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本源之力

    “请我?”
    王珍珍笑了下:“她说,大学同学,同校、同办公室,这缘分太巧了,得当面认个脸。”
    “阿姨太客气了。”
    话音刚落——
    【滴。与剧情人物接触满72小时。掠夺本源之力+1。融合度+0.1%】
    陈瑜瞳孔微缩。
    面板上,融合度从1.008%跳成1.108%,数字鲜红刺眼。
    这声音,自穿来那天响过一次,此后无论他默念、质问、甚至用指甲掐掌心逼自己清醒,再没出现过。
    更没想到,它会挑这个时刻,毫无徵兆地破土而出。
    而那个“本源之力”,竟能直接撬动融合进度——千分之一,顶得上常人十天苦熬。
    模板原本的融合速率,是每日0.001%,若无外力,彻底同化尚需数年。
    他抬眼,静静望向王珍珍。
    原来如此。
    “以后我插手剧情,甚至搅乱它,会不会多捞点本源之力?”
    “陈瑜,你还没说到底有没有空呢!”王珍珍见他忽然怔住,眨了眨眼,歪头打量著他。
    “有,有空。”陈瑜回过神,点头应道。
    “那说定啦。”王珍珍嘴角一扬,笑意漫开,清亮又明媚,像春水初生,照得人眼前一亮。
    …………
    “你真把他请回家吃饭了?”马小玲坐在副驾上,侧过脸,盯著刚上车、眉梢还沾著笑意的王珍珍,语气里全是诧异。
    “怎么,不行?”王珍珍挑眉。
    马小玲眼睛睁圆:“不稀奇?你长这么大,头一回请男人来家里吃饭啊!”
    王珍珍一愣:“至於吗?就是一顿家常饭罢了,还是我妈让我喊他的。”
    “不对劲。”马小玲坐直身子,目光锐利得像在查案,“这几天你张口闭口都是陈瑜;阿姨让你叫他,他二话没说就答应了——你老实讲,是不是动心了?”
    “哪、哪有!”
    王珍珍耳根倏地泛红,飞快摇头:“才认识几天,哪来的喜欢。”
    大学四年同窗的事,她下意识绕开了。
    和马小玲一样,她以前压根没留意过陈瑜这个人。真算起来,两人不过才打了几次照面。
    几天工夫,谈何喜欢?顶多……心里轻轻晃了一下。
    这阵子相处下来,她觉得陈瑜说话不急不躁,做事稳当利落,既不巴结也不傲慢。再配上那张乾净利落的脸、肩宽腿长的身板,还有教师这份体面又踏实的差事——条件確实挑不出毛病……
    和剧情人物打交道竟能抽走本源之力、加快融合进度,这事陈瑜起初也吃了一惊,仿佛提前看见了模板落地的可能。
    但也就只是“吃惊”而已。
    眼下他更在意的,是把日子过实、过暖、过得有滋有味。力量重要,却不是全部。
    尤其在这九十年代的香江,街巷鲜活,烟火滚烫,处处都值得细嚼慢咽。
    当然,在这个殭尸横跳、妖祟出没的世界里,拳头硬,说话才响。
    阳光洒在身上,陈瑜步子懒散,沿著街道慢慢踱著,眼里装著整条街的活色生香。
    擦肩而过的路人,裙摆飞扬的姑娘,老式车厢鋥亮的轿车,路边悄然冒芽的樱枝——在他眼里,全是风景。
    “卓妍,快点!”
    “来啦,等等我呀~”
    前头一家杂誌摄影棚门口,一群女学生嘻嘻哈哈涌了出来。
    校服穿得俏,妆容淡而灵,脸上还带著刚拍完照的雀跃,青春扑面而来。
    其中有个圆脸女生,笑起来眼角弯弯,像捧著一捧温软的光。
    她们从陈瑜身旁经过时,纷纷侧目多看了两眼,等跑远了,隱约飘来几声娇嗔:“好帅啊……”“这型男谁啊?”
