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张晶晶

小说:1975年我下乡避祸 作者:佚名
    李大爷把肩上的空担子往墙根下一放,抹了把脸上的汗,粗声粗气地吩咐:“我先回屋拿点东西,一会儿还得去地头转一圈,你在这儿等著,別乱跑。”
    李承霄应了一声,看著李大爷晃悠著走远,四周顿时静了下来,只剩下树上知了有一声没一声地叫。太阳烤得地面热气往上翻,他浑身上下早被汗水浸透,褂子黏在背上,又痒又腻,难受得抓心挠肝。他往四周扫了一圈,田埂上没人,路边的草棵子里也静悄悄的,连个过路的老乡都没有。
    心里那点憋了一天的念头,一下子就压不住了。
    河湾就在不远处,水声哗哗,清清凉凉,光是听著,都觉得舒坦。
    他心一横,左右再確认一遍没人,猫著腰就往河湾僻静处钻。那一段河岸弯进去,被柳树和灌木丛挡著,平时少有人来。他三两下脱了褂子,又蹬掉裤子,深吸一口气,“扑通”一声就跳进了河里。
    河水刚没过胸口,凉丝丝的,一碰到发烫的皮肤,那股从骨头缝里透出来的燥热瞬间就散了大半。浑身上下的汗泥被活水一衝,顺著水流往下飘,李承宵舒服得差点哼出声。他往水下沉了沉,只露出个头,伸手搓著胳膊、脖子、后背,每一下都带著说不出的畅快。下乡这么些天,天天挑水、扛活儿、晒太阳,他还是头一回这么痛快地洗一回。
    正洗得忘乎所以,身后忽然炸起一声吼,嗓门大得能震飞树上的鸟:
    “李承霄!你个瓜怂!赶紧给我上来!”
    李承霄嚇得一哆嗦,腿肚子都差点抽筋。
    他慌忙回头,只见李大爷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岸边,黑著脸,吹鬍子瞪眼,那模样像是要当场把他拎起来揍一顿。
    李承霄赶紧往水里缩了缩,只露出肩膀以上,訕訕地笑:“大爷……我就洗洗,这水是活的,流得快,不霍霍人……”
    “活的也不行!”李大爷气得跺脚,手指头都快指到他鼻子上,“你知道这河是干啥的不?全村人吃水、洗衣、牲口饮水,全都指这一条河!你在里头泡著洗身子,那叫糟践水,叫大不敬!让队长看见,非拉你开批斗会不可!”
    李承霄这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自己是真闯了个不大不小的祸。城里河水多,隨便洗,可在这穷乡僻壤,一条河就是全村人的命根子,半点马虎不得。他不敢再犟,赶紧手脚並用地往岸上爬,水珠子噼里啪啦往下掉,抓起衣服就往身上套。
    等穿得整整齐齐,他挠了挠头,心里还记掛著另一件事,憋了半天,小声试探著问了一句:
    “大爷……那,我媳妇她想洗澡,可咋办?”
    话一出口,他自己都愣了下。
    一著急,顺口就把“媳妇”两个字喊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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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大爷先是一怔,跟著就气笑了,伸手指头戳了戳他脑门:“你个小兔崽子,毛都没长齐,还没咋地呢,就媳妇媳妇地叫!真要是让人听见,看不给你扣个耍流氓的帽子!”
    李承霄嘿嘿一笑,也不反驳,只眼巴巴看著他。
    李大爷瞪了他半天,终究是心软,嘆了口气,压低声音给他指了条明路:“村西头刘寡妇,她家有个小院,院里有口压水井,压出来的水乾净,院子又僻静,平时就她一个人带个娃过活。你们要是真想正经洗个澡,不被人说閒话,就去她家。”
    李承霄眼睛一下子亮了:“刘寡妇?我们……我们不认识她啊。”
    “不认识我带你们去。”李大爷哼了一声,“她一个女人家,拉扯个孩子不容易,你们下次去,別空手,给娃揣块糖、带个饃,她心善,嘴又严,不会往外瞎咧咧。”
    “哎!”李承霄连忙点头,“我记住了!谢大爷!”
    “记住就好。”李大爷又瞪他一眼,“以后再敢往河里跳,看我不打断你的腿!赶紧的,挑水去!下午工分还想不想要了?”
    李承霄不敢耽搁,乖乖跟著李大爷回去继续挑水。
    下午的日头更毒,晒得人头皮发麻。
    中午那通洗澡,人是清爽了,可来回一折腾,本来就累,力气更是跟不上。一担一担的水从河边往地头挑,脚步比头一天沉了不少,步子慢,歇的次数也多。李大爷看在眼里,没多说什么,只是偶尔帮他搭把手,可李承霄自己心里有数——今天这活儿,肯定干不到昨天的量。
    等到傍晚收工,去大队部记工分的时候,他心里已经有了底。
    今天,八成是拿不到那八个工分了。
    记工分的桌子摆在大队部门口,老槐树底下凉快点。可今天坐在桌子后面的,不是昨天那个戴旧帽子、说话慢吞吞的老汉。
    换了个年轻姑娘。
    扎著两根麻花辫,乾净利落,一身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裤脚扎得整整齐齐。眉眼亮堂,皮肤不算白,却透著一股健康的韧劲,坐在那儿低头记帐,笔尖在本子上划得飞快,手脚麻利,一看就是从小在家务和农活里磨出来的。
    李大爷往旁边挪了挪,低声跟李承霄交代:“这是村支书张守田家的二闺女,叫张晶晶,昨天家里有事请假,会计替了一天班。”
    李承霄“哦”了一声,没多想,往前一站。
    张晶晶闻声抬眼。
    目光在他身上轻轻一顿。
    眼前这个男知青,个子比村里大多数小伙子都高,肩膀宽,腰板直,就算累了一天,脸上也没有那种麻木的疲態,反倒透著一股城里带来的清俊精神。就算一身汗湿、沾了点泥点,也和村里那些常年风吹日晒、皮肤粗糙黝黑的庄稼汉子不一样。
    她笔尖很轻地顿了半秒,脸上没露半点多余神情,声音平静清亮:
    “叫啥?乾的啥活?”
    “李承霄,挑水。”
    张晶晶低下头,在本子上一划,声音不高不低,清清楚楚:
    “李承霄,八分。”
    怎么跟他想的不一样,活干少了怎么还给八分?
    李承霄点点头,没说什么,转身就要走。
    张晶晶却又轻轻抬眼,多看了他一眼。
    没笑,没说话,只是目光在他背影上停了一瞬,便收回视线,继续喊下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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