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断电

    四月十八日。
    下午四点。
    省交通运输厅的一间没有门牌號的办公室里。
    宋立群接了一个电话。
    电话里的声音——不是郑国安的。郑国安在三月底被正式留置了。
    声音是一个他不认识的人。男。中年。口音带著省城以北的捲舌。
    “宋厅长。有件事跟你通个气。”
    “你谁?”
    “你的系统后台——有人在查一份1998年的老档案。查的人——你应该知道是谁。”
    宋立群的手在桌面下攥了一下。
    “你怎么知道系统后台的事?”
    “知道就行了。重点不是怎么知道的。重点是——那份档案里涉及到的名字。你看过没有?”
    宋立群没说话。
    “1998年。绕城高速。一亿五的追加款。地勘报告偽造。审批签字——周长安。你知道周长安是谁。”
    宋立群当然知道。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省级。
    虽然退了二线。但周长安的学生、下属遍布半个省的基建系统。
    “宋厅长。如果那份报告从住建厅的地下室送到了纪委。你觉得会查到谁?”
    不需要回答。
    答案从周长安往下顺——方志远。卢国华。郑国安。宋立群——
    宋立群本人。
    2012年。他在省道307改扩建工程的概算审批上籤过一个“同意”。
    那份概算——真实性如何——他自己心里清楚。
    “所以——你想让我做什么?”
    电话那头沉了三秒。
    “档案室在住建厅的地下一层。只有一个入口。一个出口。没有窗。”
    “灭火系统是1999年装的。乾粉式。手动触发。早就过了检验有效期。”
    “电路——从一楼配电间走的。总闸在配电间的铁皮箱子里。”
    宋立群听到了每一个字。
    电话掛了。
    他坐在椅子上。手机屏幕灭了。
    那个声音没说要做什么。
    但每一个铺垫——入口、出口、灭火系统失效、电路总闸位置——都指向一个结果。
    火。
    烧掉那些纸。连同那个人。
    宋立群想起了一个月前孙大强说过的一句话。
    “合规走不通。那就走另一条路。”
    那条路把孙大强送进了看守所。
    宋立群不想走同一条路。
    但他更不想走进秦城。
    他在办公桌前坐了十一分钟。
    然后他拿起手机。拨了一个號码。
    不是打给任何官场上的人。
    城南。老田。
    ——
    四月十八日。晚上。
    住建厅大楼。
    七点半之后。楼里的人走了大半。
    走廊里的声控灯一段一段灭掉。
    保安室里值班的还是小胡。
    小胡在看手机。
    八点零三分。手机响了。一条微信。號码是备註过的。
    “大哥”。
    消息內容——“今晚十一点。后门。两个人。放进去就行。別问。”
    小胡盯著屏幕看了五秒。
    他把消息刪了。
    然后他做了一件事——他翻了翻门卫值班记录本。上个月那次——孙大强来的时候——他在登记本上没留任何记录。
    但孙大强被抓了。
    纪委来调取门卫记录的时候——发现当晚八点到九点之间没有来访登记。
    何国强问了他一句——“这个时间段有没有人来过?”
