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l5宽敞奢华的后座里,顶级的沉香薰香被一股蛮横的肉香瞬间撕裂。
楚振华猛地睁开那双浑浊的老眼,视线死死锁在沈万三手里的牛皮纸盒上。
他枯瘦的手指一把攥住沈万三的胳膊,力道大得惊人。
“老沈,什么东西这么香?”
话音未落,他根本不顾这位江城首富的反应,直接伸手夺过纸盒里剩下的大半个鸡腿。
鸡腿还冒著滚烫的白气,烤得焦黄脆亮的鸡皮上掛著晶莹的油脂。
楚振华不顾形象地张开嘴,连皮带肉狠狠咬下一大口。
“咔嚓。”
焦脆的鸡皮在齿间碎裂,包裹著乾贝鲜甜的滚烫鸡汁瞬间溅满口腔。
紧接著,一股清晰的咸鲜味,像一道闪电,猛地劈中了他那沉睡多年的味蕾!
楚振华的身体剧烈地颤抖起来,握著鸡腿的手抖成了筛子。
早年因为一场重病,他的味觉神经彻底坏死。
这十年来,无论是顶级的澳洲野生鲍鱼,还是空运的白松露,在他嘴里都形同嚼蜡。
吃饭对他来说,只是一项为了维持生命体徵的机械任务。
可现在,他不仅尝到了久违的咸味!
他还尝到了荷叶的清苦、黄泥的土香,以及鸡肉最纯粹的脂香!
这股味道带著滚烫的温度,顺著食道一路下滑,熨平了他乾瘪老化的肠胃。
楚振华眼眶一红,大口大口地咀嚼著,连嚼碎的软骨和骨髓都没放过,统统咽了下去。
“老楚,你慢点吃,没人和你抢!”
沈万三看著老友狼吞虎咽的模样,惊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
“你这老傢伙不是尝不出味儿了吗?怎么今天吃得像个饿死鬼?”
楚振华没有回话,三下五除二將鸡腿啃得只剩下一根光禿禿的骨头。
他隨手將骨头丟进纸盒,扯过车载纸巾,用力擦去鬍鬚上沾染的油污。
“呼——”
他长长地吐出一口带著肉香的浊气,整个人靠在真皮座椅上,容光焕发。
“老沈,这只鸡,你从哪弄来的?”
楚振华的声音透著压抑不住的激动,手里的紫檀木拐杖在车厢地毯上重重杵了两下。
沈万三靠在靠背上,拍了拍圆滚滚的肚皮,大笑出声。
“就在外面那个星光美食广场,一个年轻人推著不锈钢餐车烤出来的。”
他凑近楚振华,眼里闪烁著商界梟雄难得的敬佩。
“老楚,这小子是个神人啊。”
“我刚才当著几百號人的面,掏出黑金卡,开价一千万买他这叫花鸡的配方。”
沈万三伸出一根手指,在半空中晃了晃。
“你猜怎么著?人家连眼皮都没抬一下,直接把我撅了!”
楚振华布满老年斑的脸上浮现出一抹诧异。
一千万的现金流,放在整个江城,也足够让无数创业者抢破头。
一个摆路边摊的小商贩,面对这种天降横財,竟然能扛得住诱惑?
“他说厨艺的灵魂在於火候与心,没有守在灶台前的那份定力,配方就是废纸。”
沈万三回味著刚才的场景,嘖嘖称奇。
“最后,他扯下这根鸡腿塞给我,只收了我一百块钱。”
“不卑不亢,宠辱不惊。这等定力和心性,我在江城年轻一辈里,没见过第二个。”
楚振华眯起眼睛,手指缓缓摩挲著拐杖圆润的杖头。
能用一口铁锅做出唤醒他味觉的绝世佳肴,还能视千万巨款如无物。
这个年轻人的底蕴,绝对不像表面上一个地摊小贩那么简单。
就在他暗自思忖时,沈万三突然压低了声音,语气里透著几分八卦的促狭。
“老楚,还有件稀罕事,你绝对想不到。”
沈万三衝著车窗外夜市的方向努了努嘴。
“我刚才在那个小伙子的摊位里,看见你家那个宝贝孙女了。”
楚振华的手指猛地一顿,眉头瞬间拧成了一个川字。
“南梔?她跑去那种乌烟瘴气的地方干什么?”
楚南梔有著严重的洁癖,平时连进五星级酒店的包厢都要助理提前消毒。
更何况她患有重度厌食症,看到油烟就会生理性乾呕。
“干什么?人家可不是去视察工作的。”
沈万三笑得满脸褶子都挤在了一起。
“我亲眼看著你那冰山一样的孙女,站在灶台边,拿著真丝手帕给那个小伙子擦汗!”
“那动作自然的,跟伺候老公的小媳妇一模一样!”
这句话像一颗重磅炸弹,直接在楚振华的脑子里炸开。
他瞪圆了老眼,脑海里迅速闪过这半个月来孙女身上的种种反常。
以前的楚南梔,脸色永远苍白得像纸,连走路都透著一股隨时会倒下的虚弱。
可最近这段时间,她不仅推掉了所有的相亲安排,连作息都变得规律。
每天晚上准时消失,雷打不动地往老城区跑。
第二天早上出现在公司时,整个人气血充盈,脸颊上透著健康的红晕。
不仅如此,她昨天甚至还动用私人资金,在西区全款买下了一栋上亿的老洋房。
原来这一切的改变,都是因为这个摆摊的年轻人!
治好了她厌食症的人是他。
融化了她那座冰山、让她情竇初开的人,也是他!
楚振华深吸了一口气,將所有零碎的线索在脑子里拼凑成一个完整的闭环。
能降服楚南梔这头高傲的母狮子,还能做出起死回生的叫花鸡。
这江城的天,怕是要变了。
楚老爷子擦了擦油腻的嘴角,眼神精明:“走,派人去查查这个叫陈安的底细!我倒要看看,什么神仙能降服我家这只母老虎!”
另一边,夏晚意的出租屋大门,被几名穿制服的警察猛地敲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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