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笛声在住建厅大门口停了。
四辆警车。
两辆巡逻车。一辆刑侦。一辆现场勘查车。
第一个衝进大楼的是辖区派出所的值班民警。
跑到一楼走廊时他发现所有灯都是黑的。手电筒扫过去。地面上有一个人。
趴著。双手反扣在背后。
是跑掉的那个。
他没跑出去。
住建厅大楼的后门——老式防盗门。从里面反锁。钥匙在门卫室。门卫室的小胡已经不在了。
不在——不是跑了。是蹲在保安室的角落里。脸埋在膝盖中间。
他知道今晚的事败了。
孙大强那次。他放人进去。没留记录。没出事——是因为孙大强被江默用录像当场拿下。纪委来调门卫记录时。他说“没人来过”。何国强没深究。
这一次——他又放人进去了。
但这一次。进去的人带了汽油。
一楼走廊的尽头。第二个人。
就是被江默用钢叉击中手腕的那个。他从楼梯间爬上来。右手还是使不上力。刚爬到一楼。后门打不开。前门——巡逻车的红蓝灯已经闪在玻璃门外面了。
他选择趴下。
不是投降。
是跑不动了。
十一点二十三分。
刑侦民警沿著楼梯间下到地下一层。
手电光扫过铁门。门开著。铰链歪了——被踹坏的。
门內。一百六十平方米的空间。led工作灯灭了。只有手电筒的光在四排铁皮柜之间来回跳。
地上有一个汽油桶。二十升装。蓝色塑料。盖子在三米外的柜脚底下。
汽油味浓。但没点著。
桶里的汽油——大约泼出来了三四升。地面上一片暗渍。还没干。
如果那个打火机点了——
没有如果。因为刀掉了。人被控制了。另一个跑了但没跑出楼。
打火机在刀旁边的地板上。防风式。金属壳。
民警蹲下来用镊子夹起打火机。装进物证袋。
“现场保存完好。未过火。”
对讲机里传来確认。
十一点三十一分。
刑侦技术员到了。开始固定现场。
拍照。汽油桶。位置。泼洒范围。摺叠刀。刀刃长度——十四厘米。超过了《管制刀具认定標准》的限值。
打火机。手电筒。一双胶底运动鞋留在楼梯间第四级台阶上——跑的那个跑掉了一只鞋。
技术员拍了三十七张照片。
然后他走到摺叠工作檯前面。
檯面上。九个文件盒。排列整齐。铅笔圈里放著保温杯。旁边是扫描仪。电源线已经被拔掉了。usb线也拔了。
他环顾了一圈整个空间。四排柜子。每排十二组。一千多个文件盒。
一张摺叠工作檯。一把摺叠椅。两盏led工作灯。两个灭火器。
一个人在这里工作了將近一个月。
独自。
地下。
然后有人来烧他。
技术员在笔记本上写了一行。
“现场物证完好。涉案档案未受损。”
十一点四十六分。
江默从大楼正门走出来。
灰色夹克。帆布袋。左肩。右手——没有保温杯。保温杯还在地下室的铅笔圈里。他没来得及拿。
门口停著四辆警车。
红蓝灯在转。光打在住建厅的门牌上。白底黑字。“江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刑警队长迎过来。
“江厅长。两名嫌疑人已经控制了。一个在一楼走廊。一个在后门。”
“门卫呢?”