    小胡说——“没有。”
    何国强没追问。
    但小胡知道——监控录像里有孙大强进门的画面。如果纪委调监控——
    监控没调。
    因为那段时间的监控——画面是黑的。
    线路被拔过。
    今晚——又有人让他放人进来。
    上次是行贿。
    这次——
    小胡不知道这次是什么。
    他也不想知道。
    他把手机塞进口袋。站起来。走到保安室的玻璃窗前。
    夜色里。住建厅大楼安静地立著。
    一楼。二楼。三楼——七楼——灯都灭了。
    只有一个地方还亮著。
    地下一层。
    从一楼走廊尽头的楼梯间往下看——能隱约看到光。led工作灯的白光从楼梯口渗上来。
    江默还在下面。
    ——
    十点四十七分。
    地下一层。档案室。
    江默坐在摺叠工作檯前。面前是最后一组需要扫描的文件盒。
    2016年度。某城市综合体项目的竣工验收档案。
    馈纸器吞著纸。吐出来。屏幕上跳出一页一页的pdf预览。
    他一边扫描。一边用红笔在备註栏標註违规页码。
    保温杯放在铅笔圈里。水还有三分之一。
    执法记录仪绿灯常亮。
    时间安静地走。
    十一点零一分。
    头顶的led工作灯——闪了一下。
    江默抬头。
    灯没灭。闪了一下就恢復了。
    他继续扫描。
    十一点零四分。
    灯又闪了。比上一次长。大约零点三秒的中断。
    江默站起来了。
    他走到墙边的电源插座前。工作灯和扫描仪的电源线都插在一个六孔排插上。排插的指示灯——亮著。
    他蹲下来。看了一眼排插的品牌和3c认证標。合规。
    但灯闪了。
    如果不是灯管问题——那就是供电端的问题。
    供电端。
    一楼。配电间。
    江默站在原地。
    他的耳朵在听。
    地下室的隔音不好。水磨石地面和混凝土墙壁会传导声波。
    他听到了。
    楼梯间。
    脚步。
    两个人的脚步。
    步频不一致。一个快。一个慢。
    快的那个穿硬底鞋。皮鞋或工装靴。声音沉。
    慢的那个穿胶底鞋。运动鞋。声音闷。
    声音在下行。
    从一楼往地下走。
    十一点零六分。
    江默没有向门口走。
    他做了三件事。
    第一件。他伸手拔掉了扫描仪的电源线。把u盘从电脑上弹出。揣进帆布袋侧兜。拉上拉链。
    第二件。他拿起手机。打开了一个app。住建厅安保系统的远程终端。这个app是三个月前信息中心给厅领导统一安装的。他从来没用过。
    屏幕上显示——一楼走廊监控画面。
    黑的。
    一楼的五个摄像头——全部离线。
    二楼——离线。
    三楼——离线。
    全部离线。
    有人切断了监控系统的电源。
    监控系统的电源——和照明系统走的不是同一条线路。照明在a迴路。监控在b迴路。两条迴路的总开关都在一楼配电间。
    有人分別切断了b迴路——监控。即將切断a迴路——照明。
    第三件事。
    江默走到墙角。
    那里靠著两个灭火器。abc乾粉。四公斤装。检验日期在有效期內。
    灭火器旁边——有一样东西。
    也是他让老马送下来的。
    防暴钢叉。
    《公安机关装备管理条例》里没有禁止机关单位配备防暴器械。《机关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条例》第十六条——重要部位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
    档案库房——存放国家档案的场所——属於重要部位。
    配备防暴钢叉——合规。
    他把钢叉拿在手里。
    一米二长。不锈钢。月牙形叉头。
    轻的。大约四公斤。
    江默站在工作檯后方。面对铁门。
    距铁门——直线距离七米。
    七米。
    他把执法记录仪的录像模式確认了一下。绿灯在闪。
    正常运行。
    录像文件实时存储在机身內存。不依赖外部电源。不依赖网络。
    续航——还有八小时。
    他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
    十一点零七分。
    脚步声到了铁门外面。
    停了。
    然后——
    啪。
    整个地下室的灯——全灭了。
    led工作灯灭了。楼梯间的声控灯灭了。配电间那头的指示灯灭了。
    一百六十平方米的空间。
    彻底的黑暗。
    江默站在黑暗里。
    左手握著防暴钢叉。右手的帆布袋挎在左肩。
    u盘在侧兜里。
    三百零一页的报告在u盘里。
    报告的备份在国家政务云端。
    纸可以烧。
    数据烧不掉。
    铁门被推开了。
    铰链的摩擦声在黑暗里格外刺耳。
    门口出现了两束光。
    手电筒。
    白光打在了水磨石地面上。扫了一圈。
    扫到了铁皮柜。
    扫到了摺叠工作檯。
    扫到了桌上的扫描仪——灭了的。
    扫到了江默。
    光停在江默身上。
    江默站在那里。
    灰色夹克。深灰色长裤。步行鞋。帆布袋。
    和一把一米二长的不锈钢防暴钢叉。
    两束手电筒的光在他身上晃了两秒。
    “操。他手里拿著东西。”
    声音粗。普通话带本地口音。
