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帮我把录音间里的芬达 jazz bass接上di,掛那个ampeg svt电子管音箱。”
林季下达了第一个指令。
詹姆斯挑了挑眉,慢吞吞地走过去弄好设备。
林季走进录音间,將贝斯掛在身上调整好背带。
控制室里的詹姆斯按下录音键,透过隔音玻璃看著里面的亚洲青年,嘴角撇了撇。
下一秒,林季手指在琴弦上猛地发力。
大拇指狠狠击打低音弦,食指和中指用力勾起高音弦。
slap!
“啪!咚!啪咚啪!”
极具攻击性和弹性的低频律动,顺著监听音箱喷薄而出。
詹姆斯原本瘫在椅子上的身体,意识地挺直了腰板。
这技术……有点东西啊,不是隨便玩两三年能练出来的。
一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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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失误。
林季放下贝斯,活动了一下手指。
詹姆斯刚想开口夸两句,林季已经拿起了旁边的一把stratocaster电吉他。
“切轨道,录吉他。”
林季的声音透过麦克风传来。
詹姆斯嘴里的话直接咽回去了,动作也下意识快了几分,
节拍器的“咔噠”声在耳机里迴荡。
林季右手握著拨片,左手按住和弦,跟著节拍扫弦。
“呲——呲呲——呲——“
那种经典的放克切音他玩得炉火纯青。
短促、乾脆、律动感爆棚。
录完第一遍,林季示意暂停,低头听著耳机里的回放。
右手力度不够均匀。
“刪掉,重来。”他毫不犹豫。
第二遍,好多了,但有两个小节抢拍了。
“再来。”
第三遍。
第四遍。
第五遍。
直到第六遍,林季才满意地点了点头:“过。”
詹姆斯看著屏幕上被直接清空的废弃音轨,觉得有些离谱。
前几遍在他听来已经相当不错了,很多职业吉他手录这段的时候,也不一定能做得更好。
这小子对自己要求这么高?
接下来是节奏组的核心。
架子鼓。
林季走到那套昂贵的dw定製鼓前,熟练地调整著踩锤的鬆紧。
詹姆斯看傻了,“等等,lin,你不用鼓机音源?你要实录真鼓?”
这亚洲小子不仅是个顶级的贝斯手,还是个严苛的吉他手。
现在还要打架子鼓?
节奏组的三大件全能?
林季拿起鼓棒,在指间转了个漂亮的鼓花,坐上鼓凳。
“当然,电脑做出来的鼓点太死板了”
话音刚落,鼓棒落下!
“咚!啪!咚咚!啪!”
底鼓乾脆,军鼓爆裂,踩鑔的碎点精准地卡进每一个细小的节拍缝隙里。
这具年轻身体的爆发力配合前世的肌肉记忆,打出了完美的groove。
詹姆斯两手隨著鼓点无意识地跟著拍起节奏来。
一个半小时后,林季走出录音间,满头大汗。
詹姆斯已经彻底服气了,主动殷勤地递过去一杯冰水:
“老兄,歇十分钟?”
林季接过水,仰头灌了半杯:“没事,继续。”
因为最麻烦的还在后面。
铜管乐。
《uptown funk》的灵魂之一,就在於那段骚气冲天的铜管乐组。
林季又让詹姆斯去乐器库搬来了小號、长號、萨克斯。
“你確定不需要我帮你叫几个乐手过来?”詹姆斯半信半疑地问道。
管乐可是出了名的难上手。
“不用,我一个人够了。”
林季伸手接过小號,走进录音间,对著麦克风吹出了嘹亮又风骚的前奏riff。
音准稳得像一条直线,气息悠长得可怕。
紧接著是长號铺底。
最后是萨克斯的灵魂注入。
林季身体后仰,手指在按键上飞舞,吹出一段极具爆发力的solo,萨克斯的声音像是一个喝醉了的爵士与名伶,在午夜的街头肆意调情。
录完了第一遍,又叠录了三遍。
他通过改变话筒距离和吹奏力度,硬生生用一个人,堆出了一整个铜管乐编队的厚度。
詹姆斯早已忍不住,在员工群里发了条消息。【a棚来了个亚洲神仙!一个人包揽了贝斯、吉他、编鼓,现在正在一个人吹一个铜管乐团!快来听上帝显灵!】
……
晚上十点,人声录製。
林季把最后一件乐器放回架子上,整了整呼吸,走进控制室。
发现门缝探出几个脑袋,两个录音师,一个刚录完音正准备回家的乐手,还有那个烟燻妆的前台女孩。
大家面面相覷,有些尷尬。
詹姆斯挠了挠头,小声解释:“那个……lin,他们……是来学习的。不介意吧?“
“嗯。“林季隨口应了一声,“让他们待著吧,但保持安静,不要发出任何声音。”
人群齐刷刷地点头。
检查之前录好的所有音轨,林季走回录音间,站在u87话筒前,调整了一下话筒高度。
“詹姆斯,伴奏。”
詹姆斯深吸一口气,郑重地按下了播放键。
音乐响起。
林季闭著眼,身体隨著律动摇摆。
“this hit, that ice cold, michelle pfeiffer, that white gold!”
(这节奏,酷毙了,就像米歇尔·菲佛,那金髮白肤的尤物!)
他的声音从话筒里传出来,带著復古的暖意和清亮的质感,就像香檳气泡一般,在耳边一粒一粒地炸开。
每一个单词的咬字都极尽挑逗,像一个穿著骚包西装的浪荡子,正站在舞池的最中央,扭动著腰肢,瀟洒地打著响指。
那股浑然天成的律动感,那种咬字里藏著的从容骚气,把这些站在控制室里的人全部击中了。
“girls hit your hallelujah(whuoo)”
(女孩们 快献上溢美之词)
“cause uptown funk gon give it to you!”
(因为这上城放克乐 就是献给你们的)
“dont believe me just watch!”
(不信? 那就走著瞧!)
控制室里,詹姆斯的屁股已经不受控制地在椅子上扭动,他感觉自己的灵魂快要被这歌勾走了。
“holy shit!太特么绝了!”
其他人也情不自禁地摇头晃脑,整个控制室变成了一个小型的蹦迪现场。
晚上十一点半。
人声录製结束。
林季推门回到控制室,没有理会眾人崇拜的目光,直接坐在调音台的主位上,开始最后的混音工程。
他推动调音台上的推子,调整每一轨的音量平衡。
人声往前推,凸显质感;吉他往后缩,作为点缀;贝斯加点低频激励,让律动更扎实;鼓组掛上一点復古的电子管压缩,让声音更有衝击力……
当他按下导出键时,时钟刚好指到十二点。
林季关掉工程文件,插上u盘,把成品拷出来。
临走前,詹姆斯忍不住问:
“lin!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uptown funk》。”
“伙计。”詹姆斯盯著他,认真地说,“我敢用我的全部身家打赌,这首歌发出去,肯定会火遍全美。”
林季笑了笑,没说话,转身走向门口。
身后一个穿衬衫的中年男人从人群里挤过来,递上一张名片。
“lin先生,我是这里的经理麦克·奥斯汀。以后需要录音棚,可以直接找我。
林季接过名片,点了点头:“谢了。”
……
回到家。
林季打开电脑的图像处理软体。
他需要为这首单曲设计一个封面。
他没有用自己的照片做封面。
现在的他,不需要靠脸吃饭了。
屏幕上,两条极简的金色线条交错,组成了一个抽象的“jl”。
看起来像是一个展翅的飞鸟,又像是一个正在舞动的音符。
林季盯著那个logo看了许久,然后按下了保存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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