“也控制了。初步了解——他承认是被人指使放人进来的。”
江默点了一下头。
“我胸前的执法记录仪从今晚八点零三分开始录像。包括断电前后的全部音视频。录像文件存储在机身內存。加密。不依赖外部电源和网络。”
他从帆布袋里拿出一张纸条。
纸条上——sha-256校验值。六十四位十六进位字符。
“这是录像文件的完整性校验码。你们拷贝的时候。先核对这串码。”
刑警队长接过纸条。
愣了一下。
他干了十二年刑侦。头一次遇到报案人自带文件哈希值的。
“还有一件事。”
江默从帆布袋侧兜里拿出u盘。
“档案室里存放的一千七百零三个文件盒。截至今晚十点四十七分。已扫描完成一千零三十一个。全部加密上传至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的档案管理云平台。”
“即使纸质档案被烧毁——数位化副本在云端。不可刪除。不可篡改。全国联网。”
刑警队长看著他。
这个人被两个提著汽油的暴徒堵在地下室里。灯全灭了。密闭空间。四周是二十年的易燃纸质档案。
但他一分钟之內——报了警。用钢叉缴了械。控制了一个人。
然后在黑暗里等著警察来。
心跳——刑警队长看了一眼江默的手腕。
手腕上戴著一块电子表。不是心率手环。就是普通的卡西欧。显示时间。
看不到心率。
但从他的呼吸频率判断——大概十五到十八次每分钟。
正常人的正常范围。
刚刚经歷了持刀暴徒和汽油纵火未遂的人。呼吸频率——正常。
“江厅长。您需要去医院检查一下吗?”
“不需要。没有外伤。没有吸入有害气体。汽油未点燃。不构成就医条件。”
他从帆布袋里拿出酒精湿巾。
嘶——
擦手。从左手擦到右手。指缝。指甲。手背。
嗯——游標卡尺没擦。在帆布袋里。
他把帆布袋翻了一下。卡尺在里面。不锈钢表面有一点点铁皮柜蹭上去的锈粉。
嘶——从头擦到尾。
刑警队长站在旁边。
等他擦完。
“录笔录的话——现在可以吗?”
“可以。”
江默在警车旁边的路沿石上坐下来。帆布袋搁在膝盖上。
笔录做了四十三分钟。
他的陈述——每一个时间节点精確到分钟。每一个距离精確到米。打击部位精確到骨骼名称。
做笔录的民警写到第三页时。停了一下笔。
“江厅长。您平时也这么说话?”
“什么意思?”
“就是……精確到厘米和秒那种。”
“事实需要精確描述。《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零三条——询问笔录应当全面、准確记录被询问人的陈述。”
民警把笔录翻回第一页。確认了一下页边距和行间距。
下意识的动作。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检查页边距。
但他就是检查了。
——凌晨一点。
小方赶到了。
他接到电话时正在宿舍睡觉。穿著拖鞋跑下来的。
到了住建厅门口。看到四辆警车。红蓝灯。
跑进去。
一楼走廊。两个戴著手銬的人被靠墙坐著。
地下室的铁门打开著。汽油味从楼梯间漫上来。
小方的腿抖了一下。
他跑到正门外面。找到了江默。
江默坐在路沿石上。刚做完笔录。
帆布袋在膝盖上。游標卡尺刚擦完。
“江厅长——”
“你怎么穿拖鞋来的。”
小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脚。蓝色塑料拖鞋。左脚的带子还断了一根。
“《机关工作人员著装管理规定》没有覆盖非工作时间的紧急到岗情形。你回去换双鞋。明天正常上班。”
小方站在那里。
他想说点什么。
但他说不出来。
他只是看著路沿石上那个人。灰色夹克。帆布袋。表情——没有表情。跟每一天审完最后一份文件时一样。
两个小时前他在地下室里被人用汽油围堵。一把摺叠刀差一米扎到他身上。
但他的反应——跟日光灯功率密度超標时一模一样。
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记录问题。移交问题。
人不是问题。刀不是问题。汽油不是问题。
违规才是问题。
小方回去了。
没换鞋。
他回到七楼宿舍。坐在床沿上。打开日誌本。
“4月18日。深夜。两名暴徒携带二十升汽油闯入住建厅地下档案室。企图纵火。”
“江厅长在断电和密闭条件下。独自制服一人。逼退一人。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
“档案未受损。数位化备份已全部上传国家政务云平台。”
停了一下。
“他们烧的不是档案。”
“他们想烧的是证据。”
“但证据已经不在纸上了。”
“证据在云端。在加密的伺服器里。在sha-256的哈希值里。在一串六十四位十六进位字符里。”
“他们拿著汽油和打火机。去烧一个资料库。”
他合上日誌本。
灯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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