    另一个声音更低。
    “別管。先泼,后点。”
    泼。点。
    江默闻到了味道。
    汽油。
    来人手里——除了手电筒——还提著一个塑料桶。
    汽油桶。
    ——
    江默开口了。
    声音稳。不高不低。在一百六十平方米的空间里传播。混凝土墙壁的反射让他的声音带了一点混响。
    “你们手中携带的汽油——属於甲类易燃液体。”
    两束光停住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未经许可不得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
    “《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过失引起火灾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他的声音没有加快。
    “故意纵火的——《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一百一十五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档案库房存放国家档案。纵火毁灭国家档案——同时触犯《档案法》第四十八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数罪併罚。”
    两束光晃了。
    前面那个人往后退了半步。
    后面那个没退。
    “別听他瞎几把扯。一个翻档案的。手里就一根棍子。”
    后面那个把汽油桶往前推了一下。
    “泼。”
    前面那个提起了汽油桶的盖子。
    汽油味瞬间浓了十倍。
    江默的鼻腔里涌进刺鼻的气味。
    他没退。
    左手把钢叉横在身前。月牙形叉头的两个尖端在黑暗中没有反光——因为没有光源。
    他的右手从帆布袋外侧掏出了另一样东西。
    手机。
    屏幕亮了。
    光照亮了他的脸。
    他按了一个键。
    免提拨號。
    嘟——嘟——
    “你打给谁?”前面那个的声音虚了。
    江默没回答。
    电话接了。
    “110。有什么可以帮您?”
    “省住建厅一號楼负一楼档案室。两名不明身份人员携带汽油闯入。企图纵火。”
    他报完地址。掛了。
    全程六秒。
    两个人站在门口。
    手电筒的光在抖。
    前面那个把汽油桶放下了。
    后面那个骂了一句。从腰后面掏出了一样东西。
    不是打火机。
    是一把摺叠刀。
    刀刃在手电光里反了一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江默的声音不是衝著两个人说的。
    是衝著胸前的执法记录仪说的。
    绿灯还在闪。
    在漆黑的空间里。那盏绿灯是除了手电筒和手机屏幕之外唯一的光源。
    一闪。一闪。
    它记录著一切。
    拿刀的人衝上来了。
    距离四米。三米。
    江默的左手挥出了钢叉。
    不是刺。是横扫。
    月牙叉头的弧线——从左往右——以圆弧轨跡扫过对方握刀的手。
    钢和指骨的碰撞声在密闭空间里很响。
    刀掉了。
    掉在水磨石地面上。弹了两下。金属撞地面的声音清脆。
    拿刀的人蹲下去了。右手捂著左手腕。
    前面那个转身就跑。
    跑了两步。鞋底踩到了汽油桶盖子。滑了一下。
    没摔。但速度慢了。
    他跑进了楼梯间。
    楼梯间是黑的。声控灯的电源也被切了。
    黑暗中往上跑。
    皮鞋踩在水磨石台阶上。声音越来越远。
    江默没有追。
    他站在原地。
    钢叉竖在身旁。
    脚下——蹲著一个人。
    地上——一把摺叠刀。一个汽油桶。盖子滚到了柜子底下。
    手机屏幕还亮著。110的回拨打过来了。
    “先生,警力已派出。请问您现在安全吗?”
    “安全。一人被控制。一人往楼上跑了。一楼出口只有大门和后门。”
    “收到。”
    江默蹲下来。
    面前那个人缩在地上。右手还捂著左手腕。
    江默拿起手机。打开手电筒功能。
    光照亮了那张脸。
    不认识。
    三十五六岁。脸上有疤。脖子上有纹身。纹身內容——看不清。
    “你手腕的伤不重。橈骨没断。尺神经没伤到。等会儿急救到了让他们看一下。”
    那个人抬头看著他。
    脸上的表情——不是疼。
    是一种他从来没见过的东西。
    一个翻旧档案的人。手里拿著钢叉。嘴里念的是法条。
    胸前绿灯一闪一闪。
    黑暗中。
    四排铁皮柜安静地立著。
    里面装著二十年的旧帐。
    一页都没少。
    远处。警笛声从城市的某个方向升起来。穿过夜色。穿过雨后潮湿的空气。越来越近。
    江默站直了。
    帆布袋在左肩。保温杯——还在工作檯上铅笔圈里。
    u盘在侧兜。
    报告在u盘里。
    备份在云端。
    纸没烧。
    人没伤。
    数据完好。
    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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