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二十三日。
郑毅一夜没睡。
不是失眠。
是在翻法条。
《保守国家秘密法》。
他翻了四遍。
从第一条翻到第五十三条。
他在找一条能用的。
能堵住江默那封信的。
他找到了。
第二十五条——“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窃取、刺探国家秘密。”
他把这条法规画了个圈。
红色的。
然后他给省委办公厅打了一个电话。
“问询组的工作材料涉及省委巡视工作机密。”
“江默在审查期间窥探了问询组的內部工作场所。”
“他的投诉函中涉及的信息属於保密范畴。”
“我要求纪检组对该函件进行保密审查。在审查结论出来之前——暂缓处理。”
电话那头的纪检组副组长沉默了三秒。
“郑组长,他投诉的是你们的违规问题。这个——”
“涉密事项优先。这是程序。”
纪检组副组长掛了电话。
他把江默的那封函件从收文柜里拿出来。
看了一遍。
二十三项。
每一项的事实描述里没有任何涉密內容。
没有巡视工作部署。
没有审查对象信息。
没有案件线索。
全是——灯泡功率、盒饭供应商、笔录纸页边距、进口硒鼓型號。
这些东西算国家秘密吗?
灯泡瓦数是机密?
盒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绝密?
但郑毅的理由在程序上——卡住了。
只要他提出“涉密审查申请”,纪检组就必须走流程。
走流程就需要时间。
时间——就是他最需要的东西。
只要江默的函件被压在保密审查流程里。
他就有时间做另一件事。
上午十点。
郑毅带著两个人出现在住建厅一楼大厅。
门卫老周看到他们的时候,下意识地站直了。
“省委第三巡视组郑毅。找江默厅长。”
老周拨了內线。
“江厅长,巡视组的郑组长来了。”
电话那头。
“让他上来。”
七楼。
三十平方米的办公室。
门开著。
郑毅走进来的时候。
空间带给他一种微妙的压迫感。
不是因为房间小。
是因为这个房间太乾净了。
一张办公桌。一把灰色旋转椅。一个铁皮文件柜。一个衣帽架。
桌面上——三份文件整齐地摞著。签字笔竖在笔筒里。保温杯在杯垫上。
没有一样多余的东西。
三十平方米的房间。
连灰尘都不敢多落一粒。
江默坐在椅子上。没站起来。
“郑组长。请坐。”
房间里只有一把椅子给客人坐。
铁架摺叠椅。
摺叠椅的坐面高度——四十厘米。
江默的旋转椅坐面高度——四十五厘米。
郑毅坐下去之后,视线比江默低了五厘米。
他不確定这是巧合还是设计。
“江默。我来说一件事。”
“说。”
“你昨天寄出的那封投诉函。函件中涉及的內容——属於巡视工作保密范畴。”
江默没有立刻回答。
他从帆布袋里拿出一样东西。
不是游標卡尺。
是一份文件的复印件。
他把复印件放在桌上。推向郑毅。
“这是我投诉函的副本。你看一下。第几项涉及了巡视工作部署、案件线索或被审查对象的信息?”
郑毅没接。
“內容是否涉密,由保密审查部门认定。不是你说了算。”
“《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二条。”
江默的声音没有起伏。
“机关、单位不得將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確定为国家秘密,不得將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开。”
“灯泡的功率是国家秘密吗?”
郑毅的牙齿咬了一下。
“盒饭供应商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国家秘密吗?”
咬得更紧了。
“你们问询组工作人员住如意酒店的事实是国家秘密吗?”
郑毅站了起来。
摺叠椅被他推得向后滑了十厘米。
“江默。我最后说一次。你的投诉函已经进入保密审查程序。在程序结束之前,该函件暂缓处理。”
他伸出手。
“同时——你手上关於问询组工作的所有记录材料,包括你自己做的那份供水时间表——按照保密规定,应当移交给巡视组统一保管。”
他要收走江默手里的所有纸。
没有纸。没有证据。
二十三项投诉就变成了口说无凭。
保密审查可以拖三个月。
三个月够了。
够他把所有痕跡抹乾净。
灯泡可以换。盒饭记录可以补。如意酒店的入住信息——打个招呼就能刪。
江默看著郑毅伸过来的手。
“你要收走我的材料?”
“对。保密管控。合规合法。”
江默的右手伸进了帆布袋。
郑毅的身体绷了一下。
——他不知道那个帆布袋里会掏出什么。
上次掏出来的是终身责任承诺书。
上上次掏出来的是寄北京的举报函。
每次从那个帆布袋里出来的东西,都能让一批人整夜失眠。
江默掏出来了。
是一张纸。
机要通道回执。
他把回执放在桌面上。
“yj-2025-jn-0025。”
“昨天下午五点十一分通过省委机要通道寄出。”
“ems特快专递。今天上午十点前到达北京。”
他又掏出一张。
第二张回执。
“yj-2025-jn-0025-a。”
“副本一份。昨天下午五点十四分通过省纪委机要通道寄出。”
“收件单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信访室。”
郑毅的手还伸在半空中。
没收回去。
第三张。
“yj-2025-jn-0025-b。”
“副本一份。昨天下午五点十九分通过省政府机要通道寄出。”
“收件单位——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
三张回执。
三条机要通道。
三个收件单位。
全在北京。
全是昨天下午寄出的。
全在今天上午到达。
也就是说——
郑毅今天上午在住建厅门口出示证件的时候。
那三份副本已经躺在北京三个部门的收文台上了。
他来晚了。
晚了十七个小时。
郑毅的手缓缓收回去了。
收得很慢。
那只手在空中停了大概三秒才完全收回。
三秒里他的脑子在做最后一轮运算——有没有办法把已经到北京的函件追回来?
没有。
机要件。
签收即存档。
存档即不可撤回。
“郑组长。”
江默把三张回执收回帆布袋。
“你还要收走我的材料吗?”
郑毅没有回答。
他转身走了。
走到门口的时候背对著江默。
他的步子不太稳。
不是腿有问题。
是脑子在处理一个他无法接受的事实——
江默在被他审查的七十四个小时里,一边回答问题,一边在脑子里起草了一份二十三项的投诉函。
出来之后两个小时之內,手写完毕,走三条机要通道同步寄出。
抄送中央。
从进审查室到信件到达北京——总共不到二十六个小时。
这个人不是被审查的。
这个人是来上班的。
审查室是他的临时工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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