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我妈等我回家吃饭

    林季开口的瞬间,黑人小哥的眼睛瞪圆了。
    这是一种极其罕见的音色。
    带著颗粒感的欧美蓝调质感,像是黑胶唱片播放时那种沙沙的底色。
    哪怕只是轻轻吐字,声音也极具穿透力,稳稳地压住了吉他的伴奏,慵懒鬆弛的咬字里,透著老派灵魂乐的味道。
    前世的林季,受限於嗓音条件,很多高难度的技巧只能停留在理论层面。
    但这具身体的声带,简直是上帝的礼物。
    他刻意压低了喉头,用接近哽咽的状態处理主歌,然后毫不费力地从低语般的呢喃拉升到极具穿透力的混声。
    人群原本还有些许轻视的杂音,此刻瞬间死寂。
    “im a deadman walking, with a ghost inside my head!”
    (我是一个行尸走肉,脑海里住著一个鬼魂!)
    “living in a story that i can’t retell.”
    (活在无法复述的故事里面)
    “they say im breathing but im dead inside...”
    (他们说我还在呼吸,但我的灵魂早已死去)
    “just a deadman walking!”
    (不过是一具行走的尸体!)
    他的声音像是拥有了生命,在悬崖峭壁上自由地舞蹈,时而攀上云端,时而俯衝入海,每一个转音都丝滑得令人头皮发麻。
    人群越聚越多。
    原本只是路过的人,被这极具衝击力的歌声硬生生拽住了脚步,围观的圈子越来越大。
    人群中,一个举著手机录製vlog的白人小胖子把镜头对准了林季。
    那个穿著戏服的小丑停下了拋接彩球的动作,呆呆地看著这边。
    副歌部分到来。
    林季的手指把扫弦的力度推向顶峰,配合著旋律的推进,整首歌压抑的情绪在这个时刻彻底爆发!
    cause i wanna make you scream oooohh
    (我要听夜色崩裂)
    if it was up to me
    (若命运由我执笔)
    i』d give you my soul
    (愿以灵魂相抵)
    i’m a dead man
    (我化作囚魂)
    尾音处,他加了一个不规则的喉头颤音,那是一种老派灵魂歌手惯用的技巧,带著克制又精准的撕裂感。
    这种对嗓音变態级別的控制力,让一旁的黑人小哥浑身起了厚厚一层鸡皮疙瘩。
    这首歌的难度极高,音域跨度大,真假音转换频繁,还需要极强的气息控制来支撑那些长音。
    但在林季这里,一切都像喝水一样简单。
    他闭著眼睛,沉浸在旋律里,享受著这具完美躯体带来的演唱快感。
    前世那段再也无法开口唱歌的灰暗日子,在这一天,被这具身体的强悍天赋彻底粉碎。
    一曲终了,最后一个音符消散在空气中。
    林季垂下眼,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
    爽!
    太特么爽了!
    这种毫无保留、酣畅淋漓的演唱,这就是他两辈子都在追求的东西。
    现场鸦雀无声。
    足足过了三秒。
    “oh my f**king god…”人群中,那个录视频的白人小胖子爆了句粗口。
    紧接著,掌声、口哨声、尖叫声,如同海啸般爆发出来。
    几个穿著嘻哈服饰的黑人青年疯狂地吹著口哨,几个女孩大声喊著“安可”。
    有人往地上的吉他盒里扔零钱,甚至还有十块、十美元、二十美元的钞票,很快,吉他盒里就堆满了花花绿绿的美金。
    林季摘下吉他,递还给还没回过神来的黑人小哥。
    “谢谢你,伙计。你的吉他很棒。”
    黑人小哥愣愣地接过吉他,低头看了眼自己的吉他盒。
    短短一首歌的时间,里面的钱比他平时唱一下午还多。
    “兄弟!你太牛逼了!”他回过神来,一把抓住林季的手臂,“等等,这些钱……”
    他弯腰抓起吉他盒里的钞票,看都没看,直接往林季手里塞。
    林季一愣,隨即笑了,把手往回抽:“不用了,这是你的场子。”
    “绝对不行!”黑人小哥不由分说,把钱塞进他的口袋,“街头有街头的规矩,这是观眾给你的致敬,我马库斯绝不占兄弟便宜!”
    林季低头看了眼鼓鼓囊囊的口袋,有些哭笑不得。
    “你叫什么名字?”黑人小哥问。
    “林季。”
    “林——季。”他努力学著发音,然后咧嘴笑了,露出一口白牙,“我叫马库斯。记住这张脸,下次路过这儿,隨时上来玩。我的场子,永远欢迎你。”
    林季笑著点点头。
    “嘿!帅哥!那首歌叫什么名字?在spotify上能搜到吗?”人群中,一个女孩大声喊道。
    “《deadman》。”林季拿起麦克风大声回答,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是我自己写的歌。”
    “哇哦!”
    人群中又是一阵惊嘆。
    林季放下麦克风,他转身准备离开,人群自动为他让开了一条路。
    “嘿!等一下!请等一下!”
    一个穿著休閒西装、戴著金丝眼镜的中年白人男人从人群里挤了出来,拦在林季面前。
    “你好,年轻人。”男人喘著气,眼睛里闪烁著猎人看到猎物的光芒。
    “你好。”林季停下脚步,疑惑。
    “我叫大卫·琼斯。”男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了过来,“我是华纳音乐的a&r经理。你的表演,非常精彩。刚才那首歌,真的是你自己独立创作的?”
    林季停下脚步,目光扫过名片。
    【华纳音乐集团(warner music group)】
    【a&r经理:大卫·琼斯】
    a&r(艺人与產品部),说白了就是唱片公司里专门负责发掘新人和协助製作的业务骨干。
    街头偶遇顶级星探,这种好莱坞电影里用烂了的爽文桥段,居然真切地发生在了自己身上。
    林季抬起头,看著眼前这个满脸期待的中年人,伸手接过了名片。
    “是的。请问有什么事吗?”
    “我刚才听了你的演唱,非常震撼。”大卫推了推眼镜,语气诚恳地说,“你的嗓音条件是我这几年见过最出色的。有没有兴趣聊聊?我们公司对你这样的独立音乐人……”
    “抱歉,大卫先生。”
    林季打断了他,隨手將名片塞进兜里。
    “我现在没有时间,我妈燉了汤,等我回家吃饭呢。”
    大卫·琼斯愣了一下。
    他做了二十年星探,大概头一回被人用这个理由拒绝。
    “不过,我会认真考虑的。如果有意向,我会联繫你。”
    说完,林季礼貌地点了点头,转身挤出人群,离开了。
    “嘿!名片上有我的电话!隨时打给我!隨时!!!”大卫·琼斯在后面大声喊道,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林季没有回头,只是背对著他,抬起右手挥了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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