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二十二日下午。
住建厅七楼。
三十平方米的办公室。
江默到的时候是两点零四分。
比正常上班时间晚了四个小时零四分钟。
不是迟到。
是被人关了七十四个小时。
他坐下。
帆布袋放在桌面右侧。
保温杯放在杯垫上。
距桌面右上角十三厘米。
小方敲门。
“江厅长——”
他扫了一眼江默。
三天没见。
夹克没换。
坐姿没歪。
像出去上了趟厕所。
“积压文件二十七份。按急缓排了三档。”
“放桌上。”
小方把文件摞在桌边。
走到门口停了一步。
“食堂给您留了盒饭。中午十二点做的。”
“现在两点零六分。”
江默的声音跟读秒器一样。
“《机关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第十五条。熟食保存超过两小时应重新加热至中心温度七十度以上。”
“我去让他们热。”
小方出去了。
门带上。
江默从帆布袋侧兜里抽出那张纸。
报亭旁边写的。
背面五项违规。
他看了两秒。
把纸翻过来。
拿出一张新的a4纸。
一支黑色签字笔。
一把钢捲尺。
捲尺拉出来。
在白纸上轻轻画了一排铅笔横线。
间距七毫米。
换算成磅数——28磅。
页边距——游標卡尺夹住白纸左侧边缘。
卡好37毫米的位置。
铅笔点了一个点。
右侧26毫米。
上35。
下25。
四个边界。
手写公文。
没有电脑。
没有印表机。
但格式不能差。
江默开始写。
標题居中。手写的三號楷体。
每个字的宽度他控制在七毫米左右。
不需要尺子量每个字。
这双手签过上万份文件。
对字號的肌肉记忆比印表机的像素还准。
標题——
《关於省委第三巡视组联合问询工作中存在二十三项违规问题的报告》。
正文从“一、基本情况”开始。
仿宋体。每字三点五毫米。
他在审查室里待了七十四个小时。
七十四个小时。
四千四百四十分钟。
两万六千六百四十秒。
每一秒他都在工作。
不是在接受审查。
是在审查审查他的人。
第一项。审查室照明功率超標。
白炽灯功率约两百瓦。房间面积十八平方米。
功率密度十一点一瓦每平方米。
gb50034-2013限值——九瓦每平方米。
超標百分之二十三。
第二项。审查期间未向被审查人提供正式的休息时间安排表。
《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四十八条。
他在审查室里自己做了记录。
六顿饭。十三次供水。
零份休息安排文件。
第三项。
第一天晚餐盒饭的打包盒上印著供应商名字——“鑫源快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前两位是“92”。
“92”开头——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向省级机关审查驻点供餐。
没有集中配送资质。
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集体用餐配送类)。
他吃饭的时候翻了一下打包盒底部。
看到了。
第四项。书记员笔录纸页边距不合格。
左侧35毫米。
標准37毫米。
差了两毫米。
他没有量。
眼睛就是卡尺。
第五项。审查录像设备的时间戳与笔录记录时间存在十七分钟偏差。
他怎么看出来的?
第二天下午。老何问完第三十一个问题。
书记员在笔录上写的时间是15:47。
但江默面前桌面上倒映出的摄像机屏幕显示——16:04。
十七分钟。
他当时没说。
现在写。
第六项到第十项。
走廊里四秒钟看到的那五项。
涉密文件没入柜。
內部文件散落桌面。
电脑没锁屏。
碎纸机没贴资產標籤。
一百二十九块的家用路由器。
第十一项。
问询组有三名成员未住在省委招待所內部。
他第一天早上八点到招待所大门时。
三个问询组的人从门外走进来。
不是从楼梯走下来。
是从大门外走进来。
大门外五十米——如意酒店。
標间掛牌价三百八十元。
招待所標准——一百二十元。
超標百分之二百一十六。
第十二项。范审计员翻阅涉密卷宗时未佩戴手套。
《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查阅重要档案应採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范审计员翻了三千四百份文件。
徒手。
三千四百次指纹污染。
第十三项到第十七项。
问询组的经费管理类。
文印耗材用了进口硒鼓。
他第二天上厕所时经过文印室。
印表机盖子开著。
硒鼓型號——肉眼可辨。
国產採购標准限价三百元。
进口硒鼓市场价七百五十元。
第十八项到第二十一项。
人员管理类。
问询组的一名干事佩戴的工作证件照片与本人严重不符。
照片上没有鬍子。
人脸上有鬍子。
《机关工作人员证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证件照片应与持证人当前面貌一致。
第二十二项。
第二十三项。
笔尖停下来的时候。
a4纸用了三张。
正反六面。
二十三项。
每一项包含:事实描述、物证来源、时间节点、对应法规。
格式——手写。
但比大多数人用电脑排版的公文都工整。
江默在函件末尾写了收件单位。
“省纪委监委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
抄送栏他停了半秒。
笔尖在纸面上空悬著。
然后落下来。
“抄送: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央。
他把三张纸折好。
装进牛皮纸信封。
封面用黑色签字笔写了地址。
函件编號:yj-2025-jn-0025。
信封放进“待发”文件架。
他拿起那二十七份积压文件的第一份。
翻开。
红光。
第三页。
画圈。
贴便签。
小方把热好的盒饭端进来的时候。
江默正在审第四份文件。
盒饭放在桌面左侧。
远离文件。
“江厅长。有个事。”
“说。”
“您被审查的这三天。省委办公厅来了两次电话。问您什么时候回来。”
“回来了。”
“还有——郑毅组长的秘书今天上午打过一个电话。问您出来之后有没有……做什么。”
江默夹了一筷子青菜。
“做了。”
“做了什么?”
“写了一封信。”
小方看了一眼“待发”文件架。
牛皮纸信封。
他没问信是寄给谁的。
他学会了不问。
但他回到工位之后,在日誌本上写了一行。
“2月22日。江厅长从省委招待所回来。两点零四分到岗。到岗后第一件事——写了一封信。”
他停了一下。
“信封的厚度目测约五毫米。三张纸。”
又加了一行。
“我有一种预感。这封信寄出去之后,有人的日子会比较难过。”
——
同一天下午五点。
省委第三巡视组临时办公区。
郑毅坐在办公桌后面。
他面前摊著一份文件。
审查结论。
三条投诉全部不成立。
他签了字。盖了章。准备归档。
手机响了。
省纪委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的电话。
“郑组长。”
“嗯。”
“我们这里收到一封关於你们问询组的投诉函。”
郑毅的手停了。
“谁投诉的?”
“住建厅厅长江默。”
手机差点从手里滑出去。
“投诉內容——问询工作中存在二十三项违规。”
“二十三项?”
“二十三项。每一项都附了法规条文。手写的。格式標准。页边距37和26。”
郑毅的太阳穴跳了一下。
那个数字——37和26——他这辈子都忘不了了。
“函件还抄送了——”
电话那头顿了两秒。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郑毅把手机放在桌上。
屏幕朝下。
他坐在椅子里没动。
七十四个小时。
他审了江默七十四个小时。
三千四百份文件。
一条毛病没找到。
江默在被审查的七十四个小时里。
找了他二十三条。
猎人进了林子。
猎物带著二十三个弹孔走出来了。
猎人身上中了二十三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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