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家兴春天来了

小说:祖母的事 作者:佚名
    “我阿嬤说,陈家铺子的老板娘是我的恩人。”苏敏坐在花圃的石凳上,手里捧著一杯凉了的铁观音,眼睛望著远处渐渐暗下来的天边。晚霞把半个天空染成了橘红色,像是有人在天上打翻了一罐橘子酱。“我阿嬤说,她年轻的时候,有一次在街上晕倒了。是陈家铺子的老板娘把她扶起来的。那老板娘给她倒了一碗水,又给了她一颗金枣,说吃了就好了。我阿嬤说,那颗金枣是甜的,很甜很甜。她吃了一辈子都忘不掉那个味道。那老板娘叫陈阿圆,她让我阿嬤叫她阿圆。”
    苏敏说到这里,停下来,喝了一口茶。茶已经凉透了,苦涩的味道在舌尖上瀰漫开来,但她没有皱眉,把那一口凉茶咽了下去。她把杯子放在石凳上,两只手放在膝盖上,十根手指交叉在一起,拇指互相绕著圈。
    家兴坐在她对面,背靠著一棵三角梅。三角梅开得正旺,紫红色的花瓣密密匝匝的,像一把撑开的巨伞。有几片花瓣落在他肩上,他没有掸掉,让它落著。他的手指在膝盖上轻轻地叩著,一下一下的,像心跳,像钟摆,像有人在很远的地方敲著一面永远不会停下来的鼓。他看著苏敏,看著她的脸被晚霞映成了橘红色,看著她的眼睛里有光在闪。那不是泪,是一种说不清的、像水底下的石头被阳光照著时发出的那种幽幽的、沉沉的亮。
    “我阿嬤说,那碗水是凉的。她晕倒的时候正是夏天,太阳很大,晒得地上的柏油都软了。她走在大街上,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等她醒过来,发现自己躺在一张竹椅上,头顶有一把蒲扇在给她扇风。扇蒲扇的手是一只女人的手,黄黄的,粗糙的,骨节很大的,指甲缝里有洗不掉的茶叶碎末。那只手在她脸上方慢慢地摇著,一下一下的,风从蒲扇里吹出来,凉丝丝的,带著一股金枣的甜味。她顺著那只手往上看,看到了一张脸——圆脸,大眼睛,笑起来有两个酒窝。那就是陈家铺子的老板娘,陈阿圆。”
    苏敏的声音轻了下来,像怕惊动了什么。“我阿嬤说,她这辈子忘不了那张脸。那张脸不是特別好看,但很亲切。你一看到她,就觉得安心,觉得这个人不会骗你,不会害你,不会在你最需要帮助的时候转身走开。她就是这样的人。她把金枣递给我阿嬤,说『吃了就好了』。我阿嬤吃了,真的就好了。不是身体好了,是心里好了。她吃了那颗金枣,觉得这个世界上还是有好人的,还是有甜的。她把这个故事讲给我听,讲了一遍又一遍。我从小听到大,听到耳朵都起茧了。她说,敏啊,你以后要是去了泉州,一定要去陈家铺子看看。去看看那个老板娘还在不在,去看看那根扁担,去看看碗底那些字。那些字是刻在碗底的,『阿圆不用踮脚』。我阿嬤说,那几个字她看一次哭一次。”
    苏敏的声音开始颤了。她停下来,深吸了一口气,又呼出来。
    “我阿嬤走了。去年走的。肺癌,查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期了。她没有住院,住在家里,每天躺在床上,看著窗外的天。天很蓝,云很白,鸟在飞。她说,敏啊,你看那些鸟,它们多自由。我想变成一只鸟,飞到陈家铺子去。去看看阿圆还在不在。我再也看不到她了。”
    她的眼泪终於流了下来。无声无息的,静静地,从眼角溢出,顺著脸颊往下淌,流到嘴角,咸的。她没有擦,让它流。晚霞映在她的泪珠上,泪珠变成了橘红色,像一颗一颗小小的琥珀。
    家兴伸出手,握住了她的手。她的手很小,很凉,像一块刚从溪水里捞出来的鹅卵石。他的手很大,很粗糙,很温暖,像一块被太阳晒了一整天的石头。两只手握在一起,温度和温度交换著,凉和热中和著。凉的不那么凉了,热的不那么热了。
