脸,看他被雨雾打湿的头髮,看他挥动的手。
    那种看不是刻意的,而是像呼吸一样自然的,像水往低处流一样的,不需要任何理由。
    季珩珩站在雨里,看著车队消失在古城外的公路尽头。
    来福蹲在他脚边,也被雨雾打湿了,白色的毛变成了灰白色,一綹一綹地贴在身上。
    元宝被乔英子抱在怀里,裹著毯子,只露出一双眼睛,那双眼睛看著车队消失的方向,看了很久。
    “他们都走了。”乔英子说。
    “嗯。”季珩珩说。
    “就剩咱们了。”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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