    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也在悄悄看你。
    一米八五的个头,骨架匀称,肌肉线条藏在衣料下,绷而不僵,松而不垮,像一把拉满又收束得恰到好处的弓。
    这种近乎教科书式的比例,在香江街头实在不多见。往那儿一站,气场自然沉下来。
    再配上刀刻似的轮廓、清朗的眉眼,他不只是看风景的人——他本身就是一道风景。
    不少路过的年轻太太、三十上下穿著考究的女人,目光扫过他,都会顿一顿,眼神发亮。
    若是在夜场灯光下,怕是早被人围得水泄不通了。
    回到屯门角,天边已染上薄薄的晚霞。
    陈瑜拐进一家老字號客家菜馆,刚拉开椅子坐下,一个圆滚滚的身影就凑了过来,堆著笑:“陈哥,票给您备好了!”
    他摊开手,掌心里静静躺著一张票——后天,刘德华演唱会。
    这胖子叫肥鼠,混跡屯角多年,没入任何社团。
    那晚陈瑜在街边吃炒粉,被火併的社团人撞了场子,一个人掀翻百来號人的事儿,第二天就传遍了整片街区。
    震住了不少人。
    当然,这说法,是从和联胜和洪兴两边流出来的。
    总不能对外宣称——是他们的人瞧不上蹲路边吃炒粉的陈瑜,主动挑事,结果反被人家连人带车掀翻在地吧?
    这事儿只在几个场子里悄悄传开。毕竟和联胜、洪兴都是有头有脸的社团,脸面得兜著。
    陈瑜那一身骇人的本事,加上当天没出人命,顶多是断几根骨头、脱几处臼,所以这两日,两边都派了体面人上门递话:只要他点头入伙,立马给个堂口,或是划一片话事区,直接授双红花棍。
    钱?管够。女人?隨挑。
    陈瑜当场回绝。堂堂白银大超,若真去混社团当打手,怕不是要被全宇宙笑掉大牙。
    至於肥鼠那帮人,纯粹是衝著他拳头硬、下手狠,死皮赖脸贴上来想“跟大哥混口饭吃”的小混混。
    陈瑜没收他们。他身份清白,是个正经老师,不打算蹚这滩浑水。不过这群人自有门路,跑腿办事倒挺利索。
    比如前天听说刘得华星期天要在红馆开唱,肥鼠立马拍胸脯揽下弄票的事。
    “行啊,这么快就搞定了?”
    陈瑜接过票,瞄了一眼是一等座,顺口问:“这票可不便宜,花了多少?”
    那时节,普通演唱会门票起步五十,好位置两三百块已算高价。可四大天王正烧得发烫,尤其刘得华,红馆场场爆满,黄牛价早翻了三四倍,黑市一票难求。
    肥鼠忙摆手:“不要钱!真不要!能给陈哥跑趟腿,是我肥鼠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哪有白使唤人的道理。”
    陈瑜拉开钱包,抽出两张五百块塞过去。
    “拿著。公是公,私是私,该你的,一分不少。多的,算我请你喝杯凉茶。”
    “这……”肥鼠手悬在半空,有点愣。
    “怎么,嫌我不够意思?”
    “哎哟我的陈哥!哪儿敢啊!”他赶紧接住,顺势往边上一坐,屁股只敢压著凳子边沿,半分不敢实落。
    陈瑜扫他一眼,隨口道:“坐下一起吃吧,我点多了,剩著也是浪费。”
    “谢陈哥!”肥鼠眼睛顿时亮了——他知道,机会来了。
    他面相周正,嘴也活络,陈瑜也乐得借他这双耳朵,听听香江地面的真实动静:上至各大地下势力的暗流涌动,下到街坊巷尾的鸡毛蒜皮。
    饭毕回家,陈瑜一眼瞧见桌上搁著那对健身用的小哑铃,隨手抄起,指尖微沉。
    剎那间,一股蛮横到不讲理的力量从掌心炸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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