    “苏敏,你阿嬤说的那个老板娘,是我阿母。”家兴的声音很轻。
    苏敏抬起头,看著他。“我知道。我第一眼看到你,就觉得你像一个人。像你阿母。你的眼睛,你的鼻子,你的嘴巴,你笑起来的样子,你说话的声音,你走路弯著腰的姿势。你都像她。”
    家兴没有回答。他握紧了她的手。他感到她的手指在他手心里动了一下,像是在回应他,像是在说“我在这里”。
    晚霞渐渐褪去了。天边从橘红色变成了灰紫色,从灰紫色变成了深蓝色。第一颗星星在天上亮了起来,很小,很暗,但它在那里。它在亮著。
    二〇〇四年冬天,苏敏正式搬进了家兴在城北的房子。房子不大,三室一厅,他和她住一间,另外两间一间做书房一间做花房。花房里摆满了花——玫瑰、百合、茉莉、梔子、菊花、海棠、月季、牡丹、兰花。还有一盆茉莉花,是她送他的那盆,已经长得很高了,比人还高,枝叶茂盛,从花盆里探出来,爬上了窗户。花开了,白色的,一朵一朵的,像星星。香味从花房飘出来,飘到客厅,飘到臥室,飘到厨房,飘到卫生间。
    苏敏的猫糰子也搬来了。它是一只白色的波斯猫,毛很长,眼睛是蓝色的,一蓝一绿。它刚到新家的时候很怕生,躲在沙发底下不肯出来,苏敏怎么叫它都不出来。家兴蹲下来,把手伸进沙发底下。糰子闻了闻他的手,伸出舌头舔了一下,缩回去了。过了一会儿,又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它把家兴的手从头舔到尾,从手背舔到手指,从手指舔到手心。它把泥舔掉了,把灰舔掉了,把金枣的甜味舔掉了。
    它从沙发底下爬出来了。它走到家兴面前,抬起头看著他,喵了一声。它不走了。它在他脚边坐下来,两只前爪併拢,尾巴卷在身体旁边,像一个白色的绒球。它看著他,他看著他。他伸出手摸了摸它的头。它的毛很软,很滑,很暖,像刚晒过的棉被。它眯起眼睛,喉咙里发出呼嚕呼嚕的声音。
    “它喜欢你了。”苏敏笑著说。“糰子一般不跟陌生人亲近的。它第一次见你就出来了,还让你摸。它认你做主人了。”家兴低下头,看著糰子。糰子也看著他。它的眼睛一蓝一绿,像两颗不同顏色的宝石。它看家兴的时候,眼神不是看陌生人的眼神,是看亲人的眼神。他不知道为什么这样,但它知道。
    二〇〇五年春天,家兴和苏敏在陈家超市办了订婚宴。没有大操大办,只请了两桌人——陈家的亲戚、苏家的亲戚,还有一些走得近的朋友。菜是陈阿圆做的,红烧肉、清燉鸡、炒青菜、萝卜汤、炸带鱼、金枣、榜舍龟、一碗麵线。面线是鸡汤底,上面臥著一个荷包蛋,放在苏敏面前。苏敏低头看著那碗面线,面线很长,一根一根的,像无数条细细的、白色的路。在她的老家永春达埔也有面线,一样的细,一样的长,一样的白。她小时候过生日,她阿嬤也会给她煮一碗麵线,鸡汤底,荷包蛋飘在上面。
    她拿起筷子,夹了一根,放进嘴里,吸了进去。咽下去的时候,喉咙暖暖的。她放下筷子,端起酒杯,看著陈阿圆。“阿母,我敬你。”这是她第一次叫“阿母”。不是“阿圆”,不是“家兴的阿母”,是“阿母”。一个字,一个称呼,简单,直接,温暖。陈阿圆端起了酒杯,杯子是白瓷的,杯沿有一个缺口——就是那只碗的缩小版,她找人在永春的窑里烧的。她端起杯子,手在抖,酒在杯子里晃来晃去,洒了一些在她的手指上。
    “好。”她喝了。把杯子放下,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红包,放在苏敏手心里。“这是阿圆给你的。你收著。”苏敏打开红包。里面是一枚铜板,磨得发亮,中间的方孔被一根红绳穿著。红绳是新的,大红色的,繫著一个蝴蝶结。蝴蝶结小小的,只有指甲盖那么大,但做得工工整整。她把铜板攥在手心里,攥得紧紧的,硌著手心。
    她抬起头,看著陈阿圆。“阿母,谢谢你。”
    “谢什么?”
