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会杀人放火,不会劈柴生火

    宋怜没敢回头。
    虽然是攒了好久的钱,可丟就丟了吧。
    但林夕回身,麻利过去,拣了地上的钱袋子,跟陆延康哈腰鞠了一躬,就又跑了回来,拉著宋怜匆匆走了。
    陆延康看著这俩捂得严严实实,粗布棉衣穿得鼓鼓囊囊的女人,直皱眉。
    “怎么都跟做贼似得。”
    他进了陆九渊的房间,“北海郡的破天,真特娘的噁心。这么大风颳著,什么美人儿的脸都得刮成銼刀。”
    说著,摸了一下自己生了胡茬儿的脸。
    英俊是真英俊,不修边幅也是真不修边幅。
    他最烦这种大风乱刮的地方,若不是太后害怕陆九郎隨时隨地发疯,再惹出什么乱子,非逼著他来盯著他,他这辈子都不会来。
    陆延康抱怨完,看了一眼龙舞。
    龙舞谨慎点了一下头,意思是目前情绪还好。
    一个月前,早朝上,有人提起杨逸到了岭南任地方官,一口气连办了好几桩大案,被当地老百姓敲锣打鼓送了青天大老爷的匾额。
    地方官只道是朝廷下派的状元郎,將来早晚要回京,所以一有了政绩,立马迫不及待逐级上报,唯恐巴结得太迟。
    所以,杨逸同意和离的书函刚到没几日,地方请功的奏表也到了。
    小皇帝大婚之后,越来越急於亲政,想多笼络人才为己所用,在朝堂上听闻杨逸的事,大喜,甚至没看太傅的脸色,就开口提出,可以让杨逸提前回来,委以重任。
    他不知是真不知道,还是假装不知道。
    在他舅父面前,提杨逸,就等於提宋怜。
    陆九渊起初並没什么反应,甚至还笑眯眯应承了。
    可后面谈及无关紧要的小事,突然毫无徵兆地勃然大怒,金殿上拔刀,一刀砍了御前伺候的太监,接著又砍了龙椅的一角。
    嚇得皇帝和满朝文武,全都跪伏在地,没人敢冒头,生怕脖子伸出去,就是一刀。
    最后是太后听到消息,从后宫匆匆赶来,仰著脖子给陆九渊砍,让他有本事再杀一个阿姐,陆九渊才冷静下来,收了手。
    可第二天,他又上朝,逢人都是笑眯眯的,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但隨便两句话,丟了本摺子给皇上,盯著皇上用了玉璽,便將岭南递上来给杨逸请功的那一串大小地方官,全给寻了错处,处置了。
    大的砍头,充军,小的罢官,抄家。
    总之,凡是那张奏表上署了名字的,没一个好下场。
    顿时,朝野上下,人心惶惶,都觉得太傅好像不太正常了,甚至已经疯了,不再適合执掌朝政了。
    於是,便纷纷偷著向太后諫言,希望太傅能够好好“休养”一段时间。
    当晚,太后招陆九渊进宫,当面痛骂。
    太傅起先也是静静听著。
    但隨后,忽然抓了太后身边贴身伺候的宫女,一头將人摁进莲缸里,任太后如何与他廝打,尖叫,都没用,就硬是当著她的面,把人给弄死了。
    从那以后,这个人,陆太后也不敢管了。
    生怕下一个被溺死在莲缸里的是自己。
    於是,她便私下里找了陆延康,让他不管用什么法子,把陆九渊哄出京城去,不管去哪儿,最好远远地,疯病一日不好,就再也別回来。
    陆延康一开始不愿意揽这个活儿,谁嫌命长,去惹发疯的陆九渊?
    可是太后说,现在就他皮糙肉厚,轻易不会被弄死。
    还答应他,一定说服他爹,承认裴梦卿是陆家媳妇的身份,同意將她的衣冠冢迁入祖坟,將来准他们俩合葬在一起。
    陆延康这才勉强点头。
    他假借寻到了宋怜的踪跡,把陆九渊给哄了出来,带著他到处转,反正就是別在京城祸害人。
    前几天,陆九渊手底下的人,也顺著当初宋怜失踪之处的线索,摸到了北海郡,寻到了蛛丝马跡。
    於是,陆延康陪著一起来了。
    ……
    陆延康走过去,隔著床帐,对里面道:
    “喂,人只是丟了,又不是死了,你就不能正常一点?”
    陆九渊掀起帐子,笑眯眯看他一眼,之后顺便白了他一眼,將帐子落下,笑容霎时消失不见。
    “你正常。”他咬著牙根子。
    裴梦卿死的时候,是哪个作天作地,死去活来,若不是族中兄弟一起动手摁住,差点没杀了自己亲爹亲娘,砸了祖宗的灵位,烧了宗族的祠堂?
    这时,青墨回来了。
    “主人,问到了,绣片是个外地口音的姑娘绣的,年前她还有几件工要交,一定会来。还有,她还会经常接些缝补的零活儿。”
    陆九渊眸子一动,脱了身上的袍子,隨手撕了个口子,递了出去。
    “拿去缝补。”
    “是。”青墨接了袍子,“还有,您猜我刚才看到谁了?”
    他有些兴奋,还卖了个关子。
    “秦相不是腿断了,皇上大婚后就一直在养伤,闭门不出吗?刚才我看见,他的车马去了郡守府。”
    “他不好好养他的狗腿,来北海做什么?”陆九渊坐在帐后,幽幽道。
    自从宋怜出了事,很多事他都没心情管了,就那么搁著了。
    日子久了,道理也不讲了,王法也不顾了,名声也不要了。
    总之,谁惹到他眼皮子底下,他就弄死谁。
    谁若躲得远远地,他也没心情去理会。
    日子,混一天是一天。
    但现在,秦啸往他眼皮子底下撞!
    -
    那边,宋怜带林夕回了自己在城外村里临时买的一处小院。
    她因为只是暂住,一切家具都很简单,但是,住得丝毫不將就。
    窗纸是新的,还贴了自己剪的窗花。
    窗前一只捡来的粗陶酒瓶子,里面插了支风骨意境很好的梅枝。
    屋中央的桌上,铺了桌布,桌布四角坠了自己用绣线做的穗子,又在边缘绣了一圈儿花样。
    茶壶和茶杯虽然是便宜的粗瓷,却白白净净。
    正屋和里间臥房之间,没有珠帘,就从海边拾了细小的贝壳,自己打了孔,串成许多串,垂下去,既做屏风,又做装饰。
    而去厨房那边的门口,也用几块花色素雅相称的布拼成了门帘。
    林夕第一次见这样又穷又讲究的小屋,好奇拨开贝壳帘子,去了里面,见床褥却是捨得花钱,用了上好的细布。
    枕头用的小块绸缎,两侧还额外绣了睡莲的花样。
    帐子是两层,一层挡风的厚棉布,一层通风的纱帐。
    这是她房中最贵的地方了,也不知熬了许多个夜晚,给人补许多件衣裳才赚到的。
    “你可真是个有趣的人。”
    林夕又想去厨房看看。
    掀了门帘就进去。
    宋怜想拦,没拦住,脸上一阵红。
    林夕闯进厨房,也愣住了,“额……”
    空的!
    什么都没有!
    没有锅,没有碗,连双筷子都没有!
    她扭头看宋怜,“你不吃人间烟火的?”
    宋怜摆弄著裙带,丟人道:“我……不会做饭。”
    接著,又补充道:“主要是不会……不会生火……”
    杀人放火可以,但是,劈柴生火,真的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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