    “谢谢你救了阿嬤。谢谢你给她那颗金枣。谢谢你让她吃了一辈子都忘不掉那个味道。”
    陈阿圆看著她,浑浊的眼睛里有光在闪。那不是泪,是一种说不清的、像水底下的石头被阳光照著时发出的那种幽幽的、沉沉的亮。“你阿嬤叫什么名字?”
    “林茉莉。”
    陈阿圆的嘴角动了一下。那是一个笑,很小,很淡,像冬天早上窗户上结的霜花。“茉莉。好名字。”
    中午的阳光从窗户照进来。阳光落在苏敏的身上,落在她的头髮上、肩上、手上。她坐在那里,像一朵花。一朵茉莉花。白色的花瓣舒展著,花蕊是黄色的,散发著淡淡的清香。家兴坐在她旁边,看著她的侧脸。她的睫毛很长,弯弯的,翘翘的,像两把小小的扇子。她在笑,嘴角往上翘著,露出两颗小虎牙。他伸出手,握住了她的手。她在他的掌心里翻开,手指和他的手指叉在一起,十指相扣。他们握了很久,久到陈阿圆站起来去厨房给锅里的红烧肉加水,久到家寧在外面敲门喊“妈我回来了”,久到天色暗了下来。
    订婚之后的第三天,家兴带著苏敏去了永春达埔,去看陈远水和苏阿梅的坟。他们开著家安那辆黑色的桑塔纳,从泉州上高速,两个小时就到了永春。车子停在村口,家兴拉著苏敏的手,走进村子。
    村子还是那个村子,土路,老屋,龙眼树,石凳,灶间,烟囱,鸡,狗,老人,小孩。有的人他认识,有的人他不认识了。认识他的人跟他打招呼。“家兴,回来了?”“回来了。”“这是你媳妇?”“是。”“好看。跟你阿嬤一样好看。”苏敏脸红了。
    他们走上山坡。陈远水和苏阿梅的坟並排躺著,两座坟之间只隔著一尺的距离。坟上的草长得很高,已经枯黄,硬邦邦的,扎得他的腿很痛。他蹲下来,用手把坟上的草一根一根地拔掉。草根很深,要用力才能拔出来,带出一大坨泥土。泥土是湿的,黑的,黏的,沾在他的手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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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敏蹲在他旁边,也伸手拔草。她的手嫩,草根割破了她的手掌心,血渗出来了,红红的,滴在土上。她把血在土里擦了擦,继续拔。他的手按住她的手。
    “我来。你去那边坐著。”
    “不,我跟你一起。”她把手从他手底下抽出来,继续拔。她拔得很慢,但很用力,每一根草都要拔好几次才能拔出来。她不急,不喊疼,不叫累。她蹲在那里,像一株种在坟边的花。
    草拔完了。家兴从口袋里掏出两颗金枣,一颗放在陈远水的坟前,一颗放在苏阿梅的坟前。金枣金黄金黄的,在阳光下透亮,像两颗缩小的太阳。他跪下来,磕了三个头。苏敏也跪下来磕了三个头。她磕头的时候,额头碰到了地面,沾了泥。她没擦。
    “阿公,阿嬤,我带苏敏来看你们了。她是我媳妇。我们会好好的。”
    风吹过来,把金枣的香味送到他的鼻子里。甜,酸,还有一点点苦。他咽了一下口水。他从地上站起来,腿跪麻了,膝盖上全是泥。他伸出手,把苏敏拉起来。她的膝盖也麻了,歪了一下,他扶住了她的腰。她的腰很细,很软,像一根柳条。
    “走吧。”
    “好。”
    他们手牵著手,走下坡了。走到半山腰,家兴停下来,回过头看了一眼。两座坟並排躺在山坡上,坟前的金枣还在那里,金黄金黄的,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他看了几秒钟,转过身,继续往下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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